帕梅拉 第二卷 第四部分-6
    「這將是十分謙和有禮的行為,因此說句公道話,對於一個為了尊重我、可以放棄她本人意見的人,我應當加倍尊敬;我應當看到,她在已經表示順從之後前來勸導,除了想要糾正我今後的看法之外,並沒有其他目的,因此在一些更加重大的事情上,我就不可能不更為尊重她的意見和勸告了。

    「在所有的朋友們面前,不論我是否完全當得起,她都應該表示十分尊敬我,並對我有高度的評價;特別是,這種尊敬給她本人不僅會帶來聲譽,而且也會帶來安全;因為我們這些放蕩的花花公子敢於對一位已婚的女人打主意,除了受我們本人的虛榮心驅策外,首先是從她對她丈夫缺乏好評或對他怠慢和輕視中得到鼓勵的。

    「因此我指望,她將出於善意,把我的過錯遮掩過去;當她不能隱瞞時,也應當輕描淡寫地加以淡化;她還要從有利的角度來看待我正當的行動,並且表明,不論社會上的人們怎樣損害我的名聲,她對我總是保持著良好的評價。

    「她應該看在我的分上尊重我的朋友們;不論我帶回家來的是什麼人,她都應該表現出高興、熱情、大方的態度;不論她在我身上看到什麼缺點,她千萬不要當著朋友們的面指責我,至少不要擺出一副神態,認為她本人的見解比我高明。

    「好了,我的帕梅拉,我指望我妻子應有的行為,我已在這裡概略地敘述過了。不論她的身份如何,我都應該這樣指望,否則我就一定不會和她和睦相處;請你判斷一下,一位喜愛時髦風尚的女人,我是不是能容忍呢?

    「我常常看到人們,甚至是那些有理智和有地位的人們,結了婚以後剛愎自用,相互頂撞,這使我對結婚產生了一種偏見,對它感到厭惡;我知道,我不能容忍別人頂撞我,因此當一個女人由於所受的教育,很可能跟我頂撞時,我就拒絕跟她結婚,這當然是有理的。你看,親愛的,我沒有到我這個階層的人們當中去物色妻子,我也確實不知道能在任何階層的人們當中找到一個像你這樣適合我心意的妻子,因為我不能滿足於從妻子那裡只得到中等程度的幸福,這是我的不幸所在。

    「要是你認為我對你的愛情你本人已穩穩地得到,因此可以把別人的過錯歸咎於你本人,並按照可以把自己多餘功勞分送給別人的那種所謂的美德,認為你的調解足以彌補別人的那些過錯,那麼請根據我所說的所有這些話來判斷一下,我是不是能很好地忍受這種做法呢?我知道我自己的缺點,又多又大,但是我不允許它們能成為原諒我妻子缺點的理由,或者因為她在我身上看到更大的過錯,所以就讓她認為,我應當容忍她身上那些她能加以糾正的過錯。

    「總的說來,我指望你會容忍我,並考慮到我的性情;除非,僅僅除非你看到我會用侮辱來報答你的謙虛,除非你認為我十分卑鄙,只有以冷淡或頑強的態度對待我,我才會變得溫和一些,那時你可以不再容忍我。我還想再講一件事,就是如果一位妻子所應享受的權利,一位公主可能指望得到,而我卻不容許我的帕梅拉得到,那麼我就將藐視我自己。因為你是我深深喜愛的妻子,在你以前我從來不曾希望得到一位妻子,有了你以後我也不希望得到另一位妻子了。」

    我感謝他對我作出這些善心好意的暗示和寬宏大度的保證;並告訴他,這些在我心中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因此這些訓誡,連同他以前對我令人極為愉快的教誨,以及他今後高興給予我的指導,應當成為我今後為人處事必不可少的準繩。

    我用記日記的方法把我幸福生活這些最初階段所發生的事情都記下來,確實感到很高興,因為它會加深我的印象,而且每當我不大相信我的記憶時,我將會常常翻閱我所寫下的這些文字,以便更好地調節我的行為。

    讓我來看一下,從這次嚴肅的教訓中,我所應當遵守的是一些什麼準則呢?唔,是這樣一些:

    1.當他處於對任何人極為憤怒時,我不應該不經他的允許就去打擾他。——我一定要牢記這一點。

    2.我應當把他的不高興,看作是會降臨到我身上的最為沉重的事情。——我的確應當這樣想。

    3.因此,當他對任何人表示不高興時,我不應當插手去把那人解救出來,否則就會招致他更加不快。——如果我這樣做了,那就讓我為這而吃苦頭吧。

    4.我決不應當損害他向任何人表示敬意。

    5.我必須不要故意作出卑賤的行為,犯下這種過錯!——這句話中包含著許多意思;我將努力遵守它。促使他說這句話的事由就說明了這一點;我即使生氣,也不應該說出任何懷恨、惡意、不尊敬或不順從的話來。

    6.我必須容忍他,即使當我發現他錯了的時候。——這有些苛刻,因為這可能要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才是。

    我不知道可憐的薩莉·戈弗雷小姐究竟是不是還活著,還是已經死了?

    7.我應該像寓言中的蘆葦那樣柔順,因為唯恐像那抗拒暴風的橡樹那樣,會被連根拔除。——我將盡量這樣做;我希望,我不大可能會十分剛愎自用;不過,只要我無意養成剛愎自用的性情,那麼暴風將不會把我刮倒在地上的。

    8.他說,有地位的年輕人通常接受了錯誤的教育。——備忘錄。如果我命中注定要對孩子們的教育擔負一部分責任,那麼我在應當制止他們的事情上決不縱容或迎合他們。

    9.我要讓他們習慣於忍受失望和控制。

    10.我不要讓他們在兒童時代受到過分的溺愛。

    11.他們上學時也不要過分遷就他們。

    12.當他們回家時不要慣壞他們。

    13.因為孩子們通常把他們倔強任性的脾氣從保姆身上擴展到老師身上,又從老師身上擴展到父母身上。

    14.他們下一步,就會把他們自己弄得不幸福,這對所有人都是某種懲罰。

    15.他指出,件逆不孝與倔強任性的孩子們通常會成為不好的丈夫與妻子——而且極為可能,成為不好的主人與女主人。

    16.他指出,早年不易接受控制的人,結婚以後,他們就不能相互容忍。

    17.在每個人心中埋藏很深的過失,將不會自動改正。

    18.因此就會產生誤解、爭吵、申訴、無效的和解、分居、私奔——或者,在最好的情況下,冷淡或者嫌惡。——備忘錄。以下這些文字是不幸婚姻的極好寫照:當他們在一起的時候,一個是打著呵欠的丈夫,一個是鬱鬱不樂的妻子;但他們分開的時候,兩人都興高采烈,生氣勃勃。

    19.他說,結了婚的人們言行舉止很少是他喜歡的。——讓我懷著敬畏的心情來思考這一點,以便改進我自己。

    20.有些男子為了求得平靜的緣故,能夠跟他們的妻子妥協,但是他不能。——確實,我相信那是真的;我也不要求他妥協。

    21.他認為,結婚前相愛是絕對必要的。——一般說來,我相信這是必要的。

    22.他說,男子結婚以後比婚前更愛對方,這種事例比較少。——但為什麼這樣呢?我真但願他能說出他的理由來!我想,這種情形不會為他們男子增添光彩。

    23.他堅持說,一個女人應當使她丈夫有理由認為,她在所有男子當中最喜愛他。——毫無疑問,應當這樣。

    24.他說,如果她想要說服他,那麼她應該溫柔、懇切地把意見提出來。——當一個人的意見沒有被說服時,我擔心這是一件很難做到的事。在任何發生爭辯的問題上,我們全都喜歡別人認為我們的意見正確。我擔心遵照這個訓導處事,會使一位誠實的妻子成為一個虛偽的人!

    25.但是她不應該顯示出一種卑躬屈膝的討好態度,好像那不是出於她的判斷與感情,而似乎是出於冷淡無情、無可奈何的心情。——這一點相當可以。

    26.他說,命令與服從這兩個詞應當從他的詞彙中刪除。——很好,我極為高興地贊成這一點。

    27.一個男子不應當向妻子提出任何不合理、不公正的要求。——毫無疑問,這是正確的,然而誰來一直當審判官呢?

    28.她在滿足他的要求時,不應當顯示出勉強、不安或懷疑的情緒,哪怕說出半個字也不行;她不應當被囑咐兩次去做同一件事。——這是傲氣十足的態度!在有些情況下,難道就不可以稍稍不遵照這條訓誡行事嗎?但他後來確實說了,

    29.這只有當他注意使她的順從合情合理,並在那些允許她自由行動的事情上不與他的自由行動衝突。——細想起來,這是相當好的。然而,我又要問,誰來當審判官呢?

    30.如果他著手做一件錯事,那麼她不應當與他爭論,而應當先讓他去做,以後再來進行勸導。——這一點我不知道說些什麼才好!我想這有些困難!我想在一個女性的議會中,這會產生一場尖銳的辯論。但

    是他這時說,

    31.假定爭論的都是一些小問題。——唔,這就好些了;因為我想不應當在小問題上堅持己見;我可不可以說,不論哪一方都不應當這樣?

    32.他說,親友之間極大的爭吵是從小事情上發生的(夫妻是或應當是友伴)。——我相信這一點很正確;因為當我用意很好的時候,我卻幾乎遭受到憤怒的對待。

    33.他說,一位妻子不應當為了頂撞,而應當為了他本人的緣故來說服她的丈夫。——因為一位妻子真想要駁斥,那麼雙方都會找到對自己有利的駁斥理由。因此我相信這是很正確的。

    34.在所有的朋友們面前,一位妻子應該表示尊敬與愛她的丈夫。

    35.為了她本人的聲譽與安全應該這樣做,因為

    36.放蕩的花花公子想要破壞一位已婚女人的貞潔,她對她丈夫的輕視比其他任何表現都更能使他們得到鼓勵。——毫無疑問,這一點是合乎情理的,而且是很好的訓誡。

    37.他說,一位妻子應當出於善意,遮掩她丈夫的過錯。

    38.有些她不能隱瞞的過錯,她應該輕描淡寫地加以淡化。

    39.她應當從有利的角度來對待他的優點,

    40.並向世人表明,他得到她的好評。

    41.她應該看在他的分上尊重他的朋友們。

    42.不論他把什麼人帶回家來,她都應該表現出高興、熱情、大方的態度。

    43.不論她在他身上看到什麼缺點,她都不應該在朋友面前指責他。

    44.至少不要擺出一副自以為高明的神態,彷彿她認為他的見解不如她本人的好。

    45.他說,他不能滿足於從妻子那裡只得到中等程度的幸福。

    46.他說,一位妻子不要以為可以把多餘的功勞分送給別人,因此可以把別人的過錯也歸咎於她。——確實,我認為我們承擔我們自己的過錯就好了!這與第3條是同樣性質的;在當前情況下,這一點對我是有益的教訓。

    47.他說,他的缺點不應該成為她也有缺點的口實。——毫無疑問,一個女人不會是什麼都好的;但是他似乎認為,男人們不能像我們女人們這樣好(對我們女性來說是光榮的事),因此將允許男人們有些缺點。但是,他確實暗示說,

    48.指望從妻子那裡得到上述這些對待的丈夫,不能以侮辱來回報對方的謙虛,而且不應當剝奪她們女性應當享受的任何權利。

    唔,親愛的父母親,我認為這最後一條比其他各條更為重要;有了這一條,其他各條全都好辦了;因為使一位寬宏大度、通情達理的人感到滿足,永遠也不會做得過分。由於我有幸把這樣一個人稱為我的人,如果我不全心全意設法去滿足他的要求,那麼我就非常不配得到這種榮幸了。

    可是,你們畢竟會看到,在我面前沒有世界上最輕易的任務。但是我瞭解我自己的心,而且我知道我不會故意犯錯誤,因此我就沒有什麼好害怕的。

    關於可憐的薩莉·戈弗雷小姐我期望瞭解的情況,他一句話也沒有提到。我真但願戴弗斯夫人沒有談到她就好了;因為它使我產生出一種好奇心,我覺得產生這種好奇心並不完全是正確的;特別是在我剛結婚不久的時候,而且那又是一件久已過去的事。不過他向他姐姐也明白表示,他曾經有過其他過錯(我猜想是這一類性質);但我毫不懷疑,他已看到他的錯誤,今後將會改過自新,我但願是這樣,而且祈禱會這樣,這不僅是為了我的緣故,而更多的是為了他本人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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