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濱遜漂流記 第六章---03
    在每天到小山上巡邏和了望期間,我始終精神抖擻,情緒高漲,決心實現自己的計劃。我似乎隨時都可以幹得出驚人的壯舉,一口氣殺掉二三十個赤身裸體的野人。至於他們究竟犯了什麼滔天大罪,我卻從未認真考慮,只是當初看到這些土人傷天害理的習俗,從心底裡本能地感到厭惡和憤怒罷了。造物主治理世界,當然是英明無比的,但他似乎已經棄絕了這些土人。任其他們按照自己令人憎惡的、腐敗墮落的衝動去行事,任其他們多少世紀以來幹著這種駭人聽聞的勾當,形成這種可怕的風俗習慣。要是他們不是被上天所遺棄,要是他們沒有墮落到如此毫無人性的地步,他們是決不會落到現在這種境地的。但是,前面提到,一連兩三個月,我每天上午都外出巡視,卻始終毫無結果。我開始感到厭倦了。

    於是,我對自己的計劃也改變了看法,並開始冷靜地考慮我自己的行動。我想:這麼多世紀以來,上天都容許這些人不斷互相殘殺而不懲罰他們,那我有什麼權力和責任擅自將他們判罪處死,代替上天執行對他們的判決呢?這些人對我又究竟犯了什麼滔天大罪呢?我又有什麼權力參與他們的自相殘殺呢?我經常同自己進行辯論:"我怎麼知道上帝對於這件公案是怎樣判斷的呢?毫無疑問,這些人並不知道他們互相吞食是犯罪行為;他們那樣做並不違反他們的良心,因而他們也不會受到良心的譴責。他們並不知道食人是違背天理的罪行而故意去犯罪,就像我們大多數人犯罪時一樣。他們並不認為殺死戰俘是犯罪行為,正如我們並不認為殺牛是犯罪行為;他們也不認為吃人肉是犯罪行為,正如我們並不認為吃羊肉是犯罪行為。"我稍稍從這方面考慮了一下,就覺得自己不對了。我感到他們並不是我過去心目中所譴責的殺人犯。有些基督徒在戰鬥中常常把戰俘處死,甚至在敵人已經丟下武器投降後,還把成隊成隊的敵人毫無人道地殺個精光。從這方面來看,那些土人與戰鬥中殘殺俘虜的基督徒豈不一樣!

    其次,我又想到:儘管他們用如此殘暴不仁的手段互相殘殺,於我卻毫無干係。他們並沒有傷害我。如果他們想害我,我為了保衛自己而向他們進攻,那也還說得過去。可現在我並沒有落到他們手裡,他們也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因而也不可能謀害我。在這種情況下,我若主動攻擊他們,那就沒有道理了。我若這樣做,無異於承認那些西班牙人在美洲的暴行是正當的了。大家都知道,西班牙人在美洲屠殺了成千上萬的當地土人。這些土著民族崇拜偶像,確確實實是野蠻民族;在他們的風俗中,有些儀式殘忍野蠻,如把活人祭祀他們的偶像等等。可是,對西班牙人而言,他們都是無辜的。西班牙人這種殺人滅種的行為,無論在西班牙人自己中間,還是在歐洲各基督教國家中談論起來,都引起極端的憎惡和痛恨,認為這是一種獸性的屠殺,一種人神共恨的殘酷不仁的暴行。"西班牙人"這個名詞,在一切具有人道主義思想和基督徒同情心的人們中,成了一個可怕的字眼,就彷彿只有西班牙這個國家才出這樣的人:他們殘酷不仁,對不幸的人竟毫無憐憫之心;而同情和憐憫正是仁慈品德的標誌。

    基於上述考慮,我中止了執行攻擊野人的計劃,或至少在某些方面幾乎完全停止了行動。這樣,我逐漸放棄了這一計劃,因為,我認為自己作出襲擊那些野人的決定是錯誤的。

    我不應干預他們的內部事務,除非他們先攻擊我。我應做的是,只要可能,盡量防止他們攻擊我自己。不過,現在我至少知道,如果自己一旦被發現並受到攻擊,該如何對付他們了。

    另外,我也認識到,這種主動攻擊野人的計劃不僅不能拯救自己,反而會完全徹底地毀滅自己。因為,除非我有絕對把握殺死當時上岸的每一個人,還能殺死以後上岸的每一個人;否則,如果有一個人逃回去,把這兒發生的一切告訴他們的同胞,他們就會有成千上萬的人過來報仇,我這豈不是自取滅亡嗎?這是我當前絕對不應該做的事。

    最後,我得出結論:無論在原則上還是策略上,我都不應該管他們自己的事。我的任務是,採取一切可能的辦法,不讓他們發現我,並且不能留下任何一點細微的痕跡,會讓他們懷疑有人住在這小島上。

    這種聰明的處世辦法還喚起了我的宗教信念。種種考慮使我認識到,當時我制定的那些殘酷的計劃,要滅絕這些無辜的野人,完全背離了我自己的職責,因為,他們至少對我是無辜的。至於他們彼此之間所犯的種種罪行,於我毫無關係。他們所犯的罪行,是一種全民性的行為,我應該把他們交給上帝,聽憑上帝的裁判,因為上帝是萬民的統治者,上帝知道用什麼樣的全民性的處罰來懲治全民性的犯罪行為,怎樣公開判決這些在光天化日之下吃人飲血的罪人。

    現在,事情在我看來已經非常清楚了。我覺得,上帝沒有讓我幹出這件事來,實是一件最令我慶幸的事情。我認識到,我沒有任何理由去幹這件事;如果我真的干了,我所犯的罪行無異於故意謀殺。於是我跪下來,以最謙卑的態度向上帝表示感謝,感謝他把我從殺人流血的罪惡中拯救出來,並祈禱他保佑我,不讓我落入野人手裡,以防止我動手傷害他們;降非上天高聲召喚我,讓我為了自衛才這樣做。

    此後,我在這種心情下又過了將近一年。在這段時期,我再也沒有去那座小山視察他們的蹤影,瞭解他們有沒有人上岸。因為,一方面我不想碰到這些殘忍的傢伙,不想對他們進行攻擊;另一方面,我生怕自己一旦碰上他們會受不住誘惑,把我原來的計劃付諸實施,生怕自己看到有機可趁時對他們進行突然襲擊。在此期間,我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把停放在島那邊的小船轉移到島的東邊來。我在一個高高的岩石下發現了一個小灣,我就把船隱藏在這個小灣裡。那兒有一股急流,我知道那些野人無論如何也不敢或不願坐小船進來的。

    同時,我把放在船上的一切東西都搬了下來,因為一般短途來往不需要這些東西,其中包括我自己做的桅桿和帆,一個錨樣的東西——其實,根本不像錨或搭鉤,可我已盡我所能,做成那個樣子。我把船上所有的東西通通搬下來,免得讓人發現有任何船隻或有人居住的蹤跡。

    此外,我前面已提到過,我比以往更深居簡出。除了幹一些日常工作,如擠羊奶,照料樹林中的羊群等,我很少外出了。羊群在島的另一邊,因此沒有什麼危險。因為那些偶爾上島的野人,從來沒有想在島上找到什麼東西,所以他們從不離開海岸向島裡走。我也毫不懷疑,自從我處處小心提防他們之後,他們還照常到島上來過好幾次。真的,我一想到我過去出遊的情況,不禁不寒而慄。我以前外出只帶一支槍,槍裡裝的也是一些小子彈。就這樣我在島上到處東走走,西瞧瞧,看看能不能弄到什麼吃的東西。在這種情況下,假使碰上他們,或被他們發現,我該怎麼辦呢?因為,我沒有多少自衛能力。或者,假定我當時看到的不是一個人的腳印,而是一二十個野人,一見到我就向我追來。他們善於奔跑,我是無論如何跑不過他們的,那我必定會落在他們手裡!

    有時想到這些,我就會嚇得魂不附體,心裡異常難過,半天都恢復不過來。我簡直不能設想當時會怎麼辦,因為我不但無法抵抗他們,甚至會因驚惶失措而失去從容應付的能力,更不用說採取我現在經過深思熟慮和充分準備的這些措施了。的確,我認真地把這些事情思考過後,感到悶悶不樂,有時好半天都排解不開。最後,我總是想到上帝,感謝他把我從這麼多看不到的危險中拯救出來,使我躲開了不少災禍,而我自己是無論如何無法躲避這些災禍的,因為我完全不可能預見到這些災禍,也完全沒有想到會有這種災禍。

    以前,當在生活中遭遇到各種危難時,我開始認識到上帝對我們總是慈悲為懷,使我們絕處逢生。現在,這種感想又重新回到我的心頭。我覺得,我們經常神奇地逃脫大難,連自己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有時,我們會陷入無所適從的境地,躊躇不定不知道該走哪條路才好。這時候,內心常常會出現一種暗示,指示我們走這條路,雖然我們原來想走的是那條路。不僅如此,有時我們的感覺、願望、或我們的任務明明要我們走那條路,可是心裡忽然靈機一動,要我們走這條路;這種靈機也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也不知道出自什麼影響,可就是壓倒了原來的一切感覺和願望,使我們走這條路。結果,後來的事實證明,如果我們當初走了我們自己想走的路,或者走了我們心目中認為應該走的路,我們則早已陷於萬劫不復的境地。反覆思索之後,我自己定下了一條規矩:每當自己心裡出現這種神秘的暗示或衝動,指示我應做什麼或不應做什麼,我就堅決服從這種神秘的指示,儘管我不知道為什麼該這麼做或該這麼走,我知道的只是心裡的這種暗示或衝動。在我一生中,可以找出許許多多這樣的例子,由於我遵循了這種暗示或衝動而獲得了成功,尤其是我流落到這個倒霉的荒島上以後的生活,更證明了這一點。此外還有許多例子。當時我若能用現在的眼光去看待,是一定會意識到的。但是,世上有許多道理,只要有一天能大徹大悟,就不算太晚。我奉勸那些三思而後行的人,如果在他們的生活裡,也像我一樣充滿了種種出乎尋常的變故,或者即使沒有什麼出乎尋常的變故,都千萬不要忽視這種上天的啟示,不管這種啟示是什麼看不見的神明發出的。關於這一點,我不準備在這裡討論,也無法加以闡明。但這種啟示至少可以證明,精神與精神之間是可以交往的,有形的事物和無形的事物之間是有神秘的溝通的。而且,這種證明是永遠無法推翻的。關於這一點,我將用我後半生的孤寂生活中一些很重要的例子加以證明。

    由於我一直生活在危險之中,因而日夜憂慮,寢食不安,這就扼殺了我為使自己生活舒適方便的發明創造能力。如果我坦誠承認這一點,讀者一定不會感到奇怪。我當前最迫切需要解決的是自己的安全問題,而不是食物問題。我連一個釘子都不敢釘,一塊木頭都不敢劈,生怕聲音被別人聽見;同樣,我更不敢開槍了。尤其叫我擔心的是生火這件事,唯恐煙火在白天老遠就被人看見而把自己暴露。因此,我把一切需要生火的事,如用鍋子燒東西或抽煙斗等都轉移到我那林間別墅去做。在那兒,我呆了一段時期之後,發現了一個天然地穴,這使我感到無限的欣慰。地穴很深。我敢保證,即使野人來到洞口,也不敢進去。說實在的,一般人誰都不敢進去,只有像我這樣一心一意想尋找安全的藏身之所才會冒險深入。

    地穴的洞口在一塊大岩石底下。有一天,我正在那兒砍柴,準備用來燒炭,偶然間發現了一個洞口,這一發現我除了歸諸天意外,只能說是偶然了。現在,在我繼續講我的發現之前,必須先談談我為什麼要燒炭。

    前面我已經說過,我不敢在我的住所附近生火。可是,那兒是我生活的地方,我不能不烤麵包,不能不煮肉。因此,我計劃按照我在英國看到的辦法,拿一些木頭放在草皮泥層下燒,把木頭燒成木炭,熄火後再把木炭帶回家。這樣,如果家裡需用火,就可用木炭來燒,省得有冒煙的危險。
本站首頁 | 玄幻小說 | 武俠小說 | 都市小說 | 言情小說 | 收藏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