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俠傳 第一卷 第一節 迷途少女悵悵行
    盛夏。

    日近西山,殘陽如血。晚霞染紅了半邊天。

    一個俏生生的少女,孤零零在深林中行走。別看她不過十三四年歲,卻是眉如柳,目如杏,面若桃花,好一個美人胚子!她櫻唇微動,輕念:「觀世音菩薩,文殊菩薩,普賢菩薩……」原來小時候母親說:「如果遇到大危難,向大慈大悲的菩薩們求救,她們就會顯靈。」她已將所有的菩薩甚至最討厭的豬八戒都念了,神靈並不聽話。

    「呱呱呱」刺耳的鴉噪響徹天際,少女仰頭看那被樹枝割成無數小塊的天空,暮色有只歸巢的烏鴉正在賣弄歌喉,少女心裡說道:「有家好神氣嗎?我也有只是現在迷了路。」

    蒼的狼嚎叫人毛骨悚然。少女嚇得瑟瑟發抖,見路旁一大石側長滿長草,忙鑽了進去,大氣都不敢出,很禮貌的把路讓給狼群先走。原來近日獵戶頻頻上山,圍殺經常襲擊羊群的狼,群狼疲於奔命,饑困交迫,嗅到絲絲人氣,知道有人落了單,便圍攏過來,一是為了充飢,二是為了報負。

    少女憋了好一陣,估計群狼已走完,才慢慢探出頭來,這一探立刻嚇的粉臉慘白:只見五六匹灰狼在石前圍成半圓,吐著鮮紅碩長的舌頭,垂涎欲滴,白森森的利齒閃著寒光,一匹狼繞過石塊,正向她藏身的地方躡手躡腳走來,原來這幾天群狼已有不少被獵戶射殺,它們怕長草中的人帶有武器,誰都不願當出頭鳥,僵持許久,一匹膽大的緩緩走近長草來探個虛實。現在見她沒帶武器,那也就沒什麼好客氣的了,群狼都看著自己最喜歡吃的部位流口水。眼看有被撕吞之禍,她能做的就是閉上眼,把最重要的遺言交代一下:「你們要吃就吃,但是不許毀我的容……」。

    「嗷……」一縷尖銳的狼嚎從不遠處傳來,野狼……竟停住撲勢,少女微微瞇著眼,見一個與自己年紀相仿的少年赤身裸體,蓬頭垢面,手腳都著地,擋在群狼之前,剛才的嚎叫顯然是他發的。

    狼孩一雙藏在亂髮之中的眼睛逼視著少女,緩緩走近,少女心下惴惴:「罷了,一樣的被它們分了吃,只求他一口把我咬死,若咬個半死不活,可就有的受。「狼孩走到她身前,卻不咬,只傻乎乎地犬坐(像狗一樣的坐法)輕輕托住少女的纖纖小手。

    她心裡更怕:從手吃起,我什麼時候才能死透,你這麼笨,就別學人家吃人嘛,這樣折騰人,別說疼死,嚇也嚇死了。」偏偏狼孩並不把嘴湊上去,只把一雙玉掌翻覆把玩,同自己的「狼爪」比較,平常其他狼都笑他的爪醜陋,現在終於找到一雙跟自己酷似的爪,不由大悅。少女只覺他手掌粗如鐵石,仔細一看,原來他掌沿長了厚厚一層老繭!

    狼孩比較半天才放下。搔搔頭,對著她扮一個滑稽神色,少女恐懼感頓時消失,「撲哧」一聲銀鈴般笑起來,狼孩愣著腦兒,覺得她的笑容美艷萬端,齜牙咧嘴學起來。

    一盞茶時間後,狼群騷動,少女心裡一寒,楚楚可憐地瞅著狼孩,晶亮的杏眼中流露出求助的神色,狼孩倒像懂得她的心思,往自己背上一指,請少女上坐,少女一見他的背就倒胃口:黑不溜秋的,像有層厚厚的泥!但在這非常時刻,只得改掉少女喜歡乾淨的毛病,勉為其難地坐上,狼孩飛也似的狂奔離開。

    夜幕剛降,殘月當空,繁星點點。約過半個時辰,狼孩馱著少女已到鎮郊林蔭道,再去就是人境了。狼孩驟然停下,背上已是大汗如豆,少女輕輕躍下,用袖中手帕,拭乾他背上汗滴,狼孩舔舔少女如藕皓臂,舔罷回頭便走。

    狼口餘生,少女心下道:能逃過這一劫,全靠這匹「狼」,拿什麼報答他呢?以身相許那一套當然是大大不妥;就這麼讓「大恩狼」走了也不妥,先留他下來再說吧。於是高聲叫道:「公子稍等。」狼孩轉過身,詫異地望著正挑開額前一縷亂髮的少女。

    少女叫住他後,竟不知說什麼好,猛見狼孩黑漆漆的背,微笑道:「把你身上的污泥刮下來,至少可以捏五個泥娃娃,你從不洗澡嗎?『狼孩聽得滿頭霧水,心裡一個勁怪她為何不用高低長短的嚎叫來說話,亂嚷嚷什麼。他瞪大了眼,憨態可掬,少女一拍腦袋道:「糊塗!」走在前頭示意他跟著走,奔小河而去。

    蟲吟如笙,月暉柔和,鋪灑河上,水波微蕩,波光長短明滅,煞是惹人。少女微曲蔥白纖指,往河中一指,叫他入河,「嗚……」狼孩驚悸地後退一步,此刻他腦中閃現的是同伴不慎陷入泥沼狂掙慘呼的慘狀,少女挽起裙子,走進河中,狼孩想上前搭救,可腳一觸水,就觸了電般立刻收回來,少女走到沒膝深處便停了步,回頭微笑著向他招手,狼孩見她身處水中卻微笑,但同伴在水中為何掙扎呢?嗯,是了,同伴都是倒霉蛋,遇上的自是會要命的惡水,而這少女是有福之人,所遇之水對性命無防,想通此節,他戰戰兢兢入河,倒也覺得冰涼爽快,少女捧水澆在他背上,更覺愜意,索性將身子浸入水中。

    少女見他戲水甚歡,便上了岸,到街上,用腕上玉鐲,同綢莊老闆換兩套秀才服飾。這懵懂的小姐只覺得有點難捨,怎麼知道兩套服飾不過值十兩紋銀,而她這玉鐲少說值百兩!買了衣服,她又除下頭上金釵,同賣炊餅的漢子換了一大包炊餅,這金釵的價值……哎,不提也罷,可憐她還嬌俏俏的笑臉相對直至後來與其丫頭談起羞愧難當,閨中姐妹屢次取笑,這是後話不提。

    少女興沖沖返回河畔,狼孩正自在水中翻滾,在有「哪叱鬧海」之勢,喚他上岸,他學少女直立,不料後腿無論如何踢蹬,它就是不直,原來狼孩平常習慣用四腳走路,而他又跟其他狼不同:後邊兩腿比較長,只好彎曲著用,少女見他像隻猴子,不禁掩嘴一笑,她宛然像姐姐照顧調皮弟弟一樣為他穿衣束帶,狼孩從不穿衣服,第一次穿戴,渾身癢癢,正搔著背,少女解開紙包,他聞了炊餅油香,不由瞳孔一亮,舌頭在嘴外掄一圈抓了一塊.狼吞虎嚥,少女目瞪口呆:「世上原來還有這種吃法。」

    狼孩習慣四腳並用,站不到一刻就雙腿酥麻,只好做回他的四腳野狼,而他這一俯身,前襟便拖在地上,少女尋思道:他這般拖著,若在途中絆著不就害他栽個跟頭?於是脫掉他的外衫,卻有一晶瑩水滴落在她玉臂上,仰面見他略帶英氣的臉埋沒在凌亂長髮之間,就像雨後的鳥巢。少女拿出隨身攜著的玉梳,細心梳齊他頭髮,再用腕上的珠鏈(珍珠手鏈)束住,他的面目在蓬頭垢面時倒也罷了,此刻梳洗整齊了,臉兒雖微黑卻也掩不去一臉清俊,她竟瞧得癡了,狼孩低嗚了幾聲,少女不禁臉兒一紅,心知他在牽掛夥伴.她將另一套服飾與一大包烙餅都綁在他腰間,她可沒想過狼孩既不會換衣裳也不梳頭,還有那束在他頭髮上的晃晃明珠,如果遇上貪心的獵戶,還不要了他的性命!

    狼孩遠去了,儘管他三步一回頭,終於被暮色吞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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