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舞戰歌 正文 第四章 扳戒
    一夜無眠。

    清晨,寧夏打包著行李要走,肖凌拉住她。

    寧夏說:「你說過,我這次幫了你,就還我自由。你比我想像的還要危險,肖公子。」

    「是嗎……」肖凌苦笑。

    「對不起,沒辦法一起了。」寧夏說。她不能拿自己開玩笑,肖凌膽子大到刺殺皇帝,必定不是一般人,雖然刺殺原因他沒解釋,她也沒追問。

    「一起走吧,我們今天也要離開龍臨山莊了。」肖凌左手按住肩,傷口已經不流血了。

    在集市口說分手,寧夏瀟灑和肖凌告別,走的時候,連頭都沒回。

    看似瀟灑,寧夏卻苦笑。

    天知道她有多無奈。

    但至少離開了邦什;至少不用被追殺;至少肖凌給了她很多銀子。

    算算還不壞。

    一陣喧鬧聲把寧夏的注意力都吸引了夠去。張望了一下,前面似乎很熱鬧。

    寧夏從人群中擠了進去,差點把她的破帽子給擠掉了。扶了扶正,詢問之下,才知道是在徵兵。

    寧夏擠上去,跟記名冊的小弟眨了眨眼睛,說:「我要報名!」

    後面的男子一把推開她,吼道:「你插什麼隊!」

    寧夏回頭看去,好大個啊!那個頭快趕得上昨天在蓮花邊看到那傢伙了!

    真不知道契沙人都是吃什麼長大的,怎麼會發育得如此過度!轉念一想,契沙的牛馬不也是以壯出了名的嗎?這麼想倒也不奇怪了。

    寧夏狠狠瞪了他一眼,站到一邊,讓他先登記。

    「叫什麼名字?」記錄員問。

    「滿大牛。」大個回答的聲音很洪亮,寧夏汗顏……這名字還真適合他!

    等到寧夏報完名,忽然有人抓住她的手,驚訝之下回頭,竟然是肖凌。

    肖凌一臉怒氣,把寧夏拖到城角,對她吼道:「你瘋了!一個女人跑去參軍!」

    寧夏甩開他的手,揉揉被捏得發紫的手腕,瞪了他一眼,「管你什麼事!」

    肖凌一下氣結。他也不知道為什麼,看著她離開的背影,鬼使神差地跟了過來,結果,竟然發現她的徵兵處報名!軍隊裡一旦發現有女人,是要立斬的!況且她還是邦什人!跑到契沙的部隊裡,只要被人發現,便按間諜罪論處!

    寧夏拍了拍他的肩,露出自信的笑容,「謝謝你的關心,我有我的想法,而且,我能保護自己,不會被發現。」

    說話,寧夏轉身離去,第二次留給肖凌一個「一去不復還」的背影。

    回到報名處領取物品的時候,肖凌忽然從後面追了上來,兩手朝桌上一拍,把桌上東西都震離了幾分,又回落下來。

    他說:「報名。肖凌。」

    記名冊的小弟被他這一嚇,毛筆都掉到了地上……不就是報個名麼,怎麼跟凶神惡煞似的……

    寧夏的驚訝遠大於記名冊的小弟,她把肖凌拉到一邊,低聲說,「你瘋了!?」

    肖凌回以一個驕傲的微笑:「我是瘋了。」

    這次徵兵只在契沙東部地區小規模徵集,一共徵集了十萬,十萬軍在位於落柏城西南方向的南部軍營集訓。從落柏城到南部軍營,行程十五天,不算遠,卻走得寧夏腳都要斷了。她很肯定,她這輩子走的路加起來,還沒有這幾天來的多。

    由於班的排制是按照報名時間先後編排,所以寧夏與肖凌,還有那天推開她的滿大牛,都編到了一個班,行軍時也一起走了。

    都是新兵,行走速度慢的可笑,開始兩天還好,到了第三天,所有人都露出了疲態,寧夏的腳,已經是磨出了水皰後,水皰又扁下去了。肖凌一路上都在給她講笑話,寧夏沒笑,反惹得滿大牛一陣陣哄笑。

    肖凌跟滿大牛解釋說他和寧夏是表兄弟,寧夏從小體質就不太好。這讓從小體質超級好的滿大牛從此對寧夏抱以深切的同情。

    於是到最後,滿大牛和肖凌每人拿了寧夏一半行李,寧夏到成了徒步行軍了。

    十五天的行程,走了二十天才到。雖然如此,到達軍營的那天,所有人都如同脫胎換骨一般,臉上明顯多了一絲堅毅。

    「軍人,就是為家,為國而戰的勇士!」到達軍營的第一天,南部軍營最高統帥,契沙國南將軍龍沫九第一句話就如此說,「身為軍人,你們的生命已經不再屬於自己了!隨時要做好犧牲於戰場的準備!要以生命來捍衛國家,捍衛人民!」

    契沙軍隊的編制,以十萬為師,萬人為團,千人為營,百人班,二十人為隊。肖凌,寧夏和滿大牛被分到五團五營五班五隊,簡稱5555隊。肖凌編號55555,寧夏編號555508,滿大牛編號55550。散去後,各自以隊為單位進入營房。

    肖凌沖在了前面,佔了一個靠牆的床位給寧夏,自己睡在她旁邊的位置上。

    寧夏感激地對他一笑,心裡暖流一陣。

    有同伴,似乎還不錯。

    新兵營並沒有多餘的時間用來休息,第二天便開始了艱苦的訓練。

    早上進行了最基礎陣營訓練,中午,滿大牛在老遠就喊肖凌幫忙搬箱子,這幾箱子的兵器,是他們五隊的。

    「我們隊才20來個人,用得了那麼多嗎?」寧夏也趕去幫忙,卻被嫌礙手礙腳,只好在一邊看。

    搬到較場上,肖凌打開,裡面還真是十八般兵器皆有。趕過來的新兵們個個興奮地樣樣把弄過來。

    「聽我們隊長說,每種兵器都要學,但是也可以自己挑最用得慣的進行訓練。三個月後,要進行比試來整和兵種,比試中勝出的人,有的可以直接進選騎兵,也可以晉陞營長!」滿大牛把剛從班長處聽來的消息告訴大家,聽者均興奮不已。瞧大伙都專心在挑武器,他也趕緊上去挑起來。

    肖凌有點發怔。

    以強、狠出名的契沙軍,竟然會有這樣的制度!之前從來未注意過,以這種形式訓練士兵的話,控制得好便好,控制不好,則會有反效應。

    看來在這裡還真能學到不少東西。肖凌暗想。

    眼角餘光瞥到寧夏,她也在手著拿大刀發怔。

    「你學過點嗎?」肖凌問道。

    寧夏搖頭。她連在宮殿裡跑動都會被她親愛的母后教訓,何況舞刀弄槍!

    「別用大刀。你力氣太小,不適合。」肖凌說著,從武器箱中挑出一把短刀。此刀比一般匕首略微長點,小巧了許多,是很多揮重型武器的戰士貼身專用的。

    寧夏把刀握在手中,大小剛合適。

    「用兩把。」肖凌又遞了一把給她,說,「力量不夠,就要用速度彌補,雙刀即能防禦又能進攻,單手擋不住的進攻,可用雙手。」

    寧夏很鄭重的點了點頭。

    發完武器的當天下午,五團五營五班,簡稱555班,來了一位教練,叫崇涵。約莫四十來歲,剛毅的臉,一看便知是被戰爭打磨出來的。

    列好隊伍,幾個兵搬來幾十個箭靶,崇涵說的第一句話就是:「箭,是死神之手。」

    他說,「一個神箭手,他可以在最短的時間,最遠的距離,殺死敵方最強的戰士!僅僅在拉開攻的一瞬間!而弓箭隊也是用來防禦和伏擊最好的武器,可以做到以少擊多,以最少的損失獲得勝利!我想看看我們班裡,一百來號人中,有沒有神射手!」

    說最後一句話的時候,隊伍裡響起了陣陣吶喊。在契沙,神射手是每個部落裡最值得驕傲的人,騎射一向是契沙人傳統的強項,其精神已經融入了骨血之中。似乎感染到了大家的熱情,寧夏也躍躍欲試。

    箭靶位於百步遠處,肖凌那隊七個人,前六個人中,三個射中了靶,這讓他暗暗心驚。尚是新兵就有那麼好的素質,不可想像幾年後契沙的軍隊實力將強大到什麼地步!

    肖凌是最後一個射箭的人,輪到他的時候,他顯然猶豫了一下。但很快,他拉開長弓,瞄準,射出,正中紅心。周圍看到的人都歡呼了起來。契沙人樸實大方,有著極其寬大的心胸,他們崇拜英雄,他們仰慕勝者,他們會虛心學習,只為了讓自己向心目中的英雄更靠近!

    肖凌被周圍的氣氛感染了,不禁面露笑容。

    而寧夏卻像根癟了的菜,看似容易的射箭,原來那麼難。她使出全力剛好能把弓拉開,什麼瞄準,完全別提了,手都是抖的……

    她抬眼看向肖凌,肖凌似笑非笑地對她聳聳肩,無奈地說,「這張只是輕弓。」

    「箭,死神之手。」寧夏重複崇涵的話,很認真地對肖凌說,「教我。」

    之後,每天早上依然是基礎訓練,走路,站隊,以及根據指示改變隊型。這是最枯燥,卻也是最鍛煉綜合素質的地方了。下午是兵器的訓練,肖凌不只是教她射箭,還教她刀法。每天早上她是最早起床的,晚上是最晚睡覺的,但是她心裡清楚,她的弱勢,就在於力量。弓都拉不開,談何射箭。

    於是肖凌給寧夏安排了肌肉的訓練,每天提重物,來回在校場上跑,並且向崇涵借了張硬弓,讓寧夏去拉,直到能穩穩拉開為止。

    夕陽斜斜地曬在校場上,染紅了梧桐的葉。寧夏躺在樹下,弓就放在她身邊。肖凌吃飯的時候找她找不著,這才在樹下發現了她。

    走近,寧夏眼皮都沒有抬。他的腳步聲,她聽的出來。

    「我不想放棄,可是怎麼辦,我連抬起手臂的力氣都沒有了。」寧夏想哭,一種深深的無力,無助感。

    「為什麼我不是男人!為什麼!」她哭了出來。

    肖凌揉揉她的頭髮,在她身邊坐下。

    「你以為我生來就會射箭嗎?」他輕聲說,眼光看向遠處的山巒,「我不是天賦迥異,而是努力。從五歲起,我就開始學射箭了。」

    第一次聽肖凌講起自己的事,寧夏坐起身,看著他,夕陽把他的臉勾勒得格外柔和。

    「我家有七個兄弟,我排行第六。我大哥和我是一個母親生的,大了我十四歲。母親是父親的正室,但是母親在我出生後不久,就因病去世了。大哥是個老實人,什麼都不爭,可是我不一樣,我受不了其他兄弟歧視的目光,我什麼事都想做到最好。我是五歲開始學射箭的,一年不到的時間,弓握手上的漆,全部被磨掉了。一般的弓要到這樣的磨損程度,至少得用十年。」說到這裡,肖凌看寧夏一臉的不相信,輕敲了一下她的頭,「不信以後拿給你看,那把弓我還放著。」

    「說下去。」寧夏很好奇,看著他淡淡的笑容,她相信。

    「最開始手上磨出了水皰,一碰就疼,我又愛面子,只好偷偷跑到沒人的地方哭,有次,卻被大哥看見了。我曾經很恨他,恨他的懦弱,我想如果他很強的話,或許我就不需要做這些事情。可是,後來我才知道錯了。我七歲那年,去祭族的時候,被綁架過。」

    說到這裡,肖凌雖輕笑,眼裡卻有憂傷。

    「我從來不知道大哥這麼勇敢,在我印象中,不管父親的妾室或其他兄弟說什麼,他都從來不還嘴,他只是默默地做好自己的事,凡事以和為貴。我以為他懦弱,可是那次,他卻跟著父親的侍衛,親自前來救我,還為我挨了一刀!這一條刀疤,至今還留在他的胸口上。」

    說到這裡,肖凌把手伸進懷裡,拿出枚戒指,拉過寧夏的左手,把戒指戴進她的拇指。

    「知道那天看到我哭的時候,大哥怎麼做?他把母親的戒指,戴到了我的手上,拇指上。拇指上帶著扳戒,可以防止被箭劃傷。」

    戒指上還帶著他的體溫,那份溫熱,讓寧夏想起母親的手。但她說:「不行,我不能要,太貴重了!」

    肖凌笑著搖搖頭,「我放著也沒用,手那麼大,早就戴不上了。就當借你的好了,等沒用了,再還我。」

    那隻銀白色的戒指,很寬,粗看之下沒有任何特別的地方,但仔細看,會發現上面的雕花別緻而精細。儘管隨著歲月的變遷,表面被輕微磨損,不再光亮。

    曾經寧夏擁有過很多戒指,每一枚都要比這枚來得貴重華麗,但她卻從未戴過任何一枚。

    寧夏輕笑,這個,是帶著溫度的,不一樣。

    「走了,吃飯去。」肖凌笑著站起來,夕陽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長很長,與她的,重疊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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