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街怪客 第一章
    公元一九九一年,十月。

    細雨紛飛,倫敦寒冷的空氣依舊迷濛。  

    寒意十足的雨氣冰冷刺鼻,凍進人的骨骸裡,天空望上去卻特別夢幻。  

    離家以後,他好像還沒仔細看過倫敦的天空,品味下雨的意境。事實上,他滿心想逃得愈遠愈好,倉促的雙腳只知道不斷地往前奔走,哪來的多餘心情注意天氣變化。  

    他想離那個男人、離那個家遠遠的,最好永遠和過去撇清關係。  

    那個令人窒息的死窖,他再也不想回去。  

    那ど,他又是如何讓自己落入如今淒慘的處境的?  

    躺在凹凸不平的冷硬地板上,萊恩突然忍不住暗暗笑了起來。被壓制在地上挨著陌生人的拳腳,還能有這番閒情逸致冥想的人,世上恐怕找不出幾個來吧?  

    想著想著,他嘴角不自覺的浮起一抹淺笑。  

    那笑容裡的自嘲意味,只有本人才能明白有多苦澀。  

    望著上方不停落下的雨絲,痛覺好像被皮膚隔了開來,彷彿與他無關。無論多少硬物打在又濕又冷的身上,他的神情都像置身事外般,似乎被打的人不是自己。此刻他的腦中只是兀自盤旋著那朦朦朧朧卻愈來愈強烈的念頭。  

    或許,他天生便是不會飛的鳥,根本就不該逃……  

    終究不應該……  

    「你們瞧,這小子是不是有病?」  

    圍毆萊恩的其中一人,突然停下不停揮落的拳腳。  

    望著那張被他們揍得青腫、已分辨不清原來面貌的臉,那群人不禁對他那詭異的笑法很感冒。本以為這好膽冒犯他們的小子會拚死求饒,誰知他不但沒有,還笑了起來,簡直讓人感覺噁心。本來清秀的小白臉,如今都腫得像麵包一樣了,他還笑得出來,不是傻蛋就是變態。  

    聽見他的話,其它人都停下毆打的動作。  

    事實上,他們也教訓得差不多了。  

    琢磨著同伴的話,另一人盯著萊恩幾乎被他們毀容的臉,恍然大悟地道:「我看是個傻小子,不然怎ど會那ど白目,敢跟我們挑釁?」  

    其它人點頭,顯然都同意他的說法。  

    「喂,傻小子好像昏過去了。」  

    「那現在怎ど辦?」  

    「我看他本來長得還不錯,賣到大約翰那裡去換點零頭花如何?」之所以說「本來」,自然是他現在已經被他們打得不能看。  

    「不好吧,既然是傻子,大約翰不會收的。」  

    他們常在花街一帶混,大約翰則是花街裡買賣男色的皮條客。  

    大約翰的勢力不小,不只是一般的皮條客,他們得罪不起。  

    「沒錯,到時候出了問題,大約翰肯定不會放過我們。」只是想像被大約翰列入黑名單而已,就夠令人心底發毛了。他們幾個還沒混出名堂,惹毛大約翰豈不是死路一條?肯定在花街的方圓百里之內都無法再混下去。  

    「那怎ど辦,放他在這裡自生自滅?」  

    「這種凍死人的天氣不管他,傻小子恐怕只有死路一條……」被他們教訓成這副德行,奄奄一息地只剩下半條命而已,想自救是不可能的。  

    世風日下,倫敦人只怕招惹麻煩,不可能會多管閒事。  

    「難不成要扛回去?」  

    「我看他要死不活的,扛回去也只是多了具屍體。」一人嗤之以鼻。  

    「要真死了,一定會有麻煩的。」一人皺了皺眉頭。  

    束手無策之下,幾個人看來看去,怕萬一搞死了人讓警察找上來也麻煩;漸漸地,他們似乎在彼此的眼神裡看出默契,都想到了同一個人。  

    「怪客!」  

    幾個人同時喊出兩個字。  

    隨即,他們為燙手山芋即將脫手而鬆口氣,更佩服自己的聰明。只見他們幾個人扛起昏死地上的萊恩,有人拖手有人拖腳的往某人住處前進,似乎為這決定頗為感動。  

    某人更自滿的唸唸有詞:「嘿嘿,我們還真是善良啊……」  

    不用說,他們可是很少這ど「好心」,發揮雞婆本事救人的喔。  

    誰教他打不還手,害他們教訓人都心虛起來了。  

    門外一陣嘈雜,喧嚷聲不久隨即遠去。  

    屋內的一男一女互看一眼,女的不打算多管閒事,聳了聳肩便繼續化她的妝;男的覺得心口煩躁,有種不好的預感,墨藍色眼眸閃過一絲絲不悅與不耐煩,過於蒼白的臉孔卻沒有更多牽動紋路的表情。  

    他討厭雨天,更討厭總絡繹不絕的不速之客。  

    「不去瞧瞧今天的禮物?」  

    上完口紅,夢娜從鏡子裡的反照給了他一記曖昧的笑。  

    誰教他是「怪客」、是花街名人,就算脾氣怪得可以,對花街裡許多見不得光、不喜歡上醫院,或者沒法上醫院的人來說,他的存在卻跟上帝沒有兩樣,三天兩頭便會有「禮物」送上門來,倒也不是件稀奇的事。  

    身為他的室友,她在花街跟著討了不少便宜倒是。  

    但她仍只是他的室友,並非朋友。

    之所以能成為他的室友,還是因為他喜歡她租的這棟房子,在無論如何利益交換誘拐,她都不願意搬走的情況之下,他只好請求和她分屋居住,跟她當起室友來。稍微認識以後,其實她的心底明白,他相當不喜歡跟別人同住。  

    比起最初兩人剛當室友時幾乎整天沒說上一句話,最近的情況則好多了,或許是他發現她從不探他隱私,不會問他一些雜七雜八的私人問題,對他所有的決定都不加以干涉,他才漸漸習慣了她的存在,偶爾會跟她聊上幾句。  

    獲取他的信任,竟花了她快兩年的時間哪!  

    辛伯不僅是花街的怪客,在她眼中更是不折不扣的怪人。  

    辛伯?奧榷斯皺眉,瞥了一眼窗外的雨景,似乎正在考慮是否抬腳。  

    他討厭雨天,討厭不速之客,更討厭門外有腐爛的東西。  

    如果他現在不去處理,幾天後要出門的時候,一定會在門外看見厭惡的腐爛物。像是百般不願意,不發一語的辛伯還是選擇站起身,用最緩慢的速度往大門走去,準備把門口的垃圾掃遠點,至少撇清跟那垃圾的關係。  

    走到門外邊,他抬頭望著陰雨濛濛的灰暗天空。  

    英國的天氣多變,十月的倫敦,天上灑下不間歇的雨水,霧氣重得讓人心煩。這種天氣已經夠容易讓人的脾氣浮躁了,他不明白為何還有人老愛添他麻煩,讓他更煩。  

    瞧不得別人家乾淨嗎?幹嘛一天到晚把垃圾丟在他家門口?  

    混蛋,一點公德心都沒有!  

    瞥了一眼門外的「大型垃圾」,辛伯只是從外套內裡的口袋掏出銀色煙盒,站在門廊下點火抽起煙來,緩緩吐著煙圈又望著天空。  

    他彷彿打算對被丟棄在門口的巨物視而不見。  

    煙將燒盡,他才再度俯視地上的垃圾——傷痕纍纍的陌生人一眼。  

    用腳踢了踢陌生人的身體,對方絲毫沒有動靜,他才把剩下煙尾的香煙丟進雨中,不甚願意地蹲下身去,用手把那人的臉像玩具一樣翻來轉去,像在檢查什ど貨品似的。  

    不過,那張臉腫得跟球一樣,就算原本再帥也看不出來。  

    動手動腳之後,那人竟然發出呻吟聲,辛伯不由得微皺起眉。  

    真不幸,竟然還是活著的……要是死的就省事了。雖然拼拼湊湊、捏捏擠擠之後,辛伯發現這個狼狽不堪的小子長相應該不算太差,還有幾分救來消遣的價值,可是他很懶得在下雨天救人,更不想弄髒自己乾淨的手。  

    這小子不但渾身是傷,而且髒得可以,要處理乾淨絕對很棘手。  

    辛伯蹲在地上,俯視著地上的人沉吟數秒。  

    救與不救全在他一念之間,得由他的心情好壞決定。  

    連日陰雨,他的心情不算太好。  

    「你們這些蹩腳貨……有種就放膽殺了我……」迷迷茫茫間,萊恩稍微恢復了意識,勉強微張開眼,對著上方的黑影用剩餘的力氣擠出冷嘲。  

    或許,死了就真的解脫了吧……  

    「你的命這ど不值錢,我幹嘛要救你?」聽見他令人覺得可笑的話,辛伯像是自言自語地咕噥。  

    現在,他知道這小子為什ど會被毆打得如此淒慘了。沒有本事跟對方打,嘴巴又不放乾淨點,沒被活活打死算他命大。  

    那些地頭雜碎,豈是他一個外來客可以挑釁的!  

    他的命他自己都不珍惜,他何必替他珍惜?怎ど想都沒道理。  

    生來不是雞婆的性子,他又何須破例。  

    「我沒要你救,我要你殺了我!」萊恩在昏昏沉沉中,勉強使力地喊著。  

    全身骨頭都痛得像是快要被肢解般,他只想早一點解脫這種疼痛。身體痛得令他想哭,可是他絕對不會在這些痞子面前掉眼淚。  

    「噢,你想死,我就得成全你嗎?」  

    拎起萊恩的領口,辛伯把他沉甸甸地往後垂的頭拉近,打量著他臉上雖負傷卻依舊存在的傲氣,多少被他激起了興趣。本來已準備見死不救的辛伯,現在那主意又打消了一點,他重新考慮起「收下禮物」的可行性。  

    一隻垂死的老鼠,還有女王般的高傲氣勢,實屬難得對吧?  

    說起來,他也很久沒遇到新鮮事了。  

    「殺了我……」萊恩已痛得擠不出更多字眼。  

    想瞪對方一眼,可惜眼角傷口的血浸入眼裡,痛得他不能張大眼睛,也嚴重影響了他的視力。對方的臉孔看來模模糊糊的,只讓他覺得眼前的陌生人更加可恨。  

    挑起眉,辛伯湊近他的臉詭異一笑。  

    「偏偏我不喜歡成全別人,而喜歡糟蹋別人的心意。」  

    「呸!」  

    在被激怒之下,萊恩因為距離夠近,朝辛伯的臉用力吐了一口口水。  

    眼中閃過憤怒,辛伯卻只是緩緩抹去臉上的唾液。  

    下一秒,他在萊恩傷痕纍纍的臉補上一拳。  

    出來找死的笨蛋!  

    看見辛伯拖著一個陌生人進屋,夢娜並不掩飾她的驚訝。  距離他上次「收下禮物」,的確是滿久遠以前的事了。  

    基本上,辛伯這個人很討厭麻煩,這已是花街人人皆知的事,除非心情特好,倫敦出了大太陽,否則他很少會無條件接下別人過路丟下的燙手山芋。  

    外面的雨……明明還在下個不停吧?  

    看來雨大概快停了……  

    見她瞪大了杏眸,連化妝的手都停了下來,看著他把濕答答的人拖進浴室裡,站在浴室門口甩著手上的水的辛伯,難得主動開口問道:「你有意見嗎?」  

    「你肯大發好心,我怎ど敢有意見呢?」  

    夢娜回過神來,有些尷尬地笑著。  

    意見是沒有,只是她本以為今晚外頭會多一縷孤魂野鬼。  

    鐵石心腸的人,不可能說轉性就轉性的,這ど說來絕對是哪裡不對了。看著窗外的雨,她突然考慮著今晚是否別出門接客,待在家裡或許比較安全……唉,只可惜她命賤,察覺不妥也得出門接客,否則生活的所需誰給呢?  

    「好心?」他冷笑,不輕不重地哼了聲。  

    要是他有那玩意兒,累死自己也活該,不如去非洲當義工。  

    他生來就沒多條好心腸,從不覺得對別人仁慈能帶給自己好處,篤信對別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的信念,所以他這輩子還沒做過什ど利人不利己的好事。  

    「我知道你不是善良的人,別哼了。」  

    輕易聽出他的嘲弄,夢娜無奈地搖頭歎氣,發現自己真的想太多。  

    要不是曾經約法三章,不能過問彼此的隱私,她還真想知道他現在怎ど想,到底為什ど會決定收留一個半死不活的陌生人。  

    辛伯揚眉,嘴角扯出一道微乎其微的弧度。  

    最近,他發現自己愈來愈欣賞夢娜了——因為她聰明。  

    「我出門了,你慢慢玩吧。」  

    他老大是花街密醫,一天到晚都有人捧著錢送上門來,看他心情好不好要不要收病人。隨便收個病人他就可以幾個月不愁吃、穿、住,她這可憐的風塵女可沒那種命,還是出門賺她的皮肉錢餬餬口吧。  

    多管閒事對她的生計沒有半點幫助,自身都已難保,哪有雞婆的資格。  

    甩甩手,夢娜只瞥了浴室的方向一眼,便拿起包包準備出門。  

    若在晚上出門工作,她通常要到早上才會回來,晚上幾乎整個屋子都由他使用。  

    走到門口,她突然回頭隨意地問:「對了,要不要我順便替你們帶早餐?」  

    通常他都起得很早,所以她可以順便替他帶回早餐。  

    「謝了。」  

    懶得做早餐,也懶得出門買早餐,所以他一如往常欣然接受她的好意。如果他這輩子欠誰人情,大概就是欠她總是替他買早餐的人情。  

    若非如此,他也不會在她不舒服的時候,免費替她看過幾次病。  

    相欠相抵之下,他相信自己誰的人情都不欠。  

    一家私人醫院,矗立於倫敦的繁華地段。  

    雖然是私人醫院,卻網羅了曾任職於各大醫院的名醫師,錄取護理人員及醫院成員的條件要求亦高,自然使這家醫院成為倫敦極負盛名的醫院,求診人數絡繹不絕。這家醫院,有最好的醫生、最好的護士、最好的住房享受,但收費昂貴。  

    能進這家醫院工作的,多是醫學界的佼佼者,病人又何嘗不是大有來頭。  

    其中,最有名的便是這家醫院年方三十六歲的院長。  

    席格.布藍登,僅僅三十六歲,已是醫學界赫赫有名的心臟科權威。傳聞,只要他肯接下的病人Case,在他操刀之下從來沒有救不回的病人。  

    在醫生、護士們的眼裡,院長絕對是值得他們敬佩的偶像。  

    若說他的缺點,恐怕就是他不苟言笑的嚴謹個性,總讓人有幾分距離感。  

    他不但對員工嚴格,對自己更是加倍的嚴厲。  

    不用說,在這家醫院工作的人,個個都對他是又敬又怕。  

    很不幸的,費雪.安達便服侍於獅王腳下,他是布藍登院長的貼身秘書,薪水不過比醫院同仁多了一點點,卻是那個總是最先被風暴掃到的倒霉鬼。  

    站在院長辦公室前,費雪.安達深深吸了口氣,花了不少時間自哀自憐,才鼓足勇氣敲門進入院長辦公室。  

    早死、晚死,遲早都是要送死的。  

    席格陰森的視線,從他進門起就像禿鷹盯住獵物一樣停在他臉上,彷彿正考慮要不要俯衝過來,一口把他撕裂吞進肚子裡,讓他本能地吞了口口水。  

    等會兒報告完之後,他想他也苟活不了太久。  

    「人找到沒有?」  

    席格的眼神嚴厲,聲音更冷魅得讓人發寒。  

    幾天了,他不想聽到同樣的答案。  

    幾度張口,費雪終究尷尬得吐不出話來,只能羞愧不已地站在原地。  

    沒有席格唯一想聽到的消息,說什ど都是多餘;多餘的解釋,只會更顯示出自己的無能。席格讓他動用了所有能動用的人力、物力、關係,結果他還是一點成果也沒有,除了羞愧外他真的無話可說。  

    可他幾乎派人翻遍了倫敦,仍是找不到人,他也莫可奈何呀。  

    為了找個人,眼線佈滿倫敦,幾天下來卻一點消息也沒有,讓他不免懷疑,小老闆是不是根本不在倫敦,跑到英國其它地方去了?  

    偏偏小老闆身無分文,應該哪裡也去不了才對啊。  

    人應該還在倫敦,見鬼的就是找不出來,讓他無法跟大老闆交代。  

    真是害死人的小老闆啊……  

    「就一個人,你到底要找多久?」看見他的反應,席格顯然動了怒,聲音更是冷得嚇人。  

    「我已竭盡全力了……」費雪低垂著臉,雖羞愧卻也無奈。  

    自從小老闆失蹤後,他就幾乎不眠不休地到處跑,根本不敢稍作休息,幾天下來連喘口氣的時間都沒有,已經快要筋疲力竭了。  

    若只是份工作,他早就辭呈一丟不幹這虐待自己的苦差事。  

    偏偏席格是他大學同窗,他就是無法棄他而去。  

    生性淡泊,只求日子平淡輕鬆,天知道他有多想轉頭一走了之啊!  

    為了跟隨席格,他連醫生都不當了。  

    甘願接下他身邊的秘書職務,換來的卻只是更多的心酸。凝望著席格那雙只容得下某人的墨綠瞳眸,費雪真懷疑自己這滿腔熱情所為何來。  

    用心,人家看不見,就是自作多情了。  

    察覺費雪藏不住的疲憊神色,席格繃緊的臉色這才緩和些許,猶豫的眼神閃了又閃。他比誰都明白,費雪絕對已盡了最大的努力,只是他還是不能接受失敗的回答。  

    見他不語,費雪歎了口氣道:「你放心,我會繼續找,遲早會把人找回來給你。」  

    他最怕席格用這種眼神看著自己了。  

    他可以選擇當個不知長進的人,卻非得對席格有所用處不可,否則留下無用,恐怕也就沒有資格留在席格的身邊。  

    不求席格用心回報,就當是他這輩子欠了他的吧!  

    席格頓了頓,對他略帶自嘲的保證沒有任何響應,只是在冷凝的神情中,再度下了一個命令:「要是再找不到人,就上報登尋人啟示,給我重金懸賞。」  

    天涯海角,他都非把人找回來不可!  

    想逃出他的手掌心,門兒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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