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擁抱 第四章
    該是來點新鮮八卦的時候了,阿門。

    ——雙週刊《你相信嗎?》之〈以吃八卦為生的恐怖小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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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鎮的居民是勤奮的,只是他們的勤奮常常隱藏在狀似悠閒的生活步調當中,讓人以為他們好像整天都沒要事可做。

    舉例來說,「美美茶飲」的老闆娘葛美美總是在一天最美好的時刻——清晨六點半——開了店門,從準備茶葉、糖水,到收看氣象報告、預估今日天氣……等等雜事開始做起。待一切就緒,茶葉也放進專業的機器煮後,她才蹺起修長的腿,坐在店門口一邊看著最新一期的《太陽報》,一邊啜飲著很有健康概念的生機蔬果汁,同時慨歎自己青春的尾巴近了。

    她還沒退休,卻已過著仿如退休般的生活。

    這麼悠閒自在的日子有時候還真教人想抓狂。

    大學畢業後,她就因為討厭大城市繁華喧囂的生活,毅然決定返回小鎮,還跟當時已經交往兩年的大學男友拜拜分手。

    當時男友問她:為什麼一定得回到小鎮?為什麼不能留在城市裡和他一起打天下?

    當時,如果她願意的話,她現在或許已經組了個新的家庭、養了孩子,或者就在城市裡成為強悍的職場女強人也說不定。

    她主修企管,在城市裡才有發揮的舞台。

    可是她卻捨棄了那五光十色的一切,回到家鄉,然後誤打誤撞地開了一家沒沒無聞的茶飲店,而且營收隨著小鎮人口的流失、出生率的降低,日漸人不敷出。有時,日子過得太過悠閒的時候,她會忍不住問自己這樣的選擇究竟是對還是錯。

    她問過小月類似的問題。

    小月跟她一樣,都在大城市裡待過,但是最後都回到夏日鎮來。

    在出外讀書的那幾年,她們其實有好一段時間沒有聚在一起過,甚至連唸書的城市也不同。當年,她去了台南,小月在新竹,娃娃則去了台北,放棄可以考上的第一志願,改讀警校,跌破大家的眼鏡。

    考上大學的那個夏天,真的是充滿了許多關於眼淚的記憶。她們依依不捨地分別了,雖然約定還要再相聚,但十七、八歲的女孩難免總是想得太多。當時她們真的有一種一旦離開小鎮後,人生就會發生巨大改變的恐慌感。

    她不知道小月和娃娃她們在外地適應得怎麼樣,不過她在頭兩年幾乎可以說是過得非常痛苦。那頭兩年,在同學眼中她是來自一個鄉下地方的土包子,既不會打扮,又不懂得玩,早起早睡,與宿舍室友晚起晚睡的作息恰恰相反,更不用說融入同學們的日常話題裡了。

    別看她整天嘻嘻哈哈很樂觀的樣子,其實那時她真的是覺得很受傷的。

    長久以來在家鄉養成的價值觀與生活方式,使得她與城市的女孩格格不入。有好幾次,她都想北上去找小月或娃娃傾吐這份痛苦,但最後還是強忍了下來,不希望自己的適應不良讓好友擔心。

    就這樣過了兩年,她才終於下定決心要改變這一切,所以她讓自己任憑同學改造,從髮型到穿著,都交由那些城市女孩來打理。她向她們學習,也試著接受她們的價值觀,直到她將自己改變到能夠站在那繁華的城市舞台中而不會感到迷亂為止。就像所有人都會做的,她也交了一個在聯誼時認識的外系男朋友,並終於使自己獲得城市人的認同。

    但是在許多深夜無眠的時候,她總是想要回家。

    好不容易撐到畢業,也早早應徵進一間外商公司了,想回家的念頭卻在當時發酵到無與倫比的程度。

    當下,她拎著行李不顧一切地回到了家鄉。那種感覺幾乎像是逃難一樣可怕,直到再度踏上曾經無比熟悉的土地,心中懸了好幾年的忐忑不安才真正消失。

    於是她知道,她做不成那種離鄉背井的人。她需要有自己也認同的根。

    沒多久,小月也跟著回來了。久別不見的她們抱頭哭泣,然後小月就進了報社,當起專門報導小鎮八卦趣事的記者來,而且做得很好。

    最令她訝異的,應該是最離不開小鎮的娃娃,竟然是三人中最晚回鄉的人。她在台北待了五年;警大畢業後,還在外地的警局派駐了一年才返鄉。

    而剛回到小鎮的前幾個月,她看起來並不像當初她們回來時一樣地激動,至少不像她葛美美那樣,對於決定回到自己土生土長的家鄉之地,心存感激。

    那是五年前的事了。在現在的娃娃身上,已經看不出來曾在外地歷練過的風霜。但美美仍然清楚記得,五年前娃娃剛剛回到夏日鎮時,眼中無神、表情茫然的樣子。沒有人知道娃娃在外地遭遇過什麼事。她不肯說,也鮮少提起那一段。

    而夏日鎮這塊土地提供的熟悉的安慰,逐漸使她們都習慣看見的那個娃娃漸漸地回到她們身邊來。只是,娃娃彷彿忘了一些很重要的事情——諸如官梓言這個人,以及離開小鎮那五年的記憶——不論是真的忘了,還是假裝忘了,總之她不再提起。

    然而直到官梓言回來以後,她所認識的那個方心語也才真正回到這個小鎮,一種身心靈都一同回歸的狀態,她可以感覺到娃娃心中的歡喜。

    而小鎮的日子依然緩慢地在往前走著,看似恢復了動力,卻仍有點停滯不前。

    美美知道,這是她自己漸漸失去動力的緣故。

    前陣子她才跟小月說:「怎麼辦,我覺得我越來越老了。」

    小月吐她一句:「去年你生日時,我不是送你一組歐蕾,你沒用?」

    美美當下就知道,小月不瞭解她需要的不是保養品,而是心靈的滋潤。儘管她勉強算是「事業有成」的女性,擁有一家自己的店——姑且不論賺不賺錢——但她仍然覺得自己心靈上缺了那麼一小塊,需要有些什麼東西來填補。

    她的家人在鎮上都有著自己的生活。父母親就像一般退休的老人家一樣,喜歡閒聊八卦,三不五時到公園運動,參加各種社區活動,有空時幫哥哥帶小孩。哥哥已經結婚,跟嫂嫂在臨鎮工作,假日或特殊節日才會回到小鎮來,但嚴格來說也不算住得太遠。全家人一個月固定聚會一到兩次,每次都是以吃喝玩樂作為聚會的主題。

    總之,美美認為,她的家庭以及她自己,就是那種很平凡的小鎮人家。

    偏偏她卻交了幾個頗不平凡的朋友。比如小月是個文筆犀利的報社記者,小鎮上人人都讀過她杜大記者的八卦報導。她專職提供小鎮居民一份精神糧食,貢獻相當之大。

    還有娃娃;她是小鎮上唯一的女警,從小就是八卦新聞中的焦點,具有主角的風範與特質,也是鎮上維護治安的正義使者。

    而她葛美美,唉,相較之下確實是太黯淡無光了些。

    以最新一期的太陽報來說,報導到她的相關篇幅只有全部版面的百分之一,而且還是小月好意,替她在版面補白的地方免費刊登的一則飲料優惠廣告,跟老巴酒館當月的營業休假日公告並放在一起。至於其它緋聞,則付之闕如。

    一直以來,她都是個與「緋聞」沾不上邊的乖寶寶,甚至比經營髮廊的莎莎還引不起人們的注意。

    報紙上最近一則新聞就是莎莎不小心把小林阿姨的頭髮燙壞的小插曲。小月把這件事報導得生動有趣。她可以想見接下來連續好幾個月,小林阿姨都不敢再光顧莎莎髮廊,直到她的健忘症再度發作為止。屆時,莎莎與小林阿姨的頭髮之戰就會再度佔據報紙版面。

    事實上,莎莎的燙髮技術還算不錯;她本身是美發專科畢業的,但偏偏總是燙壞小林阿姨的髮型,箇中原因還有待調查。

    此外,除了娃娃與官梓言之間最新的對戰發展,戴西與珍珍的婚姻狀況也是近來鎮民關注的焦點。

    春花奶奶甚至大聲嚷嚷,她準備要尋找第二春(當然,這只是一種宣傳手段,就像她老是嚷著要去國外看孫子一樣),以此為自己在鎮民專屬的報紙上佔有一席之地,成為這一期太陽報的專題,探討小鎮失婚女性第二春的問題;報上甚至刊登了一篇小鎮歷年來的離婚率和再婚率的延伸報導。

    而關於她葛美美的消息,卻是一則飲料店的廣告。

    這讓她不知道是要感謝小月義氣相挺,還是哀怨自己的人生太過平凡,不具新聞報導的價值。

    在這個嗜吃八卦的小鎮上,美美的人生似乎顯得太過乏味而不耐咀嚼。

    而這跟牙齒的好壞完全無關。

    接近中午的時候,當她一邊調著飲料的時候,一邊也在思考著:眼前是否正是她應該改變未來人生方向的關鍵時刻?

    或者她需要的,其實只是去莎莎髮廊燙個頭髮,換個新造型?但小林阿姨的殷監不遠,或許貿然找莎莎改變髮型不算是個好主意,畢竟莎莎最近似乎正面臨著她事業的低潮期。

    正當她腦中冒出這個想法之際,「美美茶飲」的大門被推了開來。

    掛在門上的風鈴叮噹作響。

    「歡迎光臨。」美美職業性地打招呼道。

    這時門外艷陽高照,推門進來的人背著光,美美看不清他的長相,只依稀看得出是個男人。

    他很高大,肩膀很寬,頭髮理成平頭。

    她邊擦杯子邊問:「你好,要喝點什麼?本店今日檸檬紅茶特價喔。」

    但對方並沒有像一般客人一樣,很直覺地就點了特惠價的飲料,相反地,他踱到櫃檯前,仔仔細細地看了美美以及店內陳設一眼後,才開口道:

    「你好,給我一杯你說的紅茶。然後我想請問一下,你知道夏日鎮警局要怎麼走嗎?」

    美美停下手上擦杯子的動作,因為在看清楚來人後,她呆住了。

    為眼前這名高大黝黑的外地人。

    如果真有「一見鍾情」的話,那麼美美現下可說是有如被閃電給劈中了一般,全身動彈不得,只剩下一顆心臟怦跳著,幾乎快跳出了胸口。

    然後,她清楚地發現到,她的春天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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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娃娃正要走進「美美茶飲」討杯茶喝的時候,隔著茶館玻璃門,看見的就是這一幕——

    一個高大黝黑的男人站在櫃檯前,一邊喝著冷飲,一邊與美麗的老闆娘有說有笑。

    她沒有冒失的推開門出聲喊美美,反而微笑地看著好友與一個男人相談甚歡,眼中放出光采。如果過去這幾年來只能用逐漸乾癟的蘋果來形容葛美美的話,那麼現在這顆乾癟的蘋果似乎正迅速地恢復它的光澤與芳香。

    基於對朋友的關懷與瞭解,她很清楚,美美的確需要一些新鮮感情的滋潤。

    不知何時,悄悄的,小月來到娃娃身邊,與她一起站在茶飲店門外,興致盎然地看著店內的情景。

    「娃娃,你認識那個外地人嗎?」小月問。

    「認識。」娃娃輕鬆回答。

    小月會意過來。「看來傳說中的那位警官學長已經到了。」

    娃娃笑著說:「是啊。不過比較讓我感興趣的是,美美似乎正準備要好好談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呢。」

    「也該是時候了,不是嗎?」

    「美美的春天來了。」娃娃沒有費心回過頭地說:「那你呢,小月,你的春天何時才會來?」

    小月眨眨眼。「我?少管閒事,方警官,我可還不打算貢獻自己的八卦給鎮民享用。」

    「真難得杜大記者也會有珍惜隱私的時候。」娃娃搖搖頭,笑著轉過身,往警局的方向走。

    決定給美美的春天一個機會,小月跟在娃娃旁邊,並肩走在一起。

    「你要去哪?」

    「回警局。」

    「不是要來接新來的警官去警局報到?」

    「不用。」娃娃爽快地說:「美美會告訴他怎麼走。」

    出於職業天性,小月捉緊機會問道:「那你現在到底決定怎麼樣?有跟某個人舊情復燃的打算嗎?」

    老早聽說那位外地來的警官是娃娃的第一任男友,也是唯一的一任。而官梓言則是娃娃從童年到少年時期的伴侶,還沒有機會發展戀情就離鄉遠去。

    現在兩個男人都在鎮上,娃娃會選擇誰?

    「我一直很好奇,我學長要來的消息是誰放出去的?」娃娃故意轉移話題。

    「很抱歉,線民的資料是必須保密的。」絕對不能透露是從小林、小陳那邊放出來的,不然下次就拿不到最新消息了。「怎樣,你現在有陷入左右為難當中嗎?」機靈地趕緊把話題再拉回來。

    「你現在是以朋友身份在問我,還是以記者的身份?」

    小月老實回答:「都有。」

    「那我不告訴你。」娃娃斬釘截鐵地說。

    「好吧。」小月放棄把這件事刊登在報紙上。「以朋友的身份。」

    娃娃這才笑答:「這樣的話,我就說了。」

    小月幾乎沒把耳朵拉直了聽。

    娃娃再認真不過的告訴她:「其實我從來沒有改變心意過。」一直以來,她所愛的人都只有那一個。

    小月忍不住歎了一口氣。為什麼這個答案一點都不令人意外呢。

    「真的不能讓我引用這句話?」好可惜,好不容易問出了獨家內幕,儘管是早就知道的答案,但是畢竟在這之前一直都沒有得到當事人的承認。

    娃娃哈哈笑出聲。「當然不能。」她還不打算那麼樣地公開自己的感情。

    在小鎮上,即使事情早傳得沸沸揚揚,鬧得人盡皆知,可是只要不公開、不承認,她可以當作從來沒有那一回事。反正大家也都很清楚,流言之所以是流言,就是因為當中的真實性有待加強,平時大家也不過是拿些不怎麼真實的消息來消遺消遣,不會真的當成一回事。

    再說,梓言也還沒給出她真正想聽見的答案。在「那個時候」到來之前,她打算讓他好好想一想。她相信總有一天他會想通的。畢竟,儘管離開了十年之久,最終他還是回來了不是嗎?他應該……不會再離開吧?

    想到他有再離開的可能,令她忍不住蹙起眉。

    「你現在要跟我回警局?」娃娃問。

    「是啊,既然不能公開你的感情真相,又不能打擾美美剛剛萌芽的戀情,除了到派出所去等新進警官來報到,順便照一張相之外,我這個懂得為朋友義氣相挺的良心記者還能做些什麼呢?」

    「別說得這麼委屈,我知道你很期盼在下一期的太陽報上,刊載我跟新進警官的合照。」

    「你願意?」

    娃娃微微一笑。「是誰說的,朋友間要有義氣?」

    小月差點沒抱住娃娃親吻。「果然夠朋友。標題隨我訂?」

    「呃,可以啊。」應該沒關係吧?不就是一張員警同仁合照?能訂出什麼聳動的標題?

    小月歎了口氣。「說真的,也該是來點新鮮八卦的時候了。」

    「的確如此。」趕快把緋聞焦點從她跟梓言身上轉移吧,她真的想要有一點點的隱私啊,不然她跟官梓言之間那場遲來的夏日戀情要怎麼開始啊?

    然而事情總不如想像的那麼簡單。娃娃再怎麼機靈也不可能料到,三天後,當太陽報最新一期快報刊出那張新舊員警合照時,小月會訂出那樣使她眉毛都捲起來的標題——

    「舊愛新歡」喜相逢,不知鹿死誰手?

    真是令人絕倒。太陽報竟然有辦法將如此聳動的標題放在一張她跟學長的合照,以及一張官梓言個人的獨照中間,營造出討論的空間和八卦的效果。

    看到當期的太陽報時,娃娃又學到了一個教訓。

    那就是,千萬別懷疑記者詮釋新聞的專業能力。

    真個是好樣的杜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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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當新鮮八卦如火如荼地在夏日鎮蔓延之際,有幾個人正深深受到這八卦的影響。

    其一是葛美美。

    當她發現她的「春天」竟然就是娃娃的「前任男友」時,她瞬間覺得自己好像走進了冬天,並且被澆了一盆冰水。儘管她也知道,傳言不可盡信,可是空穴不來風,她實在不想介入好友的感情糾葛當中,造成大家的困擾。

    好險一切還沒有開始就已經結束了。美美很慶幸自己還沒決定要真正地去愛上一個人。但這件事也讓她察覺,也許日子真的應該要有點改變了。

    她一定是枯萎太久了,才會發生一見鍾情這種不可思議的事。別看她做事時常迷迷糊糊,其實她是很有原則的。當下她做出了一個重大的決定。(這項決定,容後再述。)

    其二是官老爺。

    他老人家已經在醫生的許可下回到家中休養。可當他看到最新一期的太陽報時,差一點兒又再度發病;特別當他發現自己那個頑固的孫子竟然在大敵當前的此刻,還表現出一副無關緊要的態度和模樣時,一股說不出的焦慮幾乎佔據了整個心頭,讓他沒辦法放鬆休養。

    為了就近照顧老人,雖然嘴裡不講,但官梓言已經幾乎算是一半搬回官家大宅了。他現在只有晚上才會回到春花奶奶的雜貨店樓上的租屋處過夜。

    福嫂和老王勸他直接搬回家裡,但梓言溫和地拒絕。

    「我還沒決定好。」他這麼說。但背後原因不明。兩老既然說不動他,也只好勉強接受他的決定。

    又過了幾天,官老爺終於忍不下去了。他坐在大宅開放式的迴廊裡,看著剛剛從玫瑰園裡走出來、為了整理花園而弄得滿身汗水和泥土的孫子,不待他坐定,便大聲咆哮起來:「你到底還在蘑菇什麼啊?!」

    將最新一期的太陽報丟到官梓言面前,確定他有看到頭版的標題和照片,才又大聲吼道:「瞧瞧這個外地人,長得多麼一表人才,簡直就像是東方版的基努李維,身高不僅有一百八十多公分,還是警界的精英人才,好幾次被任命保護外國來的總統和大使,前途不可限量。這麼優秀的男人,有哪個女孩子會不動心?更別說人家還千里迢迢特地追來咱這雞不拉屎的鎮上,要我是女孩子也會感動。反看你,儘管你是我的孫子,我應該護短才對,但是連我都不知道你到底有什麼優點可以跟人家比,還提什麼『鹿死誰手』哩!」

    「拜託說話不要那麼大聲,很花力氣的,小心中風。」梓言一邊走進屋裡,一邊抹了抹額頭上的汗水,同時將那份報紙從地上撿起來。

    仔細地讀了一遍後,他做出評論:「果然是個很不錯的傢伙,娃娃也很上相。」小月這張照片拍得不錯,不愧是專業的記者;儘管主要身份是文字記者,但在人力嚴重不足的報社裡,小月往往也身兼攝影記者的任務,而她做得還不賴。

    官老爺差點沒吹鬍子瞪眼。「還有空讚美別人!丫頭都快被人搶走了。」瞧,出院後這幾天也沒見她上門來噓寒問暖一下,以前她哪一天不往這裡跑,把官家當自家廚房一樣天天來報到!

    將報紙整齊地摺好,放在一旁的桌上後,梓言在老人身邊的籐椅坐了下來,倒了一杯茶給老人後,也給自己倒了一杯。

    捧著茶杯的他,看著迴廊外的玫瑰花園,心思一瞬間飄得好遠。

    官老爺看著孫子與他母親極為相似的側臉,忍不住抱怨道:「想要你在這裡時,你不在;現在不想要你留在這裡時,你卻賴著不走。」

    要是以前,聽了這話,梓言一定會馬上起身就走。

    因為以前的他太脆弱,也太容易受傷,因此自尊也格外高傲,很容易因為一點點小事而覺得深受傷害。可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他不再是以前那個脆弱無助的男孩了。現在的他,有一雙強壯的手,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保護他想要保護的人。他強壯的心臟不會再輕易被刺傷。

    而且,老王伯伯說,自他十年前不告而別之後,身旁這個老人每天都花上許多時間親自照顧這片黃昏玫瑰花園。

    眼前這片玫瑰園比以往任何時節都要來得生氣盎然。

    而還有什麼理由,是除了愛以外的原因,能讓老人辛勤地照顧媽媽最愛的玫瑰呢?

    隱約的,成年後的他開始瞭解,儘管有些人嘴巴上什麼都不說,還假裝自己很冷硬,但是在他嚴肅的外表下卻藏著一顆分外柔軟的心。

    或許當他過去在為那些事悲傷而痛哭流涕時,也有另一個人跟他一樣有著相同的心情。

    就像玫瑰莖上容易傷人的刺。真正怕受傷害的人,才會在自己四周立起層層保護的外衣,藉此阻擋外來的傷痛,也因此同時意外地傷害到想靠近碰觸的人。

    透過親手照料嬌嫩的玫瑰,他的心也忍不住跟著柔軟起來。

    他想起從前,想起媽媽,想起剛到小鎮上時的種種不適應。撇開所有的偏見與傲慢之心,進而發現……

    「我以前真的是個很難相處的小孩吧?」他說。

    好半晌,他沒聽見身邊老人的回答,正要回頭時,老人才沙啞地開口。

    「何止難相處。」回想從前他們祖孫倆惡劣的關係,官老爺忍不住苦笑道:「那時候的你對任何人都不信任,還把自己裹得像個厚厚的繭,沒有人有辦法看穿你真正的想法,除了——」

    「除了娃娃。」梓言接道。

    官老爺點頭道:「是了,除了那丫頭。真不曉得她是怎麼辦到的,總之,只有她有辦法讓你笑,讓你有情緒。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就知道,總有一天你們會在一起。」

    「所以說,你其實不用那麼擔心我和娃娃的事。」梓言指了指桌上的報紙道:「你知道鎮上的傳言有百分之八十都是加油添醋來的嗎?這一次我們會把事情處理得很好的。」

    還記得很久以前,娃娃曾經告訴他,心語小媽說流言只有百分之二十的真實性,其它都是編造的,希望他不要受到那些流言的影響而做出錯誤的判斷。

    「可是,就算只有百分之二十的可能性,你都該表現出一點點擔心。」老人知道自己說這話時有點像是在抱怨。

    「我的確是很擔心。」梓言語調淺淺地說:「我擔心你;我要你的身體完全好起來,再用很宏亮的聲音罵我。」

    「你、你瘋了,居然還敢討罵!」官老爺忍不住脹紅了臉罵道。

    「不要緊,你儘管罵。」梓言微笑地應承:「我以前很驕傲,不懂得珍惜,但現在我總算懂了。」能這樣被罵,原來也是一種幸福。

    聞言,官老爺差點沒真的中風。「好個狠毒的小伙子。」居然說出這麼感人的話,是想讓人感動死嗎!他訕訕地說:「如果你以為這樣做就能讓我放過你,那你就要失望啦。告訴你,我可不吃這一套。要想得到我的諒解,除非你去把那丫頭帶過來這裡看我。開玩笑!我已經好幾天沒看到她了,我不相信你真的一點都不想念她的伶牙俐齒。」

    「誰說我不想念。」梓言拍拍老人的肩。「快點好起來,外公,等你完全康復,我就去找她。」

    老人的嘴一張一合,好半晌才擠出話來:「要是她被人先一步追走,可別怪我這老頭子拖累你。」

    梓言保持平靜的語調說:「不會的。如果她決定不要我,她會自己來告訴我。」

    不用等太陽報出刊,也不用等別人來告訴他最新的馬路消息,內心深處,他就是知道,她會是那個在確定自己的感情後,就不會隱藏的人。當中絕對不會有半點曖昧不清的灰色地帶,不是愛,就是不愛。真奇怪以前他為什麼看不清這一點。還是說陷入感情漩渦時,人總會有一點盲目?

    七歲時的他不懂得愛情,因此從沒仔細思考過,手牽著手,迫切地需要一個人的背後有著什麼樣的含意。當時他只自私的知道,他需要她,也仰賴著她提供的溫暖驅趕他內心的黑夜。

    十七歲時的他不相信愛情,以為像她說得那樣輕易的愛,不可能是真正永恆的感情。為此他不滿足,內心的驕傲使他拒絕接受自以為不完整的感情,甚至因為怕受傷害而選擇離開。

    如今他已經過了二十七歲的年紀,回到曾經兩次逃離的地方,卻反諷地在這塊土地上找到重新面對愛情的勇氣。

    慢慢地,他開始瞭解,如果有一天當她決定不再愛他,那麼他將會是第一個知道的人。而那個時候他將心碎至死。

    剛回到夏日鎮時,他還不知道她到底還愛不愛他。

    現在他知道了。或者在更早以前他就知道了,只是他一直都很盲目,也很笨。

    她總是要他問自己的心;因為他的心中一直都有著答案,只是等待他親自挖掘,找尋真相。

    他不知道他是怎麼看清楚的,只知道,在某天早晨醒來,當他回想著

    過往所發生的一切,生命中的許多細節被片段地打散後又重組起來。

    也許是因為外公突然病倒的關係,也或許是歷經了一段逐漸領悟的過程,而豁然開朗的時候終於到了。

    當他再度睜開雙眼時,只看見一個再明顯不過的答案。

    那就是,他深深地愛著當年那個曾經多次說過愛他的女孩。

    從以前到現在,都是如此。

    原來他一直都不曾改變,一直都只愛她。那份愛,他曾經不完全地接受過,更抗拒過,但都沒有改變他愛她的初衷。

    事隔多年,他離開了,又回來了,結果證明官梓言仍然愛著方心語。

    而娃娃曾說,她永遠不會改變。

    她是那種說話算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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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麼現在,依然擺脫不了當紅緋聞人物排行榜第一名身份的方警官在做些什麼事呢?嗯,她正帶著新報到的男警官在逛大街、壓馬路。

    她在向她傳說中的「第一任男友」介紹自己的夏日小鎮。

    每個看見她的人,都說她看起來眉飛色舞,一副很開心的樣子,似乎很高興過去的男友千里迢迢來到自己所在的故鄉。

    「看來梓言現在很危險。」晚餐過後,一票正在酒館裡喝啤酒的男人頗有共識地評論道。

    戴西冷冷地說出自己的觀察:「我看我們鎮上的全體男人都很危險。那外地來的傢伙簡直就是東方基努李維的翻版,連我家那個很少注意男人外貌的珍珍都破天荒地大力誇獎他『英俊挺拔』。我想不出這世上還有哪個男人比他更有資格成為我們的『全民公敵』。」

    眾人齊聲附和,紛紛說自己的老婆也跟珍珍一樣,認為新來的外地警官很英俊。在一連串唏噓聲中,老巴忍不住天外插了句話進來。「費茲威廉-達西?」

    「什麼?」眾人有聽沒有懂。

    自以為幽默的老巴咧嘴道:「沒看過2006年版的『傲慢與偏見』哦?」

    戴西很不給面子的翻了翻白眼。「嘖,如果你是說那個只靠裝酷與沉默寡言就能讓全世界女人都為他瘋狂的十八世紀英國人,那我真的得說一句,老巴,盲目地崇拜一個不真正存在的人物,是女人才會做的事。」

    「喔,可是現在最大的問題就出在女人身上,不是嗎?」老巴眨眨眼。

    「嘖。」戴西一口幹掉杯中的啤酒,覺得心情真的是糟透了。

    如果珍珍能偶爾稱讚一下她「英俊」的老公,他可能就不會那樣嫉妒了吧?難道女人都是如此善變的生物嗎?還是已經夾在碗裡的菜就沒了味道呢?

    想他戴西身為堂堂鎮長之子,卻對自己強悍好勝的妻子完全沒有辦法,真是令人嘔到了極點。

    當年珍珍就告訴過他,她是那種與其娶回家裡供養,不如一輩子捧在手心裡好好呵護的女人。

    可是他不僅想把她捧在手心裡,更想將她娶回家裡,以宣示自己的所有權。

    百般努力下,他終於做到了,靠著奉子成婚。

    在小鎮上,未婚生子可是件不得了的大事,即使是像夏維珍這樣強悍的女人也不得不屈服在廣大的輿論壓力之下。

    他如願娶她為妻,但他們的婚姻卻從一開始就前景黯淡,十分淒涼。

    他真不知道該怎麼做,才能讓珍珍原諒他……

    後悔?不,他不會說娶夏維珍為妻令人後悔。

    就是時光倒流,讓他們重來一次,他也還是會那麼做。

    男人會做他認為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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