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探案 死亡時間
    傳統上用三種方法來推斷死亡時間:屍僵、屍斑及屍溫。偵探小說家經常利用這種推斷把故事情節描述得栩栩如生,你可不要完全相信。因為屍體現象受許多因素的影響,如環境的溫度、屍體的體格、運動程度、是否飲酒、是否用麻醉劑等方面的影響。

    屍僵一般於死後l一3小時開始出現,最初出現在顏面部和眼肌,隨後擴散到軀干的上下肢。12小時後,屍僵達到全身。屍僵持續6小時左右開始緩解,屍體恢復變軟。

    屍斑的出現也有一定的時間規律,死後血液循環停止,最快半小時後,血液因自身重力墜積於屍體的底部血管,該處皮膚現出紫紅色的斑痕,像瓶底的紅酒,這就是屍斑。屍斑最晚在死後410小時內出現。它的顏色持續時間很長。如果一個人死後仰面躺在床上時,屍斑應在他的背部,如發現屍斑在身體的前部,說明屍體被移動過。

    第三方面是通過屍體的溫度來判斷死亡時間。死後體內停止產熱,屍體的溫度大約每小時會下降1度。肌肉組織和環境的溫度對屍體溫度影響很大。胖人的屍溫比疫人的屍溫降低的慢;溫暖室內的屍溫比寒冷室外的屍溫冷得慢。下面的公式常用來推斷死亡時間:

    〔常溫(98.6oF)一屍體直腸溫度〕/l。5=近似死後經過時間

    不過要注意:上面提到的方法不是百分之百的精確,它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只能推斷大致的死亡時間。

    最近又增加了一個判斷死亡時間的新方法,叫做眼球化學法,是由美國的內科醫師約翰-科發現的,他視察到人死後紅細胞會破裂,其中鉀元素會慢慢進入眼房水裡,從而可預測死亡時間。因為這種方法不受外界溫度的影響,所以測得的死亡時間要比前三種方法精確。當然,隨著科學的發展,死亡時間的測定會越來越方便,越來越准確,可為破案提供更精確的證據。

    詹姆斯和舒克

    時間:1920年

    地點:新澤西州,坎登

    意義:這是著名私家偵探應用邏輯推理的典型案例。

    每個星期,六十多歲的大衛-保羅都要去坎登的百老匯的信托銀行去運送押金到費城吉塞得信托公司,途徑達拉華運河。1920年10月5日,保羅照常背著一個裝有4萬元現金、3萬元債券的小包離開了坎登,但是再也沒有回來。據調查發現,25年前,保羅因盜竊郵件被捕入獄。估計這次是攜款潛逃。可是他的雇主堅決否定這個事實,他們堅信保羅早已痛改前非。

    11天後,保羅的同事所說的話得到了證實——這是非常殘酷的一幕:有一對戀人在布萊頓區附近的一個十字路口邊的墓地裡發現了保羅的屍體。他的頭上連中兩槍,身上的錢已不見蹤影,但全部的債券還留在錢袋中。殺人犯不關心無價值的東西:保羅的金戒指、金鏈的手表在屍體的一邊,手邊還有一副眼鏡。奇怪的是,屍體周圍的地面是干燥的,可保羅的外套大衣和衣物是浸濕的。路邊有清晰的汽車輪胎痕跡,還發現了一片汽車後座上的木料。目擊者說幾天前看見過一輛帶水質後座的黃色的微型汽車。

    法醫檢驗屍體後認定保羅死於被發現前的二十四小時內,很明顯保羅死前已將錢丟了,或是他被殺死的一個星期前就遭綁架並被監禁。

    埃利斯倫克對此結論不是很滿意,帕克是何許人,他是布萊頓區傑出的偵探,也是國家高級研究員之一。當別的地區遇到疑難案件時,他總被聘請為法律顧問。對於此案,通過屍檢,他認為死者比法醫鑒定的死亡時間要早。但他想不通死者的衣服為什麼是濕的,難道是凶手惟恐保羅不死,槍殺後又投屍入水。因為案子有分歧,帕克認為需延期尋求更好的答案。

    兩個嫌疑人

    通過兩個月的調查,終於找到了可疑的人,此人就是保羅的鄰居,名叫弗蘭克-詹姆斯,他是一名機動車推銷員。從保羅失蹤後,詹姆斯和另外的一名叫雷蒙德-舒克的人整天吃喝玩樂,揮金如土。但當警方對他們進行詢問時,他們均能毫無破綻地講出在法醫推定的案發時間裡,不在現場的事實:詹姆斯當時在底特律參加一個集會,而舒克那段時間和鄉下的朋友呆在一起。帕克博士對死亡時間的推定非常謹慎,特別是從人們提供的線索來看,他更加肯定了自己的想法—一死亡時間有誤。

    屍體所在位置的上游有幾家制革工廠,對上游流下來的水進行分析發現,水中含有高濃度的酸酸,這些酸性物質充當了屍體的防腐劑,所以一個星期後,在水中的屍體部分還沒出現腐爛跡象。結果淹沒在水中的屍體干擾了法醫對死亡時間的判斷。

    這個最後的發現使帕克博士欣喜若狂。詹姆斯在事實面前也作了交待,而舒克千方百計地把責任推向詹姆斯,並承認是他們把保羅推到橋下,隨後喝酒壓驚,緊接著把屍體掩埋了,他們萬萬沒有想到是“水”讓他們漏了餡兒。

    兩名罪犯得到了公正的審判,於1921年8月30日,被送上電椅處死。

    結論

    帕克博士在40年的工作生涯中,成功的解決了236起凶殺案件中的226起。他為打擊犯罪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阿內巴爾-奧莫多瓦

    時間:1942年

    地點:紐約城

    意義:這起令人震驚的案件是通過核物學知識揭示了凶手不在現場的偽裝而破獲的。

    一位名叫菲道夫。特裡曼的紐約人帶著他的狗在中心公園鍛煉身體,他們跑進了一叢茂盛的草中,在低矮的山茶英樹枝下,有東西拌了一下,低頭一看,原來是一具年輕的女屍。死者是被勒死的,投有被強奸的跡象。屍體沒有手包且身無分文,說明被搶劫過。但是屍體腫脹的脖子上的一條金項鏈仍在,這令人迷惑不解,因為很少有搶劫者會留下值錢的東西而離開。

    案發後,警察局的偵探約瑟夫-哈克基特和約翰-克羅斯伯就此案展開了調查,經偵察發現死者名叫路易斯-奧莫多瓦,24歲,和她的母親居住在布魯克斯,是位女服務員。她的家人說從1942年11月1日那天起,她就失蹤了。他們還介紹了路易斯-奧莫多瓦的情況,她嫁給了一個名叫阿內巴爾-奧莫多瓦的人,此人5個月前還在一艘小船上做水手,幾個星期前,因為他同女人鬼混,路易斯-奧莫多瓦離開了他。

    得知路易斯-奧莫多瓦遭遇的阿內巴爾-奧莫多瓦聳了聳肩說,“她把我的生活搞得一團糟,她打了我的一個女朋友,咒罵過另一個女友,她死了也活該,但她的死和我沒關系”。事實似乎支持阿內巴爾-奧莫多瓦,法醫托馬斯-岡薩雷斯推斷路易斯的死亡時間是11月1日晚9點到10點之間,可此時奧莫多瓦正和路易斯打過的那個名叫魯巴-佩利斯的姑娘在舞廳跳舞。另外,還有許多別的目擊者能證明他當時的確在舞廳。這麼多的證人證明他不在現場,偵探只好從別的方面人手。路易斯的父母交出了奧莫多瓦寄給他們女兒的恐嚇信,從恐嚇信的內容看,奧莫多瓦這個色情狂完全知曉路易斯的死因。

    另外還有一種可能情況。舞廳到犯罪現場的距離只有100多碼,是不是奧莫多瓦趁人不注意溜出了舞廳,殺害了事先在中心公園等他的妻子,然後在沒人知曉的情況下返回了舞廳。

    懷疑的理由

    法庭實驗證明了他們的懷疑是正確的。國家化學、毒物學實驗室的負責人亞歷山大-蓋特勒在檢驗現場照片時發現屍體身邊的草很特別。他專門把草的照片放大觀察。巧合的是,同樣類型的草籽在奧莫多瓦的衣服口袋及褲腳處發現,可是他堅持說已有兩年沒去過中心公園了。他說,口袋中的草籽可能是最近到布朗克斯的特裡蒙特公園留下的。可他錯了,生物學院的約瑟夫-克琅蘭德教授說此案的關鍵問題就出在草上。此革極其稀少,在長島僅兩個地方生長這種草,而在西切斯特鎮,也只有三個地方有這種草。在紐約市只有中心公園有此尊。然而,在路易斯屍體附近的一個孤立的小山邊還發現有這種草。

    奧莫多瓦慌了神兒,馬上改口說,前兩個月,即9月去過中心公園。這真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因為這種草開花晚,最早也得到10月中旬,所以奧莫多瓦不可能在9月抬到這種草的種子,難道是門月份?

    事實面前,奧莫多瓦終於作出了交待。他作案前,安排他的妻子在公園見面,他們在公園吵了一架,然後他粗暴的殺了她。後來,他又翻供說“交待”是在逼迫下做的,他是無罪的。這無濟於事,他的死刑判決得到陪審團的一致通過。奧莫多瓦變的非常瘋狂,後悔沒從頭到腳清理犯罪痕跡,9個警衛才把他制服住。1943年9月16日,他被電椅處死。

    結論

    科學的分析使預謀周密的殺人犯,也沒有逃脫法律的制裁。

    史蒂文-特拉斯科特

    時間:1959年

    地點:加拿大戈達裡奇

    意義:一名年輕的女孩死了。7年後,來自全球的病理學家匯集加拿大一起討論這名小女孩被謀殺的確切時間。

    1959年6月9日星期二,一個天氣極好的傍晚,12歲的小女孩林恩-哈浪離開了皇家加拿大空軍基地。她家就住在克林頓和安大略省旁邊的戈達裡奇。那天5點半她吃完晚飯後出去看晚霞。後來,有人看到她和她的14歲的同學史蒂文-特拉斯科特在一起。她坐在史蒂文-特拉斯科特綠色賽車的前梁上,一起沿國道駛去。一名騎車兜風的小男孩曾在名叫洛桑灌木的小木牌處和他倆相向而遇,時間大約七點鍾左右。然而當另一名男孩返回來時,路上已人去空空。

    那晚林思-哈琅沒回家。一直到第二天也沒找到蹤影。星期四,警察和當地居民分兩隊人馬找遍了田野和樹林,下午終於在洛桑灌木處發現了被樹枝掩蓋住的林恩-哈伯的屍體,因為天氣炎熱,屍體已經開始腐爛。

    她被人用上衣勒死,屍體仰躺,半裸,兩腳中間留有兩個小土堆,上面有一些橫紋的鞋印,現場跡象表明她被強奸了。但由於屍體的自身情況,准確的結論還不能得出。

    驗屍是在本地的法庭病理學家約翰-佩尼斯坦博士主持下進行的,驗屍的條件差:場地窄,光線暗。結論是死者因暴力窒息而死。胃內容物有:雞肉、曼越橘和一些蔬菜,還有星期二晚上吃的一些肉,由此推斷林恩-哈伯的死亡時間不遲於當天下午7:30。而這段時間史蒂文-特拉斯科特仍在外面,而且不能講出在外的理由。

    幻影汽車

    史蒂文-特拉斯科特接受詢問時講,那天下午他8:30回到家,之前和林恩-哈用在一起,但他們在8號高速公路分的手,然後看見她上了一輛電鍍黃色的U-S-字樣的灰色的雪佛龍汽車。對史蒂文-特拉斯科特進行醫學檢查發現他的陰莖因劇烈的性行為而留有傷痕,但他否認說那是因為幾個星期前的瘍腫留下的痕跡。他的腿也被刮破,褲子被洗過,但沒完全清除膝蓋處的草汁斑跡。據調查所知,史蒂文-特拉斯科特曾穿過一雙橫紋底的鞋,但始終沒有發現這雙鞋。盡管確認史蒂文-特拉斯科特是個凶手的證據還不充足,但現有的證據足以證明他犯有謀殺罪,所以被判絞刑。這激起了公眾的輿論,他們不相信加拿大的法律要對一個14歲的孩子判這種酷刑。最後史蒂文-特拉斯科特被改判終身監禁。因為他的年齡小,又被改送男子工讀學校。

    1966年,新聞記者伊沙貝爾-李-布拉達斯發表了一篇名為《審判史蒂文-特拉斯科特》的文章,在文中他說,這個案子的判決是錯誤的。文章以充分的證據證明法醫在鑒定方面存在的問題,應給案子平反。這個特殊的上訴被送往加拿大最高法院。

    兩個英國很有權威的病理學家基思-辛普森博士和弗朗西斯-欽佩斯博士看了此文產生了不同的看法。欽佩斯認為此案確有問題,且問題出在死亡時間上,而辛普森認為不是這樣。兩人的爭論一直未間斷,幾年後他們終於撕破了臉!欽佩斯是個脾氣暴躁對人嚴格要求的人,他沒放松任何的機會來攻擊他的對手。而辛普森是個經驗豐富的驗屍官,經他解剖的屍體不下10萬具,是一個非常權威的專家證人。

    1966年12月,兩個病理學家一同飛往加拿大研討此案。辛普森方面的陣容除佩尼斯坦博士外,還有紐約的首席醫學檢查官米爾頓-赫爾佩恩以及來自俄亥俄州的塞纓爾-傑爾巴博士。在欽佩斯博士一方有來自巴爾德岸的查爾斯博士。雙方就史蒂文-特拉斯科特的案子重新展開討論。

    她死於什麼時間

    令人困擾的是林思-哈用到底死於什麼時間。佩尼斯坦認為死亡時間的基礎是胃內容物。那麼對於一餐中食物的消化速度和胃的排空時間有很大的差異。對於脂肪類的食物胃的排空慢,同時新陳代謝的變化也影響胃的排空,同一人在不同的時間有不同的消化速度,這取決於健康和情緒狀態。恐懼、害怕、傷痛等影響消化。例如神經性嚴重頭痛後,食物在胃內可以呆幾天,而且看起來和剛吞進去一樣。而且總體上說,一餐在胃內停留時間約兩小時左右。

    考慮到林思-哈琅胃內容的量和僅僅消化了一部分的食物,而且她沒生過什麼病,佩尼斯坦得出結論說,死亡時間不超過晚餐後兩小時。

    欽佩斯說通過解剖結果得出的這個結論毫無意義。他堅決認為林思-哈用的死發生在晚飯後1小時到10小時之間都可能。這個女孩有足夠長的時間處在被帶走,然後遭強奸,被殺死。辛普森對此冷嘲熱諷,他首先指出洛桑灌木犯罪現場留有很少的犯罪痕跡,然後論述自己的觀點來支持佩尼斯坦的結論。

    考慮到兩方面的意見,最高法院沒有正當的理由下一個新的判決,只好讓判決得到更有力的證實。1969年,史蒂文-特拉斯科特被釋放,之後他搬遷到了加拿大的一個新的地區以新的名字重新生活。

    結論

    沒有別的案子像此案一樣,可以吸引如此多的有才能的法庭科學家來發表見解。來自六個國家的有名病理學家對此案進行的辯論和反辯論的有關證據被載入法醫學編年史。

    威廉-傑寧斯

    時間:1962年

    地點:英國,戈梅薩勒

    意義:法庭考古學在美國已使用了10年了,可在英國直到研究此慘案時才開始初步了解和使用這門科學。

    在1963年一個非常寒冷的冬天的早晨,一個3歲的名叫斯蒂溫-傑寧斯的小孩從西約克郡的戈邁索爾處的家裡出去後失蹤。12月12日下午,小孩的父親威廉-傑寧斯向當地的警察局報了案。警員和當地的村民在村莊裡徹底地搜尋這個剛學會走路的孩子,但是鵝毛大雪給尋找孩子帶來了非常大的困難。直到1963年3月冰雪融化,尋找孩子的工作才重新開始,但仍然一無所獲。幾個星期後尋找工作結束。

    案件一開始,警察就懷疑孩子的父親傑寧斯,他25歲,是一名有過前科的人。他認為孩子的失蹤和他沒有關系而否認自己的過失(兩個婦女曾在孩子失蹤的當天看見他扛了一個沉重的麻袋消失在夜幕裡)。另外還有疑點,1962年7月,村民都知道小斯蒂溫-傑寧斯因燙傷腳被送進了當地的醫院,而燙傷發生時只有孩子和他的父親兩人在家裡。人們控訴他虐待孩子,但沒有成功。緊接著,在9月人們看見孩子半裸身體、沒穿鞋子、遍體鱗傷的在街上流浪。但傑寧斯堅持說是吉普賽人綁架了孩子。因為缺少傑寧斯犯罪的證據,警察拿他也沒有辦法。

    之後,傑寧斯受到村民的排斥,但他繼續虐待他的另一個孩子。斯蒂溫失蹤1個月之後,傑寧斯的另一名孩子因顏面受傷、大腿被打裂而住進了醫院。直到1956年傑寧斯和他的妻子才因遺棄孩子受到指控而入獄18個月。出獄後,他們分居,隨後離婚。傑寧斯搬了家且又重新結婚開始了另一種生活。

    25年後

    時光飛逝,孩子斯蒂溫-傑寧斯已被人們遺忘了。直到1988年7月,一個戈梅薩勒人帶著他的狗在室外活動。他的狗對一片地面嗅來嗅去,好奇之心驅使這個人想去看個究竟。這是一堵倒塌的石牆,石頭堆中有一個很小的頭蓋骨。此地距當年傑寧斯的家只有一裡路。他突然想起25年前傑寧斯家發生的事,於是立即向警察局報案。

    為此,一個來自布拉德福大學的考古團專門挖掘這個“墓穴”,來鑒定這具骨骼的年限。他們發現屍體原來躺在草地上,用石頭掩埋著。後來,附近的石牆倒塌了,正好蓋在這個墓穴上。因為所剩的屍骨完好無損,所以考古團專家認為這具屍體以前一定是用一塊像麻袋一樣的布包裹著。包裹布因風吹雨淋被腐蝕後,屍體就暴露了出來。有一些屍塊可能被野生動物叼走,另一些因風吹日曬而風化。因腐蝕沒留下包屍物及有關布料。但考古團發現了一雙皮革涼鞋的殘骸。他們提取了這雙涼鞋,並努力調查萬年前斯蒂溫-傑寧斯失蹤的那天腳上穿著情況。

    警察局的病理學家索馬-桑德雷姆教授對提取的屍骨及遺留物做了檢驗。在齒學家的幫助下,他估計這是一具年齡在3到4歲的小男孩的屍體。屍體的手腕關節骨折,這和孩子身前受父親的虐待相符合。令人發指的是,孩子的第八根肋骨折斷,錫瓦教授說這可能是因為有人從背部拳打腳踢造成的。威廉-傑寧斯這個罪惡的秘密一直保持了歷年,當偵探們到達他在伍爾弗漢普頓的家抓他回約克郡受審時,他驚呆了,他怎麼也沒想到25年後此案還會有這樣的結果。他的精神防線完全的崩潰了,承認自己殺死了兒子,但宣稱那是個意外。經審問,專家一致認為此案要嚴懲。威廉-傑寧斯解釋兒子的死是因意外從樓上掉了下來的說法和屍檢結論不符。1989年5月23日,他以謀殺罪被判終身監禁。

    結論

    法庭考古學的基礎,主要是依靠屍體掩埋後的周圍土壤層的特殊結構來鑒定的。此案中,考古學家通過土壤的細微變化,精確的推測出了屍體掩埋的時間段,為案件偵破提供了有利的證據。

    大衛-亨德裡克斯

    時間:1983年

    地點:伊利諾伊州,布魯明頓市

    意義:這是一起因移情別戀而引起的慘案。死者生前所吃的食物可作為證據,揭露這起凶殘的謀殺。

    1983年,伊利諾伊州商人大衛-亨德裡克斯領導的整形外科公司經過了一番奮斗,通過轉換經營機制,以廉價的價格贏得了顧客的信任,財源滾滾而來。這使得大衛-亨德裡克斯成了社會注意的焦點,他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妻子蘇珊和他都信教(這種教對禁欲方面有嚴格的規定),他們結婚已十年,有三個非常可愛的孩子,像他們的父母一樣,是虔誠的教徒。

    大衛序德裡克斯的成功來源於自身的努力。他勤勤懇懇,從不遲到早退。奇怪的是,1983年11月3日,他放下繁忙的工作,告訴秘書說將要做一個旅行。並計劃離開這裡去威斯康星州,需要駕駛一天的夜車。秘書非常驚異他老板的這種舉動,因為他全身心的工作已使他喪失了對生活中細節的考慮,他不乘飛機而駕車,這一定是一個不尋常的旅行。去旅行的前一天,也就是11月4日星期五,大衛-亨德裡克斯准備帶著他的孩子們去比薩餅店吃東西,大約6:30到達那裡,他們點了一份中等的蘑菇蔬菜比薩餅及綠色的胡椒、橄欖、土豆和洋蔥。7:30吃完了晚飯後,孩子們在餐廳的娛樂室玩了一會兒。晚930他們回家睡覺。妻子蘇珊參加了一個孩子的洗禮,晚上10:30才到家,聊了一會兒後夫妻倆吻別互道晚安。之後,他就駕車離開伊利諾伊州去威斯康星州旅行。到威斯康星州的第二天,他打電話回家,可家裡沒有人接電話,他把電話打到鄰居的家詢問妻子的下落。鄰居勸他不要擔心,並告訴說屋子裡非常的安靜或許她帶孩子出去了。但亨德裡克斯不相信並給警察局打電話,並說出他的擔心:是不是出了車禍?或許全家人住進了醫院?警察向他保證說,經調查沒有姓亨德裡克斯的人受到傷害,但向他許諾要檢查他的房子。亨德裡克斯說他下星期二回家。當他11月8日上午10:30到家時,警察和鄰居已提前他半個小時進入他的家,呈現在人們面前的是一幅慘不忍睹的場景。

    家庭殘殺

    蘇珊和她的孩子們分別躺在不同的房間內。他們被砍成片狀,天花板和牆壁上沾滿了他們血跡。殺人的凶器是斧頭和屠宰刀,它們已被擦拭干淨扔到了一張床腳邊。現場除了一個帶鎖的抽屜被打開外,沒有其他任何翻動的跡象。這個事實令偵探們疑惑不解。現場有偽裝的現象,這種殘暴的手法往往是犯罪團伙的野蠻行為,而此案的結果不得而知。

    亨德裡克斯顫抖著走進了自己的家門,被鄰居攙扶著休息了一會兒,隨後被帶入警察局。警察首先詢問了他關於威斯康星州之旅。然後例行公事檢查了他的衣服和汽車,但什麼也沒有發現。有一些人會誤認為砍殺的凶手必定全身被血浸透,其實不然,因為血跡的分布情況和受傷部位有很大的關系。例如頸部血管受重挫,血流呈噴射狀。而此現場受害者傷處均在頭部,因沒傷及到主動脈,所以血的噴濺少,而且多數已經被吸收。牆上和天花板上的血柱是隨連續打擊的凶器飛濺出來的。有些血跡已經被凶手處理掉。凶手有充足的作案時間,所以有血的衣物也有時間處理掉。

    如果亨德裡克斯不多說,例行公事的詢問也許很快結束,也許是做賊心虛,第二天他報告說——他家進了夜盜賊,並偷過一些東西——亨德裡克斯的舉動引起了警方的懷疑。為了觀察他的情況,警察故意在他的面前描述現場情況,可是亨德裡克斯盡量掩飾自己不在現場,特別強調自己午夜離家時,全家人還安好。但是孩子們的胃內容物的消化情況證明他說的是謊話。

    他們下午7:30吃完飯。通常兩小時多數的食物就可從胃中排空進入腸。但孩子屍體的胃內的比薩餅還沒開始消化。而且所有的孩子胃內消化情況一樣,這說明他們的死亡時間是相同的,而且死亡時間在930前。發現自己交待的時間出了漏洞後,亨德裡克斯趕快彌補說,當天他出發的時間大約是晚上11:20。但這種解釋毫無意義。如果他的孩子們那時還活著,比薩餅早就消化掉了。當蘇珊晚10:3O到家時,她的孩子已經死了。蘇珊的胃內容物顯示她的死亡時間是晚上的11:30前。

    情變

    亨德裡克斯無可爭辯地成為重大嫌疑人。那麼為什麼這個信仰上帝的男人會殘忍地殺害自己的親人呢?律師做了詳細的調查後發現:成功,是成功使他墮落。在過去的兩年裡,亨德裡克斯得到了人們很高的贊賞。再加上他英俊的外表,豪華的服飾,吸引了不少崇拜者。所謂溫飽思淫欲,在他的眼裡蘇珊毫無生氣且不合時尚,已遠遠配不上他。而別的女人引起了他極大的興趣,這位企業家用大量的金錢去迎合她們,但同時也受到自己良心的譴責。特裡芒斯教有嚴格的法律規定,通奸是違法行為且會被教會開除,而離婚是絕對木可能的事。為了享樂,他只好想出這種方法來擺脫所謂的“困境”——慘案由此發生。

    正如人們想象的那樣,審判的關鍵在於孩子的死亡時間。辯護人爭論的焦點是:利用消化來確定死亡時間是否精確,特別是孩子們吃飯後進行的娛樂活動,完全有可能影響消化的進程。專家通過實驗證明激烈的運動往往會阻礙消化,使消化推遲二小時左右,但此案即使死亡時間推遲一個小時,時間也不超過10:30。而且孩子的胃內容物一致,說明受害時間相同,這種巧合決不是偶然的。

    經過10個星期的審判,案件開庭的第四天,即1988年12月21日,伊利諾伊州法院最終判決亨德裡克斯有罪。

    結論

    許多因素會影響消化的速度。例如,突然的精神創傷會使消化完全停止。一個事故的受害者幾天沒吃飯,仍然在他的胃內找到事故前他最後吃的一餐,這並不是很稀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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