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鳥記 信
    我不知道六月在三藩市竟然還得穿大衣。

    但是我喜歡三藩市。

    你指給我看:「這是貝橋,這是金門橋,那是奧克蘭橋。」

    我們還去看了脫衣舞。我記不清楚了,也許不是在三藩市看的,但是我們的確看了一場脫衣舞。三藩市是一個很漂亮的地方。

    開始的時候我很諷刺,我說:這就是美國人把心留下來的地方?然後現在想起來,還是美麗的一個城市。它美麗,因為在它那裡,我對你還不是十分熟稔。

    我穿大衣,與你坐在銀行門口。

    「不要爬欄杆,」你喝道:「欄杆上有防盜鈴。」

    我笑了,你在騙我。然後你坐下來,你抽了一枝煙。你常常遞過煙來,讓我在你手中吸一口,你不肯把香煙給我,這樣的動作,我到死不會忘記。

    那天有太陽,很溫暖。星期日,沒有店舖開門。我想我是愛你的。我很容易愛上一個人,也許不太容易,也有些人我認識了一輩子,沒怎麼與他們交談。不過我知道我愛你愛得很容易。

    我們一定坐了有二十分鐘,只是坐著,也沒有講話,早上,星期日。

    然後你花兩角五分買給我看一份黃色報紙。

    三藩市在晚上是比較像三藩市的。

    我們坐電車上山。然後走下來。我喜歡與你走路,你在白天走得很快,在晚上倒是走得慢的。你甚至不微笑,常常很沉默的走著。我喜歡看你的側臉,你走路有點吊兒郎當的嚴肅,叫我慚愧。

    你是一幅好看的風景。

    有時候你會問:「你可開心?」

    是的,我答:「噢,我快樂。」

    我喜歡三藩市,因為那時候我們的日子剛開始,我喜歡開始,所以我快樂,我沒想過結局會怎麼樣,我沒有時間,你沒有給我空閒。我快樂。

    現在完結了,我想了又想,我是不後悔的。

    現在每個晚上我看大本大本的漫畫 ——「花生」,「超人」。

    對自己大聲背一首詩 —— 勃郎寧,伊伊甘明斯。我不介意。

    我想回來看你,我想見你,但是我甚至不知道你是否在香港。我只在空餘的時間想你,我一天有廿四小時空餘的時間。

    我喜歡你的毫不掩飾。就算你撒了謊,連那個謊都是百分之一百很真的謊,這叫人啼笑皆非。

    你毫無掩飾的自私。「我不想你跟其它的男人出去。」

    我很高興你是這樣的自私。

    我想回來跟你說:三藩市真好看是不是?但你可在香港?

    我想你。

    我問你是否還會向我求婚,抑或要想一想。

    你說:「或者想一想,我喜歡你,但是你的脾氣……」

    我笑了,每個人都在怨我的脾氣,原以為你會兩樣:豈知你並沒有什麼兩樣。

    你沒有寫信給我。信箱總是空的。事實上我不想你寫信給我。我不大喜歡信,兩個人到了要寫信的地步,感情總已相隔很遠了。

    你說你喜歡看我的信,我的簽名總是很大的,你說:像簽一張文件,黑字白紙,賴不了。事實上我的字很難看,只有簽名是熟練的,所以有機會表演,總是簽得很大,像一個女明星。

    在三藩市,很冷。

    我把手插在口袋裡。

    我問你:「當冬天來時,如果我還可以見到你,你會不會讓我把手放在你的大衣口袋裡?」

    你轉過頭來,你說:「可以。」

    「希望在冬天還可以見你,」我說:「我會把你的大衣口袋都墜壞。」

    我希望可以在冬天再見你,我會向我哥哥借他火狐爪裡子的袍子穿,把頭髮都藏在一頂帽子裡,扮小子給你看。我胖了這麼多,不知道還扮得像不像,以前是像的。

    你在冬天會買冰淇淋給我吃?

    你說你會常常買冰淇淋給我。無論如何我已經吃了很多了。

    我愛上你大概是因為這些冰淇淋吧。我總想找一個借口來記起你,或是忘掉你,你從來沒有叫我忘記你。我很高興。我情願你忘記我,那沒有關係,但是可別叫我忘記你。

    我站在你背後。

    我不要站在你前面,因為你可以看到我臉上對你的感情。我還是站在你背後好得多。

    但是現在一切都完了。

    「東京呢,你可喜歡東京?」你突然問。

    是的,我說:是的我喜歡東京,因為東京也是一個開始,我喜歡東京,它常常下雨。雖然我一直沒買到那套白色的衣服,我們在雨中走了大概六個鐘頭,你可記得,我記得每一件事,買不到衣服並沒有關係。

    當然我記得東京。我甚至偷了一輛腳踏車來玩。我一個人坐在船頭,我曉得你會出來,你還真過來了。在我旁邊坐著,不發一言。我裝著沒看到你。你是為了我才到船頭來的?我從沒問過。

    但是我喜歡三藩市比東京多。

    有這麼多花店,我想買給你一大堆花,不是一枝,是一大堆。你給我如此的快樂,我應該還你以花,很多花。

    我們還開車去三荷西。

    你開了兩個鐘頭的車,我在你旁邊看地圖。(是的我喜歡三藩市。)我從來沒有看過公路的地圖,但是我沒叫你失望。你說:「你的記性好,幫我好好的看著地圖。」我很驚慌,我說:「我的天,我根本沒有記憶力。」「不,」你說:「你記性很好。」你的聲音很堅決。

    但是我沒有讓你失望吧。公路101南。

    我們終於到了三荷西。

    第一次有人相信我辦得了事,而且我居然辦到了。連我都實在不相信自己。我記得我穿紅色的毛衣,黑褲子。這條褲子現在洗得縮了水,我在冬天再見你,恐怕要買一條新的了。你埋怨我的長褲總是莫名其妙的十分貴。我會記得你說這個話的神情,真的,我會記得一切。

    我們選了大半天,然後就坐下來吃點心。我總是肚子餓。我給你三塊錢,我要請客。你說三塊怎麼夠,硬是再搶了一塊去,你使我這麼的笑了。

    平常十分之七的時間你總是罵我。然後在我做了錯事之後你並不怪我。我把你的東西都漏在鞋店裡了,你只很輕描淡寫的說:「回去拿吧。」

    我對你也是十分容忍的吧,停好了車然後忘了車停在哪裡,上千上萬的車子。走遍了停車場找。找到了車你還讓我對旁邊的車大嚷,問他們怎麼回三藩市。我都照做。

    我非常喜歡三藩市。如果你說讓我們留下來吧,我是會留下來的,如果你問我,我甚至會留在紐約。我是個一無所有的人,不比你。

    現在我獨自在家,我父親說,他在露台上,「今天是陰曆六月十五。」月亮一定很圓。

    在東京,月亮是上弦的,彎得很。在旅行車裡我指給你看。你認為在冬天我還能見到你嗎?我想不行了。他們要把我送到英國去唸書。

    他們是說得出做得到的。或者今年冬天我一個人在英國了。即使不是一個人,我還是想念你。但是我答應你不會讓你失望。我會把自己照顧得很好,萬一我見到了你,我可以挺身而出,證明我做到了。

    你不知道吧,不知道我在冬天,已經沒有機會把手放在你的口袋裡了。

    但是不要說「你與你丈夫渡蜜月,會比現在更快樂」。快樂,我知道什麼是快樂,因為我不常常得到快樂。我的感情與感覺都是好的,我知道你。

    我甚至曉得你在想什麼。

    你會想起我,不管此刻你是在三藩市或是在香港,你仍會想起我。你不是那種虛偽的人,我說過你真,你是真的,我永遠不會後悔。

    你還叫我「不要喝酒,不要吃安眠藥,不要……」好像我們還可以在一起一百年。但是你心裹知道我會漸漸瘦下去,把增加的磅數全部還給你。我會很乖,每天晚上看超人的英雄事跡,但是我一定會瘦下去。

    我有告訴你關於汪萍嗎?我見了她。我說有個朋友或許會來,她得請吃飯。她答應了。你想見汪萍,不是嗎。但是我知道你不會來,我曉得,所以我不生氣。我說過,你哄人都哄得十分地明顯。

    當然我可以回來,你說只是一個鐘頭的飛機。但是你沒想到,有時候一個鐘頭的車子,說見不到還是見不到了。

    所以在第五街我對你大嚷。你應該明白。我相信命運,我是這樣的相信命運,我總是拗不過命運。

    我的美國女朋友孫若雲睜大了眼睛問我,「脫衣舞?你去了什麼地方?我的天!」

    我告訴她我要回去。我想見你,你可以請我吃冰淇淋,不過你在什麼地方呢?我們兩個人都懶下來了。有時候我氣,我對你說:「你什麼都不為我做。」你很沉默。我的脾氣不好。對不起。

    我不是常常說對不起的。

    今夜我把所有的T恤與長褲都放在箱裡,我打電話到航空公司訂位子。我父親鐵青著臉。然後在晚上我覺得傻,我又把長褲掛回衣櫃裡。

    今年我一直拖著個箱子到處乘飛機。我疲倦。我甚至做惡夢。我告訴阿婆說我做夢看見自己頭髮白了,老得很,還拖著行李到處走。

    我想在一個地方住下來。我想有種安定的感覺。

    我寂寞得七零八落的不像話了。

    然而就算這樣,我要見你就是為了要見你,不是為其它的理由,也沒有其它的理由。

    我不要去唸書實在不要。當然你會說「去,為了你的前途 ——」但是我沒有前途,像我這樣的人我不要前途。

    就算你不愛聽我的煩惱,我也並不十分生氣。我不是唱片或是電視機或是電影,我最多只是一本十分乏味的書,你接受我,我已經很高興。

    有一個人說我待你如待一個被寵壞的女孩子。

    我是原諒你的。即使你告訴人說你不認得我,我還是原諒你的。我瞭解你,遠遠比你曉得多。你大概總是有苦衷的,況且從頭一天開始,你就沒瞞過什麼。

    我總會記得三藩市,你說:「那座金字塔大廈後面,就是我們的酒店。」每天經過羅拔路易史蒂文生的紀念碑去吃飯。你大概沒看見那座紀念碑。你可看到我?

    我唯有不喜歡你不看書。除了明報週刊你大概什麼都不看。我的口氣一定像小學教師,但是每個人都該讀點東西。在二百三十萬美金的倫勃朗面前走過,你說:「這是什麼?」我說這是倫勃朗的「亞里士多德在荷馬的頭像旁邊沉思」。亞里士多德是科學家吧?荷馬是一個詩人?你不管。那種神氣是很可愛的。因為你與我同在博物館裡,但是你不管。其實你已經管了,不過你不知道而已。

    幸虧你喜歡希臘神話。你特別喜歡愛神。

    昨夜我聽到電視上有人唱「珍珠貝」。那是夏威夷歌,但是第一次聽,又是在三藩市。我與你走了一大條斜坡上山,我一直嚷走不動了,但還是走到了那間夜總會。你請我喝威士忌加冰。

    你說香港女孩子老是這樣討厭:上車要男人開車門,坐下要男人拉椅子,上街等男人付鈔票。

    但是你為什麼請我喝酒?

    第一次在東京你是更客氣的,當我要付錢的時候你相當不好意思,我想回來之後你就習慣了。

    我真的對你像一個縱壞的女孩子?不是,我一向習慣自己付錢,你不知道而已。

    我們聽完一支歌就走了,我從來不喜歡夜總會。

    我們走下山去,一片的好燈色。

    我有點糊塗。我沒有醉,我很少喝醉,但是喝多少之後我總多話,而且硬要人陪我說話,討厭得很。但是你不埋怨。那一天我想到詞裡有這樣的句子:眾裡尋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我轉頭,但是誰也沒看見,你不算,你是要走的。

    我就這樣拉拉扯扯的回了酒店。過了一天阿九打電話來,他說看不見我了。我們七點半要走,他七點十五分來的電話,找了他三天都沒找到。沒有緣份就沒到這樣程度,聽到聲音還是見不到臉。

    我靜了一個上午。你問為什麼。我沒有解釋。由此可知我能見你多少天就是多少天,沒有什麼討價還價的,一切都注定了,得多少愛,多少歡樂,多少失望,多少悲傷。我懶下來了。

    我想打電話給你,但是我害怕掛斷電話的那一刻。然後你的信告訴我,你現在又在三藩市了。

    三藩市,現在一定很熱了吧?你在做什麼?你是否在爬斜坡?抑或在酒店大睡?如果是做選擇題—我想你大概是在睡覺。你應該有充份的睡眠。奇怪的是,我總是知道你在做什麼,我的猜測老是對的,我說過十分的瞭解你。但是我只到過三藩市一次,在我來說,一次已經夠了,一次已經夠了。

    我拿著你的信很久,我沒想到你會寫中文,連簽名都是中文的,字寫得像個孩子,而且也短得像孩子的功課,匆匆的交待幾句。

    我折好了,放進抽屜裡。

    而且地址也寫錯了。

    我開始懷疑你的記性與我自己的記性。

    真的。

    怎麼我就這樣倒霉呢?我想,才短短日子,就見不到你了。現在我回來,數看日曆上空白的日子,空白的,沒有你是空白的。而你從來沒有騙過我,我會記得很清楚,你從來沒有騙過我。

    我等你回來,你回來之後又是什麼樣的?我現在在等,我懷疑我是一個星期三出生的孩子。

    你坐在地上等我從洗手間出來,我呆了很久,我說:「不要這樣做,我會愛上你的。」

    然而你說:「這根本是我的習慣。」你站起來。

    你是無處不坐的人!與我一樣,地上、床上、窗框、階梯、草地,沒有一個地方不能坐。

    多少次你叫我的名字,我轉過頭來,你替我拍照。多少次,你叫我的名字,叫得好特別,在電話裡,在飯店裡,在汽車裡。你可有想念我?

    我坐在你旁邊吃飯,不捧飯碗,用筷子撥飯,你說:「為什麼我們兩個人,都這樣吃飯?」我的左手永遠放在桌底,我微笑,我說:「我父親一直罵我,叫我把手拿上來。」你說:「我爸爸一直問我另外一隻手在哪裡。」我沉默得很,你握住了我的手。

    你的手很暖。有時候在晚上,我想念你的手,我把你的照片拿出來,我看著你的照片,我終於皺上了眉頭,我的體重減輕。我想我的麻質長褲還是合身的。

    我帶來了我的米色衣服,因為你喜歡米色。我帶了長袖子襯衫,因為你喜歡在夏天看長袖子,我今年是怎麼過的呢。三個月我與你在一起,卅五天我與你在一起,其餘的時間,我只是坐著。

    我真想寫信給你。但是我不要寫信給你,我是一個一天寫好幾千字的人,我的信,大概是浮滑的吧,我不願意待你那樣,與你在一起,我覺得我是一個很純潔的人,因為你純潔。

    在你那裡,你可覺得悶?有沒有人為你買一罐可口可樂消氣,你可覺得開心,我想你是好開心的,我希望你開心,我喜歡看你笑,那是難得的陽光。一個妒忌的女孩子對她的愛人說:「我只希望你與我同樣不快樂。」但是我卻希望你快樂,忽然之間我不再小器了。

    我問你十次一天,你可喜歡我。你點頭。

    我滿足。

    其它算是什麼呢。

    我們甚至乘公共汽車在淺水灣。多少日子我未曾乘公共汽車了,我很想把那張票子留下來,我問你有沒有留過票子,你搖頭。但是淺水灣一列的鳳凰影樹,為什麼,為什麼你在的時候也會總是比較有意無意的美麗?三天後再去,我沒有再看見紅花。我愛影樹。

    我說:「當影樹落葉的時候,像雨一樣,淺黃深黃,紛紛得很浪漫。」你說你從來未會注意過,你說你忙,你有一個家。沒有空看影樹,沒有空看書。你是遲早會看到那些落葉的。我相信你會,慢慢你會想起我說過的話。

    我說:「一架鋼琴蒙了灰塵,要拭亮。」

    你問,隔了廿天你反問:「為什麼?讓琴蒙上塵,琴永遠不知道,豈不是更好?」

    我不說什麼,你是明白的。

    在電梯裡,我跟你說話,我大概是側著頭,聲音很小,電梯隔壁有一個老頭子,他向我搖手指。

    我問:「這是什麼意思?」

    「你在低聲軟氣的央求他。」老頭笑,「繼續下去,你會成功的,你求他什麼?」

    我記得我笑了,笑得如此地不好意思。

    我求你什麼?我忘記了。與我在一起?不會吧。我不會作這種要求,我一定在說別的,或者只是想引你笑一笑。

    然後在街上,我們又碰到這個老頭,他說:「很好,我希望將來見到你們,你們已經有孩子了,小小的孩子,跟在你們身後走。」

    那是滑稽的,我知道我自己的命運,我逃不過什麼。

    但是我喜歡握住你的手,它們暖,暖和的手。

    我們吃了最後的一次冰淇淋,你付的賬。我們坐著,你低著頭,我看著別的方向,不過那冰淇淋的味道實在已經不像從前了。

    我奇怪你有否對愛神的故事厭倦,一般男人還是比較喜歡聽話的女人,一天三頓的飯菜,看電視,然後上床。我的生活有異於此,但是我說的故事很好,只是我要曉得你還願不願意聽。

    我回來了,一切還是一樣,我胖胖的侄女兒在旁邊問我是不是寫情信給誰。我說沒有。這不過是一封信。一封比較長的信。我想說我的心情不一樣了。對於其它我不再關心,但是我一定要寫給你一封信。

    你最後對我說的話是什麼?你好像說,你好像問我:「你要什麼?我送一樣東西給你。」

    我看著你,我笑了,「不要這樣問。」

    「為什麼?是不是你要的東西我負擔不起?」你說。

    「你負擔得起。」我說。

    你猶疑了,我知道你猜到了。

    我坦白的說:「我要你,把你給我。」

    你說:「我不可以那樣做。」

    所以不要再問我要什麼。

    星期日的三藩市是寂寞的,在山頂上,風把我的頭髮吹得不亦樂乎,天上一片雲都沒有,清朗得可以看出去一百哩。你說:「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難得有五天這樣的三藩市,我的運氣好。」

    運氣。但是我的運氣在哪裡呢?

    我喜歡那個山頂,這樣的路,我把手放在下巴上。我們總是坐得很後,我可以看到你的臉反映在玻璃窗上。我開始向你訴說我的歷史,一點不漏,我奇怪我怎麼會告訴你這麼多,從來沒有人知道這麼多啊。

    然後你也告訴我關於你聽回來的謠言。我竟不知道有這麼多的謠言飛來飛去,我不生氣,我覺得我自己頗有名氣,真是可笑的。

    我真的對你像一個十年的友人。我也告訴你關於我的女朋友,我的蔣芸、西西,甚至是喬愛斯。我家的女傭,我的兄弟,我的侄女侄子,一切。

    你一定熟我。

    但是我知道你什麼呢?我什麼也不知道。你的名字,你的地址,你的家庭,你的過去。我不知道。

    我討厭聽黃色笑話,但是你說得總是很可愛,我們常常交換這樣的笑話,你問我是從什麼地方聽回來的,我說我弟弟用打字機打給我的,你驚奇,但是我們的家人是自由的,終於有一天,我們兄弟姊妹會坐在一起看一部藍色小電影。

    我與你在一起很快樂。在你的手中吸一口煙,好像抽的是大麻。我常常想你是否習慣這樣,我想不是吧。

    為什麼看脫衣舞的時候你總是瞌睡?你說你是看厭了。

    我要與你在一起。我在等你會回來的日子,我不介意這些日子會過得很慢。日子總是要過的,快與慢都一樣。

    我不知道我還剩下多少個日子。

    等你是一種享受,如果你回來得太快,我就沒有時間緩緩想以前的一切,畢竟這樣快樂的日子,一個人在一生之中,不可以常常遇到。

    我遇見了你。

    我喜歡聽麥克連的歌,他是一個詩人。他寫:早上來了早上去了,一點後悔都沒有;只餘下了回憶,不能忘記。在飛機上我們一直唱歌,不過那是很久之前的事。都是記憶,一頁一頁,滿佈著小小的字,看不清楚。

    蔣芸如果知道了,她大概會說:你怎麼可以這樣子呢?這是她對我的口頭禪。

    我哥哥寫給我一封長信,真是長,他寫:你之所以快樂少,痛苦多,是因為你完全沒有嗜好之故。但我是有嗜好的,他不知道而已,我一直想好好的愛一個人,只是我從來沒有得到這樣的機會。

    我走在街上,西西會在大丸門口等我,我們將會去喝茶,這又表示什麼呢?我所有的女朋友都待我這麼好,甚至是孫若雲,她說嫁不出去也算了,我們兩個人租一間屋子,然後開始養貓。

    我哥哥說:再買一套銀的茶具,每天下午喝茶。

    西西笑:我們會穿絲的衣服,打扮得漂漂亮亮。

    這些主意都不壞,我喜歡,我真的喜歡。

    你問我:喬愛斯結婚沒有?

    我說沒有。

    你問:為什麼你的女朋友都沒有結婚?

    我答:結婚如果只是為了結婚,恐怕沒有嫁不出去的女子,我的女朋友,只是想找一個真正的……我實在難以形容。

    但是我將一輩子記得三藩市,我不相信我將來會把貓養得很胖,我做其它的事,老是心不在焉,魂飛魄散。

    我無聊的出去買了幾件衣裳。只有在香港我才買得到衣裳,我穿的尺碼小。我看到一條YSL絲巾,我喜歡聖羅。絲巾是絲巾,你是你,一個人不是一條絲巾。我苦笑了。現在我一個人,我可以胡思亂想,你不會打電話來說:「不要想太多。」

    我看到了皮帶,我想送你一條皮帶,我會到詩韻去為你挑一條。鱷魚皮,彼埃卡丹。我甚至希望送你一隻康斯丹頓,我說:「很可惜我不是女明星,不然我會送得起。」你抬起你的眉毛,你答:「可惜我不是男妓,不然我一定收下你的表。」

    我抿起嘴,我微笑。

    我不生氣。

    我永遠不會生你的氣。

    你說的話總是有道理,對答如流。

    就算你指著我一點道理都沒有的大罵一頓,我也不會說什麼。不過我想告訴你,從來只有我發脾氣,但是當我發一點點小脾氣的時候,你就對著我做鬼臉。

    我想你。

    我喜歡想你,我把你的照片夾在一本詩裡。拜倫的兩章詩當中,拜倫的詩壞。但是我把你的照片放在什麼地方好呢?我想不出來。

    當然你會回來,我會來看你。一次,二次,三次,我不知道多少次,直到我不能再見你了,但是我會來看你。

    我不會說什麼。

    你是最好的。我常常知道什麼是最好的,我分得清楚。

    我覺得風很好,我一直冒汗,但是我心裡舒暢,我高興,我在等。

    我常常說:「別說我傻,我有點笨,但是我不傻,我只是有點笨。」

    這是一封信,印出來之後,我會寄給你,或者到那個時候,你已經忘掉我了,然而那是更好的,記憶就是如此保存下來的,為了這個理由,我希望我在你記憶中已經消失了。
本站首頁 | 玄幻小說 | 武俠小說 | 都市小說 | 言情小說 | 收藏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