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鳥記 我的鄰居
    我怕聲音。

    是真的怕,有一點點奇怪的聲音,我便睡不著,整夜張著眼睛,第二天沒有力氣工作,所以我痛恨雜聲。

    家住在銅鑼灣,但是我從來不住在家裡,我的福氣好,姑媽嫁了一個很有錢的人,姑丈在淺水灣有一憧房子,這幢房子大多數的時候空著,尤其是夏天,他們兩夫妻到處旅行,把房子交給我,屋子裡只有我與一個老傭人作伴。

    我情願每天開車一小時半,花汽油錢來回淺水灣。那幢房子不是蓋在大路上,車子停了以後,我們還得走一條小路下去。真是靜。

    附近除了我們這一幢房子,只有另外一憧。而另外一憧房子,據姑媽說,從來不見有人出入。我也不見有人出入,這使我覺得奇怪。

    誰住在那裡呢?兩幢房子是差不多式樣的,顯然由同一個建築師設計,但是那住客是誰,我們從來不知道。

    從另一條小路,可以走到一個沙灘去,沙子雖然粗一點,不過水很乾淨。

    住在那裡有點寂寞,真的,但是那種寂寞我習慣了,我不介意。我是家裡唯一的孩子,母親去世之後,我更寂寞。父親健康不太好,由舅舅照顧他,我順理成章的跟了姑媽。

    我的生活很靜,每天上班,開一小時車,下班,開一小時車。我開車開得很好,至少比一般人想像中的「女人開車」要好,我開得快,但是准,只是我的車子不太理想,只是一部TR6。,我情願開一部蓮花,因為蓮花這名字好聽,我也情願開E型V十二,但是更加買不起。

    我的TR6是黃色的,我一直喜歡黃色的車子,據我母親說,極小的時候,我畫了車子,就用黃色塗在車身上。母親總是把我形容得很特別,其實我不過是一個普通的人。

    從公司回到家,我總是看書看報紙。我不喜歡音樂,我只有一隻小無線電,是用來聽新聞的,那一套偉大漂亮的唱機錄音機,我從來不碰。

    看書看報沒有聲音。老傭人有時候以為我睡著了,她會輕輕的推開門看一看,然後才離開。她說她從來沒見過像我這樣乖的年輕女孩子。

    她跟我姑媽說:「侄小姐真好,侄小姐真是難得,這麼年輕,這麼規矩,連鮮色衣服都不見一件,裙子都是規規矩矩的,自己的東西放得整整齊齊,又沒有架子,侄小姐真好……」

    其實我也沒有這麼好,不過年紀大的人也喜歡靜就是了。況且我又沒有朋友上門,男女都沒有。我是一個有怪癖的人。週末我也不出去,有時候只到沙灘去坐著。

    我沒有老傭人想像中的那麼乖,我常常偷姑丈的好酒,喝得醉醉的,上床睡一大覺。

    這都是一個人在失戀狀態中應有的表現。

    姑媽有時候說:「兩年了,人家都兒女滿堂了,你還念念不忘幹嗎?真傻。」

    我笑笑。

    要忘記一個人,在別人來說,也許只是三五天的事,在我來說,恐怕要三、五年,我不知道,真怕要三、五年,也許還不夠。我是一個笨人,不懂適應環境。

    然後有一天我回家,我看到了對面那幢房子,有人在抹玻璃窗,我有點驚奇,有誰要搬進來了?一定有人。於是我慢慢走過去,坐下來,看住那個抹窗的人。那也是一個老傭人,她做工夫很慢,但是做得真仔細。我看著她很久,然後我朝她笑了笑。

    她也向我笑了一笑。我想不出我可以對她說什麼,所以我走回家去,我告訴我們家的阿佳說:

    「隔壁有人要搬進來了,不騙你。」

    「誰-」阿佳問。

    我說:「我不知道啊,有人在抹窗,我看見的。」

    「啊。」她說:「我去問問看。」

    第二天我下班回來,停好了車子,走下小路,看見有人在搬動傢俱,我豫疑了一下,我想走過去看看到底在發生什麼事,但又不敢,如果那裡的主人看見了,必然說我多事,我不想給鄰居一個這樣的印象。

    但是一瞥間我看見那些家俱都是桃木花梨木的,深深淺淺,好看極了。

    回到家,阿佳跟我說:「對面那家人姓辜。」

    「古?」

    「不,姓辜。」阿佳說:「很怪的姓。」

    「啊,辜鴻銘的辜。」我說。

    「什麼?」阿佳問。

    「沒有什麼。」我說。

    晚上,在二樓的睡房裡,我掀開一點點窗簾,我向對面看過去,有燈光,但是看不見人。到底鄰居有人住了。我並不是太高興,我喜歡這裡主要的原因是靜,有人搬進來,如果那是個靜的鄰居,倒還好,如果吵起來,我吃不消。

    照我這幾年的運氣來說,我實在不算運氣好,所以這鄰居,八成是個吵的。我的天。

    我預測得很對。

    也不能算我對啦,反正這年頭,每個人都愛聲音,愛熱鬧,我是個少數不幸的例外。

    第三天我下班回家,我看到那間屋子門口停著一輛銀灰色的保時捷九一一E。

    好車子。我想。

    主人來了。

    有人在修花。

    那個老頭子花匠抬頭向我笑了一笑。我也向他笑笑,笑不會錯。

    到晚上七點鐘,我實在笑不出了,那邊傳來不停的流行音樂,我很生氣,我掀開窗簾,看見對面屋子前面停著滿滿的車子,有幾部甚至停到我們這邊來了,壓倒了我們家的一株玫瑰。

    他們在開舞會,老天曉得他們的舞會幾時散,今天甚至不是星期六。

    我坐在房間裡看小說,一直到十一點,那一大陣音樂一點也沒有停的意思,舞會進行得極之瘋狂,只苦了我一個,我瞪著鬧鐘,我明天七點鐘要起床的,老天,我從來沒有遲上床的習慣,真倒霉。

    今天是睡不成了。

    阿佳來敲我的門,她問:「小姐,這是怎麼一回事?」

    我說:「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阿佳問:「小姐,我們這一個晚上怎麼睡啊?」

    「我不知道。」我在往耳朵裡塞棉花。

    她替我關上房門。但是我睡不著,耳朵裡塞棉花有什麼用,那音樂是無縫不入的,開頭我還以為是唱片,後來聽出是真人樂隊在演奏,這芳鄰的花樣也就很透了,我實在不瞭解,玩也不是這樣的玩法。

    舞會是兩點半散的,跑車呼嘯著散開。

    那天晚上我沒睡過。

    第二天起來,黑眼圈,腫眼泡。

    阿佳說:「小姐,如果這種音樂不停,我們要去提出警告的,如果警告沒有用,我們去報巡捕房。」他們老派人管警察局叫「巡捕房」。

    我在喝咖啡,我說:「算了,也許他們只是慶祝一下——新居入伙?如果今天還是這樣,就沒話好說了,不能怪我無禮,我們總得保護自己。」

    這一天我上班真是魂不守舍,整天在喝咖啡提神,我發誓如果今天晚上這個鄰居還是這樣,我就要發作了。

    下了班,那輛保時捷停在門前。真是大膽,這條小路是很難開車的,他能把車子開下來,真不簡單了。

    很奇怪,我並不是十分惱怒,至少沒有像以前,以前我聽見奇怪的聲音,真想拿斧頭殺人,但這一次並不是,因為我看得出(聽得出)昨晚他們玩得十分高興,既然有人高興就好了,我總不能叫每個人陪我不高興。

    今夜不會有同樣的事了吧?

    就在我要上床的時候,我聽到了音樂,我很吃驚,因為那是一段很好的音樂,而且重複了又重複,實在有點如怨如訴的樣子,我不喜歡音樂,而且我不懂,我只懂書與畫,但是這一段音樂是好的,我不討厭。

    它一直沒有停。

    我又拉開窗簾,我想我快要變瞥伯了。沒有燈,車子也沒有,只有音樂。黑暗裡聽音樂,很好。

    音樂是一點多兩點停的。我在音樂停止之後才睡著,我很晚才起床,第二天是週末,不用早起來。起床後我喝咖啡,打電話給一個愛音樂的朋友。我把昨天聽來的音樂哼給他聽,我問:「是什麼?你知道嗎?」他笑了,「當然,那是一首中國民歌,是小提琴拉的,很出名,也相當好聽,只是知道聽的人還不太多就是了。」

    「啊,」我說:「謝謝你。」我掛上了電話。

    那輛保時捷回來了。

    我換了衣服走出去。我想女孩子是不開保時捷的,所以開這車的人一定是男人,那個老花匠在抹車子,我坐在自己門口曬太陽。老花匠見到我了,又笑笑。

    我問他:「這車是你們家少爺的嗎?」

    他怔了一怔,略為猶疑了一下,然後低聲說:「是,這是我們少爺的車,這是我們家少爺的房子。」他繼續抹著車。

    我走過去,到他們房子那裡,那建築式樣與姑媽這一憧是一樣的,小花圃進去,一面落地長窗,只是我們這裡長窗進去是客廳,他們那裡長窗進去,卻是書房。我只隔著玻璃偷偷看一看,就呆住了。這麼大的書房!他用了客廳做書房。

    我看到一大束玫瑰花,插在一隻藍白的中國瓷瓶裡,那只瓶子有點斑駁,不曉得是古董還是舊貨。一張大概四-乘三-大的桃木書桌,上面攤滿了文件、信件、書本、裁紙刀、紙鎮、圖章,什麼都有。我喜歡那些紙鎮,什麼樣子的都有。還有幾件平衡玩意兒,都是金屬的,我也有幾隻,放在寫字間,有一個小人,站在一塊木頭上,怎麼推也推不倒。有空的時候,推一下很好玩,只有寂寞的人才會在寫字抬上放這麼多東西,他寂寞嗎?

    他不大像寂寞的人。

    書桌上的東西我看不完了,地板刷得很亮,臘打得很好,鋪著一張巨型藍白花紋的地毯,上面是真皮的沙發,一看就知道是真皮的,牆壁上懸著四幅字晝,看上去也很好,反正中西混雜得很美,書櫃上都是密密麻麻的書。在安樂椅有一本線裝的紅樓夢,翻開來攤著,上面有幾瓣玫瑰花瓣,已經變了棕色。

    我覺得我在偷看,像個孩子站在糖果店面前,看個滿足,我又有點難為情,於是趕緊離開。

    我有點臉紅耳赤的回到自己的房間。我想我已經知道這個主人是怎麼樣於的了,只要看他的書房便知道,他長得如何呢?可以想像。

    他一定相當高,相當瘦,五-十一-?一百三十六磅?有略長的臉,長的頭髮,清秀的臉,清秀的眉毛眼睛,不常常笑,笑起來像個孩子,車開得不大好,但是愛開快車,有幽默感,學識很好。

    我笑了。

    如果那個人跑出來,又黑又胖又矮,那怎麼辦?

    我的想像力越來越豐富了,像個孩子一樣,啊老天啊老天,我對一個陌生人這麼有興趣幹什麼?是的,我寂寞,是的,我一直沒有碰到適合的男孩子。

    一般的男孩子都太-……現實。這年頭的人都太現實,也不能怪他們,生活如此,生活迫人。

    現在這個人,我對他很有興趣,我想認識他,但是我現在沒有這個膽子了,以前我會跑過去說「你好嗎?我是什麼什麼人,我們是鄰居」。現在,現在不行了,現在我老了。

    等他過來跟我打招呼?他這麼多朋友,又這麼懂享受,他也許還有很多女朋友,很多。他不會過來的。

    有人說:「如果你要一樣東西,不要等人家施捨,走出去,爭取!」

    但我是不行了,我還是等一下子吧。這裡附近如果有這麼一個理想的男孩子,真是幸運。等一下也不妨,我歎一口氣,不知道他的樣子如何,我不介意一個人的樣子,本質與性格才是最重要的。

    他每夜放不一樣的音樂,每支音樂都很重複,到深夜才停止。我買了一副耳塞,不愛聽就塞住耳朵,耳朵有點脹,早上起來時並不好受,但總比失眠好些。

    阿佳很憤怒,她不喜歡對面那家人,所以她從來不與他們說話,她說她被吵死了,我只好苦笑,但是我們始終沒有見過那裡的主人。

    我常常在有空的時候過去張望一下,除了那個傭人之外,也不見有什麼人,那兩個傭人的年紀很大了,一個是花匠,一個是煮飯的,他們倒是很禮貌。

    我不知道有沒有人留意我,不過我是注意對面那家人家的,我留意著他們每一個人的舉止。

    有一次,我在星期六上午出去為阿佳帶點罐頭食物回來,看到一輛保時捷在我面前駛過,銀灰色,我認得那號碼,就是我們那鄰居。我加了油,追上去,我實在想看看他長得怎麼樣。我追到它旁邊了,一春之下,卻有點失望,因為車裡只是一個女孩子,長髮飛舞,腥紅的嘴唇,戴著一副大大的太陽眼鏡,一件黃襯衫,一看就曉得是個美女。

    我洩了氣,車子慢下來了。

    他的女朋友?

    我一整天都在想,他的女朋友?當然,那還用問?有誰敢開他的車子?當然是他的女朋友。而且又這麼漂亮,我黯然的想:太漂亮了。

    為什麼每一個看得上眼的男孩子,不是結了婚,就是有了女朋友?永速被一些高明的女孩子捷足先登?永遠輪不到我?我躺在床上想了一個下午。

    那輛銀灰色的跑車停了一個週末,沒有動過,沒有音樂。

    當然,有人陪就不必音樂了。一連好幾個當然,把我過去想認識他的念頭,完全打消了。

    我還是很寂寞。

    那屋子裡時有時停的音樂,阿佳與我都習慣了,不以為奇,我跟著下來,把好奇心壓抑了下去——管人家面長面短?還是好好的工作吧。

    夏天近了,天日漸長,下了班開車回來,那太陽還很好,我常常嫌自己的臉色有點蒼白,於是走到沙灘那裡坐了下來,沒想到有人比我先到。

    是那個長髮的女孩子。她穿著大花鮮艷的兩截泳衣,躺在毛巾上。

    我看看她左右,不見有人,她一個人?

    她也看見了我,向我笑笑。她的牙齒小顆的,雪白。

    她是一個無懈可擊的美女,縱然帶點艷俗,還是美女,她的伴侶呢?沒有空-在聽音樂-她的臉是明朗的,一點沉鬱都沒有。

    我們兩個人在沙灘上坐著,終於她拉起大毛巾,走了。

    臨走她向我說:「你住在對面的房子裡?」

    我點點頭。

    「我們是鄰居,」她說:「我們住得很近。」

    她笑著走了,即使穿著游泳衣,也還留下一陣香風。

    我有點反感,我心裡說:才不是,你並不住那裡,只不過因為你男朋友的緣故。

    太陽沉下去了,我回家幫阿佳做飯菜。

    她說:「小姐,最近你吃得很少,大概是睡得不穩的緣故。真是,對面那家人,太吵了,害你瘦了呢。」

    我說:「要找比這裡更靜的地方住,也難了,只好將就一下,除非住到荒島去,有人的地方,難免有聲音,在這個城市,做了和尚,也還是俗的,簡直沒地方逃。」

    阿佳沉默了一會兒,她說:「小姐,你也太靜了,不如過去也參加一份子玩玩,也許就不覺得吵了。」

    「什麼話,我過去做什麼?」

    「不,今天對面那家子,派了個人過來請你呢。說明天晚上有個舞會,請你八點左右過去。」

    「啊?」我一怔。

    「小姐,依我看,你就過去坐一下也好,又不用搭車,就不住就馬上回來好了。」

    我遲疑了一下,「還是到時候再說吧。 」

    派了人來請我?幾時的事?他是幾時知道有我這麼一個人的?

    明天,明天又是舞會?

    他家裡真是熱鬧,果然六點鐘不到,車子已經陸續的到了。我於是換衣服,既然有人來請,不過去就驕傲一點。我在挑衣服,選來選去,並沒有好的跳舞裙子,只有一件紅的,我沒穿紅衣服已經兩年了,而且也不喜歡紅的,這件紅裙子是為了某一年聖誕買的,我並沒有穿過幾次。

    還是穿黑的吧,我穿了一件黑的長袖裙子,齊膝的,換了絲襪皮鞋,戴一副耳環,看看鐘,八時正還差一點,我躺在床上想,今天可以知道他長得如何了。這是一個謎呢,懸疑了那麼久,終於到了揭曉的時候。

    我的臉還是有點蒼白,不過算了,我不是一個相信化妝品的人,我拿起我的小皮包,就下樓了。

    走到對面,燈火通明,大門是開著的,不用通報,人人可以進去,這樣做有點危險,不過滿屋是熟人,這裡又離市區遠,也就沒多大關係。

    那個漂亮的女孩子看見我,迎上來,一手拉住我,「你來,實在太好了。」她上上下下的打量我,明艷的臉上忽然罩上一陣陰影,「你真好看,」她說:「家瀚就是喜歡你這樣的女孩子。」

    家瀚?家瀚是誰?誰喜歡我這樣的人?

    她自己也夠美了,桃紅色的長裙子,露著整個背部,頭髮雲一樣的垂下來,真是誘死人。女孩子多數不肯贊同性美,我是一個公道的人,如果對方是真的美,我只好承認。

    她對我說:「你隨便玩,隨便走走,我們住得近,本來應該做好朋友的,但是我今晚要招呼很多人,如果冷落了你,你不要介意。」

    我笑了,她這番話說得很得體,我想,這也就很難為她了。她是這裡半個女主人?我慢慢的離開人群,向靜一點的地方走過去。那個書房,我想,我要到那個書房去看看。

    我摸索著,這座房子的間隔我很熟,因為跟我們那裡是一模一樣的,連燈開關位置都一樣。我按亮了書房的燈,那盞燈在地上,很黯,僅僅夠亮光看得見房內的佈置。

    我坐在那張真皮安樂椅上,一低頭,。那本紅樓夢還是在地氈上,我輕輕的拾了起來,抖落了上面的花瓣,拿在手中,左邊有幾個水晶瓶子與杯子,我打開瓶子聞聞,是很好的拔蘭地,我倒了半杯,喝了一口。

    太舒服了,這個書房,我關上了門,才發覺這房間的隔音設備很好,客廳外面人聲音樂聲頂沸,但是書房裡只隱隱的聽到一點點。

    我幾乎是躺在這張大椅子裡的,享受著。這書房是這樣熟悉,我在外邊不知張望過多少次了,我很高興,又站起來,每樣東西摸一摸,走到一個書架子前面,我看到了一隻照片架子,我拿起來看。

    照相架子是水晶塑料做的,裡面一張黑白照片,拍得很好,一個男孩子與女孩子。我拿到亮光附近去一看,發覺女的就是那個漂亮的女孩予,這個舞會的女主人,而男的——我呆住了。

    真有這種巧合?纖長的身子,秀氣的臉,秀氣的眉毛眼睛。我的天。我拿著鏡框的手一直抖,沒有辦法停下來,太巧了,這樣的人終於被我找到了。即使他已經有了女朋友,看看也是好的。

    我走到他的書桌面前去,我看到了一顆血紅的圖章,我拿起來一看,圖章後刻著「辜家瀚」三個字。啊,他就是家瀚。他就是家瀚。

    我放下了一切,我一定要走出去,去找到他,去看他一眼。我拿著酒杯,推開了書房門,回到人群裡,一張張臉的找,但是我找不到。

    我又不好去問這個女孩子,我頹然的一個人回書房,躲在裡面吃悶酒。

    我想,也許他還沒有來,他還沒有來。他有事。但是我一定要等到他回來。是的,我向自己笑了,拿著酒杯,很是得意。我可以在這間書房裡過一輩子,我真可以。

    我喝了不少,看了半本紅樓夢。坐在地氈上,頭漸漸沉重,我抬不起眼來。我想我是醉了。我倒在那裡,心裡塞滿了事,很不開心,又很開心,就這樣睡著了。

    真要命。

    我是被熱毛巾敷醒的。我睜開眼睛,看著那個女孩子扶著我,一臉微笑。我羞得滿臉通紅。

    「沒關係。」她笑說:「你喝多了。」

    「是的。」我抬起頭了,「對不起,真失禮,什麼時候了?」

    「早上四點。」

    「唉呀,我的天,舞會散了?」

    「散了。」她笑笑。

    我衝口而說:「他呢?他回來了嗎?」

    「誰?」她問。

    「家瀚。」我說:「他大概回來了吧?」

    她臉上蒼白起來,「誰?你見了誰?你說什麼?家瀚?」

    「沒什麼,沒什麼!」我連忙否認,怎麼可以用這種口氣問及別人的男朋友,甚至是愛人呢?她當然要不高興的了。

    「你見到了誰?見到家瀚?」她拉住了我。

    我尷尬起來,她吃醋了。

    「不,」我也語無倫次起來,「我知道家瀚是你的男朋友。」

    她打斷我:「家瀚不是我的男友,我叫家-,我是家瀚的妹妹。」

    「啊!」我低呼了起來,充滿了希望,啊!我怎麼沒有想到?怎麼沒有想到,這麼說來,一切還不算太遲-不遲就好。我們是鄰居,我還可以向他表表心意。

    但是家-的神色很緊張,她問:「你真看見了家瀚?」

    「什麼意思-」我覺得奇怪。「我沒有見到他,但是我看見了他的書房,他的車子,他的屋子——」我大膽的說:「我想見他!」

    家-鬆了一口氣,看著我,她低下了頭,很久很久,我看得出情形有點不對。她抬起頭來說:「家瀚,家瀚,你永遠見不到他了。他五年前撞了車,死了。」

    我像五雷轟頂一樣,「不!」我大聲說。

    「是。五年前他二十七歲,最有前途的建築師。坐在朋友的車子裡去聽音樂,回來車子失了事,就是這樣。父母為了這個意外遠遠離開這裡,他的屋子就空下來了,誰也沒有動他的東西,直到我回來,拭去了灰塵,仍然沒有動任何東西。他去聽音樂的那天是下午九點。他坐在書房裡看了一段小說,喝了點酒,朋友來接他,他沒有開車子,惡耗在午夜傳來。 」

    我幾乎瘋了,我說:「五年前,」我喃喃的自言自語,「五年前,五年前我還沒有畢業,我比他小十歲。」

    「是的,」家-苦笑,「他會喜歡你的,他一直喜歡靜的女孩子,一直沒有女朋友,第一次我見到你,就呆住了,這不是家瀚心目中的女孩子嗎?我把你請了過來,想讓你知道,你們住的那幢房子,是我哥哥設計的。 」

    我知道,但是太遲了,什麼都有辦法挽救,但是失去的生命……

    我頹喪的靠在真皮沙發上。

    天漸漸的亮了。

    「現在我住在這間屋子裡,但是我不愛靜,這裡交通又不方便,我想我就要搬走了!」她歎一口氣,「我覺得大家都不肯承認家瀚已經不在了。像今天,我老覺得他在我們中間——通常碰見這種舞會,他是肯參加的,不過老是皺著眉頭,坐在一角不出聲,偶然笑笑。今天我發誓他回來過。」

    我淒慘的聽著。

    家-說:「不要說我神經不正常,那天晚上音樂會的票子,是我去訂的。我從來沒有停止後悔過。」

    忽然之間,我想回家了。我真正的家,不是隔壁的家。我要回去了,回去看看父親,以免將來想見他還見不到,空恨自己。忽然之間,我覺得夢想是無法達到的,得到了,再失去,只有更難受,天下有什麼如意的事!

    我看了案頭的那張照片一眼,再一眼,再一眼。

    我是永遠見不到我的鄰居了。

    我回家,睡了一覺,養足精神,就開始收拾我的行李。

    阿佳不捨得我走,她說:「小姐啊,你走了我就太靜了。」我只是笑了笑,安慰她幾句。

    我搬出去的那一天,家-也在收拾東西,她的女傭人將書房的窗簾拉好,我瞥了一眼,老實說,我也相信家瀚會回來的,一個瘦長個子的年輕人,學問性情都好,不大笑,聲音是柔和的,穿著長袖子襯衫,縫工考究的衣服,他是會回來的。

    但是我要走了,終久不能在這裡逃避一生一世。

    但是啊我的鄰居。

    我黯淡的想,我的鄰居,我並沒有見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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