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落霧裡知多少 正文 第十六章 林思春再遭劫難 秋紅椒誣告前夫
    烏雲遮天,晨霧迷漫命案恰巧定在這天開庭。菊秋白和梅雪嬌頂雲踩霧,急早趕到市法院審判庭,坐在最前排的旁聽席位置上,心臟怦怦亂跳著,熱血滾滾沸騰著。她看到文若劍鎮定自若,胸有成竹地坐在辯護席上,心裡微微平靜了一些。

    片刻,審判長賈大和幾位法官交換了一下眼色,大聲喊道:「傳被告出庭!」

    霎時,菊秋白和梅雪嬌的心又沸騰起來,兩人的目光不約而同地向法庭側門掃去。在兩名法警的押解下,峰松很坦然地走到被告席上,並向她倆投來慰籍的目光,又和文若劍對視一下入座。

    菊秋白和梅雪嬌明顯地感覺到峰松瘦了,但目光還是那麼有神,神態還是那麼自若。她倆高懸的心又落下來。

    這時,審判長賈大凜然而宣:謀殺案現在開庭!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大街上,林思春乘坐出租車疾速前進著。「師傅,去市法院,開快點,我付給你雙倍車費。」林思春焦急地督催著。

    萬棄錢在家打電話:「喂!經緯區刑警隊嗎?你們通緝的犯罪嫌疑人林思春坐出租車,正向市法院審判庭趕去。我萬棄錢。」

    審判在劍拔弩張地進行著。公訴人振振有辭:「本院對峰松殺害侯煙鬼一案提出公訴,其由有四:一、死者侯煙鬼肩上留有被告峰松指印。二、現場遺留的唯一作案工具尼龍繩屬被告峰松所用之物。三、被告峰松對死者侯煙鬼誘騙他吸毒恨之入骨,有作案動機。四、被告峰松與死者侯煙鬼同住一屋,有充分作案時間和有利機會,而且公安人員在現場查驗取證時未發現破門入室的外來人。因此,殺害侯煙鬼非被告莫屬。特請法院予以追究刑事責任。」

    審判長接著喊道:「請被告辯護人辯護!」

    文若劍挺身而起,鑿鑿有據地說道:「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公訴人剛才所謂的事實清楚,乍聽有理,細究漏洞百出,不堪一擊。一、死者侯煙鬼肩上的指印,是被告峰松見侯煙鬼昏睡不醒,情急之下,抓住肩膀欲拽他起身而留下的。再說,峰松要真勒死侯煙鬼,必然雙手緊抓繩子,怎麼可能把指印留在肩膀上?荒謬絕倫。二、作案尼龍繩是峰松所用之物,但不能證明就是峰松作案的工具,別人也可盜用此物,以達嫁禍於人的目的。再說,一名非常機警的刑警大隊長,怎麼能用自己家的繩子作案呢?這不等於自留尾巴,自我暴露嗎?三、死者侯煙鬼誘騙峰松吸毒,也是事實。然而,峰松並非恨之入骨,而且用自己的工資幫侯煙鬼的孤身老母親買油買面。今天受害人母親也到庭,可以當面作證。」

    「好!傳侯煙鬼母親出庭作證。」審判長插話道。

    此時,台下一位七十多歲,骨瘦如柴的老人,渾身發抖地走上前,還未等審判長發話,便哭訴道:「誰說峰隊長殺死我兒子,那是瞎了眼睛,虧死人。我兒半年多無音信,要不是峰隊長資助我,就活不到今天。他大人大量,不但不記仇,還幫我兒子戒毒識字學文化……」

    審判長打斷她的話說道:「好啦,證人退庭。被告辯護人繼續辯護。」

    文若劍繼續辯護道:「綜上所述,公訴人指控我當事人殺人一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純屬推測臆斷。依據刑法無罪推定和疑罪從無之原則,我的當事人應無罪釋放。請審判長明鑒。」

    審判長又問道:「公訴人還有話說?」

    「有!」公訴人反唇相譏:「被告辯護人只看其表,未觸本質,純屬誤導。一、他大言他的當事人不僅不恨受害人而且予以資助。這正是被告欲誅故惠,以假掩真的高明之處。他把恨暗暗埋在心中,把愛明明擺在人面,為他最終除掉侯煙鬼掃清嫌疑。這裡有一份證言,峰松在審訊侯煙鬼的時候,竟不顧黨紀國法,拳腳齊上,把侯煙鬼打得頭青臉腫,可見恨得多深。二、被告用自己家的繩子作案,正是他掌握一般推理常識,反其理而用之。故意造成一種不合常理的現象,排除人們對自己的懷疑,更是他的高明之處,不愧是多年的偵緝高手。三、被告峰松暗害侯煙鬼還有一個不可告人的目的,那就是殺人滅口。6月28日晚,侯煙鬼給峰松家裡送去3萬元。被告妻子秋紅椒收下了。峰松知道後讓秋紅椒退回,秋紅椒不從,峰松便動了手。秋紅椒連夜出走,跑到大街上尋死覓活。峰松怕鬧出人命,只好把妻子勸回家,這事就不了了之。被告當然明白,若侯煙鬼一死,就死無對證了。這裡還有一份證言,被告在實施暗殺計劃的前幾小時,也就是八月十二日下午五點左右,精神失控,情緒激憤。當萬律師把離婚協議書交給他時,被告暴跳如雷,隨將離婚協議書撕得粉碎。舊仇新恨全記在受害人頭上,當晚便實施了報復行動。由此可見,峰松暗害侯煙鬼是確鑿不移的。再說,戒毒所牆高房固,保安人員晝夜巡邏,防備森嚴,外人怎能破門入室殺人。況且還有武功高強的刑警大隊長同室居住,即使吃了豹子膽也無人敢闖!」

    「信口雌黃!」文若劍憤然而起,駁斥道:「公訴人絞盡腦汗,添枝加葉,編造了一個子虛烏有的受賄事件。可惜,空口無憑,有誰為證?」

    公訴人說:「被告前妻秋紅椒可以作證。」

    審判長馬上發話:「傳秋紅椒上庭!」

    頓時,全場人都站起來,四面張望。文若劍、梅雪嬌、菊秋白幾人的心一下子又懸起來。

    此刻,秋紅椒憂心忡忡地走上前。驀地,她眼前又閃現出將要獲得巨額遺產的交易現場……

    蒼海龍豪宅客廳,金天龍皮笑肉不笑地對秋紅椒說:「你坐下,我與你談個交易。你看這房子還不錯吧?」

    秋紅椒迷戀地點點頭。金天龍故甚其詞地說:「現在蒼海龍死了,除了這套房子還有百萬存款。你倆若結了婚,這遺產自然全歸你啦。可惜,你們遲了一步。」

    秋紅椒財迷地一笑說:「我倆雖沒領證,但已成事實夫妻。」

    金天龍說:「那也不行,新婚姻法不承認,必須有結婚證,你才有繼承權。」

    秋紅椒轉樂為憂。金天龍趁機說:「不過,你答應一件事,我會馬上給你補辦結婚證。」秋紅椒眼睛一亮,說:「行,你說吧!」

    金天龍獰笑著說:「那好,我今天先把這套房子鑰匙給你,再預付你3萬元。」說著,金天龍拿出一張三萬元存款單及鑰匙遞給秋紅椒,囑咐道:「明天上午九點,你到市法院審判庭作證言。事成後,我將結婚證和剩下的九十多萬存款全交於你。」

    「證人姓名!」審判長一聲問話打斷了秋紅椒的回憶。

    秋紅椒鼓足勇氣回答道:「秋紅椒。」

    審判長溫和地望著秋紅椒,緩緩地說:「你要如實回答法庭提問,作偽證是法律不允許的。」

    秋紅椒的心即刻鬆弛了許多,忙回答道:「我明白。」

    審判長髮問道:「你收過侯煙鬼3萬元?」秋紅椒答道:「收了。」

    頓時,全場一片騷亂。峰松、文若劍怒目而視。梅雪嬌、菊秋白向秋紅椒投去鄙夷的目光。

    審判長大聲喊道:「肅靜!」接下又問:「秋紅椒,啥時收的錢?」

    秋紅椒答道:「6月28日晚7點多。」審判長又問:「你為啥要收他的錢?」

    秋紅椒解釋道:「我並不想收這些錢,可侯煙鬼說這錢是蒼海龍讓他送來的。蒼海龍也是替金總著想,金總害得葉苦瓜跳樓摔成重傷,峰松卻墊付了3萬元住院費,等於還給我家的錢。為這墊付住院費的事,我跟峰松大吵幾次,因為那是我們省吃儉用,積攢下買房子的錢。見於這,我賭氣便把錢收下了。」

    審判長接連問道:「這錢現在放在哪裡?」

    秋紅椒答道:「存在銀行。」

    「你把存款單帶來了嗎?」

    「我帶來了。」秋紅椒說著把存單交於審判長。

    審判長看後繼續問:「秋紅椒,這事峰松知情嗎?」

    秋紅椒回答說:「事後,我給他說了,他火冒三丈,連打我兩個耳光,讓我把錢退回去。我說,你把咱家的錢拿回來,我就退回去。」

    審判長進而問道:「後來呢?」秋紅椒猶豫了一下說:「後來,他就默認了。」

    峰松憤然而起,厲聲道:「你胡說!」

    秋紅椒橫下一條心,搶嘴道:「你才胡說呢?」

    審判長大喝一聲:「吵啥呢?法庭自有公斷,秋紅椒退下!被告辯護人,你還有何話可說?」

    文若劍加重語氣,再次強調道:「我再重申一遍,公訴人指控我當事人殺人罪不成立,理應當庭釋放。」

    審判長反問道:「你說被告沒有殺人,那誰是真兇呢?受害人與被告同住一屋,經查證,又無外人闖入,難道是受害人自己勒死自己嗎?」

    林思春趕到市法院大門外,提著黑皮包剛下出租車,就被兩名警察銬起來。林思春拚命掙脫,大聲呼喊:「你們放開我!我要出庭作證,峰松沒有殺人!我有證據……」

    「有啥話到刑警隊去說!」警察說著硬把林思春拉上警車。

    十分鐘休庭結束,幾位法官匆匆走上台,臉色陰沉得像暴風雨即將來臨似的,法庭的氣氛一下子緊張起來。

    菊秋白、梅雪嬌只覺狂跳的心都快飛出去了,靜靜地注視著審判長每一個動作表情。

    審判長用他那雙陰森森的眼睛緩緩地掃視一下審判大廳,突然,嘴角上的肌肉抖動了一下,露出一絲笑容。

    「笑裡藏刀!」菊秋白不由得聯想到這個成語,全身的血流像在瞬間凝結。她屏息靜氣地聽著審判長的宣判。

    「經合議庭審定,峰松犯故意殺人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38條第二款之規定,判處峰松死刑,剝奪政治權力終生。如果被告不服本院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天起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審判長大聲宣判完畢,兩名法警急速將峰松銬起來,架著走。

    峰松怒吼一聲,抗議道:「我沒有殺人!這是栽贓陷害!你們要秉公執法……」

    全場哄然而起,紛紛為峰松鳴不平:「庸官!狗官!執法不公!」

    「峰松無罪!放了峰松!」霎時,幾十人衝上審判台,將幾名法官圍得水洩不通。

    梅雪橋、菊秋白也失去了理智,發瘋似地撲上前,死死抱住峰松。

    法警極力驅趕群眾,法庭亂作一團。

    經緯區刑警隊審訊室,丁午陽緊緊盯著林思春,眼睛裡透露出一種咄咄逼人的凶光:「林思春!你為啥要殺害蒼海龍?從實招來。」

    林思春鎮定自如地回答道:「我沒有殺害蒼海龍。我要見梅隊長,要不,我啥也不說。」

    此時,一名幹警進來報告道:「丁隊長,萬律師求見。」

    林思春一愣,隨即,兩眼射出仇視,憎惡的光。

    丁午陽走到門外,同萬棄錢握握手,讚許道:「你舉報有功,我們說話算數,獎給你舉報金一千元,你去財務室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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