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色都市 正文 123、安妮,這個女人
    少霆親眼目睹了米蘭從衛宗恆的手上接過鮮花,然後從他身邊穿過。zuilu他的心也在這一刻,徹底的碎了,拾也拾不起來。

    秦曉君拉著他,返回奔馳車裡,讓他坐在副駕駛上,自己去開車。安少霆的身體像是一具行屍走肉一樣,任由她擺佈。她幫他繫上安全帶,安頓好以後,繞過車頭,向著衛宗恆意味深長的看了一眼,然後鑽進汽車,點火發動,離開了。

    衛宗恆仔細玩味了一下秦曉君的笑容。他雖然是第一次見到這個女人,但是,直覺告訴他——那個寄雜誌給他的人就是她!

    無巧不成書。晚上的活動,自然是經過事先安排的。但是,安少霆和秦曉君的出現,的確讓他出乎意料。不過,現在看起來,他們倆個人的出現,刺激了米蘭,反而倒是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衛宗恆笑了一下,也返回自己的車裡,駕車離開。他知道此時的米蘭一定背著所有人在痛哭流涕。他是一個聰明人,知道只有讓她傷心欲絕了,才會徹底了斷舊情。

    況且,他現在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安妮的出現,讓他覺得十分的不安。雖然她說是碰巧遇見而已,但是,他卻懷疑——她是故意出現的。

    自從那天安妮與他分手以後,他便再也沒有見過她,而他也沒有再去聯繫過她。zuilu衛宗恆知道安妮的家境一般,跟了他七年,也沒有另外拿過他的一分一毫。到了最後,就是連房子都一併還給了他。可是,現在看起來,她地生活卻是有滋有味,不單可以在年費10萬元練球,出入還有私家車開,這實在是有些匪夷所思的。

    難道……她傍上了其他的男人?這讓衛宗恆想起來就有些惱火。除非他不知道,否則他是很難容忍自己的女人作了別人的情婦。哪怕是曾經的女人。

    另外,她說自己的手機號碼從來沒有改變過,那是什麼意思?這句話是衝著他說的。還是衝著米蘭說的?為什麼要說這樣地話?這就是他急於想要搞清楚的事情。

    他的手機裡還存著她的號碼,拔打以後,果然很快就接通了。

    「喂……安妮!」衛宗恆的聲音又低又啞。

    安妮卻在電話那頭笑了起來,說道:「呵呵……這麼快就沉不住氣了?」

    「你想要幹什麼?」他的臉色十分地陰沉。

    安妮只是一昧地笑著,說道:「拜託你搞清楚了,現在是你在打電話給我。卻反而要問我為什麼?」

    衛宗恆無語。沉默了很久,他才黯然的問道:「你……過得還好嗎?」

    「呵呵。zuilu好不好地,你不是自己也看見了麼?」

    「你哪裡會有那麼多的錢?」衛宗恆實在不相信她離開他以後地生活反而會更加滋潤了。

    安妮在電話那頭「嗤」的冷笑了一聲。道:「怎麼了?離開你以後,我就一定要過得十分淒慘。你才會覺得理所當然,覺得正常?」

    衛宗恆不說話。安妮便自己接著往下說道:「衛宗恆,難道你以為我跟你分手之後。又跟了其他地男人麼?」

    他是這樣想的,但是仍然保持著沉默,聽她講下去。安妮冷哼了一聲,說道:「七年了,我直到今天才發現自己錯得究竟有多麼的厲害。」

    她說:「這七年來,我從來都沒有在乎過別人地看法,也從來沒有覺得委屈了自己。但是現在想來,我唯一覺得對不起的就是我自己的父母。別人家的女兒,做了有錢人籠子裡的金絲鳥兒,是壞了一個人的名聲,實惠了全家。可是我呢?別人做情婦,我也做情婦,到頭來壞了全家人的名聲,卻得不到一點兒的實惠。難道……」

    安妮頓了頓,接下去說道:「難道你不知道這是為了什麼嗎?」她的聲音一再的哽咽,話也說不下去。她對衛宗恆有七年的感情,也不是短短的幾個月就能徹底忘卻的。

    衛宗恆聽她有些激動,有些笨拙的想要安慰她,道:「安妮,我知道你的……」

    他的話還沒有說完,安妮在電話的另一頭,大聲的打斷他,說道:「不!你不知道。」

    她說:「你若是知道,就不會懷疑我又跟了其他的男人。

    我,安妮並不是為了錢才跟你在一起的,也絕對不會為了錢,再去跟別的男人。」

    說到這兒,她忽然又冷笑了一聲,說道:「這樣,你可放心了?」

    衛宗恆還想要對她說些什麼?

    安妮卻忽然自嘲似的笑了,說道:「我倒是沒有想到——打電話過來的人會是你?呵……想想,真是為做女人的,感到悲哀啊!自從分手的那天起,我就一直為你保留著原來的手機號碼。可是,等來等去,等了幾個月,男人打來電話,目的卻是為了別的女人。」

    頓了頓,她忽然沉聲說道:「你放心,我不是多事的人。我也沒有興趣摻和你與米蘭之間的事。所以,我是不會打電話給她的。」

    說完,電話「卡」的一聲掛斷了。衛宗恆的表情顯得有些失魂落魄。這幾個月來,他的心裡第一次有疑惑——為了米蘭,而失去一個真愛他的女人值不值得?

    安妮離開衛宗恆的時候,只是帶走了滿櫃子的衣服。那些衣服多半都是衛宗恆送的。剛開始追求她的時候,他恨不得一周送一件時裝給她,到後來,也會隔三岔五的從國外帶一些正在流行的服裝回來送給她,積累了七年,數量自然十分驚人。

    這七年裡,她上班領一份薪水,回家也有一份半價的薪水,月入超過萬元。她平時的開銷並不是很大,所以,慢慢的也就有了一些積蓄。

    分手之後,她用這筆錢租了一間房。房子上面是一間閣樓,用來作臥室,樓下作店舖,賣時裝。她給自己的時裝店起了一個名字叫作「OL」,意思就是「ONLY

    「唯一的」——是衣服。

    她把衛宗恆送給她的所有衣服,統統都掛在店裡,佔了整整大半個店面。這些衣服不賣,只送。碰到有人看著喜歡,穿著又合適,她就十分大方的送給別人。那些本來都是上好的品牌服飾,得到的人自然也識貨。

    久而久之,她的小店出了名——寫字樓裡的女人,凡是說起淮海路附近的個性時裝小店,全部都會異口同聲的說道:「OL」。再加上她自己看店、自己進貨,不久就有了一批固定的客人,生意很快就紅火起來,賺足了第一桶金。

    她想——等到哪一天?衣服全部送完了,那麼,她對衛宗恆的愛也就成為了永遠的句號。  
本站首頁 | 玄幻小說 | 武俠小說 | 都市小說 | 言情小說 | 收藏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