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命天子 弟二卷 回京記 第九十七章準備逃命
    第九十七章準備逃命

    兩日後,老獨果然來到,把那個小人還給簡旭,並訓斥道:「寫的亂七八糟,全是錯字,還以為你自小苦讀詩書禮學,能識得很多字。」

    簡旭一愣,我寫錯字,不會吧,寫的非常認真呢,接過小人,打開紙條,忽然就哈哈大笑,老獨在他的那張紙條上,把他認為所謂的錯字,都加以改正,其實不是什麼錯字,簡化字而已。

    「是,師父,我以後一定和您好好學習。」簡旭還是老老實實的接受老獨的批評。

    簡旭再看老獨,許久不見,也無多少改變,臉還是那張奇醜的臉,但在簡旭看來,卻是分外的親切。詢問了近況,老獨卻不回答,問,「不是叫我來救人,人在哪裡?」

    簡旭把老獨帶著,來到白狼的房間,白狼正在床上躺著,見簡旭帶著一個高大醜陋的人進來,就知道此人一定是簡旭所說的老獨,一般的世外高人,無論長相和個性,都是非常古怪。

    老獨用手在白狼身上摸了摸,道:「他這傷,很重,想把所有震壞的筋脈都續接上,至少得一年,所以,他必須跟我去莽原。」

    一年?傷的這麼重,簡旭看著白狼,一年呆在莽原,不僅是接受治療,還要接受老獨這樣的怪人,還要接受莽原上枯燥無味的日子,白狼可比不得我簡旭,就是一個人,我都玩出開演唱會的熱鬧。

    白狼道:「多謝前輩,一年就一年,權當我睡了一年的覺。」

    簡旭聽白狼答應,高興的調笑道:「你以為你是睡美人,好了,一年之後,我去莽原接你,然後給你擺酒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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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頓好白狼,那些離別之類的瑣碎之事,咱放棄不提,單說簡旭帶著眾人踏上回京的路。看看破案的時限未到,也就不急著趕路,慢慢晃悠,簡旭就想和眾人舒心的邊玩邊走。幾天之後,再次回到安輿,想起在這裡邂逅香蘿,如今已是陰陽相隔,感歎人生就是這樣弔詭,很多事情都預料不到。

    舊地重遊,感慨頗多,當初劉紫絮也是在這裡負氣而走,一切事情都已經解決,簡旭就想留下一天,好好的陪劉紫絮逛逛,彌補對她的歉疚。

    投宿之後,簡旭知道大家此次西行雖然沒有南巡那次驚險,但總還是很辛苦,於是告訴眾人,自由活動,想怎麼玩就怎麼玩。

    麻六最樂,拉著紅姑跑了出去。剩下的人,無非是逛街的逛街,喝酒的喝酒,睡覺的睡覺,各有所好。

    簡旭帶著劉紫絮,在街上走了一圈,天氣回暖,人很多,熙熙攘攘,如同過年。走了半天,也無甚好玩好看的,索性就坐進茶館,叫了幾碟點心,一壺清茶,兩個人邊喝邊聊。

    劉紫絮很開心,許久沒有這樣的自由自在,也沒喝幾口茶,偶爾聽簡旭說說話,偶爾往街上看看,享受這份難得的愜意。忽然看到一對老夫妻互相攙扶著走過,自言自語道:「也不知滄州是冷還是暖。」

    簡旭知道她在惦記養父母,遂道:「不如等我們回京之後,安排好諸般事宜,我就陪你回滄州,舊地重遊一番。」

    劉紫絮回過頭來看簡旭,面帶喜色,道:「真的?」

    簡旭點頭,「我說話,可是金口玉言。」

    劉紫絮笑的非常燦爛,如同春天提前來臨。

    坐得差不多,天將晚,黃昏下,簡旭手牽著劉紫絮,慢慢往客棧走,街邊有叫賣冰糖葫蘆的,簡旭過去買了一支,遞給劉紫絮,劉紫絮接了,伸出尖細粉嫩的舌頭,舔了一口,然後吧嗒吧嗒嘴,甜蜜的感覺,從嘴邊直進入心裡,又是美滋滋的笑。

    簡旭捏了捏她的鼻子,無限憐愛的樣子,然後牽著她的手,繼續走。

    突然一隊人馬飛馳而過,前面一個老婦正手牽孫兒,慢慢的走,那小男孩手裡還拿著一根冰糖葫蘆,聽見後面有馬蹄聲,卻躲避不及,眼看那馬就撞到了老婦和小童,簡旭嗖的衝了過去,一手抱住小童一手扯住老婦,往旁邊一躲,阿彌陀佛,總算是沒有被撞到。

    小童卻嚇得哇哇大哭起來,老婦也是驚懼非常,愣了片刻,才去哄孫兒,小童指指地上,原來,他的冰糖葫蘆被弄掉。

    劉紫絮急忙過來,把手裡的冰糖葫蘆遞給小童道:「姐姐的給你,不哭。」

    小童看看老婦,不敢要。

    簡旭道:「婆婆,以後走路盡量靠路邊走,你年紀大,孩子又小。」然後拿過冰糖葫蘆對小童道:「姐姐給你的,要吧,哥哥再去買給姐姐。」

    老婦道:「謝謝公子,謝謝小姐。」

    小童接過冰糖葫蘆,也道:「謝謝哥哥,謝謝姐姐。」

    簡旭和她們擺擺手,然後拉著劉紫絮接著走,心裡合計,剛剛那些人看穿戴怎麼有些眼熟,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忽然心裡一驚,皇衛黨

    還沒有分析明白,此時前面有人圍堵,不知生了什麼事,簡旭和劉紫絮擠過去看,原來在牆上,張貼著官府的告示,告示上赫然畫著白狼的畫像,字的意思是,白狼,劫殺西夏朝貢的使臣,搶走寶馬追風,又傷害美女香蘿,掠奪大量朝貢的金銀珠寶,現在潛逃在我大乾,現皇上手諭,通知各地,務必緝拿歸案等等等等。

    劉紫絮看完告示,又看看簡旭,道:「皇上手諭?」

    她的意思是,皇上不是在這裡嗎,何時寫了手諭?

    簡旭的腦袋嗡的一聲,怕是自己擔心的事情即將生。不用說,這手諭是那個新皇寫的,他一定知道我在回京途,也一定知道我準備把龐羽拿出來抵罪,他這樣做的目的很明顯,一,白狼是西夏人,還是王族,殺白狼比殺一個假冒何仙姑的龐羽值。二,那新皇也一定知道白狼和夏王的關係,殺白狼,也是討好夏王。這樣兩全其美的事情,他不會不做。可是,你這樣做,我毫不知情,不就是想把我架空,你把架空的目的就是,我已經無用,你可以來個卸磨殺驢了。這樣一想,簡旭就覺後脖頸涼,那新皇,是不是開始對付我了。

    面對劉紫絮驚異的目光,簡旭道:「怕是宮出了事情,等我們回去就知道了。」

    劉紫絮點頭,因為皇上手諭下達公,得需要寶印,而簡旭身上並無帶著,是幾個監朝大臣在保管,必須回到京城,才知生了何事,就是現在抓來當地的官員問,也是無濟於事,沒有皇上下達的詔令,他們是不敢膽大的假借聖旨來如此這般的。

    全國緝拿白狼,劉紫絮有些擔心,簡旭看得出,安慰道:「你別擔心,老獨師父那裡,很少有人知道,而且有師父在,即使你是千軍萬馬,都是白搭。」

    劉紫絮道:「那我們趕緊回京吧,你要為白狼正名。」

    簡旭點頭,匆匆回了客棧,路上叮囑劉紫絮,此事先不要對其他人講,免得大家掛憂。其實,他是怕大家對他產生懷疑,雖然相處這樣久,但是所謂做賊心虛,自己畢竟是假冒的。他怕,不是怕眾人知道他的假皇上身份,而是知道之後,對那個新皇無益,自己就算是被罵個傀儡,他新皇可就是欺騙天下百姓,他的金口玉言,以後就成了信口雌黃。其實,自己是為了人家好,可人家,竟然莫名其妙的弄出這樣的事,簡旭氣的直喘粗氣。

    吃完晚飯,簡旭把麻六叫了出去,以散步為由,和麻六商量一些事情。

    「六兒,那新皇,恐怕要對付咱們了。」簡旭道。

    麻六似乎沒聽明白,天也漸漸暗下來,他看簡旭一臉凝重,知道事情不簡單,但不知簡旭為何突然說起這個。

    簡旭便把在街上看到的那張告示和麻六說了,麻六嚇的喊道:「娘啊怎麼辦,他要是對付我們,我們往哪兒逃啊,這都是他的地盤,我們又穿越不回去。」

    簡旭道:「你也別怕,也許只是我的猜測,自西行以來,我一直在懷疑,但那次他從刁球手把你我救下,我又放鬆了警惕,現在才明白,他那時救我,是因為很多事情還沒做完,如今,我已助他成功登上皇位,南平江小郎,西破使者案,打殘了張春潮,打跑了刁球,雖然沒有完全解決這兩個人,但是,他們都已成了紙老虎,沒有什麼威力,而我,事情越做越多,力量越來越大,我身邊的人也越來越擁戴我,那新皇才要對我下手。」

    麻六問道:「咱跟他說,咱絕不把他的事情說出去,咱就找個沒人的地方,好好的過日子,求他放過咱們。」

    簡旭苦笑道:「我活著,對他也是威脅,第一,我知道他太多的事情。第二,我們兩個很難分辨出真假,他還怕我以假亂真,把他給篡了呢。所以,他必須要除掉我。」

    「***,」麻六突然來了脾氣,「老大,你辛辛苦苦,九死一生的替他賣命,他要是真的這樣對咱,咱乾脆真就把他給篡了,你當皇上,我還求之不得呢。」

    簡旭歎口氣道:「歷史上,可有一個叫簡旭的皇帝?」

    麻六卡吧眼睛,不知他是什麼意思。

    簡旭又道:「沒有吧,按老人們的話講,歷史都是上天安排好的,你我,就是這個時代的過客,我把新皇篡了,當皇帝,豈不是逆天行事,天意不可違。所以,我們現在最重要的是,自保,逃命。」

    「逃命?」麻六道,「我們往哪裡逃?」

    簡旭道:「天下如此之大,難道還沒有你我的立足之地嗎,總有辦法的。」

    「好,」麻六道:「我回去收拾東西,咱就跑,剛好劉小姐和紅姑都在,把她倆一帶,正好。」說著就想回客棧,被簡旭拽住。

    「不行,我們現在不能逃,我得回京,告訴西夏特使和那些大臣,殺西夏使臣的人不是白狼,是龐羽。」

    麻六哭哭唧唧的道:「我的老大,你還把你自己當皇上呢,還管這些破事,你回京,還能活命嗎,白狼又不是咱親爹,幹嘛管他的生死,並且,那傢伙對劉小姐一直不懷好意,死了,你也省心了不是。」

    簡旭哼哼一聲冷笑,「六兒,話不能這樣說,我做事喜歡有始有終,白狼此次去西夏,九死一生的回來,弄得成了廢人,我又豈能對他的事不理不管,再說,我答應紫絮的。還有,二先生和伊風這些人,我總得給他們個交代,無論他們是各自回去各自的地方,還是繼續留在宮裡,為那新皇效命,即使是很委婉的,咱也得和他們道別,哪能說跑就跑,這些人,和我南征北戰的,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我還想把他們安頓好再走。再者,我也許回京看看,究竟這手諭是怎麼回事,也許這之間有誤會。不過,你要問我怕不怕,我當然不怕,誰也別把誰逼急了,你以為我簡旭,就是一個紙糊的老虎嗎。」

    麻六還是不同意,最後簡旭道:「皇宮裡有顆夜明珠,我們偷了,以後過日子也得花錢不是。」

    麻六依舊是不點頭,我是貪財,但關鍵時候,命比錢重要。

    簡旭想想又道:「回去之後,立即讓你和紅姑成親,古人很講究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不成親,她不保準能和你逃,但成了親,她就是你的人,和你一同去死都願意。」

    麻六聽了這句,卡吧著小眼睛,動了心,點頭道:「好吧,咱趕緊回去,然後趕緊成親,再趕緊離開皇宮,可是,咱往哪裡去呢?」他又愁。

    簡旭道:「這簡單,往南,學江小郎跑到大山裡,當個土皇上也不錯,往北,跑到草原上咱也弄個部族,當個頭領也好,往西,去西域,說不定還能泡個金碧眼的妞,往東,聽說有個渤海國,雖然此時不一定存在,但那片土地跑不了,咱去佔了,當個渤海國國王,總之很多地方。」

    兩個人,低低竊語,開始商討他們的逃命大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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