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拐 一五 帶著銀紐扣的小伙子:穿越慕爾島
    我現在踏上的土地是慕爾島的羅斯島,這是一片山區,沒有道路,和我剛離開的那座小島相似,上面佈滿了沼澤、歐灌木和大岩石。熟悉這片土地的人也許有路可走,但對於我來說,除了自己的鼻子沒有別的辦法,而且除了本瑪爾山也沒有別的路標可循。

    我盡量朝著先前在小島上看到的炊煙方向走去。我渾身乏力,路途又崎嶇不平,晚上五六點鐘前後才來到一片小窪地底部的一幢房子面前。房子矮而狹長,草皮屋頂,用沒有抹灰漿的石塊砌成,屋前的土墩上坐著一位老人在夕陽下抽煙斗。

    他用有限的英語使我明白船上的夥伴已安全上岸,第二天就在這間房子裡受到了招待。

    我問:「其中有一位穿得像個紳士嗎?」

    他說他們都穿著粗製的大衣,不過其中第一個到的人穿著褲子和襪子,其他人都穿水手褲。

    我說:「啊,他應該戴一頂插著羽毛的帽子。」

    他說沒有,他和我一樣光著頭。開始我以為阿蘭也許丟了帽子,後來我想起了下雨,我猜他一定把帽子藏到他那寬大的外衣裡以防損傷。我想到這兒就微笑了,因為朋友安全了,還因為他對於衣著的虛榮。

    然後老先生輕拍前額大聲說:「你一定是有銀紐扣的小伙子。」

    「是啊!」我說,感到驚奇。

    「那麼,」老先生說,「我有話要傳給你,請你沿托洛西到你朋友的地方去找他。」

    他接著又問起了我的遭遇,我便把一切都告訴了他。南方人聽了一定會發笑,可是這位老先生(我這樣稱呼他是因為他的舉止,雖然他背上的衣服都搭拉下來了)一直認真同情地聽我說完,然後拉著我的手進了茅屋,屋裡也一樣簡陋。他把我介紹給他妻子,彷彿她是女王,我是公爵。

    那位善良的太太為我端來了燕麥麵包和冷松雞,拍著我的肩膀,一直微笑著看著我,因為她不會說英語。老先生也不甘落後,用本地的酒調了一杯潘趣酒給我,我一直在吃,然後又喝酒,我簡直不敢相信我的好運。這座房子儘管充斥了泥炭煙,並且像個濾鍋一樣到處是孔,但對我來說它彷彿是宮殿。

    酒讓我出了一身汗,我感到了濃濃的睡意,好心的夫婦讓我睡下。我再次上路時已是第二天中午時分,嗓子感覺好多了,好招待和好消息使我精神煥發。儘管我極力堅持,老先生仍不肯收錢,他還給我一頂帽子戴。雖然我可以選擇是否接受,當我走到看不見房子的地方時,就立即在路邊水池裡小心謹慎地清洗了這件禮物。

    我對自己說:「如果這就是野蠻的高地人,我多希望我們家鄉的人更野蠻些。」

    動身時已經很晚了,而我在路上東遊西逛也耗費了將近一半的時間。真的,我遇見許多人在可憐的一點點的土地上刨食——那恐怕還不夠喂貓呢,或者他們放牧著像驢子一樣大的小牛。暴動後法律禁止高地人穿本民族服裝,人們被迫接受他們很不喜歡的低地習俗。他們的裝扮真是千奇百怪:有些人除了披風或大衣什麼都不穿,褲子像沒用的廢物一樣掛在背上;有些人用雜色的條紋布縫在一起模擬格子花呢,就像老婦女的被子;其他人仍舊穿著高地蘇格蘭裙,不過在腿中間縫上幾針,改良成荷蘭人穿的褲子。所有這些拼湊物都是明令禁止並將受到懲罰的,因為旨在摧毀家族精神的法律要求嚴格執行。不過在偏僻海邊小島上沒有人注意,也沒有人告發。

    他們似乎非常貧窮,毫無疑問這是很正常的。現在搶劫已經被制止,首領們連一座公開的房子也沒有,就連我東遊西逛所經過的鄉間小道也充滿了乞丐。在這兒我注意到和我家鄉不同的地方,低地的乞丐,即便是穿長袍式禮服被准許乞討的人都很謙卑討好,如果給他四便士硬幣請他找錢,他們會很有禮貌地找你二便士硬幣。但這些高地乞丐非常有尊嚴,他們要求施捨去買鼻煙(據他們說),也不會找回零錢。

    當然這不是我關心的事,只是一路看來覺得很有趣。我更關心的是很少有人會講英語,這些少數人(除非出於乞丐之間的友愛)也不大願意講。我知道托洛西是我的目的地,便一再向他們重複提及這個地名並比劃著,他們倒不是簡單地以手勢答覆,而是用一長串蓋爾語讓我莫名其妙,所以也難怪我常常走錯路。

    最後大約是晚上八點鐘左右,我已經非常疲乏。我來到了一間單獨的房子面前,請求讓我進去,但被拒絕了。我想到在這樣一個貧窮的地方金錢應該很有用,就用食指和拇指捏著一枚金幣。這樣原先一直假裝不會英語,並打手勢要我離開的房主突然開始說清晰的英語,並同意用五先令換一宿住宿,並在第二天領我去托洛西。

    那天夜裡我睡得很不安,我害怕搶劫。其實我大可不必擔這分心,屋主並不是搶劫犯,他只不過非常窮,還有點狡詐。他並不是這兒唯一的窮人,因為第二天我們足足走了大約五哩才找到一幢他說是有錢人的房子。這也許是慕爾島的有錢人,但要在南方就一定不是,因為他傾其所有,把整個屋子翻得底朝天,鄰居也來湊數,才湊齊二十先令的銀市。零散的那一個先令他留給了自己,說讓這麼一大筆錢閒置不用會讓他吃不消的。儘管如此他很好客,談吐有禮,請我們與他家人一同吃飯,用精緻瓷碗調酒,這樣我的無賴嚮導十分開心,居然不肯走了。

    我開始生氣了,求助於這位有錢人(赫克特-麥克林是他的名字)。他參加了我們的談價,也親眼看見我付給他五先令,但麥克林喝了一杯酒,發誓說要等大家喝完酒才能離開他的酒桌。我只好坐著聽雅各賓的祝酒辭和蓋爾歌,直到所有人都醉醺醺地踉踉蹌蹌地上床或到穀倉去睡覺為止。

    第二天(我旅行第四天)五點鐘前我們起身,可那無賴嚮導又端起了酒杯,我花了三個小時才請他走出了屋子,然後是更大的失望,各位很快會知道的。

    我們走到麥克林先生房子前面長滿灌木的山谷,一切都很順利,只是我的嚮導不停地回頭望著。我問他幹什麼,他只是對我笑笑。我們剛剛走到山的背後,看不見房子了,他就告訴我托洛西就在前面,那座山峰(他指給我看)就是最好的標誌。

    「我不管,」我說,「你反正會和我一起走的。」

    這無恥的騙子居然用蓋爾語說他不會英語。

    「我的朋友,」我說,「我知道你的英語很溜,告訴我怎樣讓你的英語回來,你想再要錢?」

    「再給五先令,」他說,「就帶你去。」

    我想了一會兒,給了他兩個,他貪婪地同意,並堅持要馬上拿到手。「為了表示好運,」他說。不過我想這真是我的壞運。

    但兩個先令也沒能使他走多遠。他坐在路邊,脫下厚底皮鞋,看樣子他想休息了。

    我這時非常惱火,揮起拳頭要揍他。他馬上從衣服裡拔出一把刀來,彎下身子像一頭野貓一樣對我嬉笑著。我除了憤怒什麼都忘了,我衝向他,撥開他的刀子,右拳打在他臉上。我是強壯的小伙子,又充滿憤怒,他只是個瘦小的人,他在我面前重重地倒下。謝天謝地,他倒下時刀也飛了出去。

    我撿起了刀子和他的鞋子,祝他早安,自顧自走了,留下他赤手空拳還光著腳。我心中竊喜,知道因為種種原因我擺脫了這個無賴。首先他知道他再也要不到我的錢了,其次這雙鞋在這兒只值幾便士,最後這把刀其實是匕首,法律是不允許他攜帶的。

    大約走了半個小時,我趕上了一個身材高大,衣衫襤褸的人,他走得相當快,卻用枴杖探著道,因為他雙目失明。他說他是一名傳教士,聽到這我應該感到比較心安,但當他的臉轉向我時,我看到的是陰森、危險和詭秘,而且我們開始一路同行時我就看見他衣服口袋露出手槍的金屬槍柄。帶著這傢伙意味著初犯罰十五英鎊,再犯就流放到殖民地去。我搞不懂一個傳教士為什麼要有武器,也不明白一個瞎子怎樣用手槍。

    我把剛才的嚮導的事告訴他,這事的處理使我很得意,虛榮心使我喪失了應有的謹慎。當我提到五先令時,他失聲大叫起來,使我打定主意不再提那兩個先令,同時很高興他看不見我漲紅的臉。

    「是太多了嗎?」我問,有點結巴。

    「太多了,」他叫道,「只要請我喝一點白蘭地,我能帶你去托洛西,而且在這樁交易中你還能享受與我作伴的樂趣呢,我可是個知書達理的人。」

    我說我不明白失明的人如何做嚮導,這時候他大笑著說枴杖足以做一隻鷹的眼睛。

    「至少在慕爾島,」他說,「我對每一塊石頭和每一叢灌木都瞭如指掌,你看,」他說著,用枴杖左指右敲的彷彿要證實他的話,「那邊是一條小河,上游那兒有一座小山,山頂上有一塊高高豎起的大石頭,山腳下很難走的路就是通向托洛西的。這條路是人畜行走踐踏出來的,路徑很明顯,兩邊灌木茂盛。」

    我承認他說的非常準確,並告訴他我感到很驚奇。

    「哈,」他說,「這算不了什麼,在『條例』1頒布以前,這兒允許攜帶武器時,我還能射擊呢,說出來你相信嗎?啊,是啊,」他大聲說,然後斜眼一瞥,「如果你帶了手槍的話,我能表演給你看。」

    1 『條列』:雅各賓人被徹底擊潰後,英國政府頒布了一項法令,禁止蘇格蘭高地人穿著民族服裝和攜帶武器。

    我告訴他我沒有這些玩意兒,並離他遠了一點。如果他知道這時他衣袋裡的手槍已暴露無遺,那我就危險了。我還能看到陽光在槍柄上的反光,不過我運氣比較好,他對此一無所知,以為一切都掩蓋得很好,藏得很深呢。

    接著他狡猾地詢問我從哪兒來,是否有錢,是否能為他換五先令零錢。他說這錢就在他高地錢包裡,一邊說一邊側身靠近我,我就躲開他。這時候我們正走在一條綠色的牲口小路上,要翻越幾座山坡到托洛西。我們不斷地調換著位置好像在跳雙人舞似的。我顯然佔了上風,因此我情緒高昂,和這個瞎子周旋使我開心。不過傳教士的火氣越來越大,終於用蓋爾語大聲咒罵起來,還要用枴杖打我的腿。

    然後我就警告他說我口袋裡也有一把手槍,如果他不乖乖走南去的山路,我會把他的腦漿打出來。

    他立即變得很有禮貌,試著想要軟化我,但發現沒有效果時,他又用蓋爾語咒罵我,自己走開了。我看著他敲打著枴杖大步走過泥塘和灌木叢,直到他轉過山側,消失在窪地裡。我又繼續向托洛西走去,感覺比和那位有學問的人一起走路要愉快得多。這真是一個倒霉的日子,我剛剛擺脫掉的人是我在高地上遇見的最壞的人。

    在托洛西,慕爾海灣能眺望摩汶大陸的地方有一家小酒店,店主是一個叫麥克林的人。似乎這是個很有地位的家族,因為在高地開一家酒店要比在我們那兒更體面,也許是因為這是一個熱情待客的職業,或許因為這是一個閒適的可以喝酒的工作。他的英語很好,他覺得我像是有點學問的人,就先用法語和我說話,他說得比我好多了,然後又用拉丁語,這方面我們不相上下。令人愉快的競賽立即使我們成了朋友,我坐下來和他喝酒(或更準確地說我坐著看他喝酒),最後他喝醉了,伏在我肩上哭了。

    我裝作不經意地讓他看見阿蘭的紐扣,不過顯然他從未見過也未聽說過。的確他對阿德謝爾家族及其朋友都抱有怨恨,他還沒有喝醉時曾用優美但惡毒的拉丁文念了一篇諷刺雜文,這是用輓歌體韻文描寫那個家族的一個人。

    當我說到那位傳教士時,他搖著頭說我幸好擺脫了他。「那是個十分危險的人物,」他說,「他叫鄧肯-麥可,他靠耳朵可以射中幾碼遠的物體,常被指控攔路搶劫,還被指控過謀殺呢。」

    「怪就怪在他自稱是傳教士。」我說。

    「他確實是的,」他說,「他為什麼不可以這麼說?他瞎了,圖沃特的麥克林就叫他幹這個,不過他也是夠可憐的。」酒店主人說,「他總是在路上,從一個地方跑到另一個地方,聽年輕人談宗教,毫無疑問這對他來說是有巨大誘惑的。」

    最後主人不能再喝了,就領我走到我的床鋪邊。我心情愉快地躺了下來。走了大半慕爾島的崎嶇山路,從伊爾瑞德到托洛西,直線距離是五十哩,我因時而走錯路幾乎走了一百哩,走了足足四天,反而不怎麼覺得疲倦。千真萬確,長途跋涉結束時,我的身心狀態都比啟程時強了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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