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彼岸天氣晴 第3卷 洞仙歌(十)
    警察聽了皺了皺眉,心裡不想見,可是聽說都已經等了他一下午,禮貌上有點說不過去,便想了想說道:「那就讓她進來吧。」

    「我很忙,有事快點說。」這是他看到清秋之後的第一句話,確實他已經為這個案子忙的焦頭爛額了,這樣的無頭公案,對他來說是最沒勁同時也最棘手的。

    「對不起。」

    對不起?他心裡有點好笑,對清秋揚了揚眉,怎麼,因為對我撒了謊,利用了我的信任做了偽證,所以今天特意來道歉?

    「不必了。不過我有點奇怪,你看上去也不像個無知婦孺,你知不知道做偽證是要坐牢的?」

    「知道。」清秋坦誠地回答道:「情節嚴重,妨礙了警方辦案的,還曾經有個人因為偽證坐了3年牢。」

    「很好。」

    「如果我因為做偽證要坐牢,我無怨無悔,因為我確實是知法犯法。可是,在此之前,我想再為喬楨做一次『人格證人』 。」

    「人格證人?」警察驚訝道:「你知道,在我們的法律裡沒有這樣的玩意兒。」

    「知道,」清秋回答道:「在國外,遇見這樣的案子,到了這樣的局面,瓶頸期裡,可以有人格證人,換一個角度,從另一個方面來解釋事情的真相。」清秋執意要為喬楨做一次「人格證人」是因為在她為喬楨做「偽證」之前,假如警察對他的印象分是0的話,那麼「偽證」被揭穿之後,他的印象分也許就是負50,她現在要做的,是把這個負分給正過來,也就是說,她要把楚楚所帶來的負面印象,消除到極限。當然,這樣會很難,但是,有一分力盡一分力嘛,清秋心想:我的力不會白盡的。對於這一點,她還是很有信心的,警察也是人,只要是人,最不能拒絕的就是真誠。

    「沒用的,」警察如此回復她:「你是當事人的情人,就和他的直系親屬一樣,就算在國外,你的證詞也只能是僅做參考。」

    「是,我是他的情人,我的證詞沒有什麼大用處,」清秋直視著他,黑色的眸子裡散發出沉靜而執著的光「那麼,他妻子的證詞呢?為什麼你只採用對當事人不利的證詞,而不肯聽聽我的?」

    敢和我來講理的人還沒幾個。這是警察的第一反應,按理說他應該很不悅,但是事實上他的不高興好像也並不強烈,「請說。」他禮貌但是冷淡地請清秋開始做她的「人格證人」。

    「他,……喬楨是一個對所有美好的東西,美好的人與事,都很維護的人,他不會破壞。小夏在他心裡是很美好的風景,他根本不會去破壞那道風景,也不會想到要圈起來佔為己有,他是那種只要每天都能看到,都能路過那些讓他賞心悅目的景色,就已經很滿足的性格。」

    警察聽了好久都沒說話,誰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麼,沉思些什麼,過了半晌,他忽然抬起頭,問道:「說完了?」

    「說完了。」

    「你的話讓我想起了另一個角度,或者說,是另一條路,」他喃喃自語一般地說道,似乎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或者和你說的也沒關係,不過,確實是你激發了我想到我可以去走另一條路。」說完這些,他的神情煥發了一些:「對了,我想問你一個問題,你是確信喬楨沒有殺人所以才替他做的偽證,還是因為愛他,哪怕他真的有罪也可以替他做偽證?」

    以清秋的聰明,這個時候她應該完全不假思索地回答,當然是因為前者。並且連一秒鐘的停頓都沒有,這樣才顯得脫口而出,顯示出真實可信來。但是沒有,清秋居然也想了半晌,最後說:「我當然相信他是無罪的。但是,即使他有罪,我想,前幾天,我依然會來做偽證的,答案就是你說的,因為我愛他。」

    「剛才我也可以欺騙你,但我已經對你說過一次謊了,這次絕對不會再有謊言。」清秋真誠地說道:「我絕不再在你面前撒謊。」

    「很好。」很好雖然是他的口頭禪,但是這次的「很好」卻明顯有了一點感情色彩:「你請回吧,我要做事了。」他迎著清秋疑惑的眼神微笑著點了點頭,道:「你請回吧,我不會告你偽證罪,我是負責這個案子的,我說不告就不告。」

    「我今天終於從富二代與江湖賣藝女孩的庸俗思路中解脫出來了,這還得謝謝你……

    「我說什麼了?」清秋雖然聰明,但一時也是摸不著頭腦。

    警察笑而不語。他想她說的最重要的一句話莫過於「你為什麼只採用對他不利的證詞」 ,是的,他似乎一直都在有意無意地收集對喬楨不利的證據與證詞,他永遠都循環地走在一條路上,在那個死胡同裡無意識無價值地繞圈圈。或許,在他的潛意識裡,認為一個有錢人與一個賣藝女孩之間的關係,肯定是不潔的,所以,他在心底似乎一直都願意相信喬楨是有罪的。

    「我絕對不會冤枉一個清白的人。」他對清秋說道:「我不是你們心裡那種無能和無恥的警察。」還有一句話他沒說出來,因為那句話比較感性和不符合他的專業口吻,那就是:被一個像你這樣的女人如此執著地愛著的男人,他竟然還要去殺人,而且還是殺一個女人,那也太說不過去了吧。

    半個月後,他破了案。兇手是小夏的同學,一個從大山裡進城的男孩,其貌不揚,但是很喜歡小夏,表白後遭到小夏無情的拒絕,他非常耿耿於懷,覺得自己受到了深深的傷害。他不知道小夏是對任何男人都同樣冷若冰霜的,並不僅僅對他一個人如此,他以為是他的出身,他的外表,才遭遇了拒絕,於是,比拒絕更厲害百倍的是他那強烈的自卑感吞噬了他,但是,從另一方面來看,也可以說小夏是死於她那獨特的,根深蒂固的,與生俱來的傲岸。

    只是此後,喬楨再也不能聽人彈德彪西的「月光」。一聽到那熟悉的旋律,他的心就會發緊,難受,有點悲從中來的感覺。他想,這個渾濁不堪的塵世,為什麼連那麼一個徹頭徹尾純潔而驕傲的孩子都容不下呢?

    楚楚和喬楨很快離婚了。發生這樣的事,他們倆都覺得再也沒有辦法和對方維持婚姻關係了,離開是最好的解決方式。喬楨給了楚楚大筆的贍養費和一部分在他名下的不動產。楚楚對這些東西其實早已無所謂了,不過後來她想到他只是為了讓她風光地嫁進來,然後再風光地出去,維持一個少奶奶應有的光鮮外殼,她也就坦然接受了。

    離開的那天她自己收拾了東西,喬楨還幫忙把比較重的幾隻行李箱放到車上,他們像一對室友一樣,友好而淡漠的分別。楚楚開車駛出那條每天要走幾個來回的綠蔭如蓋的大道時,心裡居然連一點憂傷都沒有。是的,他欠她的,她都已經收回了;他傷害她的,她也做了回擊,他們倆現在是互不相欠,從此,相忘於茫茫的江湖。

    一開始,她認為她是很愛他的,愛他難道還需要理由嗎?他的條件極好,他身邊有一個「富家少奶奶」的寶座空缺著,他能帶給一個女人無上的榮光,嫁給他,就是嫁給了那些榮光,就是嫁給了別的女人眼裡心裡的艷羨。但是,她從來都沒有想過,假如沒有了那些榮光,她還會不會愛他?假如沒有那個「寶座」,她還會不會嫁給他?

    她是嫁給了他,還是嫁給了那個少奶奶的寶座?

    後來,她覺得自己根本就不愛他,如果愛他,她還會把他往死裡推嗎?她還會對他落井下石嗎?當他撕破了他們那張溫情脈脈的婚姻美滿的假面具之後,她就在心裡宣佈:她不愛他。就像他從來都沒有愛過她一樣。

    這是她的自衛,亦是她的還擊。

    楚楚開著車,一路疾駛,喬楨給了她兩套公寓,她還真不知道今天晚上去住哪一套,或者,把那麼多行李放在哪一套公寓裡。其實,在她心底,有一個連她自己都不願承認的聲音在發表著意見:她哪裡都不想去,她想回家,她想回姐姐那裡去。

    那是她的親姐姐。打斷骨頭連著筋,怎麼也無法抹殺曾經的相濡以沫與相親相愛的姐姐。很多年之後,當她再次回首她的婚姻時,她終於明白,起初,她沒有像自己所認定的那樣愛過喬楨;可到了最後,她也同樣沒有像自己所認定的那樣對喬楨充滿了恨意。都沒有。她和喬楨之間,只有很淡漠很輕飄的一點愛與恨,幾乎隨時都可以隨風而逝的,那種質量與重量的感情,做別的是不夠,結婚倒是夠的。

    楚楚發現自己走的方向是去姐姐家的那條路,等她驀然發覺時她猛地掉轉車頭,駛向了另一條相反的路。她絕不去姐姐那裡。她可以原諒喬楨,但她不會原諒自己的姐姐。

    想到這裡,她落下淚來。她對自己說,不原諒,不原諒的理由只有一個:我沒有為喬楨落過淚,可是我為姐姐落淚了。失去一個男人我也並不覺得有什麼太傷心的,可是現在我失去了我的親姐姐,從此,從此的此後,從此的此生,我都將是一個人孤單地生活在蒼茫的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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