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彼岸天氣晴 第1卷 楔子二
    楔子二  香檳女之吻

    爸爸走了,風華正茂的媽媽的鬢邊常常戴一朵白色的髮飾,有時候是珍珠,有時候是白水晶。那一點一點瑩白色的光裡,折射出的,是她對爸爸纏綿不休的,絲絲縷縷的懷戀。

    她成了一個小寡婦。一個漂亮的寡婦帶著一個女孩子,再婚的機會也不是沒有。但媽媽卻總是懶洋洋的,似乎是提不起勁來。而且,越到後來,她越提不起勁來,媽媽說,「其實女人越活到後面越不需要男人;而男人越到暮年卻越需要女人,老男人就像是一片烏雲,時刻籠罩在家和女人的周圍。所以,這有什麼意思呢,更何況這世上的好男人,都已經死絕了呀,我可不想做烏雲下的那朵殘月。」

    媽媽說,這世上的好男人,都已經「死絕了」,這並不是她的激昂慷慨,而是她無盡的悲傷。在爸爸去世的半年後,賀蘭靜之和他的妻子在一起空難中,雙雙罹難。不到一年的時間,媽媽失去了她一生中最愛的兩個男人。她曾經說過,「你是不是我的並不重要,與你同在這世上就好」,可是在一夜之間,他們卻統統都與她陰陽相隔,已然不在同一個世上。

    「一生一代一雙人,爭教兩處銷魂?相思相望不相親,天為誰春?」這天究竟為誰而春?媽媽百思不得其解。她想為什麼有的女人一輩子最大的驚險與坎坷只不過是吃水果時吃到了半條白白胖胖的小蟲子,而她呢,她卻要接二連三地經受這樣的生離死別?她再是強悍再是個金剛不壞之身,也經不起命運之手如此巨大而震撼地錘擊啊。

    媽媽從此沒有再婚。我以為她大概是出於「取次花叢懶回顧,半緣修道半緣君,」但是弟弟說,媽媽是因為他,是因為他的出現,才賠上了她後半生的幸福。

    媽媽卻回答道:如果我想的話,我就是拖著一窩孩子,我也能嫁;可是我不想,因為這世上已經沒有什麼男人能讓我有心動的感覺了,再好的男人到了我面前,也像是一個攔路搶劫的人遇見了一個一無所有的人,無計可施。

    記得有個女人曾說過,人的一生應該結兩次婚。第一次,20歲;第二次,40歲。20歲的時候憑的是熱情與激情,是純粹而青蔥的愛;40歲的時候才慢慢開始懂得自己真正想要什麼,是理智而貼己的愛。而媽媽到了40歲,到了她真正明白自己想要什麼的時候,她不是沒有了愛的機會,而是她自己讓那些機會像凌晨時分的星星一樣,漸漸寥落。

    我想也許是因為弟弟和我的存在,是那寥落的主因吧。特別是弟弟,他堅持自己是「罪魁禍首」。弟弟說,一個寡婦帶著一個孩子,本來就已經夠艱難的了,媽媽偏偏還帶了兩個,偏偏的,「那男孩子是誰?姓賀?」那些想追求媽媽,或者覬覦媽媽美色的男人犯難而又尷尬地如是說。

    「不是姓賀,而是賀蘭。」媽媽每次都驕矜而又鄭重地糾正道。

    賀蘭。他的姓氏,他的血脈。賀蘭彥。

    弟弟是賀蘭彥。很多次他告訴我他第一次見到媽媽時的情景。那是一個隆冬的陰天,陽台上掛著剛洗出來的濕衣服,衣服上馬上就垂下了纍纍的晶瑩的冰凌。門輕輕地開了,他看到了媽媽,「一個有艷光的女人」,弟弟說:「就像陽光一樣,照耀進了那間陰鬱的房子。」

    賀蘭靜之是一個富有的窮人。他的富有在於,他玩了一輩子收藏,幾乎每件藏品都是價值連城。但是他在30歲的時候就已經立下遺囑,在他去世之後,所有的藏品都捐獻給國家博物館。「我能擁有它們一小段時光就已經很滿足了。它們,應該屬於更多的人。」至於為什麼不留一點東西給自己的後人,他說:「兒子如果強似我,留錢做什麼?兒子不如我,留錢又做什麼?」

    他死後沒有給弟弟留下任何財產。當日賀蘭靜之為了買一套雍正御書房裡陳設過的紫檀傢俱「和光同雅」,那套傢俱非常重要,如果他不買,就會被一個德國人,和一個日本人瓜分了去。所以他無論如何都要買,最後是傾家蕩產買傾其所有買的。誰也想不到,像他這樣公子哥兒出身的人,最後和家人只住進了一套很平民化的小公寓裡,而且,那公寓還只付了首期,一直到弟弟25歲那年,弟弟才付完所有的欠款,從親戚那裡贖了回來。

    我很難想像媽媽走進那套小公寓,第一次見到弟弟時的心情。此時弟弟作為孤兒,已經在親戚家輾轉了半年之多。「有誰是從小康之家陡然敗落的嗎,我以為,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可以看清很多人世的真相。」這話是魯迅說的,弟弟深為認同。在親戚們眼中,賀蘭靜之簡直就是個敗家子,誰願意為他無償養孤兒?半年後弟弟的表舅表舅媽一家住進了賀蘭家的公寓,他們是為了那套房子,才順帶著撫養弟弟。

    媽媽就在一個冰凌花開在濕衣服上的天氣裡看到了弟弟。他赤著一雙小腳,站在冰涼的地磚上。那雙黑瑩瑩的眼睛,在陰天裡黑的璀璨而流麗。媽媽看了看他赤luo的小腳,還有他那熟悉到讓她心痛的眼神,她蹲下身,只覺喉間一硬,半晌才問:「多大了?」

    「四歲。」弟弟回答。

    此時弟弟的表舅媽帶著她的一對雙胞胎兒子走了過來,他們的小腳上都穿著棉靴,靴子邊上還有多啦A夢的卡通圖案。可見表舅媽不是不懂得照顧孩子,也不是沒有愛心,而是,她顧不了那麼多無關的旁人。

    「你是誰?來找誰?」她粗聲問媽媽。

    媽媽只瞥了她一眼,對此提問無動於衷。她只是輕輕撫了一下弟弟的頭,忽然說道:「我是你爸爸媽媽的朋友。我想帶你走,帶你回家,你願意嗎?」

    「願意。」弟弟說。弟弟後來無數次地對我說,不知道為什麼,當媽媽問他願不願意跟她走時,他幾乎是出於本能地說出了那兩個字:「願意。」

    他願意跟她走。在他的血管裡,流著的是賀蘭靜之的血,他的直覺告訴他,跟她走,以後再是艱辛再是坎坷,但是,「不覺悲涼」。

    媽媽抱起他,在他冰涼的小臉上吻了一下,然後就抱著他頭也不回的,一路出了門。她在第一時間去了鞋店,替他買了一雙小小的舒適的棉靴。

    媽媽在我長大之後曾經無數次地對我說:做女人一定要做一個「香檳」一樣的女人,而不是「威士忌」。因為香檳出現的都是好時機,都是錦上添花衣香鬢影;而威士忌就不同了,威士忌常常是男人用來借酒澆愁愁更愁的,都是在頹敗之期。

    但是很奇怪的,她自己一心想做香檳女,想要「錦上添花」,但是她的宿命卻只讓她常常「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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