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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寡婦

  蜜莉右手中的槍開火了。
  西都沒來得及表示驚訝。
  他倒在她腳下,死了。
  「見鬼。」蜜莉輕聲道。這不公平,她又失去了一位丈夫。從一開始,她就不想要那支愚蠢的槍。她曾懇求西不要把槍給她——他叫西蒙,但他喜歡別人叫他西。她的抗議沒有用。西堅持說她應該學會射擊。西是她這些丈夫中最固執、最喜歡發號施令的一個。他已經下定了決心。蜜莉必須學會怎樣專業地擺弄槍支,以便保護自己。西的工作使他出差的時間越來越長,所以蜜莉(她的真名應該是蜜莉森特)一個人呆在家裡不安全。她必須能夠保護自己,這就是說她要學會射擊一個不速之客。
  蜜莉對槍支——不管它們是叫左輪還是叫手槍——有一種近乎病態的恐懼。為了不和一支槍呆在家裡,她請求西出差時帶著她,這樣她就能享受到他隨時隨地的保護。西聯想都不願這樣想。他不願讓蜜莉犧牲幸福的家庭生活而和他一起四處奔波。
  於是,不顧蜜莉的極力反對,西把那支槍買了回來,並開始給她上第一課。
  「你看,親愛的,」他說道,「你就這樣拉開槍栓,」他姿勢相當優美地做了示範,然後把槍遞給蜜莉,讓她重複自己的動作。蜜莉剛一碰到那槍,它就開火了。
  可憐的阿奇博德——他喜歡人們叫他阿克——死得也同樣的突然。他非常喜歡水。蜜莉的叔叔亞當曾說阿克生下來時應該是帶著魚鰭的——也許是魚鰓?反正他對水已經到了瘋狂的地步。
  蜜莉怕水。有一些東西會讓她害怕。閃電不會嚇著她,老鼠她也認為很可愛。她甚至還很喜歡蛇。但她不喜歡水。也就是說,她不喜歡大面積的水。在小小的游泳池裡游泳還是相當愜意的。如果她生活在沒有飛機的年代裡,那她肯定不會去美國之外的地方。阿克喜歡水,而蜜莉也支持他在閒暇時間盡可能多地呆在湖邊。她只是很禮貌地請求他不要讓她一起到船上去——她會很高興地坐在岸邊,看他划船,並向他揮手致意。
  但阿克並不滿足。他下定決心要治好她對水的恐懼,並說她的恐懼和她對他的愛其實是一碼事,如果她不坐到船上來,就意味著她不愛他。既然他都這麼說了,她還能怎麼辦呢?
  所以她膽戰心驚地爬上了船。就連他們離開碼頭時,她還在懇求阿克帶她回去。她當時簡直是嚇瘋了。阿克哈哈大笑。巨大的恐懼使她想跳進湖裡淹死自己,以使這恐懼消失。她站了起來,阿克也站了起來,想伸手扶她,可她把他推了開去。
  突然「撲通」一聲水響,船上就剩下了她一個人。她開始大叫起來。
  附近的人們聽到了她的叫聲,把船划了過來。她告訴他們發生的情況。他們潛下去救人,還叫來了更多的幫手。
  但這一切都無濟於事。四個小時後,他們找到了阿克的屍體。
  喬納森是另一個。如果蜜莉沒記錯的話,他應該是阿剋死後她嫁的那個丈夫。喬納森喜歡別人叫他喬。他對蜜莉的母親很氣惱,因為她提到他時,總把他叫做約翰。他說蜜莉的母親是一個女婿所能期望的最好的岳母,但她為什麼要堅持叫他約翰而不是喬?可憐的寶貝,他沒有多少時間可讓蜜莉的母親叫錯他的名字了。
  喬非常喜歡野餐。但是那種很原始風格的。蜜莉也不討厭野餐。如果你拿著一張折疊桌、一把小帳篷、許多椅墊、銀餐具、餐巾紙、美味的雞胸肉、火腿再加上充足的冰鎮香檳,她還可以說非常喜歡這種活動。
  但喬喜歡從自然獲取一切。他說,如果你不自己採摘食物,那野餐就不能稱之為野餐。那是你大顯身手的時候。
  他們最後一次野餐時,喬負責釣魚,他讓蜜莉去採集蘑菇和野草莓。她不知道怎樣挑選蘑菇,也這樣告訴了喬,所以他就非常詳細地解釋了她應該採摘什麼樣的、不應該採摘什麼樣的。她盡力按他說的做了,但她那天沒戴眼鏡。喬不喜歡她戴眼鏡的樣子。他似乎認為那是她為趕時髦而戴的裝飾品,他說她根本就不需要它。所以在沒戴眼鏡的條件下,她盡最大努力採摘了蘑菇和野草莓。
  喬回來了,炫耀著他釣到的魚。他們開始就著瓶子喝著波旁威士忌來開胃。他們一滴酒都沒剩下,所以不到一會兒,他們就變得像孩子一樣歡欣雀躍、傻笑不斷了。他們發現自己已經餓得飢不擇食,就四處跑去收集了許多樹枝點起了火,並把魚埋在灰堆裡。然後,喬就吃起了蘑菇。蜜莉不喜歡生吃蔬菜,所以就用一些野草莓來充飢。而喬就這樣一邊烤著魚、一邊吃著蘑菇。
  大部分蘑菇都是好的,但有一些卻是有毒的。這足以結束了喬短暫而快樂(這一點蜜莉很有把握)的生命。
  然後是潘——其實是潘勒頓的暱稱。一想到他出的事,蜜莉都恨不能把眼珠哭出來。只要潘往旁邊站一點點——不管是向左向右,還是往前往後,哪怕只是連一英吋也不到——那個半身像就不會砸在他頭骨致命的地方。
  潘從前想做一個室內設計師,但他父親卻不同意,所以他最後成了一個銀行職員。和蜜莉結婚後,他在房屋設計方面的天賦就得到了充分的發揮,特別是在大廳裡。剛剛按攝政時期的風格裝飾完,他就又想把它變成維多利亞或現代風格。接著他最雄心勃勃的計劃是把它按古典風格裝飾,並把這一主題順著樓梯延伸到樓上,包括樓梯的平台。在這兒,他打算放置六個古羅馬將軍的半身像,以和樓下那六個立像遙相呼應。設計草圖完成後,他拿來給蜜莉過目。很莊嚴,但也冷冰冰的。很快,各式各樣的搬運工便按照潘的指令,扛著山一樣重的半身像來到家裡了。
  就在這之後不久的一個倒霉的夜晚,蜜莉正要上樓去,潘剛好站在樓下。他叫住她,說他希望蜜莉穿上那件藍色的睡飽。她俯身給他一個飛吻,並說好的,親愛的,可不知怎的,她就碰翻了裘力斯.愷撒的半身像。
  她父母依然很有同情心、一如既往地站在蜜莉一邊。但當她母材親聽說了潘和裘力斯·愷撒的事故後,她很巧妙地提到了一件有些尷尬的事。
  「蜜莉,親愛的,」她母親說道,「我非常不願這麼做,我也不想讓你覺得我太冷淡——這麼說我的心都快要碎了——但是我們家的墓地裡已經沒有潘的地方了。你瞧,親愛的,你叔叔亞當和嬸子貝斯、你爺爺、你父親和我——而且當然還有你,親愛的——都要葬在那裡,儘管我們一直很高興地接納著你的丈夫們,但現在我們已經沒有地方容納潘了。」
  所以,在最後一分鐘,蜜莉還得為買墓地而忙碌,而她能找到的唯一一塊墓地還是在河對岸很遠的地方。
  葬禮過後,她為把潘一個人留在那裡而感到非常悲哀。
  不過,他不用等太長時間就會有人去陪他了。
  艾爾——他的全名是艾羅西斯——也很固執。像喬堅持在野餐時一定要自己採集食物一樣,他堅持要蜜莉學打壘球。
  艾爾非常喜歡體育。蜜莉並不喜歡體育。當然,如果能坐在陰涼地裡觀看網球比賽,她也會覺得很不錯。上高中和大學時,她曾觀看過許多場足球比賽——其中有兩次還被選為賽場上的女皇。但她不喜歡參加體育運動。她的手腳很容易起繭子,還很容易抽筋,而且她還近視。球都快打到臉上了,她才能看見。艾爾對她的抗議毫不理會,逕自在俱樂部報了名,參加那裡舉行的夫妻壘球比賽。
  於是蜜莉就舉著球棒站在那裡,簡直像是一條出水的魚。艾爾就站在她身後,說著:「擊球,親愛的。狠狠地來一下子。打啊。」
  於是她用盡全力揮起球棒。動作過大,她沒能收住腳。球棒正中艾爾。他當場倒地死去。
  倒不是說那天下午有什麼好事發生,但畢竟蜜莉沒有打中接球的穆爾或其他什麼人。本來是穆爾站在那兒的,可蜜莉擊球時,艾爾要求和他調換位置。想像一下,如果蜜莉擊球時站在那裡的仍是穆爾!如果蜜莉殺了穆爾,他妻子瑪麗·穆爾是永遠不會原諒她的。
  那當然是一次可怕的事故。當蜜莉擊中艾爾而不是球時,她只是在努力討他的歡心。
  於是艾爾就到新墓地去和潘做伴了。
  幸運的是,男人們似乎還沒有被嚇倒——至少到目前為止是這樣。她聽到爺爺嘟噥說,男人們像蒼蠅圍著糖碗一樣追逐著蜜莉,但他們全都是為了錢。可爺爺這麼說有些太過分了,因為雖然蜜莉的丈夫們都沒有什麼錢,但他們都很迷人、很可愛,也有很好的工作。其實倒是他們留給了蜜莉一些錢,因為她父親在同意他們的婚事前,都要證實這些男人已購買了人身保險,而意外死亡則會獲得雙倍賠償。而你是不用為保險賠償金交遺產稅的。所以如果說她那些丈夫們是在尋寶的話,真正發現寶物的卻是她。
  她的下一個丈夫是迦——他的真名是博瑞迦。
  迦是蜜莉知道的最和藹的人。迦的眼睛總是神采奕奕,不管是在什麼季節裡——這倒不是說他們一起生活了很長時間。他喝蘇格蘭威士忌、波旁威士忌或伏特加時,還比較清醒,但喝杜松子酒時,他就會有些控制不住自己。所以蜜莉在商店買酒時,總是故意不買杜松子酒,除非她要舉行一個大型聚會,有別人要喝時。
  一天下午,亞當叔叔來看他們,並帶來了杜松子酒。他說這酒是世界上最文明的飲料,可蜜莉和迦結婚後,這屋子裡就再也沒見過杜松子酒。他讚賞地看著蜜莉按他喜歡的樣子調製著雞尾酒。他幾乎可以說是蜜莉最喜歡的親戚,而他的來訪也顯得很短暫。當他離開時,蜜莉請求他把杜松子酒帶走,可他聽都不聽。
  蜜莉在門口和叔叔道別時,迦下班回來了。等她叔叔離開,迦已經興高采烈地痛飲起來。
  蜜莉希望食物也許能轉移迦的注意力,所以她跑到廚房,要廚子和管家早些開飯。但每吃一盎司牛肉,迦就得灌下兩盎司的酒。
  迦眼睛裡的亮光顯得格外燦爛。
  蜜莉還穿著外出的衣服。現在她急著要吃甜點——按貝斯嬸子的方法製作的蘋果水餃——等一吃完,她打算去看晚間新聞。
  但她的計劃恐怕要泡湯了。
  新婚之夜後、或至少是迦上次大喝杜松子酒後,蜜莉就沒看見過迦的情緒如此高漲。他根本沒碰自己那份蘋果水餃。蜜莉把自己的吃了一半,她堅持說如果迦不坐下來、停止胡鬧,她就把他那份也吃掉。迦又往杯子裡倒了些酒,然後跑到樓上的起居室裡。他大聲叫蜜莉跟他上去,到陽台上去看月亮。
  蜜莉像海盜一樣抓過迦的蘋果水餃,狼吞虎嚥地吃完,然後來到樓上。迦正站在陽台上,手舞足蹈地指著天上的月亮。一些酒從杯子裡灑了出去,掉在下面院子裡的馬鞭草上。迦罵罵咧咧抱怨了兩句,就衝到樓下去裝滿酒杯。
  茂密的葡萄籐遮住了蜜莉站的那部分陽台。她轉過身看著迦再次走進起居室。他手裡拎著那個快要空了的酒瓶。他把酒往杯子裡倒著,接著又仰脖就著瓶子喝了起來。隨著一聲興奮的大叫,他把空瓶子從開著的門裡扔了出去。瓶子越過蜜莉的頭頂。她靜等著瓶子掉在石頭路面上發出的響聲。但只有砰的一聲悶響。灌木和馬鞭草接住了那個瓶子。
  「我的姑娘在哪兒?」迦問道,「我親愛的姑娘在哪兒?」
  他的聲音那麼甜蜜、那麼哀婉動人。再說亞當叔叔把酒留下也不是他的錯。也許他今天在班上很不順心,所以需要放鬆一下。噢,稍稍放肆一下有什麼錯?丈夫需要妻子的愛護和鼓勵。你必須對他們百依百順。
  蜜莉咯咯笑了,說道:「我在這兒,可你找不到我。」
  當然,迦肯定找不到她,所以她從陰影裡跳了出來,來挑逗他。
  他想抓住她,可她又跑到了陽台的另一邊。迦從她身後追來,可不知怎的,他衝破了細細的鐵欄杆。
  命運對待迦不像對待那個酒瓶一樣仁慈。不管是灌木叢還是馬鞭草,都沒有擋住他下落的趨勢。迦一頭掉在了院子裡的小路上。
  就這樣,蜜莉的生活一如既往地前進著,而她周圍的男人卻一個接一個地丟了性命。
  她的一些婚姻只持續了幾個月。
  她和阿德博特的婚姻——他喜歡人們叫他博特——持續了一年。像以往一樣,她也很希望這次婚姻能成為永恆。如果不是因為那些藥片的話,博特恐怕現在還她身邊呢。
  博特就像迦一樣傻——不,不是迦。迦很喜歡她戴眼鏡的樣子,但博特和她另外一個丈夫(名字她一時想不起來了)卻很討厭她戴眼鏡,即使不戴眼鏡的她幾乎什麼也看不清。博特簡直太苛刻了。他說她是完美的,他不許她用眼鏡來醜化自己可愛的臉。於是她就像討好所有丈夫的太太一樣,盡力來討好博特,雖然她認為博特不讓她在他面前戴眼鏡是件很傻的事情。她在報上看到,美國有一半人都在戴眼鏡,那為什麼她不能呢?
  所以發生在博特身上的事情可以說是他自找的。
  不,這樣說太可怕了。
  但博特對他的病確實太小題大做了——所有的人,包括他母親和蜜莉的母親,都這麼說。
  首先,他怎麼會得心臟病就是一件說不清楚的事情。沒人在26歲時就會犯嚴重的心臟病。從醫院的特護病房出來後,博特就躺在家裡休息,由蜜莉來照顧他。在他康復期間,他表現得就像個被寵壞的孩子——這是形容他行為的唯一合適的詞彙。他要蜜莉沒日沒夜地守在他身邊。
  一天傍晚,筋疲力盡的她趴在他床邊睡著了。他把她捅醒,嚷著說他該吃藥了。她當時沒戴眼鏡,就在抽屜裡摸索起來。她把放在最外面的藥盒子遞給了他,可沒想到那恰恰是他不該吃的藥。
  就蜜莉所知,醫生根本就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他安慰她說,像博特這種情況隨時都可能死去。
  博特死後的一段時間裡,蜜莉終於有空來思考發生在她和她丈夫們身上的所有事情。
  她必須承認,她把他們都搞混了,儘管她費了很大勁想把他們分開、分清楚。她記得她以迦的名義將一大筆錢捐給了麻省理工,可很久以後才想起上麻省理工的是博特。這對麻省理工來說當然無所謂——他們收下了捐款,並給她寄來了一封措辭含混的感謝信。一次,她捐給動物保護協會一筆錢來紀念喬的生日,可後來她才想起喬對動物並不感興趣——那動物愛好者應該是阿克:在他們短暫的婚姻生活期間,他們飼養的動物完全可以和市裡的動物園相媲美。再說,那不是喬的生日,而是阿克的。
  有時她會回憶和西做愛的消魂滋味,可後來又不得不告訴自己那應該是潘。她會回憶和迦在巴黎四處遊覽的情景,而事實上她只和阿克一起去過巴黎。她還會想念和喬遊歷威尼斯的美好時光,而實際上和她在聖馬可廣場喂鴿子卻是阿克。
  不過不要緊。她記不清和誰一起經歷過什麼,並不意味著她不尊重他們。她懷念他們每一個人。她結了這麼多次婚並不是她的錯。在她還是個小女孩、剛剛知道丈夫和婚禮的時候,她就夢想著和她上天安排的另一半慶祝金婚紀念日。
  但生活並沒按那樣的路線走。

  再過幾年蜜莉就要三十歲了,而她已經有——到底有多少個丈夫了?
  她掰著手指數著。
  左手大拇指——博特。
  食指——喬。
  中指——阿克。
  無名指——迦。
  小拇指——西。
  右手大拇指——潘。
  一共六個——雖然可能順序不對。六個丈夫!想想看。天哪,簡直讓人頭都暈了!
  等等。她這是什麼意思——六個丈夫?她剛才忘了艾爾。她怎麼會想不起來艾爾呢?他是她最喜歡的丈夫之一。
  艾爾。右手食指。
  艾爾是第七個。
  親愛的,他們全都是親愛的。這是她能形容他們的惟一方式。她曾是世界上最最幸運的女人。
  同時也是最最不幸的。
  現在怎麼辦?
  生活對她來說已經結束了。她內心深處知道這一點。她敢肯定沒人再會懷著浪漫的想法接近她了。任何知道她歷史的男人在追求她前都會再好好想想,儘管爺爺說她就像糖碗一樣吸引著男人。
  她渴望對什麼人訴說自己的疑慮和苦惱。如果能傾訴一下心中的不安該有多好!但她結婚的次數越多、死的丈夫越多,她的家人和朋友就越不想談論她不同尋常的處境。他們似乎對發生在她身上的事感到尷尬,好像談論這件事是很不禮貌的行為。他們簡直是機智老練的化身——滿懷愛心和同情守侯在她身邊,卻忽視了她最迫切、最嚴重的問題。她急需和別人談談發生在她身上的悲劇。
  長長的門鈴聲打斷了她的自悲自憐。
  來訪者是一個個子高高、非常英俊的男人。而且上了歲數。他至少也有四十歲了。她所有的丈夫都和她差不多大,上下差距不超過一歲。所以這個人肯定不是想和她結婚的。
  「雷蒙德夫人?」
  他走錯了地方。
  「雷蒙德夫人嗎?」他再次問道,好像蜜莉沒聽懂他的話似的。
  「雷蒙德夫人?」他第三次問道。
  這最後一問使蜜莉清醒過來。
  天哪,她有一個丈夫的姓正是雷蒙德。沒錯!是可憐的博特。他姓雷蒙德。
  她最後一任丈夫姓雷蒙德,那麼她當然也應該姓雷蒙德了。
  她曾經有過那麼多姓。她怎麼可能都記得那麼清楚呢?
  蜜莉沖那男人點點頭。
  「我叫威廉姆斯,我可以進來嗎?」
  蜜莉再次點點頭。
  威廉姆斯先生沒有告訴她他的名字。也沒說他的職業。還有他的頭銜。
  他是紐約女王區負責重案組的警官。他故意沒有洩露任何有關他本人的信息。這次來訪的事現在還不能讓總部的人知道。他本來是想做一次例行的公開調查。他早就想把蜜莉森特·雷蒙德逮捕歸案了。第三次意外死亡發生後,他就找過局長,但局長揮手讓他靠邊站了。局長和蜜莉森特·雷蒙德的爺爺和父親都很熟。他說,在美國南部——甚至整個世界——都沒有比他們更好的家族,而蜜莉森特則是那個家族的驕傲。
  第五次意外死亡發生後,威廉姆斯再次試圖說服局長展開調查,這次局長真是火冒三丈了。威廉姆斯為什麼這麼鬼迷心竅?他必須忘掉那些愚蠢的懷疑,去懲罰那些真正的罪犯。女王區大街上的殺人犯還不夠滿足他嗎?他怎麼敢去懷疑一個無辜的姑娘?
  讓威廉姆斯鬼迷心竅、並一直讓他無法擺脫的,是一種很正常的正義感。使威廉姆斯鬼迷心竅的是看到一個聰明的女殺手不斷殘害女王區的年輕男性卻得以逃脫法律制裁而感到的憤怒。
  七次謀殺已經足夠了,他要停止這一切。
  於是威廉姆斯就來到了蜜莉森特·雷蒙德的門前。他並不知道自己會看見一個什麼樣的人——也許是那種一眼就可以看出有罪的人——但蜜莉森特·雷蒙德那張可愛的臉卻沒有寫著有罪。她的眼睛下方沒有皺紋。他敢肯定她一定睡得像個嬰兒一樣香甜。她那雙小手也讓他吃了一驚。那纖細、嬌小的手指有著嬰兒般圓潤的指尖,但它們卻把七個好男人送上了黃泉路。他不知道她是否保留著那些丈夫們的畫像或照片。要想容納那麼多戰利品,她得準備一個單獨的房間才行,而且還不能太小。
  他得承認,她很漂亮,而且似乎並沒有察覺自己對男人們的這種吸引力。很容易理解那些可憐的傢伙為何會愛上她。
  威廉姆斯相信她一定會露出馬腳,而且呆的時間越長,他對這一點也越有把握。她似乎已被那些可怕的罪行壓抑了太長時間,所以不停地說著。她似乎很感激終於有機會能暢快地談談她那些丈夫們。他毫不懷疑,在下午結束前,他就會聽到她認罪的懺悔。
  蜜莉被這個意想不到的來訪者徹底迷住了。
  這正是她一直期待的事情,找一個可以傾訴的對象。特別讓她吃驚的是威廉姆斯先生知道的有關她那些丈夫們的情況。這真奇怪。就連她——更不要說她父母、她爺爺以及亞當叔叔和貝斯嬸子了——也記不清他們的順序。威廉姆斯先生卻可以毫無困難地做到這一點。甚至當她把艾爾放到西或是別的什麼人前面時,他還糾正了她。他似乎對她說的每一個字都很感興趣,甚至不時掏出筆記本記下一些東西。
  他這對房子也很感興趣——這倒沒有什麼奇怪的,因為這所房子年代久遠、聲名遠播,每當春季或聖誕節期間對外開放時,人們總會蜂擁而至。
  威廉姆斯先生對誰死在什麼地方顯得格外好奇,但在這一點上他表現得非常謹慎。當他站在大廳的樓梯下,卻突然跳了開去,好像發生在可憐的潘頭上的悲劇還會發生在他頭上,雖然在潘的葬禮後,那些半身像就被捐獻給了博物館。
  說到迦(當然他灌了滿肚子杜松子酒)掉下去的陽台,威廉姆斯先生也很小心。顯然,他擔心自己也一不小心掉下去。
  午飯過後沒多久,天就暗了下來。看來一場暴風雨快要來臨了。屋子裡的光線越來越黑。蜜莉打開了電燈。呼嘯的大風吹得窗板「啪啪」直響,蜜莉說聲對不起,就跑去關門關窗。威廉姆斯先生很紳士風度地提出幫忙,但他總是與蜜莉保持著一定距離。在他背轉身、探出窗外關窗戶前,他總是要先觀察一下蜜莉所處的位置。
  一道閃電打在附近,屋裡的燈滅了。誰也不知道它們什麼時候才會再亮起來。沒關係,蜜莉喜歡燭光。有時她認為在燭光下,這房子才顯得最美、最浪漫。她送給威廉姆斯先生一個燭台,然後又為自己點起一根蠟燭,接著兩人繼續在暴風雨中關著門窗。
  當蜜莉和威廉姆斯先生來到後面的樓梯上時,他們都聞到了一股刺鼻的煤氣味。
  「是從地下室傳來的,」蜜莉說道,「一定是風把熱水器的火給吹滅了。」
  威廉姆斯吹滅了自己的蠟燭,命令蜜莉也吹滅了她的,「站在一邊,」他說道,「看著通往地下室的門,別讓它關上。」
  然後他就摸索著走下了漆黑、狹窄的樓梯。

  威廉姆斯先生這麼專橫、不可一世,像個訓練士兵的軍官一樣發號施令。他讓蜜莉全身一陣發冷。
  吹滅你的蠟燭!站在一邊!看著通往地下室的門,別讓它關上!
  剎那間,蜜莉想像著火焰吞沒了他,而她救了他,俯身給他做著人工呼吸。
  多麼浪漫——就像一篇哥特式小說——風雨交加的夜晚,一座位於荒郊野嶺的古老大廈,一個神秘的陌生人和信人不疑的女主人公。而她就是那個女主人公。上帝,多刺激。
  一聲巨響打斷了她的美夢。
  威廉姆斯先生一定沒能及時趕到熱水器那兒。什麼東西點燃了洩露的煤氣,發生了爆炸。一切都完了。房子會被夷為平地,只剩下高高的煙囪聳立在地平線上,淒涼而浪漫。
  接著,她意識到並沒有發生爆炸。一陣狂風猛地關上了通往地下室的門。蜜莉忽略了她的職責——威廉姆斯先生命令過她要讓那扇門開著。
  她衝到門前,拚命把它推開。
  那一刻發生的事情可能在一百萬年裡也碰不上一次。但它確實發生了。就在蜜莉把門打開時,威廉姆斯先生剛好衝上來要做同樣的事,於是那門給了他狠狠的一擊。
  他向後摔倒、順著台階滾了下去;腦袋重重地撞在磚頭地板上,頓時一命嗚呼了。
  蜜莉悲痛欲絕。
  那麼好的一個人,卻碰上這麼可怕的事情。但從某種角度來說,這種事她經歷多了,所以她知道自己應該怎麼做。發生意外死亡事件,她必須報告警察,而且不能動任何東西。
  當她跑向電話時,她不禁想道,真奇怪,她還不知道威廉姆斯先生的全名。而他卻知道她姓過的所有姓,而且順序絲毫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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