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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魂系鐵道線

  抓了羅鍋子這個號稱「北國賊王」的老賊,也嚇跑了不少跟羅鍋子在一起的小賊們。李永江上了火車,他和他的戰友們要把北部線上的賊們來個一掃光。
  1985年是李永江到刑警隊的第三年,就當時而言,他抓了不少的賊,但是,他的名聲還沒像現在這麼響亮,他的事跡也沒像現在這麼驚人地突出。他們要穿著便衣上車,雖然是乘警隊跟刑警隊是一家,可是還有不少人對李永江不認識也不熟悉。人的成名和成功,總是被外界有個認識過程。這過程對李永江來說也有自己的努力也有外在的壓力。壓力可變動力——這是哲學家們的格言,巴氏卡定律解釋為做用力和反做用力的關係。李永江要當刑警要抓賊的第一次壓力——他總是忘不了那位丟錢後變癱了的老大嫂;他的第二次壓力,沒有想到是內部人也就是自己同行給予的。
  有一次,他剛上了火車,職業的習慣他上車後就要先在車裡來來去去地走幾趟,他就這麼一走本次列車上有賊沒有賊他就能看個八九不離十兒。他剛來到一節車廂的車門外,往裡一看時,就看見有一叫披著風衣的喊,他把風衣在一個旅客的肩頭一撩,又一陣風兒般過去。經驗告訴李永江——這個賊作案得手了,可那位被害人還睡佛一樣在坐上打盹兒而沒發覺。他就跟了過去,此時那得手之賊正在兩節車廂連接處跟一個乘警說笑談得火熱,就像是老友相見,拍拍打打說說笑笑,送人送煙。李永江就想聽聽他們說些什麼,起碼可以聽聽當班的乘警跟這賊有沒有關係?可是,等他也貼近了那賊時,火車剛進入一個中等車站。車沒有停穩,乘警見這個小瘦子不下車也不走動,好像要聽他和那賊的說話。他不由分說飛起一腳就把沒有防備的李永江踢到了車下面。這次,李永江跌得好慘啊!可是車上的那賊那警卻看著他笑。這是他不能容忍的,也看清了這趟車上真有警賊勾結。當他站起來時,火車已經開了。他的一腔怒火加上軍事上受過訓練的好素質,如同猛虎般起來後大步追車,先伸手抓住車門上的扶手拉桿兒,再全身用力往上一躍就上了火車,他把要關車門的乘務員一推就直奔那警那賊——他滿腔怒火先鎖了警再鎖了賊。真是有趣兒,一副銬子,一頭鎖著警、一頭鎖著喊。劇作家如果用這一情節寫了戲,人們會說瞎編的,可這就是發生在今天的真實故事。
  以後,他再上車抓賊時,總是先同當班乘警取得聯繫。他的辦法是——上車先不言不語,抓了兩個賊之後做為一種見面禮送給乘警,以便得到同行的支持。
  長期在鐵道線上抓賊,長期在南來北往的人海中擠來擠去,賊的腦門上又沒有貼貼,所以要想抓到他們沒有一點絕招絕活是很難拿到他們的。為了能更多地抓賊,李永江從實際工作中又總結了三位老師的經驗,把抓賊的辦法總結成了:一看二聽三記——
  一看:在人海當中怎麼樣看賊?這是最重要的一關。首先是看眼神兒——賊們上車之後因為他們上車的目的就是要掏錢,所以賊們上車後,他們的雙眼就是專門看別人的錢包(裝錢的兜)。先要找好要掏的人裝錢的地方,是上衣的裡兜外兜?還是下衣的裡兜、外兜?是手提包還是公文包?他們的眼神跟好人是不一樣的。主要的是要注意到賊目光的落點——如是別人可能裝錢的地方,賊要是死死盯住不放,而且故意要往那人的跟前貼——此人定然是賊!至於抓——那是看他作案火候,要不早不晚。這一看中還包括賊的打扮——賊們上車,打扮不一樣,有的如闊爺;有的如農民;有的如無業的盲流子。但是他們要作案就總得要有上托的東西,這些東西,有用衣服,兜兒,報紙,以及各種看來是隨便的東西,可是他們在作案時就以此物來擋住被害人的視線,再下手作案。特別是對那些晴天披風雨衣的,冷天有衣不穿光在手裡拿著的,等等。
  二聽:要注意聽賊們的說話。他們說話時跟好人是不一樣的,無論是打電話,還是在眾多人面前說話,為了交流他們的賊信息以及打聽什麼消息時,為了不讓別人聽懂,壞了他們的事兒。他們就說別人聽來不懂的黑話(舊社會這種黑話叫:春典)。如果在車上或是在任何地方聽到有人說這種黑話,如果再跟蹤他們的行動,就不難發現他們是賊的。
  三記:就是要記住自己辦過案的犯人以及被我公安機關處理過的人。不光要記住這些人的體貌特徵,更要記住他們每一個人的作案特點,使用的工具,常出沒的環境等;同時還要留心注意搜集各種通緝令上所發出的犯人相片,以便被通緝的犯人在火車上出現時就別再讓其跑了。
  這一看二聽三記,對李永江來說好比老虎添翼。
  有一次,一個老賊上車作案。此賊比較狡詐,他作案的手法也比較高明,一般人很難一下子把他抓個人贓俱在。他在作案時讓一個老刑警抓得早了點兒。此賊就不認賬,還大吵大叫讓公安機關給他賠禮道歉。這小子鬧起來沒完沒了。刑警們全知道他是個賊,但是,沒有拿到贓他就好像得了理。後來就只好把他放了。但李永江決心要抓他個現行,決心要抓他個人贓俱在。
  老賊被放,好像一個勝利者。在他眼裡只有他自己高明,在他眼裡刑警都不行。放了他反倒讓他得意到了近乎瘋狂的程度。李永江知道這賊一定還要作案的,他不作案是不可能的。這天老賊上車好得意啊!他在車上走了幾回,沒有見到刑警,也沒有看到乘警,他就來到了車門子邊兒上裝做吸煙。因為是三九天,很冷。但是賊為了作案方便還是在車門處站著。車剛進一個站台,老賊見一個農民拿一條空麻袋,他心想:這老農定是有點錢了,想進城買點什麼東西去。又見他的衣底襟兜發鼓——定然是錢了。於是,老喊在車一進站時就下手掏了。掏了錢的老賊剛要下車,可被掏的農民卻把他下車的道擋上了。賊們全有個習慣——就是作了案就要立時走離現場。這賊一看被掏的農民還不走時,就罵:「你他媽的,你還不走啊?」
  就聽那被掏農民說話了:「我還以為你沒掏完呢?你好好看看你掏的錢裡還有啥東西?」說時李永江把身子一扭面沖老賊。
  這老賊嚇得媽呀一聲叫——眼前站著這被他掏的人不是別人,他正是化了妝上車抓賊的李永江。
  李永江讓老賊打開他掏的東西看看,老賊一看,錢裡面放著李永江的警官證。他當時就嚇得發抖了。這老賊此次被抓再也不吵了再也不鬧了,他心服口服地老老實實地供認了犯罪,被判教養三年。
  久了,李永江抓賊也多了些經驗,同時他對抓賊也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兒。有人說他抓賊有癮——其實當刑警的豈有見賊不抓的道理?這說明李永江工作的責任心強。抓了一個賊,將使許多人免受賊害。
  李永江為了抓賊,有時冷落了朋友。有一次他送一個朋友上火車,來到車廂裡剛剛找到座位,他的朋友再找李永江時他不見了。這讓他上車的朋友很著急。但是,誰也沒有想到李永江又去抓賊去了——
  當時,李永江把他的朋友送上車,剛找到座位。來送朋友的李永江此時本無心抓賊,可他有一個習慣:進車門之時就好四下裡看一看,就在他這麼一看之時,他的鷹般目光就發現在車廂的中間處,有一個穿紫上衣的青年,正把他的手伸向掛衣鉤兒拿帽子,可是他在拿他自己帽子時,李永江就見原來掛在衣鉤上的一件灰色西服的底襟一擺——他立時就下意識地說了句:「有賊。」他說著就急忙進了車廂,此時那賊已不見了,李永江就來到掛衣服的地方,指著那件灰西服問:「這是哪位的衣服?」
  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不悅地說:「我的,咋的?我把衣服掛這兒不行啊?」
  此人還對李永江不懷好意地看著。那意思是你想找麻煩嗎?
  李永江對他說:「請你看一下你的上衣兜兒,你丟錢了。」
  那人連他的衣兜都不看就說:「我沒丟,什麼也沒丟。」
  李永江再次要求他:「請看一下吧,我看見了小偷把你偷了。我是警察。」
  那人真感到李永江有點怪,就生著氣說:「我說沒丟就是沒丟,警察非要看看我的兜?好吧,我讓你看!」他是邊說邊掏自己的衣兜,突然他瞪大了眼睛,突然他張大了嘴,好像一個木雕。
  李永江再次問他發問:「老同志,丟了東西沒有?」
  老者突然開口就罵:「賊呀,我操你老祖宗啊!我丟了350塊啊!」他哭著說:「這可毀了我了,下車我可就分文沒有了,我可怎麼回家啊?」
  李永江安慰他說:「別上火,也別著急,你快去找乘警報案,我一定把丟的錢給你找回來。」
  這回這個丟了錢的人就連乘警他都不想找了就找李永江。李永江為了要馬上抓到那賊,就好說歹說穩住了那丟錢的人。他沿著賊走的方向去抓賊。經驗告訴李永江,那賊是個摘衣掛的賊。這樣的賊離不開鐵路,以這種偷法作案的賊是離不開吃鐵路的。李永江一節節車廂裡走過後,就在接近尾車的那節車廂裡看見了那賊,此時他正洋洋得意地吸著煙。李永江不由分說就把這小子一銬。可他當時大喊大叫說冤枉。李永江也不言語,他把這賊領到餐車上,讓他把他兜裡的東西全掏出來,一樣樣核對——結果在他兜裡的三疊錢中,他沒有一疊能說對的,特別其中有一疊正好是350元。那位丟錢的老者見被偷的錢找了回來,就向李永江又是道歉又是要給錢又是要給李永江發表文章。一切讓李永江拒絕了後,他回家不久給公安處郵來一封感謝信。他在信中說:「我是一名老新聞工作者,以前我對警察的看法很不好,這次我從你們刑警隊的李永江身上我看到了人民警察的高大形象。從今往後,我要多宣傳警察——你們真是人民安寧的保護神啊?」
  李永江這樣做了他不是為了什麼感謝信,完全是一個刑警的職責。完全是為了鐵路的安寧。
  還有一次,李永江休班,他到車站送親友。
  他已把他的親友送上火車走了,回來時在站前,他見一個姑娘扶著一個老太太在哭,他上前一問才知道——老太太來自山東,她跟女兒是來東北處理老頭子的喪事完了回山東。她老頭是東北一個農場的場長。老太太丟了1900元,哭的很絕望。李永江對老太太說:「您的錢放在什麼地方了,您是在哪兒丟的錢?能跟我說說嗎?我是警察。」為了安慰老人也為真的要破此案,李永江給老人看了他的警官證。
  老太太不太相信眼前這個瘦警察能破了她的丟錢案,就不太自願地讓李永江看了她丟了錢的兜。當即,李永江的眼睛一亮——老太太是內兜被割的。從賊的下刀功夫看是老賊,從切口看此賊個頭不高。他又問老人:「能說說是長像什麼樣的人在您的身邊的左面擠過您嗎?」
  老太太想想說:「是,我想起來了,在我的左邊有個背頭亮又長的男不男女不女的小個子擠了我。還用一隻手擋我的眼睛。」李永江聽到這裡,又看了看丟錢的兜,他心裡有了數。對老太太說:「找個地方休息著等我,我準能給您找回丟的錢來。」
  李永江心裡有數了——從割兜下刀的情況看,此案不是別人幹的定是那個叫小胖的賊作案。只有他才以此刀法作案。從老人說的長像上看也是小胖。如果是小胖作的案子,他有個毛病——作案得手後總是要到大一點兒的、知名度高一點的酒樓吃喝去了。於是,李永江就站在原地看看——尋找小胖可能是去了那一家酒樓?小胖喜歡吃肥肉,喜歡吃肘子,而眼前這幾家酒樓就只有王府大酒樓有小胖愛吃那幾種菜。他二話沒說,就對老太太說了:「老人家,你們先到我們公安處等我,一小時後我就給您送錢來,你的錢我保證能給你找回來!我再問一句,老人家的錢是用什麼東西包著的?還是就那麼在兜裡面揣著來著?錢裡面還放著什麼東西沒有?」
  那姑娘想了想說:「錢裡面有張紙條——寫著我母親的名字,叫魯守蓮。條子是農場發錢時寫的。」
  李永江再次讓老人到鐵路公安處去等他,還說保證把那丟的錢,能給老人找回來,但從老人的臉上的表情,已看出老人對李永江說的話沒十分相信,甚至想到眼前這個瘦警察是不是在她面前說大話,吹牛什麼的?
  李永江走了。
  他直奔王府大酒樓,在一個小間裡發現了正在大吃二喝的小胖兒。
  小胖看是李永江到了,當時就嚇得連吃都不敢吃了。一雙賊眼發出無神的光來,就連來到他面前的李永江連看一眼的勇氣也沒有了,只低著頭,看著他自己的腳。
  李永江坐在他身邊聲音不高地問他:「是不是剛剛在車站又作案了?」
  小胖兒瞪著死魚般無神的眼睛,回話沒有了底氣說:「沒,我沒有,就是出來玩玩。」
  李永江指著他說:「你給我老實點兒,老太太丟了錢要想不活了,你小子想打人命官司嗎?」
  小胖兒順嘴就說:「我可不敢打人命官司我就是想掏點錢花。」
  「走!」李永江命令他,「把錢全掏出來,給送回去!」
  小胖兒讓李永江銬上了,在他的兜裡不光找到了老太太丟的錢,還發現一張上面寫有魯守蓮的名字的紙條兒。
  此案的破獲,使被害人萬分地感激。但對李永江來說,他只是做了一名刑警應當做的事情。鐵路刑警也就是鐵路衛士——保衛鐵路安全是他們的職責。共和國的交通大動脈,對發展經濟有著重要的作用。對於一個國家來說,鐵路的多與少,運行的好與壞,也是這個國家強勝與否,文明與否的重要標誌,就好比在大地上運行的血脈是神聖而不可侵犯的!但是,從古至今也就是說從有鐵路至今,特別是在鐵路沿線較近的一些惡性難改又不勞而獲的法之徒,他們熱眼望鐵路,之後又變著法地吃鐵路。還有人總結了一句嗑:要想富就吃鐵路啊!這種如匪如盜的理論,使一些法之徒真就對鐵路看得紅了眼。因此,就在正常運行的各種車上,人被偷,物被盜,就是國家的一、二類物資,就是國際上的聯運物資,這些無法無天的賊們也要下手不計後果地作起案來。這使當了刑警的李永江夜不能睡,更加感到自己責任的重要。他是平民的兒子,他有著一顆對任何人都好的心靈,他從沒幹過一點點不利他人的事情,當然,他當了刑警也絕不讓任何害人的人及害人的現象存在著。他把生死置之度外,就是要保衛人民鐵路不受害,掃盡惡魔保平安!
  車匪大盜吳風,人叫外號吳老虎。他在一個鐵路小站上作案後殺人跑了,此人手中有槍。一連多天他的行蹤讓李永江發現了——他已經住在一個小旅店裡。夜捕吳風,他手中有槍,此人又是多案在身的兇犯,集殺、盜、搶於一身的惡凶。要去抓他,當然弄不好就會有生命的危險。可李永江沒有想那麼多,他一腔怒火在胸,就好比是一發就要出膛的炮彈,不炸是不可能的。在那天當夜,李永江和他的戰友們也化妝進了小旅店。膽大的李永江裝做進錯了旅客的屋門進了吳犯的小單間裡。
  吳犯翻著惡眼問他:「找誰?」此時,他已倒在床上,從外面看他被子裡有槍。
  李永江笑笑說:「哥們兒,不認識我了?」
  吳犯有點緊張,再問李永江:「你認識我?」
  李永江還是笑著說:「吳哥在鐵路上可是如月當空,不認識你的人也得聽說你的大名。」
  吳犯有些煩了就說:「少來扯犢子,沒事兒出去!我要睡了。」
  李永江向他接近說:「有個活兒(案子),干一把可就是幾坎(萬元)子啊!這活好幾個哥們都要干,可我信不著他們,咱倆干。」
  吳犯一聽說有案子,就高興起來。他殺人後想要遠跑正愁手頭上沒有大錢做路費呢,就問:「啥活?你說。」
  李永江沒說之前先往屋門處看一眼——這是讓吳犯轉移對他的注意力。他才說:「外面沒人聽啊?」
  吳犯說:「沒人。」
  李永江這才向他貼近說:「這活不好幹,是抓個肉票兒(綁架人),非你不可啊!」說著,李永江冷丁就撲在了他的身上,牢牢地壓住他的同時就大聲地向守在門口的戰友們送信號,說:「抓的就是你!」
  閃電般門外的戰友衝了進來,吳犯還沒來得及動一下就讓李永江和他的戰友們給抓住了。
  李永江選擇了當刑警的行業,對他自己來說也就是選擇了危險和有犧牲的可能職業,但是,為了人民的利益,他是刑警更是黨員,這個事業對他來說不悔。當上了鐵路刑警,也就是把自己的生命和靈魂交給了鐵路。
  1985年年末,從加格達奇開往齊齊哈爾的541次客車上乘務員和乘警都向刑警隊反映——這次車上常有一夥賊相當猖狂,幾乎是在光天化日下搶,還敢同乘警們開戰。李永江和他的戰友們上車,他們在接受這個任務時,每個人的心裡都特別清楚——這是一場惡戰,在幾個來回地尋視後,李永江對戰友們說:「車上有賊,還是個團伙。開抓時咱們前後堵截,齊下手。」
  當火車還在快速地前行時,刑警們已經開始了對賊們的抓捕。各節車廂都有賊先後落網。旅客們親眼見到做惡多年的老賊們一個個被銬上雙手,有人喊起:「警察萬歲!」可是意外情況發生了,外號叫「火球子」的喊頭兒跳車跑了。
  李永江從車窗向外一望:這小子剛落地,還在地上滾著呢。當時他也閃電般地跳下車去。可是當他從地上起來要去抓「火球子」時,這小子又轉身奔上對開的火車,還沖李永江笑著說:「哥們兒,再見了!」
  老賊如此囂張,這是李永江不能容忍的。他也幾個大跳,一伸手用力就把得意妄形的「火球子」從車上給撈了下來。二人就在瘋般行駛的列車下面開打——一個要抓,一個不讓抓。火車的鐵車輪子輾出的火星子在他們的眼前直閃。可李永江絕不讓這惡賊跑掉!打著打著,「火球子」突然大喊起來:「別,別打了,別打了啊!我服了,服了!天爺呀,我的腳沒了!」
  李永江一看,此賊的一隻腳,已齊刷刷讓車輪子給壓了下去。
  「火球子」看著李永江說:「你小子讓我服了,比我還敢玩命啊!」
  但是,對刑警來說,這次的危險還不是那麼驚險,還不是那麼精彩!也還沒有受到死的威脅。
  哈爾濱有個老賊名叫於望天,他有個外號叫「大拉鎖」。此賊不光作案多,進去出來的次數也多。他每次落網後都自殘——吃了各類東西,然後開刀保外。開刀多次,傷口沒等長好,他就自己用手扒開……這樣,他就可以進去,出來,再進去,還可以再出來。所以外號就叫「大拉鎖」了。此次,李永江和他的戰友們在抓他之前,已經有了對付他的辦法了——現在拘留所有了病監。他再想不讓法律處理也不行了。就是要抓住他。
  在哈站台裡,李永江發現了他,老賊一見有刑警在追他,就轉身猛跑,他不要命地鑽了一趟趟有開著的也有停著的火車。開著的火車剛出站時很慢,他就從兩車的聯接處上面跳過去,沒有開的車,他就鑽進車下面去。就這樣他在前面瘋跑著,李永江和他的戰友們也就在他後面猛追著。最後還是把他逼到一列車底下,李永江上去給他銬住了雙手。但他死也不出來,是上去兩人來拖,他的雙手死死摳住鐵軌不動一動。這時車下面又進去了兩名刑警參戰。大家都用全力往外拖「大拉鎖」。就在此時,李永江先是聽到了車頭的叫聲,接著就見車輪的鐵剎車被鬆開了的聲音。他扭頭一看——我的天啊!鐵路上的紅色信號燈已經成了綠色的啟車信號了,在站台上運轉車長正搖著發車的綠色號志燈,此時,如果車輪一動,車下面幾個戰友的生命立時就要斷送——「大拉鎖」的目的也就是想與刑警同歸於盡!李永江此時可真為戰友的生命懸著心啊!他不顧一切地躍起來幾步上去先打碎了路基上的綠色信號燈,又一個高蹦起來撲向運轉車長,一槍把子就打碎了他手中正搖的綠色號志燈!
  列車只是剛叫了一聲;
  車輪只是剛動了一動。
  當戰友們把「大拉鎖」從車下面拉出來時,幾個戰友抱在一起,他們誰也說不出一句話來……
  啊!戰友情,生死之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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