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雲台書屋>>現代文學>>魯迅>>集外集拾遺補編

雲台書屋

備考:這回是第三次(文輝)

  國粹可分兩種,一曰文的,一曰武的。現在文的暫且不說,單說武的。
  據魯迅先生說,「打拳」的提倡,已有過二次,一在清朝末年,一在民國開始, 則這回應該算第三次了。名目前二次定為「新武術」,這次改稱「國技」,前二次 提倡的,一是「王公大臣」,一是「教育家」,這回卻是「國府要人」。
  近來「首善之區」鬧得有聲有色的,便首推這次「國技表演」〔4〕。要人說: 「這是國粹,應當保留而發揮之,」否則,便「前有愧於古人,後何以語來者,負 疚滋甚」了。
  幸喜這「彌可寶貴」的打拳(國技)的遺緒,尚未斷絕,「國技大家諸君,惠 然肯來」,從此風氣一開,人人變為赳赳,於是軍閥不足打倒,帝國主義者不足趕 走,而世界大同也自然而然的出現了。「願國人悉起學之」,以完成革命!
  我們小後生,不識國粹之可貴一至於此,雖然未飽眼福,也就不勝其讚歎與欣 舞了。不過某將軍主張「對打」,我卻期期以為不可,因為萬一打塌了鼻子,或者 扯破了褲子,便不妙了,甚或越打越起勁,終則認真起來,我們第三者就不免要吃 虧了。那時軍閥未倒,而百姓先已「家破人亡」了。但這全是過慮,因為三代禮讓 之風,早已深入諸君子的心。況且要人已經說過,「好勇鬥狠,亂法犯禁」是要不 得的,所以斷不至發生後患,而我們盡可放心看熱鬧了。
  EE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八年四月三十日《語絲》週刊第四卷第十八期, 在《這回是第三次》一文之後。
  〔2〕魯迅批評「打拳熱」的文章,有一九一八年十一月發表的《隨感錄三十 七》(後收入《熱風》),一九一九年二月發表的《拳術與拳匪》(現收入本書) 等。
  〔3〕「文藝的分野」當時創造社成員文章中的常用語,指文藝領域。
  〔4〕「國技表演」指一九二八年三月三日國民黨政府在南京舉辦的「國技游 藝大會」。出席者有「國府主席譚延闓委員李烈鈞李宗仁張之江等」。下文的引語, 均出自李烈鈞在會上所致的「獎詞」(見一九二八年三月五日《申報》)。
雲台書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