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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二十五日報告


  (一)通俗讀物委員會,因委員穆木天等不在渝市,經理事會議決,推定黃芝 岡、馬祖武、向林冰、閻折吾、李一非、謝冰瑩、羅蓀、老向、歐陽山、何容、楊 騷、陳白塵、鄭際生、胡紹軒、鄭伯奇、老捨等十六人為委員,由老捨召集會議。

  (二)美國《新政治家》雜誌,有悠久的歷史,立論亦稱嚴正,本會已電約該 雜誌主持人KingsleyMartin,DorothyWoodman來華,以明我國抗戰實況,借便宣傳。 本會並電約VictorRuthGollancz出版家來華,其所主持之書店對關於我國抗戰之著 作,已刊行數種,在歐洲銷售甚利,如能來華,當可與文化界接洽如何印行關於抗 戰之作品,以利宣傳。

  (三)本會小說座談會已召開第一次會,到徐盈、胡風、鄭伯奇、王平陵、歐 陽山、草明、崔萬秋、梅林、謝冰瑩、蓬子諸人。

  (四)本會詩歌座談會,已舉行第六次座談會,審查抗戰詩歌稿子,並決定於 三月十日齊稿。

  (五)本會國際宣傳委員會已開始工作。

  載一九三九年二月二十五日《抗戰文藝》第三十五期附:總務部帳目公佈(二 月二十五日)

  七、八月份——

  收入部門:上月結存八百零八元七角四分,教育部六、七、八三個月補助費及 中宣部六月份補助費一千一百元,會費十六元。共計一千九百二十四元七角四分。

  支出部門:付招待費三十七元七角九分,付出版部四百元,付稿費一百二十三 元,付房租十五元二角八分,付文具四元五角七分,付紙張十四元九角九分,付印 刷十七元三角,付郵電三十四元二角一分,付購置二十一元五角九分,付雜支四十 元五角二分,付煤電六元二角,付船票五十元,付津貼及工資八十一元。共計付出 八百四十五元四角五分。結存一千零七十九元二角九分。

  九、十月份——

  收入部門:上月結存一千零七十九元二角九分,收會費五十二元,收魯迅紀念 會還電報費一元五角二分,中宣部七、八月份補助一千元。共計二千一百三十二元 八角一分。

  支出部門:付出版部七百十元,付稿費一百二十一元,付魯迅紀念會擬款二十 元,付房租四十九元六角,付木器七十二元五角四分,付油印機四十元,付文具八 元五角四分,付紙張十七元五角五分,付購置四十一元另七角,付郵電一十五元二 角四鄭 元三角七分,付雜支三十一元四角四分。共計付出一千二百二十三元三角五分,結 存九百另九元四角六分。

  十一、十二月份——

  收入部門:上月結存九百零九元四角六分,中宣部九、十、十一月份補助費及 教育部九、十、十一月份補助費二千一百元,會費十六元。共計三千零二十五元四 角六分。

  支出部門:付出版部七百元,付稿費四十五元,付房租九十元,付木器四十三 元二角五分,付文具十三元八角五分,付紙張二十一元七角七分,付郵電四十元零 一角六分,付水電十七元二角八分,付購置三十元九角五分,付雜支三十七元四角 九分,付津貼及工資一百三十元,付印刷二 十九元四角五分。共計一千一百九十九元一角五分。

  結存一千八百二十六元三角一分。

  載一九三九年二月二十五日《抗戰文藝》第三十五期

  附:總務部報告(一丸三八年三月二十七日至一九三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一)職員:

  主任:老捨,華林。

  幹事:吳漱予、沙雁、胡紹軒、蕭伯青、梅林、吳組緗。

  職員們不能住在會所裡,而金錢的出入與函件的往來,非隨時有人管理不可, 故由理事會決定,請蕭伯青為住會幹事,月贈薄酬。這位幹事事實上兼任著文牘庶 務會計三職。去年十二月中,以抄寫的東西過多,就添聘書記一人。至於工友,則 始終只是一位。蕭伯青以本年三月初赴萬縣任事,乃聘請梅林為住會幹事。

  (二)會所:

  本會成立後,即商租中國文藝社的一部分房屋作為會所,在漢口永康裡四十二 號。不久,永康裡二十號的房子空出,即與中國文藝社一同遷入。去年七月間,中 國文藝社奉命遷渝,本會不願獨租全部房屋,亦作遷移的打算。房子還未找到,會 所即已駐軍,乃暫遷至大董家巷一弄二號。

  理事會旋即決議,本會遷往重慶,當由蕭伯青、老向、老捨、何容,攜帶會中 文件印章等西行,以八月十二月抵渝。蕭伯青暫住青年會,開始辦公。兩月後始由 會員郭有守、蔣碧薇,楊雲慧之介紹,租得臨江門橫街三十三號三樓房屋四間,即 現在的會所。

  因會所的屢遷及狹小,出版部總是在該部負責人的住居辦公;希望以後能得到 較寬敞的會所,大家能在一處辦公,當更方便。

  本會遷渝時,武漢留有辦事處,即借用孔羅蓀的寓所。在這以前,會員們開晚 會,也每每借用他的地方——漢口三教街九號。

  (三)經費:

  (1)會費:會費有種種原因不易收齊。會員散處各地,已有困難,再加上交通 不便,郵遞阻滯,就無法徵收了。在最近幾個月中,大家的住處沒有一定,更無從 催交會費;會刊上雖有啟事,可是寄發以後往往被郵局退回。還有,在軍隊或游擊 隊中服務的會員,生活極苦,差不多連幾?

  (2)捐款:本會成立後,會費收入無多,請款尚未批示,而會務進行,事事需 錢,故不得已向名譽理事及理事捎募,得馮煥章理事三百七十五元,於右任名譽理 事三百元,邵力子理事二百元,張道藩理事一百元,陳真如理事三十元;籌備會欠 賬賴以清償,急需之件賴購備。

  (3)補助:自一九三八年四月起,教育部補助本會每月二百元;中宣部每月五 百元——於六月間始行領到。九月起,政治部批准每月補助本會五百元,於本年一 月領到。本會舉辦通俗文藝講習會,教育部特予補助三百元。

  (4)經費之支出:會所租金、水電、職員薪資、郵電等,為每月必要的開支。 會所不求美好,薪資復極微薄,故每月開銷約在二百元以內。

  出版部需款較多,因會刊在創刊之時,不能馬上收賬,必須墊款,而陷落區域 復無從索欠,即認損失。本會遷渝後,以通郵區域減少,銷路隨之低落,而印工紙 張又漲價數倍,遂致賠欠甚巨。(詳細帳目由出版部報告。)

  分會成立,經費無著,本會量力補助,以推動各處工作。

  研究部除購買圖書外,各項座談會亦略有開支。組織部用款,概為郵電之用。

  茶會晚會及聚餐等用費,均由參與者出錢,本會概不開支。

  帳目隨時在會刊上披露。會中存有雜支帳及總帳。一切收費均交銀行活存。一 切開支均有收據貼存備查。

  結至今日,稍有存余,若刊行前線增刊,及舉辦講習會等,即無餘裕。

  (四)會議:

  自去年四月四日起,至本年三月八日止,共開理事會十四次。在最初理事會和 常務理事會是分開來的。一到武漢疏散人口,理事和常務理事已有遷到別處去的, 於是每次開常務理事會就也通知別的理事,以便開得成會。從這以後,兩會即不分 開,因為分別開會,無從夠法定人數。十來個月的工夫,一共開了十四次會,似嫌 太少,可是這也有個原因:本會遷來重慶,在路上就耽誤了半個月;抵達重慶後, 理事只有六七人,不能開會,所以凡該商議的事,就提到茶會裡去徵求意見。參加 茶會的人自然不都是理事,可是事情是大家的,這樣取得大家的意見,似乎也更合 於民治精神。一直到今年年初,理事們才陸續的來渝,所以就又恢復了理事會,還 是理事和常務理事同時開會;分開舉行,仍難作到。

  在武漢時,對於會員們的聯絡,有兩種會——茶會及晚會。茶會差不多純是為 聯絡感情,每人出一點茶資,到公園中談一談;可是總務部也總利用這機會報告些 重要的會務,引起大家的注意。至於晚會,則偏重討論問題,差不多就像座談會的 樣子。到重慶後,茶會更顯出它的重要,因為理事會既然不易開成,故不能不在茶 會中徵求大家的意見。晚會則因地方太難找,總沒能恢復,可是這困難總不是不能 克服的。在漢口,茶會開過兩次;在重慶,開過七次;每次到三十人至六十人。晚 會則自七月間一直到退出武漢,每星期六晚上舉行,沒有間斷過;平均每次到十五 人。

  近中,茶會由華林、王平陵負責召集;晚會則由安娥、蔣碧薇、方令孺等籌備。 各項座談會由研究部主持,另有報告。

  歡迎會:四月中,本會派代表參加歡迎世界反侵略代表色斯大會及歡迎前線歸 來之外國記者大會,並參與籌備。五月,參加歡迎世界學生代表團籌備會及大會。 七月二十九日,本會假留法比瑞同學會歡迎英國女作家阿德萊。

  慰勞:四月,本會派代表向空軍獻旗。五月,本會派代表赴徐州慰勞將士。

  參與會議:政府機關與民眾團體邀請本會參加的會議,均派代表出席,如政治 部擴大宣傳周籌備會,援救滬上八百壯士大會……。或攤供費用,或擔任工作,均 量力為之。政治部舉辦之擴大宣傳周,第一日為文字宣傳,本會代撰小冊子傳單, 並主編各大報紙之特刊。為反侵略會之宣傳,本會亦代編製特刊,供給各報紙。最 近,本會加入反侵略會,為團體會員之一。全國慰勞抗戰將士委員會已推定本會為 宣慰組副組長。至各機關團體委託本會辦理事項,亦均隨時交與會員,限期完成。 如代中宣部擬制民眾讀物,民眾遊藝指導法等。

  通俗文藝講習會:此項講習會本當由通俗文藝工作委員會主持,但因委員多不 在渝,乃由總務部辦理。共辦兩班,學員五十二人;講習後復成立同學會,以便繼 續研討。通俗文藝工作委員會近已補充人員,期於最近刊行前線增刊。

  分會及各學校之文藝會:由組織部報告,即不贅述。近中成立國際文藝宣傳委 員會,工作在進行中。

  (五)函電:

  最繁重之工作,為向各機關請求立案備案;全部規章及名冊俱須鈔呈。本會已 在社會部立案,並在中宣部,內政部,教育部備案。

  其他函文之收發,為數亦巨,茲以去年五月份(並不因為這個月的函文特別多) 收發記錄為例:收本會赴前方慰勞代表來信報告。發會務報告給會刊。發函通知全 體會員。發函給鄭伯奇理事。致漢口市政府公函。致漢口市黨部公函。收徐州文化 抗敵協會來電。發復徐州文化抗協電。發致盛成理事電。收外交協會通知致漢口市 政府函。發名譽理事聘函一件。發中央通信社新聞稿。發通俗文藝工作委員會聘書 五件。發基金委員會聘書九件。發新聞稿九件。發會刊一百二十份(出版部不另聘 書記,故會刊之寄發,稿費及定戶納款,均由總務部代辦)。收軍事委員會交際處 函及調查表。收各界追悼陣亡將士法會函。收李季偉函。發武漢全體會員通知及會 刊六十三份。發廣州文藝界阿人函並附會刊。收教育部訓令。收漢口市政府批文。 發長沙文藝同大各項印刷物二十份。收國際反侵略會函。發致鄭伯奇理事函。發呈 請書五份致市政府。發催交會費函百份。收國際宣傳處公函。寄發會刊百七十份。 收世界學生代表團招待委員會通知。制呈報教育部表冊。收市政府批文。收外交協 會英文刊物。填具警察局調查表二份。填具軍委會辦公處調查表。收菲律賓華僑文 化界救亡協會函。發教育部出納課函。發常務理事會通知十五件。收政治部第三廳 函。發寄第四期會刊。發中國製片廠函。收教育部批文。發新聞稿十件。發會員茶 會通知一百九十二份。發政治部公函。發寄五期會刊二百四十份。這一個月中就發 出八百來件信!

  由上邊這點記錄看來,可知文牘工作的繁重,可是會中並沒有聘設專人司管。 函電公文的稿子是由大家擬制,交由總務部繕發。每月的郵電費自然也很可觀。

  重要文件,不論是發出的,還是接到的,都入登記簿摘由編號。

  (六)雜務:

  有一件事,便許有多出幾倍的雜務,無法報告。會中沒有專任擔任庶務,所以 理事也有時候得管送信買東西;這點精神似乎值得寫下來。一切購置,都有收據, 設簿貼存,並編定號數。

  二十八年三月二十七日,總務部報告。

  載一九三九年四月十日《抗戰文藝》第三十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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