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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我從來沒有想過,這樣的事、這樣的人,會在這樣的一個時間被我遇到。

  大概所有鴛鴦蝴蝶的傳奇也就是通過這種突然到來的契機演繹而成的。

  從窗戶看出去,對面寫字樓裡那些魚貫而出的人也不約而同地把整潔的襯衫袖子捲過了胳膊肘,他們好像非常不適應似的操著被正午的陽光刺痛了的眼睛。

  是一個炎熱的日子。

  我慶幸我能在這個時候剛剛起床。像我這種別人的中午才只相當於我的清晨的人,通常是不容易適應不期而至的冷和熱的。

  我的主要生活場所就是這套一室一廳的樓房。一台空調把季節輕而易舉地固定在清爽的秋季。我是一隻秋天的蟈蟈,搖著手中的筆,一以貫之地在稿紙上鳴叫。

  秋蟲鳴叫的結果是生命的終止,我寫在稿紙上的字變成鉛字就可以賣錢。

  這是我謀生的手段。

  我應該算是作家,或者就是坐家。

  把簡單的早午餐端到陽台邊那張有四條鋼腿的玻璃桌子上的時候,我發現插在磨砂花瓶裡那一束被我頻繁剪枝剪到和玫瑰一樣長短的白色劍蘭正在枯萎。

  我決定去花卉市場。

  隨便穿好了一條純棉老土布的格子長褲和一件白色的麻布上衣。

  蝸居的動物,外表總不是森林的和諧色,走在街上一眼就會被人認出來,所謂洞中一日,世上干年。

  花卉市場就在我家住的樓房不遠處。安步當車足矣。

  或許天氣真的是說熱就熱了,一進花卉市場的大門,撲面而來是一片寫著減價的招貼。就連平時假傲的新加坡蘭、百合、睡蓮和天堂鳥之類的貴族花也全部被少則幾枝、多則十幾枝綁成「扎」出售,大有王謝堂前燕子一頭扎進百姓窩棚之勢。

  平民價格,貴族享受,是我最感到心意大快的時候。

  逡巡花束間,不買,只是看,只是問問價格,心情也是好的。

  我停在了以往每次都是看一看就走過的那家專賣紅玫瑰的攤位前面。紅色依舊如血一樣,在各式各樣的花器裡,洋溢得彷彿滿坑滿谷。

  店主人不招呼我,她知道我不買。每個星期總要來一次花卉市場,每次必來看她的紅玫瑰,但我從不買。

  世間的花原本是自生自滅、各自表達著自己的活命方式的,但是人偏偏賦予這些漂亮的植物以人類的語言,紅玫瑰因此就承擔了表達一個人愛上另一個人的使命。我不買,因為我的日子裡沒有一個人需要我借花來說話。而我周圍的無論男人、女人,要跟我說什麼,也從不借助鮮花。

  曾經有一次,店主人勸我買下一束「赤色火焰」,說:「自己給自己買,只要自己高興。」我想了想,還是沒有買。我愛紅玫瑰,但是我愛自己到那個份兒上了嗎?

  我不知道。

  「老闆,我要999朵紅玫瑰,麻煩你做成一個花籃。」

  我的身邊突然就有了這樣一個男人的聲音。店主人立即眉開眼笑地把目光繞過了我。

  身邊的人竟然穿著一件米色的亞麻西裝,灰色長褲。我側目看他,他一如沒有我這個人存在。

  老闆的聲音已經充滿了歡快和阿諛:「先生,您真有眼力,我的紅玫瑰是這個市場最好的,全部從昆明空運過來,保證能開一個星期以上……」

  男人似笑非笑地說:「快點兒,行嗎?我趕時間。」

  「十技是一扎,一扎是40塊錢,您先看看花。」

  生意人就是生意人,滿市場的玫瑰都5毛錢一枝還生怕賣不出去,這個店主人就敢給她的花價一下子乘以8.男人還是剛才的表情,有些懶洋洋的,又有些心不在焉:「也太貴了點兒,我要這麼多……」

  「我的花好啊。花朵大,花期也長,送禮最拿得出手。

  要不,您再轉轉?「店主人開始上演每個小販都擅長的」忍痛割愛「。

  男人微笑了:「兩塊錢一枝,不能再高,我現在就要。」

  店主人顯然是高興的,但是偏偏不動聲色,表情好似非常無奈:「得啦,誰讓我碰上識貨的人了呢。要不是因為天熱,這樣的花,5塊錢一枝您都買不到。不信,您問問這位小姐……」

  男人終於把目光移向我,略略點了一下頭。

  他真是可以算英俊呢。稜角分明的臉,很健康的膚色。眼睛似乎是出於習慣地半瞇著看人,狡黠卻又鎮定自若。

  我也點了一下頭。

  「老闆,你先給小姐拿,我可以等一下。」男人吩咐下來。

  「我不買。」我立即解釋,「看看就走。」

  「這麼好的花,怎麼不買呢?」

  「不買,我沒地方用。」順口說了這麼一句,才發現這個男人已經整個轉過身來,正正地面對我,好像還非常好奇地盯住我的衣服。

  我們的上衣質地是一樣的。

  「買一把放在家裡也是好的……」他好似自言自語,但眼光不離我的左右。

  買一束紅玫瑰放在我的家裡?我從來沒有這樣想過。

  我從沒有做過有關白馬王子的夢,也沒有奢望過有一天我也能像電影裡的那些鶯鶯燕燕的女孩子一樣,走進辦公室突然看到滿屋子的玫瑰令自己大吃一驚。然後在還沒有回過神地來的時候馬上接到一個求婚的電話,就從樓下打來,我從沒這樣想過。但是,我堅持認為玫瑰特別是紅玫瑰這種花,是要由一個男人送給我的,而且必須是一個我時時放在心裡、一摸胸口就可以觸摸到的男人。我覺得這個要求不高,只是需要我耐心等這個人來。

  可是,這個男人,他買這麼多紅玫瑰,是要把電影裡才有的驚喜送給誰呢?

  肯定是一個女人。

  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就是一個故事。

  想到這裡,我就沒有說「再見」,相反,我說:「一個人的家裡,是承受不住這麼艷的顏色的。先生買花,也不是為了自己在家裡擺著看的吧?」

  男人不為人知地皺了一下眉頭,我看見了。

  「我也是替別人買的,不是我送人。」他淡淡地說,有幾分意興闌珊。

  「你不會是禮品公司專門代人送禮的吧?!」

  閒人就是這樣的,多麼小的一件與自己無關的事情,也喜歡打聽,打聽到了,就是一個也許今後能用得到的故事線索。

  男人笑了:「你想知道?」

  我點頭。

  「我是替一位女士買花,她丈夫今天過生日,下午從香港回來。我把花送到我們已經訂好的酒店,晚上大家一起慶祝。她丈夫是我大哥。」他一邊微笑地看著我一邊說,「知道這麼多,行了嗎?」

  「如果是這樣,應該她自己來買花才對。」

  「天氣太熱。」男人看住我,好像告訴我說,這就是你想知道的,現在你已經知道了。

  我說我要去買劍蘭。

  他說如果我願意,他可以陪我在這個市場裡轉一轉:「當然,是你陪我。我從沒來過。」

  店主人似乎巴不得我們快些離開,立即插嘴:「就是,等在這兒也沒意思,一會兒你們轉回來,花籃就做好了。」

  我還是第一次和一個認識不到半小時的異性一起漫步在這樣一個浪漫或者專門生產浪漫的地方。我們都似乎出於無意地保持著大約一步的距離。

  每週賣給我白色劍蘭的那個矮個兒小伙子隔著密密匝匝的花叢衝我招手:「林小姐,今天的花都打折了!」

  我喜歡劍蘭。長長的枝條可以每天剪掉1寸,一根枝條上開著五、六朵花,照樣開得飽滿、旺盛。沒有驕矜之氣。

  我花平日裡一半的價錢,買到了與以往一樣的12枝劍蘭。

  「今天的花都打折了,你的玫瑰還是買貴了。」我抱住包著報紙的花,對跟在一旁的人說。他很自然地伸出雙手,示意我把花交給他:「本來也是貴的。」

  「你為什麼不買玫瑰?」

  我踮起腳拂去落在一枝劍蘭花苞上的一絲不知什麼人的頭髮:「買紅玫瑰的女人應該是那種豐腴、艷麗的,而已是成熟女人,要在30歲以上。而且,紅玫瑰要盛開在幽暗的客廳裡,餐桌上擺著紅酒,等一位神秘的客人……這些我都沒有。」『他抱著我的劍蘭,跟在我身邊,走過一個又一個鮮花盛開的攤位。

  「你倒是有意思,說得跟真的似的。」

  「我說的都是真的。」

  我們好像已經是熟人了,居然可以半開玩笑地說話,在這樣一個嘈雜而且夾雜著潮濕的植物氣息的地方。

  我忽然覺得可能我本來就是一個容易跟人熟悉的人,或者就是因為我們即使過了今天還是陌生的?

  花籃基本上已經做好了。高聳著立在滿是剪下來的花枝和髒髒的綠葉子的地上。我第一次看到那麼髒的花枝。沒有看到過全過程的人不會想到,一個濃艷美麗的花籃原來是用這麼髒甚至帶著一段、一段的腐敗的花束做成的。

  店主人還在表現著她的精益求精,指揮著不知從哪裡找來的兩個女孩子,修剪著、整理著,直到我們站在花籃前面。

  花籃的確很漂亮。那些含苞待放的玫瑰把枝條糾纏在一起,由於親密而分外妖嬈。然而那種濃重的紅色也的確是十分張揚的,好似鋪陳著的一種不加抑制的情緒。

  「喜歡嗎?」

  是問我的。

  我點頭:「很美。但是……」

  「不是屬於你的。」男人笑起來,「其實也不屬於我。」

  他說得對。這樣的花籃,或者屬於豪門貴婦,或者屬於風塵女子。

  店主人依然是阿諛的:「先生,滿意嗎?一共999朵,加上製作費用,一共給4200塊錢吧。」

  男人從他的西裝內袋裡拿出一疊顯然是預先準備好的現金,很快地數出一部分,遞給店主人:「你們幫我抬到外面的車上。」

  他轉過臉來看著我:「一起走吧,我可以送你一段。」

  店主人已經在用一種充滿了訝異還略帶輕視的目光上下打量我,我也毫不避諱地死死盯住她。

  「先生,剛才做花籃的時候,有十幾枝剪了沒用上,要不您多給10塊錢,一起拿走得了。反正也賣不出去了。」店主人眼光閃爍地看看我、看看那個面對花籃注視的男人。

  男人面無表情地取出錢夾,抽出10塊錢。

  店主人笑瞇瞇地把一束短枝玫瑰雙手奉上:「其實,送給這位小姐正合適。」

  兩個女孩子正在小心翼翼地把花籃往外搬,我追上去:「我幫你們吧。」

  跟在她們身後,我走出了花卉市場。

  門外停的是一輛「面的」,車門大開,司機顯然已經等得不耐煩了,看到我們出來,才從他乘涼的牆角邊托著一個裝著半杯茶水的大罐頭瓶子慢騰騰地走過來,一邊走一邊衝著我說:「小姐,我這一中午就伺候您二位了,等了一個多鐘頭,這活兒可比我在街上跑苦多了。怎麼著也不能就給50塊錢……」

  我還沒反應過來,我的身後傳出了那個男人的聲音:「麻煩你跟在我的車後面,把花籃送到金瑞大廈。不會讓你吃虧的。」

  抱著一束紅玫瑰的人已經站在我身邊。濃濃的紅色和他衣服的顏色相互映襯和呼應著,我忽然有了一種特別的感覺,此刻,這個陌生的男人好像正在與一個形象重合,那是我曾經在很多別人的婚禮上看到過的角色,一個俊逸的、喜氣洋洋的新郎?

  「走吧。先送花,後送你。」男人用那束擠擠挨挨的玫瑰輕輕碰了一下我的胳膊。

  我從那個千千萬萬人恨不能表演成一個樣子的婚禮上回到花卉市場門外的大太陽底下。

  「不用了,我就住在旁邊,很近,走路就到了。」

  這時候,一輛黑色的林肯轎車幽然停在我們面前。

  「上車吧,我送你。」男人為我開了車門,「你不想知道我把花送到什麼地方?」

  把花送到什麼地方跟我有什麼關係呢?

  但是我無法抗拒這個跟我穿相同質地衣服的人,好像從一開始,我就無法讓自己不去關心他的那些玫瑰們。有一種東西正在吸引我走近他,甚至我在潛意識裡已經在期待著越近越好了。

  我上了車。

  這是我一輩子第一次坐這麼好的車,在此之前,我坐過的最好的轎車是桑塔娜,是在我媽再婚那天,我繼父的司機來學校接找到飯店吃飯。

  車子行駛在我熟悉的三環路,運花籃的「面的」跟在後面。

  開車的司機看上去很年輕,少言寡語的樣子。

  我坐在後座上,只能看見米色西裝領子以上、修剪得非常精心的頭髮。有一根白色的隱隱約約可以看到,我猜不出這個人的年齡。一切就像做夢一樣。我的家,以及那些夜夜簽歌的酒樓和娛樂城—一被甩在身後,我跟著這個陌生的男人,坐在一輛陌生的豪華轎車上,去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

  車停下的時候,我看清楚了那座曾經不止一次經過的有著紅色屋頂的酒店。

  一路無話的男人對他身邊的司機說:「你把花籃送到包房,然後去接蘭姐,我這兒不用你管了。」

  司機恭敬地說「是」之後下了車。

  男人也下了車,繞過車頭,坐到司機的位置上:「你坐到前邊來吧,我開車送你。」

  我換座位的當兒,他搖下車窗招呼司機:「給小面司機100塊錢,不要票!」

  年輕的小司機應聲「是」,好奇地看著正在關車門的我。我衝他笑笑,他略一點頭,轉身離開。

  「你是做什麼的?」他開車的姿勢很不經意,一隻手彷彿只是輕輕地捏住方向盤。

  「我靠寫文章生活。」

  「寫文章也能生活?」

  「能。活得還不錯。」

  「你都寫什麼呢?」

  「能寫的都寫,別人愛看什麼就寫什麼。」

  「別人愛看什麼呢?」

  「當然是看沒看過的故事。」

  「所以你就到處找故事。」

  「差不多吧。有時候也不找,找到一個影子就夠了,剩下的可以編。」

  「那麼你是作家。」

  「職業應該算是作家,不過我才開始,最多算是個作者吧。」

  「那今天你有的可編了,999朵紅玫瑰就是一個好故事的開頭。」男人熟練地並線、超車。「可能吧。不過必須得改。比如改成一個單身男人替一個有夫之婦買花籃送給她的丈夫,這個有夫之婦曾經或者現在仍然是這個單身男人的情人……總之不能像你現在這麼簡單,就是因為天氣太熱,你就替大嫂出來了,整個兒一個助人為樂……」

  我的話沒有說完,男人大笑起來:「你還真厲害!肥皂劇就是你這樣的人寫出來的吧?」

  「我還不行呢,那些都是有天賦的大手筆。」

  我跟他一起笑。

  世界上有那麼多的行當,每一個行當都以它自身的特點來養一大批人,每一個行當裡都能養出精英分子,可是,我卻選了這麼一個行當,寫字,更具體地說是寫故事,跟心情有關的故事。用我媽的話說:「寫故事?多麼不著調。」然而這一行裡也的確有優秀分子能夠名利雙收。既然是這樣,這個營生就沒有什麼不好,這原本就是一個「勝者王侯敗者賊」的時代。

  這時候,他的手機響了。

  「是我。……你說吧,沒事兒。……我送個人,讓小李去接你,開你的車過來。……晚上我去,提前半個小時到。……你直接到酒店吧。……太熱,你別去機場了。……你聽我說啊,要是非去,就我去,要不,就讓司機帶兩個人去。……行行行,那還是我去吧。我安排好了再給你打電話。……好吧。」

  他把手機隨手裝進衣服口袋,不再說話。

  「我還不知道你是誰呢。」還是我先開口好了。

  我的經驗是,兩個人相處的時候,必須有一個人能夠主動調節氣氛,因為一個人面對另一個人是最容易找不到話說的,不像幾個人在一起,可以跟不同的人把相同的話說來說去。

  「我現在就告訴你。」他從裝手機的口袋裡拿出一張名片,先自己看了看,然後才遞給我。名片很精緻,灰色的字重合著淡藍色的陰影;偉達洋行中國公司,總經理,於濤。

  「你的呢?」車已經駛出主路,「到了該拐彎的地方告訴我。」

  「我哪有名片啊。我給你寫在一張紙上吧。」

  緊挨著前風擋玻璃的一小瓶香水旁邊就放著灰白桿的簽字筆,我順手拿了一張停車費收據,在上面寫下了我的名字和呼機號。

  我很少給人留我家裡的電話號碼,不是出於對安全的考慮,而是因為我確實不喜歡在明明不想接到一個來自某人的電話的時候突然聽到這個人的聲音。我喜歡呼機,它讓我在一定程度上擁有了一種選擇的主動,我可以決定是否回電話、在什麼時間回電話或者乾脆就不回電話。當然,這個習慣中也不可避免地帶著我過去生活留下的痕跡。在我媽再婚之前,她是不允許我在家裡接電話的,我已經習慣了給別人寫下一個呼機號,而且從上大學開始,我就一直用這個已經老而且舊的數字機,從來沒有換過。

  我把紙條遞給於濤。

  他接過去看了一下:「呼你肯定回嗎?」

  「當然」

  「我要是現在呼你,你就不能回吧?你手裡就一個錢包,根本就沒帶呼機。」

  「可是我回到家,看見你呼我,馬上就給你回電話呀。」

  他搖搖頭:「不行,你還得告訴我一個電話,我最討厭呼人,呼完跟傻子似的等在電話邊上,我需要一下把你找到。」

  於濤跟我見過的有限的男人們不太一樣,他有些傲慢,換一種說法是有些霸道。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他看起來是個真的有錢人的緣故。我不知道那個偉達洋行究竟有多大,但是看他的做派和排場,好像不會是一個三、五個人的小公司。他大概習慣了命令別人,讓別人遷就他,所以他不呼別人,而是拿起電話就能直接給那個人下一道命令,可是別人只能呼他,只能聽任他選擇是不是立即回應或者根本就不理睬。

  「你的名片上也只有辦公室電話,一樣的沒用。」我把他的名片衝他晃了晃。

  「我開車呢,沒法給你寫,我說,你記,我的手機號和家裡電話。」

  我記下兩個號碼,在他的名片底端的空白處。

  「我沒有手機。」

  於濤偏過臉來,瞇著眼睛看我:「你不敢告訴我家裡電話,怕我是壞人吧?」

  「不是。不過咱們確實是剛剛認識。」

  「那就再等等吧。」

  車在通往花卉市場的路口拐彎,於濤停了下來。「還送你嗎?家裡電話都不告訴我,我再送你是不是就認識你家了?」

  我知道他在凝視我,雖然我只是側面對著他。我閉了閉眼睛,點一點頭:「好吧,都告訴你。」我在紙條上寫下了家裡的電話號碼,「從這兒再向前走大約500米,右轉,直行過去的第一個樓,1單元403號,我就住在那兒。不過不用你送了,路窄,不好調頭。」

  「行,打電話吧。」

  我已經拉開車門,他忽然叫住我:「等等,你的花兒……」

  他解開安全帶下了車,從後座上抱出我的那一束劍蘭,我接過來,他再次彎腰從後座上捧出那束花10塊錢買來的紅玫瑰:「這個,你也帶回家吧,我沒地方放。」

  干濤高高大大地站在我面前,捧著二把濃艷的花,他的米色亞麻西裝因為開車有些皺了,但仍然是玫瑰紅色的絕好背景。

  這樣的男人是我今生第一次遇到,但是我無論如何不能接受這種師出無名的贈送。

  「我不要。我告訴過你,我家裡從來不放紅玫瑰。」

  「改變一下,沒有壞處。再說,這也不能算是送花給你,只是請你幫我的忙。拿著吧,我謝謝你。」

  我說過從遇到這個人開始,我總是在白天也彷彿身處夢中,而他有辦法讓我接受他的一切要求並積極配西口。

  接過那一束玫瑰的時候也是一樣的。

  「那再見了?」

  「再見」

  我抱著兩束鮮花往家的方向走。

  我的身後是汽車的聲音。

  不用回頭就知道,他沒有停在那兒目送我走,而是迅速地奔赴下一個地方。

  我在車聲漸遠的時候回頭看了一下。

  於濤正在絕塵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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