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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倘若霍桑死於中年——天才們的高壽年齡——我們今天就不會知道他是《紅字》或其它 小說的作者,而僅僅知道他是一位短篇小說作家。不錯,霍桑離開大學兩三年之後,曾隱姓 埋名創作發表了一部小小說《范肖》。若非懷才不遇,他本可以很快再發表其它小說的—— 而且有價值得多——可惜當時新英格蘭上空的某種冷空氣,使年輕的霍桑創作小說的心思一 涼到底。結果他把能弄到手的《范肖》都銷毀了,這部小說充其量只算得上一部漂亮卻不成 熟的作品。
  總之,接下來的二十年中,霍桑一直抱住短篇小說不放。運氣不壞,這種體裁他得心應 手,暢達地抒發了想說的一切。正如霍夫曼1、果戈理2、戈蒂耶3所做的一樣,霍桑短篇 中的佳作表現了他的個性與思想,既微妙又真實,無拘無束,原汁原味。
     1霍夫曼(恩斯特·特奧爾多·阿馬丟斯·霍夫曼 ErnstTheodorAAmadeusHoffmann,1776—1822):德國名作家。代表作有:《魔鬼的萬靈藥 水》、《謝拉皮翁兄弟》、《公貓摩爾的人生觀》等。
  2果戈理(尼古拉·瓦西裡耶維奇·果戈理NikolaiVasilyevichGogol,1809— 1852):俄國作家。作品包括詩歌、戲劇、小說、評論等等。代表作有:《欽差大臣》、 《死魂靈》、《彼得堡故事》、《小品集》等。
  3戈蒂耶(泰奧菲文·戈蒂耶TheophileGautier,1811—1872):法國詩人、小說 家、批評家。代表作有:詩集《西班牙》、《法琅與雕玉》;小說《莫班小姐》、《弗拉卡 斯上尉》等。
  然而,沒有哪位作家出名像他這麼慢,這麼艱難。出生於1804年的霍桑自己就曾說 過,許多年來,他一直是美利堅最最無名的文人。此話並不誇張。很長一段時期,讀者們只 見到那些小小的「贈閱品」或年刊。就連這些斯斯文文的篇章他也隱姓埋名,不肯暴露身 份。根深蒂固的羞怯阻止他向當時最有名的《標誌》期刊投稿時署上真名。他把自己藏在艾 什禮·阿蘭·羅伊斯,或「文雅孩子」作者的面具後面。可是,他的這類作品不會永遠沒沒 無聞,一些讀者已經開始奇怪這些作品到底出自誰手。1836年,一位敏銳友好的新聞工作 者帕克·本傑明1公開了霍桑的真實身份,在一本暢銷雜誌中熱情讚揚了他。
  一年之後,在朋友說服下,霍桑收集自己的作品,編出第一部短篇小說集《重講一遍的 故事》,讓它出現在波士頓一位出版商的版本說明之中。這一下影響大多了。朗費羅2興奮 地大加讚賞。1842年,擴版的《故事》問世,終於引起了多方面的注意,尤其重要的是, 得到了《格雷厄姆》期刊的青睞。愛倫·坡3在該刊發表了一篇著名書評,對霍桑大加贊 揚。然而,五年後,甚至霍桑的第三部集子《古屋青苔》推出之時,坡的另一篇書評提到霍 桑時,仍稱他為「這個國家私下裡倍受讚賞,公眾卻不加注意的天才的最好例子」。讚賞者 也許為數不多,但卻很有發言權。他們中許多是作家——最熱烈的莫過於赫爾曼·麥爾維爾 4。1856年,小說《紅字》的大獲成功終於證明了他們的判斷。接下來的一年,霍桑推出 了《雪影》,這是他的第四部也是最後一部短篇小說集。用他自己的話說,這是他希望保留 並且記憶中尚存的最後一部短篇小說集。
     1帕克·本傑明(ParkBenjamin,1809—1864):美國編輯,出版商,以其主辦的 文學期刊《新世界》聞名。
  2朗費羅(亨利·華茲華斯·朗費羅HenryWadsworthLongfellow,1807—1882):美 國著名詩人,代表作有詩集《夜吟》、《奴役篇》、《伊凡吉林》、《海華沙之歌》、《基 督》、《路畔旅舍故事》等。
  3坡(埃德加·愛倫·坡EdgarAllanPoe1809—1849):美國詩人、小說家,短篇小說 數量很多,著名的有《厄捨古屋的倒塌》、《黑貓》、《紅色死亡的假面舞會》等,詩歌中 著名的有長詩《烏鴉》,其偵探小說也頗有名。坡是西方現代頹廢派文學的先驅。
  4麥爾維爾(赫爾曼·麥爾維爾HermanMelville,1819—1892):繼霍桑之後美國浪 漫主義小說的最重要的代表作家。其代表作為長篇小說《白鯨》,其中篇小說著名的有《巴 特爾比》、《貝尼托·切萊諾》、《親信》等。
  這般長時間沒沒無聞的作家並不多。霍桑自己也強烈地感覺到,這些短篇小說無處不重 重染上創作環境的色彩,他覺得這有損於作品。他的話有道理,但作品也同時獲得了某種極 為重要的東西——精心構築的不動聲色的緊張,率直真實的羞怯感,以及既隱秘又公開的特 點。他說,這些故事「不是與世隔絕者與自己心靈的對話」,而是一種不完美的嘗試,「要 與世界對話」。事實上,他的短篇小說具有兩種特點,它們既是唯有孤獨者才懷有的,與他 人交流的渴望,又是使自己弄清楚自己內心世界與外部經歷的嘗試。它們還是旨在讓別人聽 到的內心獨白。
  換了任何別的歷史時期,它們就會具有不同的文學形式——寓言、夢幻、傳奇、詩歌, 甚至戲劇。然而它們卻成為「短篇小說」,只是因為霍桑創作發端,這種體裁既自然又方 便。這並不說明這種體裁創立已久,恰恰相反,它仍處於原始實驗階段,英語中尤為如此。 說它方便,只是說它像歷史劇在年輕的莎士比亞手中一樣。意大利語的短篇小說 (novelAla),法語的短篇小說(conte),英語的現實主義與道德說教的故事——這些都 源遠流長,但對霍桑及其同代人來說,它們算不上什麼。它們不曾揭示內心,缺乏沉思默 想,不是色調明暗的和諧整體。只是在最近,散文體短篇小說才開始具有這些特點,而霍桑 不僅是一種文體的創始人也是繼承者。一群浪漫的德國佬走在他前頭:狄克1、霍夫曼2、 察米索3,以他們宿命的「神秘」故事——可怕的誘惑與廢墟、「迷失的幻影」、符咒般的 肖像、誤會、焦慮、罪孽等等。霍桑毫無疑問讀過這些故事,因為在他的青年時代,這些東 西都已翻譯紹介到了美國。他同樣瞭解歐文4。歐文細膩微妙,白日夢似的水彩畫式藝術創 作,對他大有影響。歐文的《瑞普·凡·溫克爾》與霍桑早期故事中的十年間,短篇小說在 這個國家蓬蓬勃勃發展起來。多數失之蒼白,但也不乏相當生動的作品。鬼怪故事、印第安 傳奇、鄉村野史、歷史軼事——從文學年刊單薄的葉片生長出來,出自如今已被世人遺忘的 保而丁們5、萊蓋特們6、塞德格威克7們的手筆。他們就是那個時代的福克納8與波特 9。霍桑只能從這唯一的跳板上一躍而起,正與坡同時所做的一樣。他從二十、三十年代的 贈品書與期刊雜誌中脫穎而出,為已被成千範例所說明的一條文學真理再添上一筆,這就 是,天才可以使最沒希望的形式昇華。
     1狄克(路德維格·狄克LudwigTieck,1773—1853):德國作家,德國浪漫主義 代表人物,著有小說、戲劇、童話等。其小說《弗蘭茨·施坦保爾德的漫遊》、劇本《穿靴 子的貓》等較為有名。
  2見1
  3察米索(阿德爾伯特·馮·察米索,AdalbertvonChamisso,1781—
  1838):德國詩人,園藝學家。
  4歐文(華盛頓·歐文Washingtonlrving,1783—1859):美國作家。《見聞札記》 系其代表作。
  5保而丁(詹姆斯·克爾克·保而丁,JamesKirkePaulding,1778—1860):美國作 家、戲劇家、歷史學家。
  6萊蓋特:不詳。
  7塞德格威克(凱瑟琳·瑪麗·塞德格威克CathrineMarinSedgwick,1789—1867): 美國女小說家。
  8福克納(威廉·福克納WilliamFaulkner1897—1962):美國著名小說家,著述豐 厚。諾貝爾文學獎、美國全國圖書獎、普利策獎得主,代表作有《喧嘩與騷動》、《我彌留 之際》、《押沙龍,押沙龍!》、《去吧,摩西》等。
  9波特(凱瑟琳·安·波特KatherineAnnePorter,1890—1980):美國女小說家。美 國全國圖書獎、普利策獎得主,其短篇小說尤為著名。
  他有自己的話要說,不僅僅是那個時代道德與審美觀念的小小變化。他具有除了坡以外 其他人都不曾擁有的內在彈性、對形式的直覺藝術、天生的技巧、新英格蘭特有的藝術家氣 質。令人聯想到上年紀的揚基手藝人、銀匠與細木工,霍桑的作品就像他們手中實實在在的 精工細活。他當然從文學前輩們學到了不少東西,但他獲得的成功卻屬於自己,而不屬於霍 夫曼、歐文或萊蓋特。
  碰巧我們可以追尋他藝術發展的部分軌跡。從早期創作開始,霍桑就與他之後的詹姆斯 1、契訶夫2一樣,習慣於記筆記,動手寫作時他會不斷地從這些筆記中尋找靈感。所以, 從這些筆記中,我們常常發現詹姆斯所謂的「寶石」或「種子」,一篇篇故事就從這裡展 開。我們也發現了未曾發芽生長的種子,對真人真事的觀察,行為古怪者,言談幽默者,甚 至普普通通的人。他們不像在契訶夫筆下那樣反覆出現,聽來的真人真事也與詹姆斯筆下不 同。霍桑幾乎從不把它們從道聽途說過渡成藝術。典刑的霍桑佳作不是「真實的」個人或實 實在在的第一手故事——他的想像力需要從這上面更遠地退一步——要麼他讀書時碰到的別 出心裁的一段,加快了他的想像;要麼在無休止的沉思中,他得出了某種道德或心理上的抽 象概念。
     1詹姆斯(亨利·詹姆斯HenryJames,1843—1916):美國小說家。成名作為《苔 瑟·密勒》著名作品還有《一位女士的畫像》、《鴿翼》、《使節》、《金碗》等。
  2契訶夫(安東·巴甫洛維奇·契訶夫,AntonPanlovichChekov,1860—1904):俄國 著名短篇小說家、劇作家。
  舉個例子,他就曾被鄧拉普1在美國繪畫藝術史中所講的一段吉爾伯特·斯圖亞特2的 軼事所感動。據鄧拉普說,斯圖亞特受命穆爾格雷夫勳爵,在勳爵的長兄菲普斯將軍即將啟 航奔赴印度的前一天,為他畫一幅肖像。肖像完成之後,穆爾格雷夫首次審看,驚恐地失聲 叫道:「這是什麼?太奇怪了!」
     1鄧拉普(威廉·鄧拉普WilliamDunlap,1766—1837):美國劇作家、畫家、歷 史學家。
  2吉爾伯特·斯圖亞特(GilbertStuart,1755—1828):美國畫家。
  「我照您兄弟的臉畫下來的呵。」斯圖亞特回答。勳爵道:「這張臉讓人看到的是瘋 狂。」不久,從印度傳來消息,菲普斯將軍果真精神錯亂,竟自己割斷了喉管。鄧拉普說, 這位了不起的畫家從人的外表看到了更深的真實,以天才的洞察力描畫出他之所見。霍桑借 鑒此事,創作了他的《會預言的肖像》。
  且來看看他如何借鑒吧。一件古怪且發人深思的小事,內容形式赤裸貧乏,經霍桑之手 充實豐富,變成一篇動人故事。原先的意味幾乎認不出來。事情發生的背景退回到遙遠的過 去,到了詹姆斯所說的「夠遠卻又不過分遠」的地步,總之不是斯圖亞特剛剛去世的十年之 後,人們對他記憶猶新的時期。時間色彩很重要,但這是較為模糊的時間。霍桑以其細膩如 詩的博學之筆,寥寥幾下,就為我們勾畫出殖民時代中期的波士頓。故事中的畫師無名無 姓,頗為神秘,美國歷史上找不到一個與他相似的人。至於被他畫的人,為加強趣味性,從 原先的一個變為一男一女兩位青年。與鄧拉普的故事一樣,從瓦爾特·路德洛的臉上瞧出了 發狂的預兆,而且苦苦熬煎,愛情不改的埃莉諾也有發狂的兆頭。畫師自己捲入不多,但一 連串事件自然而然地從前奏(定畫)發展到第一幕、第二幕(畫像與展示畫像》;從長時間 的潛藏(畫師多年蹤影不見),發展到高潮(畫師歸來,瓦爾特發狂)。這就是這篇故事的 形式——精雕細刻,娓娓道來,富於戲劇性——
  霍桑為自己創作出一篇最具特色的故事。
  鄧拉普講的軼事還經歷了更徹底的變化。霍桑故事的「寓意」與鄧氏不同,不在於畫師 能透過被畫人的面目看穿其內心,儘管霍桑的諷刺手法在於,故意讓那意思從瓦爾特·路德 洛口裡說出。他感興趣的不是被畫人的悲劇,也不是藝術家的悲劇。在他看來,藝術家的力 量總是潛在著,而在這裡就是結結實實的詛咒。他的藝術很容易成為「一種令人神往的目 的」,它能「把藝術家與芸芸眾生隔絕開來」,正如這位畫師所做的那樣,將他從僅為人類 靈魂的破譯者變為人類命運的代理人。霍桑筆下的畫師不僅成為藝術家超人洞察力的象徵, 而且成為一種惡毒災難的象徵。霍桑當然共享了同代人——坡與巴爾扎克1就在其中——用 畫家作為詩意象徵的歡欣。
     1巴爾扎克(奧惜雷·德·巴爾扎克HonoredeBalzac,1799—1850):法國著名小 說家。代表作有《人間喜劇》、《驢皮記》、《歐也妮·葛朗台》、《高老頭》、《幻 滅》、《貝姨》、《絕對的探求》等。
  霍桑的早期短篇有時簡直富於形而上學的抽像性質,例如《胎記》。該故事在他動筆之 前似乎醞釀長達六、七年之久。最開始,他只有一個「想法:「某個人已經擁有凡人有權要 求的東西,他想使這東西更美好,結果把它全毀了。」數年之後,這個模糊的「想法」成為 一個人,而毀滅則具體為死亡。「一個人想把自己的心愛者變得超凡出眾般完美,結果導致 她的死亡。不過他的目的既如此崇高,此結果對他仍不失安慰。」然而這念頭要成文仍欠成 熟,難以把握。直到再過一兩年,霍桑翻閱一部生理學新作時,才終於發現自己一直在尋找 的形象——一位天才博學的青年化學家,致力於發現某種新的科學原理,數年來把自己關進 實驗室,借助於種種人工刺激,促使大腦處於活躍的頂峰,結果神經失常。
  當然,故事中的阿爾默並未遭此厄運。霍桑已有了他自己人物的悲劇結局——喬治亞娜 之死。他需要從庫姆那兒借來的只是阿爾默之追求的性質、實驗室的背景,以及數筆點染潤 色,就像阿爾默對愛人展示的那種香水的「透人芳香」。要根除的缺憾必須是肉體上的,神 奇的「化學作用」能使其消失不見。想必霍桑自然而然地想到給喬治亞娜一塊小小的胎記。 出於寓意的陪襯,他又增添了阿爾默野蠻的助手阿米那布這個人物。故事這下就齊了,剩下 來的只是將情節組織起來——讓讀者的想像回到「遙遠的上世紀末」,讓年輕的化學家登 場,喚起喬治亞娜純潔無瑕的美貌,彷彿他在對一位畫師下指示,讓阿爾默瘋狂的企圖在讀 者心中可怕地扎根。渲染令人印象深刻的豐富細節(「精美的帷幔」、「芳香的油燈,發出 五彩光焰的火苗」,「柔和的紫色光芒」,諸如此類),將寓言般的小戲步步推進,實驗一 次又一次地失敗,直到那令人痛惜的成功。「每一個字都產生影響」,正如坡談到霍桑另一 篇故事時所說的,「沒有一個字不產生影響」。
  或剛剛使用了「寓言般的」這幾個字眼兒,不論它可能有多麼不準確,指出的卻是霍桑 作品的另一方面。這一面讀者任誰也不會忽略。「心之寓言」,他曾經想以此作為他一組故 事的總標題。在作品中他也坦率地承認自己對寓言有著「刻骨銘心的愛」。這一點從坡開始 令許多讀者大惑不解。而且這種愛有時到了冰冷機械赤裸裸的程度。但對這幾個字眼兒小題 大作,或只將霍桑的寓言看作一種下意識的文學機械,未免膚淺。他也許是從童年熱衷的斯 賓塞1與班揚2的作品中比他的同代人更為自然地承繼了更為明白有形的道德形象。但他絕 非更陳舊意義上的說教家。他的「說教」畢竟更徹底地戲劇化,帶著更奪目的心理色彩。事 實是他深刻地分享了他那個時代作家們的脈搏,從自然界的物體中發現某種超驗主義的意 義,或借自然界的物體表達其它途徑所無法表達的意義。
     1斯賓塞(埃德蒙·斯賓塞EdmundSpenser1552—1599):英國詩人,代表作為 《仙後》。
  2班揚(約翰·班揚JohnBunyan1628—1688):英國散文家,代表作為《天路歷 程》。
  他筆下的一個人物說道:「要知道我永遠無法將思想與表達這思想的象徵分割開來。」 此乃一種描述他自己想像本能運動的途徑,也是任何詩人的途徑。倘若霍桑生活的時代晚上 一代,且在歐洲的話,他就會被視為象徵主義者,儘管從最嚴格的意義上說,他突然停下, 不再是一個象徵主義者了。何時停下的,很難具體說明。他對自己筆下象徵帶來的聯想太不 信任,而且對非理性的東西太不妥協。實在說,他既算不上一個寓言家,也算不上一個象徵 主義者,而是一個天生的作家,佔據了這兩種藝術形式之間的一塊美麗地盤……
  他所心愛的象徵當然向我們揭示了他個性最深處的一些方面,但這裡篇幅有限,無法詳 述,三言兩語就足夠了。任何讀者早晚都會發現這位清教徒的後代,這位外省的揚基佬,這 位美學上不諳世故,個性上相當禁慾主義的作家——這位霍桑先生,出於本能,多麼頻繁地 使用美術造型(肖像、雕像),或工藝品(尤其是珠寶),或衣裝服飾(黑面紗、繡花斗 篷、花花公子的華服)之類形象,這表明他的個性比表面上要重感官得多。此外,疾病或肉 體痛苦的形象也頻繁出現——但與坡那種更恐怖驚人的形象不同,相比之下沒那麼可怕。緩 慢溶化,破壞性的瘟疫,遭到污染的機體,一塊胎記,一條疤痕或一張扭曲的嘴,只有這類 象徵才能恰如其分地表達霍桑對人性中道德邪惡的看法。這位羞羞答答,孤獨的隱世者處理 社交生活所用的形象也非常說明問題——一次宴會或化裝遊行,一場盛大舞會或婚禮,尋歡 作樂,爐邊聚會。孤寂中他的想像彷彿被捉弄人的海市蜃樓、社交界盛況或眾人聚會的熱鬧 所困擾。
  霍桑與坡不同。纏住坡的儘是殘忍、折磨、幽閉恐怖、恐高症、恐懼症之類的東西。這 一點也很好地說明了作為藝術家,這兩個人之間的區別。一個更神經質,更緊張,更多幻 覺;另一個更沉著冷靜,更耽於沉思冥想。霍桑與麥爾維爾之間的對比又有所不同。無路可 循的大海、狂風暴雨、颶風與沖天水柱、可怕的海洋生物、追獵、搏鬥、宰殺——這些象徵 對霍桑完全生疏彆扭,但在麥爾維爾筆下,狂暴邪惡的大自然卻表現得唯妙唯肖,妙不可 言。三位同時代作家的遣詞大相逕庭。讀坡,我們誰不會注意到反覆出現的詞彙惡夢:恐 怖、焦慮、毛骨悚然的痛苦、畏懼?誰會遺漏麥爾維爾護符般的語言:狂亂、野蠻、凶殘、 報復、狡猾、惡毒;以及純潔、高尚、偉大、不屈不撓、不可思議、深不可測?再比較一下 霍桑常用的詞彙調色板。他心愛的形容詞:憂鬱、暗淡、朦朧、冰冷、呆滯、麻木;他心愛 的動詞:分離、疏遠、隔絕;他心愛的名詞:驕傲、利己主義、罪孽、智慧、感情、憐憫。 這一切無不證明霍桑的敏感與想像力、洞察力與獨創性。
  它們還證明,霍桑與他那個時代現實主義的作家不同。身為作家,他卻對世俗風情,社 會事件不感興趣,一心關注他所謂的「心理傳奇」。這個詞對他,也許比對我們意義更嚴 肅,更富於悲劇性質。正如詹姆斯所說,他關心的是發掘「咱們共同天性的深處」,而他所 找到的卻常常令他悲哀,令他震驚。
  他所找到的東西使他不可能分享他的同代人愛默生所謂的「愛與善必然存在於萬物發展 之中」。他倒覺得罪與錯必然存在,與人類的經歷可怕而深刻地相互交觸。他認為人類能攀 升的高度是間歇性的,而墮落下去的深淵卻永遠不變。理解「理虧」的處境是他多數故事的 核心。
  結果,他對人類的處境便本能地產生憂慮——不是坡那樣激烈的憂慮,也不是麥爾維爾 那種憤怒的憂慮,而是一種安靜的、痛苦的、長久的憂慮。有時這種憂慮在他作品中達到頂 峰,一時成為徹骨的痛苦,幾近絕望。但典型的表現是嚴肅,沉思,哀痛。霍桑是有罪惡感 的輓歌詩人。這種罪惡感與明明白白的罪惡無關,並非放縱、暴力、欺騙,而是他筆下那種 明知故犯,自私自利或驕傲自大的邪惡。對人性這方面的洞察,他與但丁相去不遠,但無論 如何與愛默生那個時代的主要發言人大大不同。對他們來說,德行的精華就是獨立自主自力 更生。霍桑可不然,對自助、自信、自力更生之類,不論理論上還是實踐上,他都持懷疑態 度。在這個意義上,他不是一個好「個人主義者」。他遠不如愛默生那樣為共性、依賴,妥 協的危險焦慮不安,卻更為人性中有意無意地與同類分離,不但疏遠他人而且超於他人之上 的糟糕傾向而不安。他筆下的一位主人公說:「我用驕傲把自己包裹起來,就像使用一頂斗 篷。」《埃莉諾小姐的斗篷》這個故事的陰暗結局,就是這種姿態的隱喻。
  霍桑筆下的多數主人公都用這類斗篷包裹自己,雖說它所象徵的驕傲形形色色——社會 地位的驕傲、財富與權勢的驕傲、道德上獨善其身的驕傲等等。還有種驕傲卻最容易最具特 色,表現得最徹底,這就是才智的驕傲。無法迴避的事實是,霍桑並不相信才智,一貫不相 信,還帶著自責的口氣,具有一種陀斯妥耶夫斯基的意味。以自己的才智與成就自高自大, 以同情心為代價來培育才智,對同胞僅持一種研究與科學的興趣——這些在霍桑眼中乃人性 致命的罪惡。《伊桑·布蘭德》的故事就表明,這的確是不可饒恕的罪惡。這篇故事的主人 翁以一生的時光尋找這種罪惡,到頭來才發現自己身上就存在這種罪惡。這是自認為高人一 等者們尤其易犯的罪惡,而超乎尋常的惡行則是這種罪惡的結果。霍桑筆下的這類人物,以 其更纖細微妙,轉瞬即逝,更「象徵性」的方式,與陀斯妥耶夫斯基筆下的拉斯科爾尼科 夫、伊凡·卡拉馬佐夫何其相似。
  對才智上的自高自大及利己主義的種種形式的懲罰——對罪惡的懲罰——在霍桑看來, 是最深刻的苦難,是與人類正常生活相異化,相分割,相隔離的苦難。它是罪行的懲罰,在 一定意義上說也是罪行的發端,罪行的本身,因為任何深思熟慮的悲劇詩人也不似霍桑這樣 善於區分罪行,其原因與其結果。用最簡單,最真實的話來總結霍桑對人類的看法,就是, 萬惡之源在孤獨,人類以此開始亦以此告終。犯錯誤就是把自己與「整個人性同情之鏈」分 割開來;受折磨就是全然孤獨。孤獨,不論與生俱來還是行為後果,是他一成不變的主題。 簡直無法相信任何作家,包括比他更偉大的作家,誰能比霍桑對「孤獨」這個詞的可怕含義 感受更敏銳。
  因此,他作品中表現的人類生活畫面也就自然如他所說的那樣「憂鬱暗淡」,但因此就 用陳詞濫調給他貼上「悲觀主義者」、「厭世作家」的標籤,未免過於淺薄。儘管他的作品 有那麼多局限性,但卻比多愁善感的悲觀主義或溫和的憤世嫉俗深刻得多。他對人性的看法 憂傷卻不消沉,對人類的前途懷疑卻不絕望。他叫自己「徹頭徹尾的民主主義者」,無疑, 擁有這種信仰的人,必須對這一理想具有十足信念。他以自己並非「樂觀主義」的方式,擁 有著這種信念。對將人與人相隔開來,鮮明地區分開來的種種形式與力量,他既不相信也不 尊重。對地位、種姓、階級,他深為鄙視;對往往過多將人類相互疏遠的才智上的地位或等 級,他同樣嗤之以鼻。頗為「自相矛盾」的是,他真正相信的是他所謂的人心,儘管從人心 中他發現的東西非常可憎。但從人的角度出發,他不相信其它東西——只相信人的能力可以 使人人平等,而不是將人人對立;只相信愛情可以使人類相引相吸;只相信謬誤與苦難之 中,也有著同情憐憫,有著四海之內皆兄弟。他的結論十分清楚,非正義只能用愛來糾正。 這一點,與麥爾維爾何其相似,也許是一種悲劇式的民主信仰吧,但很難讓人說它不夠哲學。
  〔美國〕史密斯學院 文學教授
  牛頓·阿文*
  *本篇為作者替美國紐約1964年版《霍桑短篇小說選》所作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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