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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特洛伊城下刀槍飛舞,人仰馬翻,那裡有惡戰的恐懼,勇士的呼喊;那是血染 的悲壯,氣吞山河的陣戰。嗜戰如命的壯勇在生與死的烈火中煎熬,凡人中的精英 在曠野和沙灘上拚搏。戰爭,你愉悅猛士的心懷,平慰他們的仇隙;你奪殺他們的 生命,高歌他們的英烈。血戰中,赫克托耳繞城三圈,死於阿基琉斯槍下;普裡阿 摩斯進禮懇求,贖回死去的兒男。《伊利亞特》在禮葬的悲哀和血一般濃烈的酒湯 中收掩起遲重、沉凝的詩篇。
  然而,戰爭沒有結束,人死人亡的局面沒有終結。雅馬宗女王彭塞茜蕾婭率軍 幫援(伊利昂),被阿基琉斯戰殺,同樣的命運也降落在埃西依丕亞首領、黎明女 神厄娥斯之子門冬的頭頂。阿基琉斯攻入特洛伊城裡,被普裡阿摩斯之子帕裡斯箭 殺在斯開亞門邊。埃阿斯背回戰友的屍體,俄底修斯擋住追兵的殺砍(《埃西俄丕 亞》)。俄底修斯得獲阿基琉斯的銷甲,埃阿斯於瘋迷中自殺身亡。厄培俄斯建造 了木馬;俄底修斯化裝入城,同海倫密謀奪城的計劃。阿開亞人佯裝撤兵,登船返 航(《小伊利亞特》)。特洛伊人滿腹狐疑,但最終搬入木馬;西農點火為號,阿 開亞人回兵進擊,和衝出木馬的勇士裡應外合,攻佔了伊利昂。墨奈勞斯帶回海倫, 俄底修斯殺了赫克托耳的愛子阿斯圖阿那克斯,阿基琉斯之子尼俄普托勒摩斯帶走 了赫克托耳之妻安德羅瑪開。阿開亞人放火燒城(《特洛伊失陷》)。其後,阿林 門農和墨奈勞斯就回歸路線發生爭執,俄伊琉斯之子埃阿斯(小埃阿斯)死於風暴 之中。墨奈勞斯途抵埃及;阿伽門農回返慕凱奈,被害致死;俄瑞斯忒斯替父報仇, 殺了母親和埃吉索斯。墨奈勞斯偕領海倫,歸返斯巴達(《回歸》)。
《奧德賽》(Odusseia)

  在「史詩系列」裡,《奧德賽》上承回歸,下接《忒勒格尼亞》,共二十四卷, 12,110(±)行,其創作或編製年代略遲於《伊利亞特》,可能在公元前720—67 0年間。根據亞里斯多德的觀點,《奧德賽》的情節具有「雙向發展」的特點[注], 但主要以直接描寫俄底修斯的活動和經歷為主。全書內容大致可劃作四大部分,即 (一)忒勒馬科斯的出訪(一至四卷),(二)俄底修斯的回歸(五至八卷以及第 十三卷1—187行),(三)漫遊(九至十二卷),(四)俄底修斯在伊薩卡(第十 三卷187至第二十四卷548行)。詩評大師亞里斯多德曾給《奧德賽》的內容作過高 度的概括:一個人離家多年,被波塞冬暗中緊盯不放,變得孤苦伶什。此外,家中 的境況亦十分不妙:求婚人正揮霍他的家產,並試圖謀害他的兒男。他在歷經艱辛 後回到家鄉,使一些人認出他來,然後發起進攻,消滅敵人,保全了自己[注]。當 然,這只是,或僅僅是故事的梗概或「大綱」,作為一部著名的長詩,作為西方現 存最早的傳奇性遊記作品,《奧德賽》的內容跌宕起伏,波瀾壯闊,遠比上述寥寥 數語所展示的情境驚奇生動,多姿多彩。
  《奧德賽》描寫人的苦難,表現人生的艱厄。人生活在對立面的包圍之中。人 的「對立面」具有意味深長的三重性——「對立」來自三個方面,即(一)懷帶敵 意的神,(二)敵對的人,(三)大自然的「擊沖」。人在苦難中殘喘,在夾縫中 求生。在苦難和求生中,《奧德賽》突出強調了求生的努力,漚歌了為求生拚搏的 精神。人會受難,人可以哭泣,但人生的價值在於拚搏。人在拼博中進取,擺脫被 動的局面;人在拚搏中看到自己的力量,部分地掌握自己的命運,爭來比現狀美好 的前景。人擁有巨大的潛力,並賦有使用這種潛力的本能。人一旦決心,同時也被 允許進入準備行動的狀態,就會把已有的潛能變作改變狀態和佈局的動能。埋頭悲 哭的俄底修斯一旦被允許離島(卡魯普索的海島)回家,就能劈波斬浪,所向無敵。
  按照荷馬的觀點,實踐自己命運的凡人離不開神的制導;神的助信是成功和勝 利的保障。沒有雅典娜的關心和幫助,俄底修斯絕難回家,也休想擊殺所有的求婚 人。《伊利亞特》和《奧德賽》是西方力能哲學的源頭。荷馬描述了神力、命運 (力)、自然力和人力的活動形式、能量、限度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表明了 神或神力是「第一動力」或源力的觀點。《奧德賽》亦是西方生存倫理學的源頭。 他表明一個人不僅應該善,而且應該憑借良好的願望拚鬥。在神的助信下,最大限 度地發揮人的聰明才智,竭盡全力,以自主和積極的態度投入鬥爭或介入進取的勢 態,百折不回,直到奪取勝利,這是典型意義上的西方人的抗爭。俄底修斯是西方 文學作品中系統和著重描述的,在孤身一人的境況下仍然堅持這種抗爭的第一人。
《奧德賽》和《伊利亞特》

  早在公元前三世紀左右,學術界就有人(即chorizontes,「分辨派」)提出 《伊利亞特》和《奧德賽》不是由一位作者或詩人編製的觀點。[注]誠然,《奧德 賽》中確有與《伊利亞特》不一致的提及。比如,在《奧德賽》裡,宙斯的信使是 赫耳墨斯,而在《伊利亞特》裡,擔任這一角色的是伊裡絲;在《奧德賽》裡,赫 法伊斯托斯的妻子是阿芙羅底忒,而在《伊利亞特》裡,他的愛妻是卡裡絲。《伊 利亞特》中的神抵似乎更具放蕩不羈、我行我素、貪慾自私的色彩;兩部史詩中的 個別人物在性格的刻畫方面也表現出一些細微的差別。《奧德賽》中的明喻亦不如 《伊利亞待》中的來得順暢精練。在用詞方面,即使在語境相似的情況下,兩部史 詩也反映出一些較明顯的差異。例如,aichme(矛頭)一詞在《伊利亞特》中出現 三十六次,而在《奧德賽》中卻找不到一個用例,雖然在第二十二卷裡,作者用了 較長的篇幅描寫槍戰。Phohas(潰逃)在《奧德賽》中僅出現一次,而在《伊利亞 特》中的出現率卻高達三十九次。《奧德賽》中亦找不到似乎應該出現的,在《伊 利亞特》中用例多達二十次以上的helkos(負傷)一詞。諸如此類的「差異」當然 還有許多,囿於篇幅,這裡恕不—一提及。
  然而,和《伊利亞特》及《奧德賽》中的「問題」相比,它們中的相似之處— —我們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是「絕對的」。更為大量的、永遠並且只能是占主導 地位的。《奧德賽》雖然採用「雙線發展」的組合形式,但行動的中心始終圍繞著 俄底修斯或俄底修斯的回歸和仇殺展開。俄底修斯的形象總是索繞在聽眾和讀者的 心頭,他的境遇始終是人們關心的焦點。忒勒馬科斯的出訪,神的干預,求婚人的 惡行,裴奈羅珮的心境,牧豬人的活動,所有這一切都帶有陪襯和鋪墊的色彩,起 著解說、轉折和牽引的作用,是一些旨在豐富故事內容,協調故事意境,開拓故事 的橫向延伸的「穿插」——一句話,是扶襯「紅花」的「綠葉」。所以,和《伊利 亞特》一樣,《奧德賽》主題明確,中心突出,描寫了一個緊湊、完整、自成一體 的行動。柏拉圖贊慕荷馬的詩才,亞里斯多德認為《伊利亞特》和《奧德賽》的構 合體現了史詩的最高成就,是史詩的典範。[注]
  《奧德賽》對主人公俄底修斯的刻畫,基本上符合《伊利亞特》定設的「方向」。 俄底修斯堅毅、剛強,忍辱負重,百折不回,抱定回歸家園的堅定信念。他衝破重 重阻撓,歷經千難萬險,最後以一當百,以少勝多(憑靠雅典娜的助佑),殺滅無 恥的求婚者,重現了當年血戰特洛伊的神勇,猛士的威風不減當年。此外,他足智 多謀,能言善辯,臨危不懼,頭腦冷靜,常能出奇制勝,化險為夷。像在《伊利亞 待》中智擒多隆一樣,他以超人的智慧,設計捅瞎裴裡菲摩斯的眼睛,和夥伴們一 起逃離洞穴(《奧德賽》第九卷315—461行)。俄底修斯雄才大略,睿智中稍帶幾 分狡黠,兩部史詩都準確、細膩地反映了這一點。兩部史詩對俄底修斯和雅典娜的 關係的描述,給人如出一轍之感。此外,《奧德賽》對阿枷門農和阿基琉斯等英雄 的處理,也使熟悉《伊利亞特》的讀者,包括專家,找不出明顯的破綻。毫無疑問, 《奧德賽》的作者熟知《伊利亞特》的細節。
  《奧德賽》文風清雅絢麗,瑰美莊典,和《伊利亞特》一樣,嚴肅的描述中不 時加入一些詼諧、幽默的「插曲」。人物嘲弄時的口氣,在兩部史詩中完全一致, 差別只在具體的用詞、人名和地點。雖說《伊利亞特》更為粗擴雄奇,《奧德賽》 略多溫謹綿密,但兩部史詩的總體格調基本一致,那就是迅捷、明快、舒達、高雅、 生動、凝練。或許,正像朗吉諾斯(Longinus)所說的那樣,《伊利亞特》是荷馬 盛年時的作品,而《奧德賽》則創作在他的晚年[注]。老年人較少詩的衝動,卻更 留連於對人生和道德內涵的思戀。就詩的品位和文體而言,我們認為,《伊利亞特》 和《奧德賽》出色地體現了史詩的精神,顯溢出大家之作的魅力,展示了荷馬的風 范。
  《奧德賽》一詞不差地沿用了《伊利亞特》中的某些用語。「阿特柔斯之子, 最高貴的王者,全軍的統帥阿伽門農」是兩部史詩裡通用的對阿伽門農的稱謂( 《伊利亞特》2·434,《奧德賽》11·397);而像在《伊利亞特》裡一樣,阿伽門 農對俄底修斯的回復亦是:萊耳忒斯之子,宙斯的後裔,足智多謀的俄底修斯( 《奧德賽》11·405)。在兩部史詩裡,英雄都是「神一樣的」,孩子都是「年幼無 知的」,婦女總是「束腰緊身的」(或束腰秀美的),話語是「長了翅膀的」,槍 矛是「投影森長的」,大海常是「酒藍色的」。即使是伊薩卡的百姓,根本沒有武 裝,也是「脛甲堅固的阿開亞人」(《奧德賽》2·72,20·146),彷彿他們是 《伊利亞特》中的武士。對固定詞語的套用,使歐邁俄斯也成了「軍隊的首領」或 「民眾的首領」(orchamos andron),雖然他只是個豬倌,或者說「牧豬的頭兒」。 此外,兩部史詩中共用的詩行很多,至於共用的片語和詞組等則更是多得難以數計, 這一點也表明了兩部史詩極其旁近的「門戶」或「親緣」關係。
  綜上所述,我們傾向於認為《伊利亞特》和《奧德賽》同為荷馬的作品。鑒於 兩部史詩中的某些「不同」,我們似乎亦可以作出如下設想,即認為《伊利亞特》 是由荷馬本人基本定型的作品,而《奧德賽》則是他的某個或某幾個以唱詩為業的 後人(Homeridae,「荷馬的兒子們」)根據荷馬傳給他們的說誦和該詩的基本格局 整理補刪,最後基本定型的作品。
  應該看到,《伊利亞特》和《奧德賽》各有自己的主題,前者描述「集團軍」 的拚殺,後者描述一個人的回歸;前者講述阿開亞聯軍對敵戰鬥,後者講述一個阿 開亞人對大群阿開亞人(求婚者)的進擊。主題的不同決定了情節的不同,情節的 不同決定了場境的不同,而場境的不同又部分地決定了解決方式的不同和所用詞語、 句式和作品風格的不同。所以,荷馬史詩中的問題並非都是值得我們關注的「不協 調之處」或diaphonai。再者,兩部史詩中的某些不同或出入,可能不是出於作者本 身的問題,或者說不是作者應該為之負責的問題。我們知道,荷馬是史詩的集大成 者,他從前人那裡接過了豐厚的「遺產」,包括「遺產」中的問題,比如某些不一 致的稱謂,某些矛盾的、但卻已基本定型的、廣為人知的提法等。此外,我們亦不 應忘記荷馬生活在一個口誦的時代。對一位古時的口誦詩人,我們不能套用對現代 文字工作者的標準;對於他,某些失誤的出現不僅不可避免,而且——從某種意義 上來說——根本不存在避免的可能。
關於荷馬史詩中的地理名稱

  荷馬史詩中多人名,也多地名。一般認為,史詩中提及的地名至少可分如下幾 類。(一)確有其地者,如雅典、斯巴達、科林斯、普索、波伊俄提亞、克里特、 埃及,等等。許多名稱古今拼法和讀音不同。這是地名中的一大類。(二)經考古 發現證明確有其地者,如特洛伊、慕凱奈(即麥錫尼)、提侖斯等。有些地名,雖 然未經考古發現證實,但作者顯然是把它們當做真實地名來對待的——換言之,它 們亦可能是歷史上曾經有過、以後隨著所指地點的消失而逐漸消亡的地理名稱。 (三)實無其地,純係出於虛構或可能出於虛構者。此類名稱主要出現在《奧德賽》 裡,集中體現在對俄底修斯回歸途經的某些地名(或虛構的地名)的稱呼上,包括 埃阿亞和萊斯特魯戈尼亞等。(四)實無其地,但已經神話「創造」並得到普遍認 可者。此類地名(或名稱)包括死神統治的冥府,折磨英雄們的唐塔洛斯和環繞大 地的俄開阿諾斯等。荷馬是詩人,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地理學家。詩人,尤其是傳奇 史詩《奧德賽》的作者,出於增加浪漫性、朦朧性和趣味性的需要,完全可以編造 或沿用已有史詩中的假名。詩人可用假名喻指實地,其功用一則可濃添詩意,保持 遠古的朦朧,二則可避免由於對實地缺乏翔實的瞭解而導致的描寫上的失真。長期 以來,學者們根據原文提供的線索(遠不是明確係統的),對某些疑難地名進行了 考證研究,得出了一些具有參考價值,但不是「定說」的結論。比如,有人認為吃 食落拓棗的部民們生活在利比亞沿岸(荷馬知道利比亞,但故意不用這個詞),波 魯菲摩斯和庫克洛佩斯們生活在西西里,法伊阿基亞人活動在今天的科耳夫(Korf u或Korkyre)一帶,等等。
  在荷馬史詩裡,伊薩卡(lthaka,Ithake,)是俄底修斯的故鄉,《奧德賽》 對它有過較多的描述。伊薩卡是個「陽光燦爛」的地方,島上有一座大山,名奈裡 托斯(或奈裡同),周圍另有一些島嶼,即杜利基昂、薩墨和扎昆索斯;伊薩卡位 於群島的西端(9·21—27)。那是個「山石嶙峋的(kranae)的去處(1·247), 並非「跑馬的平野」,但牧草豐肥,水源充足,盛產穀物和葡萄(13·242—247)。 此外,島上有泉溪(17·205—211),還有山腳邊的港灣(1·184)。傳統觀點認 為,伊薩卡即今天的西阿基(Thiaki),薩墨即今天的開法勒尼亞(Kephallenia), 杜利基昂則可能是今天的馬克裡(Markri)。較新的觀點認為,伊薩卡是今天的琉 卡斯(Leukas),杜利基昂是今天的開法勒尼亞,薩墨是今天的西阿基。至於扎昆 索斯的位置學術界幾乎已有定論,那就是今天的贊忒(Zante)。
房屋

  在荷馬史詩裡,大戶人家的房前一般有一堵圍牆(herkos),牆內是個院落, 院內設有祭壇。房內最重要的建築或部分是megaroo,即「廳」或「廳堂」。人們在 廳堂裡吃喝、交談、欣賞詩誦,甚至洗澡和炊調。俄底修斯家中的廳堂應該十分寬 敞,不然就容不下一百單八個求婚人的胡來。廳堂一般照明不佳,可能沒有窗口, 只有一個出煙的口道。廳中一般有個火爐或火盆(eschare),既可照明,又可取暖, 還可燒烤食物。Eschare是家庭的「靈魂」,誓證者常可提及火盆和宙斯的名字,以 示信用和莊重(《奧德賽》14·159)。廳前有個門廊或門廳(aithousa),可供來 訪的客人寢宿(《奧德賽》3·399)。
  房居的另一個組成部分是房間(thalamoi),包括寢室和儲藏室等。在《奧德 賽》第十九卷裡,忒勒馬科斯將武器從megaron搬往一個thalamos(17)。裴奈羅珮 的thalamos顯然在「樓上」或高於底層部分的空間(《奧德賽》19·53)。俄底修 斯和裴奈羅珮的睡房也叫thalamos——(《奧德賽》23·192)。此外,房居還包括 走廊(laure)、房柱(kiones)、中梁(melathron)、門檻(oudos)和邊門(o rsothure)等。
  
  
  
  
  
  
  
  
食物

  英雄們的職業是戰鬥(包括掠劫),他們的吃喝是和戰鬥一樣火烈的烤肉和美 酒。當俄底修斯一行抵達阿基琉斯的營棚時,主人用以待客的是現成的羊肉和豬肉 (《伊利亞特》9·205—214)。畜肉是「神抵鍾愛的王者們的食餐」(《奧德賽》 3·480)。當然,美味的烤肉一般出現在聚會、慶祭和待客等場合;荷馬承認,凡 人常用的食物是麵包(或麵食),常喝的飲料是用葡萄釀製的水酒。在《奧德賽》 裡,小麥和大麥是人的「精髓」,或保命的食糧(20·108)。當忒勒馬科斯動身前 往普洛斯之際,他所搬運上船的不是大塊的豬肉或牛肉,而是麵食和飲酒(《奧德 賽》2·349—355)。史詩中的人物也食魚和獵捕的野味。
  史詩中的凡人還飲用一種點心般的食物,用酒(普拉姆尼亞美酒)調和奶酪、 大麥和蜂蜜製成(《伊利亞特》11·638—639),《奧德賽》10·234—235)。荷 馬史詩中不曾提及具體的蔬菜,但卻枚舉了一些水果,有葡萄、梨、蘋果、無花果 和石榴等。荷馬沒有提及製作橄欖油的過程。橄欖油一般用於浴後塗抹;照明多用 火把。即使在王公貴族之家,似乎也沒有專職的廚師;英雄們或主人們一般和伴從 或下手們一起整治食餐。不死的神抵們進用上天的仙食和奈克塔耳(一種飲料), 不吃人間的食物(《伊利亞特》5·341—342)。
婚姻

  荷馬史詩中描述的婚娶場面是隆重而熱烈的。阿基琉斯的戰盾上鑄有慶婚和歡 宴的情景。新娘被領出家居,火炬閃著光芒,人們載歌載舞,伴隨著阿洛斯和豎琴 的聲響。當忒勒馬科斯來到斯巴達王者的家中,墨奈勞斯正大辦宴席,酬賀兒子娶 親,女兒出嫁。廳堂裡歌聲笑語,賓朋如雲,好一番喜慶的景象(《奧德賽》4·1 —19)。
  一般說來,娶親前,男方或新郎要給新娘的父親致送一份豐足的財禮或聘禮[注] (hedna,參考《伊利亞特》16·178,190;《奧德賽》11·281—282等處),但也 有相反的情況,即由女方的父親拿出一份陪嫁(《伊利亞特》22·50—51,《奧德 賽》2·131—132)。前一種做法可能更為古老,包含買賣的意思,[注]而後一種習 俗是公元前五世紀後相當盛行的做法。《伊利亞特》中亦有以勞務或「戰力」代替 財禮,聘定新娘的例子(13·366)。當赫法伊斯托斯發現妻子和阿瑞斯通姦後,設 計擒獲她倆,揚言除非她父親退回全部財禮,否則不予釋放(《奧德賽》8·317— 319)。誠然,此事發生在神明身上,但荷馬可能套用了凡間處理類似案例的解決辦 法。
貿易

  荷馬史詩中的人物知曉埃及,知曉腓尼基並欣賞腓尼基人船販的商品。墨奈勞 斯和海倫曾接受埃及貴族的贈送(《奧德賽》4·128—133),墨奈勞斯還曾經受西 冬王者饋送的兌缸(4·615—618)。腓尼基人是航海和貿易的行家。他們曾行船歐 邁俄斯的故鄉,做了一年生意後,裝貨上船,帶走歐邁俄斯,連同一名女僕(《奧 德賽》15·403—84)。俄底修斯也曾(虛構)搭乘一條腓尼基海船,逃離克里特 (《奧德賽》5·272278)。考古發現證明,在公元前十四至十二世紀,慕凱奈王國 同包括腓尼基在內的地中海沿岸國家,有著相當頻繁的貿易往來。
  當時的貿易主要通過以貨易貨的方式進行。希臘軍士曾用青銅、鐵、皮張、牛 和奴隸換取萊姆諾斯葡萄酒(《伊利亞特》7·472—475)。此外,在荷馬史詩裡, 牛有時似乎是一種具有固定兌換價值的「特殊商品」。在《伊利亞特》第六卷裡, 作者認為格勞科斯做了件蠢事,因他用一套金甲換回一副銅甲,前者值得一百頭牛 的換價,而後者只有九頭牛的價值(235—236)。萊耳忒斯用二十頭牛換得歐魯克 蕾婭(《奧德賽》1·31)。
  奴隸買賣在當時無疑十分盛行,上文提及的歐邁俄斯的遭遇便是一例。《奧德 賽》中幾次提及從事海盜和奴隸買賣的塔菲亞人(14·452,15·427,16·426), 可惜我們已無法查清他們的「來龍去脈」。塔菲亞人也從事正常的商業活動,「用 閃亮的灰鐵,換取青銅」(《奧德賽》1·184)。
關於荷馬史詩本的形成、校訂和流傳

  一般認為,荷馬生活在公元前八世紀(至前七世紀初)。荷馬是個吟誦詩人 (aoidoo),憑心記口誦講說世代相傳的故事。慕凱奈(麥錫尼)文字(Linear B) 隨著多利斯人的入侵「丟失」,新的腓尼基字母在公元前八世紀方始在希臘人居住 的地域緩緩流傳。荷馬是否掌握文字?這是個頗難回答的問題,其原因主要是因為 資料的匱缺。儘管荷馬本人可能通過某種形式(包括由他口誦,別人筆記)記下他 的史詩,儘管荷馬的弟子(Homeridae)中可能有人筆錄下先祖的作品,我們卻無法 斷定在公元前八至七世紀中葉是否已有成文的荷馬史詩。
  據傳雅典當政者(或獨裁者)裴西斯特拉托斯(約公元前600—527年)最先把 荷馬史詩整理成文,或根據已有的極不規範的文本校編成文。據一篇作於公元前四 世紀的柏拉圖「對話」記載,希帕耳科斯是把(成文的)荷馬史詩帶人阿提開的第 一人。[注]生活在公元前三世紀的文人赫瑞阿斯(Hereas)曾指責裴西斯特拉托斯 私增詩行(即《奧德賽》11·431),用以讚美雅典英雄塞修斯。[注]古時亦有人懷 疑索隆或裴西斯特拉托斯在《伊利亞特》第二卷裡私添了第558行,為雅典人增光。 雅典文本(或裴西斯特拉托斯文本)是「泛雅典賽會」(Panathenaea)採用的標準 文本。在公元前四世紀,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大量引用了荷馬的詩句,有些文字和 當今文本中的詩行出入頗大。
  至公元前三世紀,即所謂的亞歷山大時代,希臘社會上流傳的大致有如下四種 文本:(一)傳抄較為嚴謹,受到普遍接受的文本,(二)種類較多的地域或「邦 域」文本,(三)某些由個人校訂珍藏的文本,(四)吟遊詩人們(rhapsoidoi) 自改自用和自存的文本。在所有這幾類文本的基礎上,主要可能是借用上述第一類 抄本,厄菲索斯的澤諾多托斯(Zenodotos)整理、修訂和校改出荷馬史詩,即《伊 利亞特》和《奧德賽》的規範本。拜占庭的阿里斯托芬奈斯(Aristophanes)和薩 摩斯拉凱的阿里斯塔耳科斯(Aristarchos)等亞歷山大學者亦做了大量的工作,對 荷馬史詩的定型和評注做出了貢獻。給荷馬史詩分卷(各二十四卷)亦是亞歷山大 學者的功績。一般認為,經亞歷山大學者校審鑒定的荷馬史詩是近代《伊利亞特》 和《奧德賽》的直接前身。他們的部分註釋和評論主要通過下述兩種途徑傳益後世: (一)十二世紀時塞薩洛尼卡主教歐斯塔修斯(Eustathius)對荷馬史詩的評論, 其中錄用了他們的論述,(二)經院哲學家們的引述,寫於莎草紙頁邊,和抄本一 起留存。
  Venetus Marcianus A是現存最早的《伊利亞特》抄本,成文於公元十世紀;現 存最早的《奧德賽》全本是勞侖提亞努斯(Laurentianus),成文於公元十或十一 世紀。另有許多長短不一的荷馬史詩片斷傳世,有的可能成文於公元前三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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