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小事化無事
特別接見出來後,我想著還是張律師可靠,就把這事托了張律師。經過多少周折,他這才說是事情弄妥當了,不日可以無罪開澤。『但是裡面的人都得應酬周到哩,」他說:「否則他們彼此間吃醋起來,事情仍舊會弄僵的。」
我先後付出六根大條,其他一切的雜費還不在內,張律師的公費也不在內。
但是史亞論仍舊設有出來。
我到張律師處去催問過幾次,說是他在什麼時候才可以釋放呢,他說你不要心急呀,私下講好是講好,他們在面子上總還要算公事公辦的,太明顯了,不是貽人以口實嗎?
我急得沒有辦法,只好又到看守所去要求特別接見,所長讓了坐,笑對我這:『哈夫作來得正好,再遲一會兒他便要離開這裡了。」我驚喜過望地說:「是真的開釋了嗎?」他還是笑著說:「是移送法院。到了法院便沒有事了。」
我更加慌得說不出話來。張律師不是明明告訴我可以釋放了嗎?怎麼又要移送到法院去呢?
不久,史亞論出來了。我說:「為什麼要移送到法院去麻」他也愁眉苦臉的答道:「不知道呼。不過他們說這是手續問題,到了法院就可以釋放回家了。」我疑信參半的呆了片刻。一個兵士來催他上囚車了,我跟著出去,見他上了一輛大卡車,有十幾個人同他坐在一起,還有許多穿著黃衣服的兵士在押送,他對我說:「即使我再過五六個鐘頭還不見釋放,你就到地方法院看守所去探問一下吧。」我頷首無語,眼看著大卡車去遠了。我這才又絮絮問所長吉凶如何,所長再三安慰我說是不要緊的,到了法院問幾句話,就可以出來了。
我只得告辭出來,又去找張律師,張律師恰巧出庭去了,我快快獨自回家,心裡苦惱極了。到了下午三時許還沒有信息,我便跑到梅林京路地方法院看守所去。到了看守所門口,我又準備好笑容問守門的警察,這裡可有一個犯人叫做史亞倫的嗎?警察瞪著眼睛回答道:「此刻又不是接見的時間,明天再來。」我說:「這個犯人是今天新解到的呀,是從保安司令部移送過來的。」話未說完,只見裡面走出一個清秀的辦事員模樣的人來,他誠懇地對我說:『今天解來的犯人,要到六點鐘以後才能到此地哩,你就等著也不過在門口與他見一面裡了,又不能交談的,我看你還是改天再來吧。」我說:「我親眼看見他是在上午坐上囚車到這兒來的,怎麼說要到晚上六點多鐘才可以到哪」他答道:「囚車不是直接送到這裡來的,他們先要到地方法院去開過庭,再收押在臨時看守室裡,直等到法院辦公時間過了,這才一齊解送到這裡來。到了這裡還要審問一遍,如姓名年齡籍貫及所犯罪…你還是不必多等了吧。」我這才死心塌地又回家了。
後來張律師再三對我解釋說:「裡面本來是統統講好的,無罪開釋。不料這事情忽然給司令知道了,司令這幾天情緒恰巧不大好,他說猶太人雖比不上什麼友邦人士,但畢竟也還是外國人呀,事關國際觀瞻,你們得好好的辦。你想,軍法處長這不是碰到難題了嗎?他趕快打電話來問我意思怎樣,我是知道你蔣小姐脾氣的,而且令表弟在裡面不知怎樣急呢,若要再等上一個半月,等司令部方面冷一冷再說,恐怕史先生的身體先要吃不消了。後來還是軍法處長想了一個折衷辦法,就是被控同謀的本部軍人既查不出,則史亞論既非現役軍人,自應移送法院辦理,送到法院便沒有事了。待小姐,你可千萬放心好了,不是我誇句口,法院裡面上自院長,下到司法警察,都是我的好朋友,只要再打點打點,包管史先生沒有一些事的。」
我聽了心中很不高興,便說:「我們明明同他們講好出六根金條就無罪開釋,怎麼現在又改為移送法院辦理了呢?我雖然不懂法律,但據別人告訴我說是非現役軍人犯罪根本應該送法院辦理的,這又何必花錢幫忙呢?」
張律師拍著我的肩膀說:「是呀,他們頂好也是叫史先生無罪開釋出來呀。但是誰會料到半途裡忽然殺出個程咬金來,這幾天司令的情緒恰巧不好呢?這也是史先生的魔星未退,怪不得他們,他們總算是很出力的了。據承審的軍法官說,他在案捲上口氣做得很活絡,包管史先生到了那邊會開釋的,你儘管放心好了。」我心中又氣又恨,卻又無法可奈何他。
如此又拖了三四個月,張律師先說在檢察官跟前去運動一下項便當,只要他來個不起訴處分,不是一切都完了嗎?否則起訴以後,初審弄好了還要準備第二審第三審,錢也花得多,事又拖久,我想著這話也不錯,他又說首席檢查官是他的老師,再過幾天恰巧是師母的生日了,「我看我們不如備好一份厚禮,由我出面送去,在吃酒的時候我便抽空同老師談一談,我這位老師真是個清官,送錢給他,他是萬萬不收的,還要揭發出來重辦,只有用這個方法,我包管替你弄成功。唉,我看史先生命中大概是注定有貴人扶助的,否則怎麼碰得這樣巧呢?」
於是又代送了禮,但史亞倫的案子終於起訴了。
這次張律師的解釋是:「這個承辦檢察官真是牛脾氣呀,人家替他取綽號叫做黑旋風,哈哈,他雖沒有兩把大板斧,但拿起一枝硃筆來卻也是一樣亂點的呢!我老師雖然是首席檢察官,是他的上司,但對於這種不通人情世故的人卻也拿他沒有辦法,你要是對他明說呀,他還以為你上司得了好處叫他賣白人情哩,所以我老師只好暗示他,他又不懂,恨得我老師真是牙齒癢癢的。唉,蔣小姐,這也是起初我自己不好,我太替你同令表弟打算了,我因為眼看著你們已經花了這許多錢,所以好省的地方總要想省一些,其實這承辦檢察官跟前是應該燒些錫鉑灰的,如今是供錯一著,反而多手續了。」停了一會,他見我面色不豫,便又安慰道:「不過這承辦檢察官人雖是十三點脾氣,吸血的本領倒是很大的,要是我們同他講斤頭,包管他來個獅子開大口,也是講不落的。如今預備把這筆錢花在推拳頭上,不也就是完結了印我老師同這個推事也是好朋友……」
我毅然打斷他的話說:「我看還是算了吧,公事要公辦就讓他們公辦去拉倒,預備一個死哩,也要死得痛快些,不要被人家零碎吃光了,拿錢塞狗洞還得受氣。」
張律師也咧著嘴巴笑道:「蔣小姐,你這可是怪我辦事不力嗎?史先生這件事可是真不容易辦哩。人家都知道他得了二十根金條,這就不想大家分潤些,還肯給他白幫忙嗎?不然呀,就憑我張某人這些面子,怕還不是閒話一句,還要用什麼金呀銀呀的。蔣小姐,一個人要想得明白,錢財本是身外之物,什麼地方來的自然還從什麼地方去,只要財去身安樂,像史先生這般人才,還怕出來之後沒有別的方法去弄錢嗎?」我聽著覺得萬分刺心,以後便決定不再去理他了。
史亞倫在地方法院看守所裡也混得熟了,他們得了他的好處,便替他設自去,叫他裝病住在監獄醫院裡,可以自由行走,不必再擠到普通監房去了。他似乎不再像從前般恐慌畏懼,他只覺得這是無所謂的事,在監獄裡他還認識了許多朋友。大家談談犯罪的經過,有許多人都是累犯了。」在這個社會上,不犯罪又去做什麼事呢?我們並不後悔不該犯罪的,只是後悔犯罪行為欠續密,致被抓了進來,進來以後又沒有大亨幫忙,以至委屈了這許多天罷了。著許多比我們犯罪更大的人都逍遙法外,說起來我們還是冤枉的哩。」他們的意見大致是如此。
史亞倫在寫給我的信中也說:「我起初只覺得以後是完結了,沒臉再見人了,現在才知道這是無所謂的,社會上大騙子多得很哩。我只不過騙一個不相干的外國人,得了這區區二十條,又有什麼罪過呢?更何況這二十條現在已經有大半數給別人轉騙去了,而我自己並沒有享受過什麼,今天卻還在這裡面受罪,我的罪與罰又是多麼不公平呀。唉,小眉,你不知道其實誰都在做著犯罪行為呢?譬如說最普通的便是有配偶者與他人通好,商人濫發支票等等,這不都是犯的刑事的嗎?只是對方不敢或不願告發,他們也就無所謂了。我現在只是難過自己的不幸,而再沒有什麼慚愧與悔恨哩。」
監獄生活不能予犯人以覺悟,卻更把他們教唆壞了,這又豈是立法者初料所及的嗎?史亞倫究竟是一個聰明青年,誤入歧途,終究會覺悟的,我要救他出來。
結果是我假借竇先生的名義,向另一個有地位的人說了,由他去說情,這樣史亞論就當庭交保出來,這件事情彷彿也淡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