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鼎 正文 第585章 新帝國(1)
    龍紀四隻九月,唐都長安。

    劉鼎等人很快來到了大明宮。

    李傑的確死了。

    服毒自殺。

    隨後,李思妍也從洛陽趕到了大明宮。

    對於李傑的死李思妍的確有此想不通。

    李思妍曾經明確的告訴過李傑,劉鼎是不會殺他的,他在禪讓以後。就會變成咨通人,然後被送到勃泥國去。儘管勃泥國遠離中原。

    那裡的地方民俗也有些落後,可是,在那裡,李傑可以無憂無慮的生活。然而。李傑依然還是自殺了。

    他不應該生在帝王家。

    李傑的日思想實在是太嚴重了。他熟悉歷史,熟悉任何一個末代皇帝的命運,所以根本不會相信劉鼎的善意。與其被動的等死,他還不如主動的解脫。當然,也有可能是不願意離開中原。前往勃泥國。畢竟。作為大唐帝國的末代皇帝。李傑覺得自己對不起祖先,只有自殺罪。

    有關他的後事處理,自然有朱有淚負責,劉鼎完全不需要操心。

    替代李傑出席一些活動的人物。朱有淚也已經提前選好,只要不是湊近了看,外人是看不出來的。

    當然,誰都知道,這件事不能隱瞞太久。

    因此,新帝國的建立已經是迫在眉睫。

    幸好,艾飛雨之前已經一直在構思相關的事項,現在提出來只要利鼎拍板即可。

    劉鼎現在必須確定幾項事宜:新帝國的政治架構;新帝國的行政規劃;新帝國的地方統治體系;新帝國的俸祿體系;新帝國的武裝力量體系。

    唐代的官制基本是沿襲隋制。

    典籍記載:『唐之官制,其名號祿秩雖因時增損,而大抵皆沿隋故。」

    現在新帝國即將建立,自然要參照唐朝的官制。

    本來,新帝國就是大唐帝國的延續。

    唐代沿襲隋制。把官員分為九品。每品內又分為正、從,共為十八個等級。文官自正四品以下,武官自正三品以下,還分為上下階。

    因此唐代文官的散官實際上有三十個等級,武官散官等級是三十二等。這些等級總稱為流內官為正式文武官員。此外還有流外九品。

    實際上已屬於吏員,不屬於正式官員的範圍。官員的散官稱號與品級大致對應,表示官員地位與資歷高低,作為陞遷的序列。

    新帝國依然採用類似的方式,但是在正式官員的範圍之外。設立了「公務員」的概念。主要是由於唐朝的官員很少很少,一個縣甚至可能既有三四個人是正式官員。顯然。這樣是無法運作。因此,各個縣又有自己的「吏吏」的數量是沒有定死的,有的縣多,有的縣很少。

    劉鼎建議將所謂的吏」都改成公務員,同時制定相應的人員編制,免得有些縣的吏」多達數十人甚至是上百人,而有的縣,「吏」的數量,只有寥寥數人。公務員同樣是吃皇糧的。他們儘管沒有品級,但是享受的待遇,和正式的官員,並沒有根本上的區別。

    唐代的品級與散官還與官員服飾等級制度相聯繫。唐代規定,三品以上官服紫,四品、五品服緋(朱紅)六品、七品服綠,八品、九品服青。再時,唐代高級官員都有一個表示其身份的魚符,以袋盛之。稱為『魚袋」三品以上官的魚袋以金飾之。稱為金魚袋。五品以上官的魚袋以銀飾之,稱為銀魚袋。

    新帝國採用同樣的方式。

    唐承隋制,文武官員均可授勳官。共有十二級。按照規定,勳官可以與相應品級的公卿大臣處於同等班位。

    但實際上由於授勳過多,動以萬計。因此無職事的勳官實際地位往往在胥吏之下,僅僅成為一種授予的官員榮譽稱號。事實上,這項制度並沒有任何的激勵作用。

    新帝國決定取消所謂的勳。

    以皇帝為首的封建國家體制,皇帝掌握著國家的最高權力,操有對一切臣民生殺予奪的大權。法律和法令都以皇帝的名義頒布,皇帝有權修改法律和法令,並可以不受法律和法令的約束。在皇帝p下,有三省、六部、九寺小五監等職官體系。

    在中樞機構中,制令機關、封駁審議機關與行政事務機關是分工而又合作的。政務機關和事務機關的職責是很分明的,監察機構也很完備口此外,還有一套比較完備的品階勳爵制度。相關典籍記載:其辯貴賤,敘勞能,則有品小有爵、有勳、有階。以時考薪而升降之,所以任群材、治百事…方唐之盛時,其制如此。

    這套制度在當時來說。還是比較先進的,新帝國決定繼續採用。

    隨著社會」口響發展和政治形勢的變化。唐代的職官制度也發生了變化。使職差遣」逐漸侵奪了原來職官的權力。新出現的一些使職,使得原來的一套官僚體系發生了紊亂。他們佔據了中央與地方的大部分權力。當時的局面。正如李肇《唐國史補》所說的『為使則重,為官則輕」這個不規範的制度,給帝國的行政機構運轉,帶來了很大的弊端,有些地方的行官方招牌猛男四菜一躺上傳

    政體系因此癱瘓。比如說,你是某縣的縣長,本來權力應該是你行使的,但是突然有一天。另外一個人來了,拿著上級領導的旨意,說是要代替你行使權力,但是你的縣長職務,卻也沒有撤銷。你和他相互扯皮,這樣自然會出問題。

    是數個甚至是十幾個。例如有些比較富裕的縣,往往有多個權力相同的人。

    比如說,省長派個人來,省委書記隨後也派個人來,最後副書記什麼的也插上一腳,市委書記小市長什麼的。也派人來湊熱鬧,於是一個縣往往有好幾個權力相當的人,大家互相鬥法,爭權奪利。神仙鬥法,小鬼遭殃,治內的百姓自然是苦不堪言。

    現代人覺得很荒唐,但是在唐末,卻非常普遍,結果導致原來的縣長,根本無法行使權利。這種制度,給了高官收了賄賠的最好途徑。只要有錢。隨手給你一張紙條,你就是一個縣的高官了。至於這個縣有多少高官,那就難說了。窮的縣,可能只有幾個。富的縣,可能有幾個個。

    在宦官當道的時期,安官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繞過正常的行政體系。給地方安插多餘的官員。因為他們的行為,往往會受到正直文官的制止,他們想要通過正常的途徑安插官員,是非常困難的,於是,「使職差遣」就成了最好的借口。尤其是涉及到有油水的地方,更是氾濫成災。

    這些官員不學無術,荒淫好色。只知道拚命的為宦官撥刮錢財,魚肉百姓,真的是一點正經事都不做。偉人曾經說,人做一件好事不難,難的是一輩子都做好事。這句話在唐末要倒過來說:「做一件壞事不難。難的是一輩子都做壞事。」

    但是。不少的冗余官員,的的確確就是一輩子都做壞事的,所以黃巢起義才會入井噴一般,席捲全國。

    因此,新帝國首先要規定的,就是嚴禁這種現象的發生。

    凡是沒有列入正規編製的官員。一律清退,絕不留情。

    事實上,在鷹揚聳的轄區內。這種現象已經沒有。

    那些只知道搜刮錢財的官員,在鷹揚軍到來的時候,早就被憤怒的群眾活生生的拉出來打死了。

    唐代的中央官制大致有幾個系統。核心是三省六部。

    唐沿隋制。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同樣是國家最高的政務機構,分別負責決策、審議和執行國家的政務,同時把原尚書省諸魯正式確定為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小,部六部。六部下有司,部的首長稱尚書,副首長稱侍郎,各司正、副負責人稱郎中小員外郎。

    隋唐三省六部制的確立。是秦漢以來封建國家中央官制不斷變化的結果。其組織較完備,分工較明確。是封建社會發展至成熟階段的一個標誌。這些一直沿續到清代,基本上沒有改變。但有一點與明清不同的,唐代的尚書省有一個總機構,名為「都省」都省之中以左右承及左右司郎中、員外郎分管吏、戶、禮左三部,兵小刑小工右三部。左右承處於行政監督地位,而左右司則兼有總務管理的性質。

    新帝國依然採用類似的設置,並沒有做太大的改變。

    事實上,這套制度的運作方式,是成熟而有效的,是集中了中國人民幾千年智慧的結晶。

    唐代中書省(隋因避諱作『內書省」小門下省小尚書省中,關係最為密切的是中書省與門下省,它們合稱為兩省或北省(尚書省稱為南省)長官為中書令小侍中。開元時皆為正三品(代宗時升為正二品)中書省與門下省同秉軍國政要,中書省掌制令決策,門下省掌封駁審議,都是帝國最有權力的中央機構。

    凡軍國要政,皆由中書省預先定策,並草為詔敕,交門下省審議復奏,然後付尚書省頒發執行。門下省如果對中書省所草擬的詔敕有異議,可以封還重擬。凡中央各部、寺、監及地方各部門所呈上的奏章。重要的必須通過尚書省交門下省審議,認可以後,方送中書省呈請皇帝批閱或草擬批答,門下省如認為批答不妥。也可駁回修改口唐太宗非常重視中書、門下兩省在中樞政務機構中所發揮的作用。他曾多次稱中書門下為『機要之司」他於貞觀元年十二月對群臣說:中書詔敕或有差失,則門下當然駁正。人心所見。至有不同小芶論難往來,務求至當,捨己從人。亦復何傷!比來葳護己?短,海成怨隙,或芶避私怨。知非不正,順一人之顏情,為兆民之深患,此乃亡中書小門下協助皇帝決定大計方針,就是防止個人專斷的有效措施口中書省,置中書令二人,正二品(代宗以前正三品)高宗龍朔元年(公元的年)改中書省為西台。中書令稱右相口光宅元年(公元腳年)改中書舁為鳳閣。中書令稱內史。開元元年(公元7B年)又改中書省為紫微省,中書令稱紫微令。後復日稱。中書令為一省之首官。權力非常大,可謂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相關典籍記載:「中書余…掌佐天子執大政,而總判省事。

    新帝國恢復日稱,稱中書令。

    毫無疑問,艾飛雨被中書令的最熱門人選。

    只是他本人因為身體上的原因,準備功成身退,帶著蕭致婉去過安靜的兩人世界。

    劉鼎暫時還沒有考慮好備用人選。

    若是艾飛雨真的不能議政。這個職位極有可能懸空,又或者是艾飛雨遙領。實際工作交給朱有淚和李怡禾兩人負責。

    中書省又置侍郎二人,正三品,為中書令之副,參議朝廷大政。臨軒冊命,若四夷來朝,則受其表疏而奏之口又置中書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是中書省的骨幹官員,掌侍進奏,參議表章、草擬詔旨制敕及董書冊命。因其所掌皆機務要政,故特規定四條禁令,即禁漏洩,禁稽緩。禁違失,禁忘誤。他們可以就省內所討論的軍國大政及報上的奏狀。發表自己的初步處理意見。並簽上自己的名字,謂之『五花判事」省內的意見經中書令、侍郎彙集後。再交付中書舍人,然後根據皇帝的意旨草成制敕。這個專門負責執筆草詔的舍人稱為「知制諾」其餘舍人也要分別在制敕上署名。在舍人中選擇一個資格最老的,稱為「閣老」負責處理本省雜事。這個「閣老」可不是大家潛意識的那個閣老,權力是沒有這麼大的。

    很顯然,中書侍郎最熱門的盧、選,自然是朱有淚和李怡禾。兩人都是年輕力強,又跟隨劉鼎多年。最是熟悉劉鼎的脾氣秉性。即使艾飛雨因為身體的問題,不能常常參與議政,他們兩人也能夠承擔起沉重的中書省工作來。

    中書含人六人分押尚書省六部。並輔佐宰相判案。宰相的議事處政事堂就有一個門通往中書舍人辦公廳,宰相常從這個門經過,找中書舍人咨詢政事。代宗大歷時,常襄為相,才把這個門堵死,「以示尊大。不相往來」肅宗時,常以他官知中書舍人事,典籍記載,當時因「兵興急於權便。政去台閣決遣顆出宰相,自是舍人不復押六曹之奏口」直至武宗會昌末年,宰相李德裕再建議:「台閣常務,州縣奏請。復以舍人平處可否。」

    但這一制度在當時似乎未認真執行過。

    唐代的中書舍人都是文人士子企慕的清要之職,所謂『文士之極任,朝廷之盛選」是躍居台省長貳以至入相的一塊重要跳板。

    此外。中書省的屬官還有起居舍人2人,從六品上。相關典籍記載:「掌修記言之史,錄製誥德音。如記事之制,季終以授國史」通事舍人舊人,從六品上,掌朝見歹納,殿廷通奏,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通事含人利導其進退,而贊其拜起、出入諸禮節。四方蠻夷納貢。也由通事舍人接受呈進。軍士出征,則受命勞遣,並每月慰問將士家屬。又有主書4人,從七品上。主事人,從八品下。右散騎常侍2人,右諫議大知人,掌供奉諷諫,大事廷議,小則上封事。

    門下省,置侍中二人為省長。正二品(代宗以前正三品)唐高宗龍朔二年(公元腿年)改門下省為東台,侍中稱左相。武後光宅元年(公元幽年)稱納言,垂拱元年(公元6巋年)改門下省為鸞台。開元元年(公元7B年)改稱黃門省,侍中稱監天寶元年(公元砌年)改稱左相。

    新帝國恢復日稱,稱侍中。

    相關典籍記載:「侍中,掌出納帶命,相禮儀,凡國家之務。與中書令參總。而頜判省事」有門下侍郎從,正三品,為侍中之副。

    龍朔二年改稱東台侍郎。武後垂拱元年,稱鸞台侍郎天寶元年,又稱門下侍郎。《百官表》云:『門下侍郎…掌貳侍中之職。大祭祀則從奉巾,既慨,奠巾;奉抱爵贊獻。元日、冬至。奏天下祥瑞,侍中闕,則蒞封符券,給傳驛。」

    門下省的屬官有左散騎常能人,正三品下。掌規諷過失,侍從顧問。左諫議大燦人,正四品下,掌諫諍得失。侍從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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