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宋英烈 第二卷 展露頭角 第三十四章 合作(七)
    陰曆四月二十八上午,「拓展一號行動」執委會全體成員都來到了「天福樓」。張維信和程飛依然是進了「天福」包間,而其他人則進了「天福」包間旁邊的「天祿」包間。大概在巳時,也就是上午九點左右的時候,柳雲燕也依約來到了談判地點。她進了「天福」包間,與張、程二人見了禮後,便隔著桌子與二人相對而坐。酒樓夥計隨即送上茶水,然後便退了出去。待夥計退出了包間,柳雲燕率先開口道:「張公子昨日回去後,可與公子的兄弟們商量好了嗎?今日不會再像昨日一般,交談幾句便又要回去和公子的兄弟們接著商量吧?」

    張維信卻很沉得住氣,他不急不慌的說道:「柳姑娘不必著急,合作之事乃是大事,自然需要仔細考慮。張某在這裡向姑娘保證,只要是張某能夠做主的事情,一定會立即給姑娘答覆。當然,如果是張某做不得主的問題,張某少不得還是需要回去和兄弟們商量的。」

    見張維信一副慢條斯理的樣子,柳雲燕是又急又氣。急的是,六月初五總堂派遣的幽州分堂堂主就要到達此地,如果到時候自己沒有完成當初向總堂的承諾,就將死無葬身之地。氣的是,這個張維信對自己的難處很清楚,認為這次無論怎麼談都吃定自己了,因此才擺出這麼一副勝券在握的模樣。可恨的是,自己急也好、氣也好,表面上還不能和對方翻臉,反而還要盡可能的遷就對方。正所謂「人在矮簷下,怎可不低頭」,事到如今只有忍了。

    因此,雖然恨得牙癢癢,柳雲燕卻不得不強忍著怒氣,向張維信表示自己非常理解他和他的兄弟們的規矩,絕不會給張維信添不必要的麻煩。

    見原本心高氣傲的柳雲燕如此低聲下氣的,張維信雖然心情舒暢,但並沒有再得寸進尺,而是見好就收,端正了心態,將前一天委員和執委會關於雙方合作的各種要求、各種條款一一的向柳雲燕說明。隨後,二人就這些要求和條款逐一進行了討論。

    雙方的談判從上午九點一直談到下午一點,在草草的吃了一頓午飯後,又一直談到了傍晚時分。經過雙方的討價還價,最終形成了一份雙方都能接受的初步的合作協議。這份協議基本上是按照穿越眾這邊提出的要求和條款形成的,只是在部分非核心問題上依照柳雲燕的要求進行了一定的修改。

    根據協議,「清園」兄弟將在一個月內,向「飛燕堂」幽州分堂提供一到兩座有一定規模的,可以馬上營業的青樓妓館。「清園」兄弟擁有青樓妓館的所有權,負責青樓的經營管理,負責提供除妓女歌伎之外的其他服務人員,經營利潤的百分之六十歸「清園」兄弟所有。「飛燕堂」幽州分堂負責提供青樓運營所需的妓女歌伎等專業人員,並可在徵得「清園」兄弟同意後,安排其組織內部人員進入相關青樓妓館開展工作,經營利潤百分之四十歸「飛燕堂」幽州分堂所有。

    達成初步的協議後,看著天色已晚,張維信便建議雙方今天的談判就此告一個段落,待他回去與眾兄弟商議之後,將根據今天雙方的談判結果,拿出一份詳細、嚴謹的合作協議文本,交給柳雲燕。如果柳雲燕對文本沒有意見,那麼雙方就可以在文本上簽字,正式開始合作了。

    雖然在柳雲燕看來,雙方的合作原本就是一種暗地裡的交易,根本就是見不得光的,弄這些個什麼合作協議、簽字儀式等等事情完全沒有必要。在現在的這種情況下,雙方即便是簽了字又能怎麼樣。合作協議寫得再好、再嚴謹,也不可能像普通買賣合同一樣,拿到官府去辦手續。即便是某一方不按協議辦事,或者乾脆不承認雙方之間的協議,另一方也不可能拿著協議去官府告狀--告狀的結果可能是雙方都被官府當奸細抓起來。

    不過,柳雲燕現在是有求於人,既然張維信明確要求雙方簽這個所謂的協議,她也就客隨主便,爽快的答應了張維信的這個要求。不過,在答應簽協議的同時,柳雲燕也向張維信提出了一個要求,那就是在雙方的協議簽字儀式上,她希望「清園」兄弟中說話最管用的人能夠到場,並由這一個或者是幾個人代表「清園」兄弟簽字。

    對於柳雲燕的這個要求,張維信並沒有馬上回答給予答覆,而是通過程飛從旁邊房間中得到執委會的同意後,才向柳雲燕表示接受她的條件。隨後,柳雲燕便離開了「天福樓」,而張維信則來到旁邊的包間,與執委會的成員一起對當天的談判進行了總結。

    當天晚上,在「清園」的小會議室裡,張維信向委員會匯報了此次談判的過程,並提交了總結報告。委員會對張維信的表現予以肯定和讚揚,同時要求他再接再厲,與行動執委會和商貿組一起,擬定出正式的協議文本。

    經過眾人的努力工作,完整協議文本在第二天下午就交到了委員會,並得到了認可。隨即,由程飛將協議文本送到了柳雲燕的手上。對於這份文字協議沒什麼興趣的柳雲燕自然也不會提什麼意見,只是粗粗過了下目,便表示對協議沒有任何的異議,希望雙方能夠盡快開始實質性的合作。對此,程飛表示沒有問題,並按照來之前執委會的交待,和柳雲燕約在第二天上午在「天福樓」簽字。

    第二天,陰曆四月三十,「清園」兄弟的代表李俊武、王崤峻、張維信、徐紹安四人,和「飛燕堂」幽州分堂的副堂主柳雲燕在「天福樓」的「天福」包間見面。雙方相互寒暄了幾句後,便在合作協議上簽了字。合作協議一示兩份,雙方各保留一份。

    簽完了字,雙方正式建立了合作關係,彼此之間也就不再像以前那麼客套了。眾人落座之後,張維信便向柳雲燕說道:「柳姑娘,大家都已經在合作協議上簽了字,從現在開始咱們就是合作夥伴了,張某說話也就不兜圈子了。在合作之前,咱們曾經有言在先,只要雙方開始合作,柳姑娘就要把筱筠的家人放出,還給他們自由行動的權力,現在是不是到了柳姑娘履行諾言的時候了?」

    張維信的要求在柳雲燕的預料之中,見對方提起此事,柳雲燕自然不會故意找茬,於是說道:「這個自然,小女子原打算一回去就將楊家的人送到公子府上的。」

    「區區小事就不麻煩姑娘了,待此間事了,張某會跟著姑娘一起回府上,親自接三位家人回『清園』,不知道姑娘覺得方便否?」張維信追問道。

    「方便,自然方便。」柳雲燕回答道。

    最後一點顧忌解除後,穿越眾們便開始和柳雲燕商談起具體的合作事項。因為柳雲燕的上司將在六月初五到達良鄉城,所以留給雙方的時間還是非常急迫的。根據柳雲燕當初在總堂許下的承諾,他們需要在一個月的時間內擁有一座有一定規模的青樓,以及不少於五十人的外圍線人。線人方面相對要簡單的多,柳雲燕手底下已經有了一些馬仔,湊到五十不是什麼難事。實在不行,還可以從飛龍寨的先鋒營調些人過來充數。青樓的問題就要困難的多了--如果很容易辦,柳雲燕也不會跑來找「清園」眾兄弟。

    雖說是件難辦的事,但機會還是有的。由於柳雲燕向總堂承諾的是一年內在遼國南京幽都府範圍內擁有一座青樓,這就使得他們有空子可鑽。他們經營的青樓的位置就不一定非得在幽州城裡,而是可以在幽都府的任何一個比較繁華的地方。作為幽州南下中原的必經之路,良鄉城正好可以滿足這個要求。而在良鄉城中,又正好有一座規模和檔次都不低的青樓--艷絕樓,完全符合他們的需要。之前柳雲燕因為人生地不熟,手中的資金又有限,沒能和「艷絕樓」的老闆達成交易。現在情況就不同了,以「清園」眾兄弟的實力和人脈,只要開出一個好價錢,不怕對方不轉讓。

    雖然選擇「艷絕樓」也有弊端,一方面樓裡的姑娘們干情報工作都沒經驗,需要花大力氣培訓。另一方面,良鄉雖然繁華,但畢竟不是幽州的政治中心,情報的收集相對要困難一些。但這些都不是合作雙方當前要考慮的,因為「艷絕樓」要解決的是有無問題,而不是好壞的問題。

    不過,合作雙方也並沒有滿足於只是應付差事,他們也對今後幽州分堂的展進行了討論,並達成了一定的共識。除了由「清園」一方出面,盡量為幽州分堂搜羅一些外圍線人外,最主要的一項就是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在幽州城內為分堂找到一家合適的青樓,作為今後的根基之地。當然,這些事情都不急,合作雙方今後有的是時間來完成。

    公事談完之後,時間已近中午,「清園」一方設宴,慶祝雙方合作的開始。酒宴很快就擺了上來,眾人少不得推杯換盞一番,包間裡的氣氛也變得熱烈起來。

    吃喝完畢之後,張維信和程飛跟著柳雲燕一起去了楊宅,將楊永忠等人接到了「清園」,讓他們和楊筱筠相見。分別數日之後,再次見面,楊家的人感慨頗多,紛紛落淚。一旁的張維信趕忙上前勸慰,並向楊永忠等人介紹自己的兄弟們。

    由於楊永忠等人之前和「清園」中的部分成員有過接觸,所以大家在一起倒也不覺拘束。尤其是那個楊筱蓮,如今尚不滿十四歲,還是小孩兒心性,陪著楊筱筠掉了會兒眼淚後,就已經恢復了正常情緒,開始在「清園」裡四處亂竄,搞得楊筱筠頭痛不已。最終還是張維信想了個轍,叫高軍這個同樣沒長大的高中生當伴遊,陪著小丫頭玩兒去了,這才讓楊筱筠等人能踏踏實實的和自己的兄弟們坐下來好好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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