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迷情 第二卷 原罪 第49章 我是讓你丫給逼的
    雲菲菲的電話打進來的時候,我正在接受服務。

    克林頓也受用過這種服務,萊溫斯基給他提供的---就是咬字分開念的那種。

    本來大清早睡得好好的,有人不停地敲門,搞得我心煩意亂。下床來打開門一看,是林曼琴。我沒理她,把門一關繼續睡覺。可是她很有毅力,鍥而不捨地堅持狂敲,直到我的耳膜無法忍受。

    我只有妥協,把她放了進來,然後接著睡。這一回我得學乖點,可不敢再跟她站一塊兒了---她總不能撲上床來,再大聲叫喚說我強姦她。

    林曼琴一點也不見外,她站在我的床邊,看著我微笑了兩分鐘,然後從她的包裡掏出一張卡放在我的桌子上。「這裡有五十萬,密碼寫在下邊的紙條上了,你隨便取。」

    我冷眼看著林曼琴,不知道她又想玩什麼花樣。

    「當然,從那本書上我不止得這麼多,可我不能全給你。」林曼琴的語氣很輕鬆,而且她還在我的床邊坐下來了,讓我心裡好一陣發毛。「願意接受的話,咱們還可以做朋友---」她瞟過來的眼神很曖昧。

    「我不需要你這樣的朋友,你丫隨時能把我給賣了。」我淡淡地說,「你不是還想讓我賠錢嗎?還要拉我去坐牢嗎?」

    現在林曼琴的日子不太好過。官司她是打贏了,可是全世界的人都指著她剽竊,公道自在人心啊---當然,最大的功勞還在蘇靜美。長川市各大媒體傾巢而出,全程跟蹤此案,深度爆料,對我在法庭二審時的真情表現大加渲染,旁敲側擊地影射林曼琴抄襲,還呼籲要健全法制,完善知識產權和絡立法,不讓那些竊取別人勞動成果的罪犯逍遙法外。

    因為這些媒體的統一口徑,我被極為誇張地美化了一遍,溫情脈脈、愛意款款、真心無限、浪漫無敵,跟《跳舞》書裡男主角橫刀一笑的形象性格極為吻合,絕無僅有。如此百死而不悔的癡情種、潑膽漢,當真是眾裡難尋,天下無雙,兼之才華人品出眾,身負奇冤難雪,整個故事曲折動人,圍繞我完全可以再寫上一本煌煌大作了。

    人心所向大勢所趨之下,林曼琴的fan們先是集體失語,然後陣前倒戈,極為迅速地加入了我方陣營,並且反戈相向,對林曼琴及其同黨的暴行大施撻伐猛烈抨擊。

    總之,民情、輿論一面倒地我討回公道,洗刷冤屈,還有很多律師在媒體放言可以為我免費代理申訴---雖然二審終審,但是因為牽涉到立法問題,沒有可以援引的成法,我可以申訴至最高法院,尋求法理。

    可是官司我是不會再去打了,因為蘇靜美叮囑過我不要有這個想法---畢竟法律不是吃館子,一時三刻地就能把你把要點的菜給送上來,再說我的有效證據也只有那麼多,官司打起來輸贏還兩說。更重要的是,打官司*什麼來玩?要*錢。以我現在的經濟狀況,跟人拚個魚死破的沒那把握---不一定破,魚肯定得死。蘇靜美還說了,如果林曼琴和她後邊的人有分寸的話,應該會找我尋求庭外和解。不過怎麼個和法她可能就不清楚了,如果知道林曼琴會獨自登門,以這種方式求和,我想她可能寧願我去打這場官司,呵呵。

    林曼琴見我沒什麼表情,估計我不太滿意。「沈宜修,你到底想要我什麼?你說出來,我可以給你---」

    曖昧,真他媽曖昧---不只是曖昧,都快到色情那一檔了。

    我還是不說話。人家說談判的最高境界就是沉默,讓人摸不清你的底牌,對手就會慌神,就會胡亂加價,提高條件。我覺得有道理。

    林曼琴倒也不慌張,她還在笑,很嫵媚的樣子,可是我覺得她更像個狐狸精,一個字--我一分不多給---沈宜修,你現在名也有了,錢馬上也會跟著來,不會差這麼點,再說了,錢這東西多害人啊,太多了也不行,我可全是為你好---」

    「一個字---滾蛋!」我指著門說,看來級別還是太低沒修煉到家,一激動忘記了滾蛋是兩個字。

    林曼琴絲毫沒有要滾蛋的意思,她站起身來,落落大方地說:「只要這事你不再糾纏,我可以陪你玩,你願意怎麼玩都行。」說著話,她的衣服就掉地上了。

    我*!我懷疑這丫身上有個按鈕,一摁就立馬自動脫衣。說實話,我還從來沒見過有誰衣服可以脫得這麼快,道行不淺哪---當然,也確實沒幾個女的在我面前寬衣解帶什麼的。

    別看林曼琴這騷B為人不咋地,身材那可真是不簡單,這一脫可全讓我看見了。高峰聳立、平原舒坦、森林茂密、洞壑幽深(這個是猜的,汗!)---絕對不簡單,地形太複雜了。而且高山低谷錯落有致,比例協調顏色得宜,令人見而忘俗---呃,不對,應該是見而易俗。

    我不去看她,把腦袋仰得很朝後,弄得自己直翻白眼---當然,我可不是暈色。我是怕流鼻血蹭被子上,把被子給弄髒了。*!

    不行,不能說*,這個字讓人受不了。因為我的身體開始不可遏制地產生了反應。

    我很討厭林曼琴,但是從客觀上來講,我只是討厭她的為人,對她的身體應該還是保留了一定的好感---人類對於美好的事物總是會存在寬恕之心地。何況她對我的犯罪主要思想,跟身體沾不到什麼邊,即使有罪,身體最多也就算個脅從犯。

    想了這麼多,我主要還是希望為自己的失態作點形式上的辯護---因為林曼琴的罪惡還沒定論,我的罪惡已經開始萌芽,而且罪惡還在升級,不段地在茁壯成長。討厭的是,被子太單薄了點,我的罪惡已經是欲蓋彌彰,不能掩飾了。

    林曼琴水汪汪的眼睛裡寫滿YD,而且笑得很邪,可能是對自己誘發罪惡的能力表示滿意。她什麼話也不說,直接撩開了我的被子。

    我這個人一向有裸睡的習慣,這一撩之下,小荷已露尖尖角,罪惡立馬呈現,大白於天下。

    林曼琴這個女人,不但不簡單,估計還有功夫,而且直接---太她媽直接了,直接得讓我恐怖。

    被子一撩開,她直截了當地一把抓住了我的罪惡苗頭---呃不對,應該是罪惡之樹,我還沒來得及做個下意識的反抗動作,就看到樹那頭長林曼琴嘴裡去了。

    完了!我被挾持了!看到自己的身體完全處於林曼琴的控制之下,我欲哭無淚,並且很擔心她藉機要挾,提出非份條件逼迫來我答應,否則就會斬斷我的罪惡。

    不過還好點,看來林曼琴沒打算這樣幹,事實上,她顯得很興奮,應該是對我的犯罪意識如此高昂感到很有興趣。她伏在我的身下,握著我的罪惡,跟握個冰棍似的反覆舔試,還弄出很大的聲響,就好像那冰棍有多好吃一樣。

    我很痛苦,我痛恨自己的本能背叛了我的心。雖然是有點享受,可那跟我內心受到的煎熬來比算得了什麼?

    我一面忍受良心的譴責,一面大聲喝斥林曼琴,讓她住手,讓她不要把我的罪惡弄得那麼深,我要她弄得淺一點,我怕會痛---是的,我的心已經很痛了,我可不想讓身體還來受痛苦。

    就在這個緊張時刻,電話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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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超級YY開始,如果還是不能提高大家的興趣,我就只能捲鋪蓋滾蛋了。

    滾蛋之前,還是希望能有朋友看下我的第一卷---能夠通讀的話---那個才是我想寫給大家的。

    再次重申:第一卷是目前起點最好的。文筆、架構還有真情。也是人氣最慘淡的。點擊、推薦還有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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