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迷情 第四卷 鳳凰涅槃,浴火重生 第146章 幽默
    到了晚飯時間,管教推著個小推車過來,監室裡的人排隊打過飯菜,然後集體蹲在電視機前邊看邊吃。我瞧了瞧他們手裡端的那些物事,差點一頭栽到地上。*!嚴重抗議!———我是來坐牢,不是來服毒自殺的!

    我感覺有點鬱悶,並且對即將開始的牢獄生活喪失信心。當這種看上去就能讓我七竅流血的食物都不是免費供給,還得自己掏上一筆伙食費後,我更加鬱悶了,我絕個食,開展一次非暴力不合作運動。我把身子一倒,四面八叉地躺到了床上。

    「哎———這不是那個——哎喲媽呀!」先頭那小個子突然指著電視叫喚起來,大驚小怪地。我轉臉一瞧,長川市台的,在播放一個法制特輯,正是報道上午案子的庭審。我登時來了興趣,一轱轆翻起身,坐在床沿上饒有興味地看起來。

    蘇靜美一案系長川N年不遇的一個高層典型,上頭定的調子肯定是重點跟進、報道,因此該新聞持續時間特別長,快要長過今天的庭審實況了。而且看起來長川電視台的記者編輯們挺有兩把刷子———攝像把人物特寫抓得不錯,後期剪輯水平也高,那些代表法律的主要人物都被特點鮮明地展現出來:檢察長的正義、審判長的莊嚴、公訴人之花———藍檢察官的鎮靜從容,甚至還有旁聽席上藍書記大量思索考慮狀的特寫插入,伴隨旁白解說,我們瞭解到市委對本案高度重視的態度———眼見官員腐敗瀆職,市委領導是看在眼裡急在心裡,期望通過這個案例的審理,探索出一條切實可行、行之有效的防腐反腐的路子來。

    新聞主持人很有深度的一番點評,還讓我們知道了今天的審判是長川反腐鬥爭的一次重大勝利,涉嫌受賄瀆職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典型職務犯罪分子已經受到法律震懾,並即將遭到法律嚴懲。但是因為案情複雜需要補充偵查收集證據,故而延期(只有延期這一點不太好加工,應當屬於實話實說)。

    我啞然失笑,越看越覺得好笑,看新聞看出了無厘頭的味道,就跟周氏電影似的。人說春秋筆法述而不作,這個可就比孔老夫子強得太多了,東拉西扯南轅北轍———政治這玩藝,可不是一般的幽默,呵呵。反正我是挺佩服電視台那幫秀才們的想像力,這麼短的時間,就製作出這麼長篇大論且雲山霧海的一東西,還忠實地秉持一個虛無主義的風格,比藝術抽像多了,真他媽強!也不知道弄死了多少編輯的多少腦細胞。

    笑歸笑,就是還有點疑惑———不知道看電視的老百姓裡頭,有沒有人能從這超強的政治幽默上猜出今天庭審實情的。

    同監室這幫爺們顯然沒能看出幽默來。他們對著電視指指點點,用很市井的口氣咒罵腐敗,一邊提心吊膽地斜眼瞅我———沒人知道我為什麼發笑,看這樣嚴肅的東西,居然能笑得這麼開心,毛病可能不是一般的強。

    當電視上出現蘇靜美的鏡頭時,周圍人異口同聲地表示詫異,都說這種形象的女人應當不太可能是那種令人髮指的大貪官,這一點倒讓我頗感意外。

    好像電視台在處理本案嫌疑人形象時確實出了點,可以說是完全失敗———蘇靜美理應會被修飾成反面角色以儆傚尤,但是事實上,電視鏡頭卻再一次證實了我在庭審時的感覺。蘇靜美姿態優雅,神情鎮靜,目光銳利,不但看不出犯罪分子的典型特徵,反倒貌似比檢察長更正義,比審判長更莊嚴,比公訴人更從容自若,比旁聽席上的藍書記更像領導,真是奇了怪了!當然,該現象也不能埋怨記者們嗅覺不敏銳、不肯配合意識形態的宣傳需要,要怪只能怪蘇靜美的樣子始終完美無瑕,根本沒閃出人家想要的角度———估計那幫編輯剪輯時為了找鏡頭也暈死過N遍,沒辦法,有心殺賊無力回天,呵呵。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這句話能夠很貼切地形容身前人們此刻的想法。大夥兒似乎全然忘記我們應該接受法律這個本意,買櫝還珠本末倒置,全體興奮地議論起案件嫌疑人的漂亮風度來,也不知道這個法制宣傳片的製作者如果有幸聽到,該當作何感想。

    看到我的形象了———大夥兒好像終於想起來,一屋子的目光集體向後探詢,在我臉上掃來掃去,又對比屏幕上那個證人,似乎想印證一下他們有沒有弄錯對象。我不動聲色地坐著,他們猜謎。其實也沒什麼好猜的,因為我在電視裡出現了很多次,都是拜蘇靜美所賜———我跟她站得太近了,鏡頭實在躲不開。

    我笑得更厲害了。不是第一次在電視上看到自己的形象,不過今天這副尊容確屬搞笑版。只見我站在證人席上無所事事假癡不呆,別的什麼都不看,就盯著身邊的蘇靜美,賊眉鼠眼地,顯出一副色迷迷的形態來,有點花癡的意思,哈哈!

    「嘿,哥們,是你吧這位?」又看了一會,小個子終於抑制不住好奇,端著個飯盒坐到我到床邊上,指著電視興致勃勃地問我。

    「是啊,怎麼滴?不像?」我笑著反問他。

    「你說獻花,就是給的這個———女市長?」

    「對啊。」我的嘴上沒宣傳部門把關,可以實話實說。電視裡當然不可能有獻花的情節,就算有記者拍到,也絕不會公映———就跟我們在電影院裡能看到的色戒肯定是刪節版一樣。那個屬於黃色這個屬於反動,一個道理———大眾不宜。

    「嘖嘖嘖,看不出來,色膽包天———蹲這來算便宜的了。」小個子連連搖頭,好像他真明白什麼。邊上又有人探過頭來問我,「看你樣子,應該是大學生吧?還這麼不懂法?」還有人問我是不是剛出學校門,在做什麼工作,看樣子大家對我都好奇,而且意見一致地判定我是個超級法盲,居然敢把花獻到法庭上,獻給一個犯了法的漂亮女人。

    人們七嘴八舌地發問讓我感到尷尬。我搔了搔腦袋,有點不好意思地告訴他們我不但懂一點法,而且是市政府管法制的,還能勉強算個領導。

    所有人的下巴都掉到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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