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迷情 第一卷 市長美眉與我 第24章 赤膊上陣
    天證律師事務所裡,一個姓胡的律師接待了我。

    這胡律師長得很老辣,一副精明強幹敏於事理的模樣,看上去就是把一死刑犯從天牢裡撈出來或者又再把人給送回去砍了都不成問題。

    聽我繪聲繪色地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說過一遍後,老辣的胡律師一句話也沒說,只是閉著眼睛養神,不時端起手裡的大號茶杯吹上一口仙氣,再細細地啜上一啜,好像他對飲茶的興趣遠大於對我的興趣。他神情安祥,氣度沉穩,又像是一老和尚到了入神坐照的境界。

    什麼毛病啊這是?人家心急火燎地趕這就是來看你打禪的?

    我緊緊地盯著胡律師,很怕他就這麼一個不留神給坐化登仙可就不妙了。

    足足坐了一盞茶的功夫(他媽的我看裡這句話多了,才知道一盞茶要這麼久的。不過也可能是人家那玩藝沒他的大,他手裡這茶杯都快趕上一水桶了!巨汗!),胡律師才抬起眼皮,說了一句我不太理解的話。

    「你得有點心理準備。」他的樣子頗有些莫測高深。

    心理準備?殺頭抄家都不怕了我還準備個什麼?何況我是受害者啊,要有也是林曼琴這個剽竊犯去準備怎麼受死,怎麼輪上我了?

    「我不明白。」我說。

    「哦——是這樣的,從你剛才說的情況來看,這個案件的標的可能會比較高,也就是說--」胡律師又看了我一眼,好像是在觀察我準備得怎麼樣。「案子的代理費用相應也會多點。」

    哦,原來是說錢這個東西,我鬆了口氣。「多?怎麼個多法?要多少?」

    胡律師開始跟我解釋他們的收費情況,「一般我們的標準,像你這樣的案子是要按訴訟標的5%來收費,當然,根據案件的複雜程度,這個最後的費用多少還要我們雙方來協商,但是通常情況是要往上浮動的,即使就按這個5%算吧--」胡律師說得不緊不慢,很有條理,說到這裡時,他又看了我一眼,見我沒什麼反應,才接著往下說,「你介紹的這本書的出版情況和由此產生的相關利益,涉及的標的價值應該會在一百萬以上--當然,這個是我的猜測,畢竟我們還沒簽下這個代理合同,我也只是根據我的經驗大概估計一下--」

    「5萬塊是嗎?」我打斷了他的話,一百萬的5%,這個數很好算。

    「最低標準是這樣。當然,簽過代理合同,你先付5萬就行了,以後根據標的具體數額再算吧,多出的部分可以等案件審理終結後再付清。」

    「什麼?」我吃了一驚,「要先給錢?」

    先付5萬!可我現在身上連5百塊也沒有。「我沒這麼多錢啊,可以先欠著嗎?」我一看胡律師的臉色有點難看,趕緊又解釋說:「我的意思是說,呃打過官司弄來錢了再付這個律師費——」

    「代理費一般都是先給的,」胡律師肯定是不耐煩了,因為他終於把手上的大茶杯給放下了,他站起來說,「當然也有後付的情況,但是那個屬於風險代理,我們不搞,你可以去找願意接這個的。」

    風險代理?算了吧!就算有人肯這樣幹,按如今法院這個執行難的現象看,就算打贏官司了,一時三會也弄不回錢,到時候律師行又來逼債,那我可真沒法活了。

    說了這麼多,可是關於案子的事可一句沒提。我跟著他站起來,有點不甘心,又小心翼翼地問:「胡律師,以您的經驗來看,這官司打贏應該沒什麼問題吧?」

    「一個案子能不能贏下,關鍵看證據,如果簽過合同,我們為你工作,自然會去收集相關證據。」胡律師神情篤定,很職業地說,「在此之前,我不能回答你關於案件的問題,因為你進行的法律咨詢也是要收費的。」

    我倒!敢情再說幾句話我就得掏錢了。

    臨走前我問了最後一個問題:「如果我不請律師呢?能不能打官司?」

    「完全可以。」這也是胡律師回答我的最後一句話,當然,很幸運,他沒讓我為這句話付費。

    我心裡有底了,不就是一官司嗎?我誰都不找了,我還真就自個上了!想起前段在那個政府協調會上舌戰群儒,大勝對手,我覺得自己絕對沒問題。那多複雜一事兒啊?現在這小CASE啊,這麼簡單一案子,還想弄我幾萬塊,得了吧您吶,這錢我省自個兜裡了!

    ……………………

    開庭了。開庭了!

    我站在長川市東城區法院民事庭的原告席上,洋洋得意,顧盼自雄。

    來此之前我精心地打扮了一下自己,從鏡子裡看,我現在的氣色非常好,形象非常佳,身體非常棒。為什麼說這個呢?是因為今天的場面確實非常大,氣氛非常火,人來得非常多。

    遞上訴狀、等待開庭的這幾天裡,我一直都在吧泡。我告林曼琴--也就是《愛在指尖跳舞》一書的作者「無心戀愛」侵權剽竊一案引起的關注度超乎尋常。上撲天蓋地都是關於這個事件的消息。有人驚詫有人懷疑有人高興有人痛苦、幸災樂禍的、勃然大怒的、歇斯底里的、推波助瀾的……等等等等,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期間我還和那個叫跳舞狂的FANS團正面遭遇,接上了火,雙方大打出手(當然,是打字那打法),亂扔板磚,互射口水。

    上各大論壇上也是自發形成正反兩派,互相攻忤,論戰不休。一時間,機關鎗共迫擊炮一色,爛柿子與臭雞蛋齊飛,搞得烏煙瘴氣、人人自危。當然,大多數的看法都是站在正方立場,指責我是在挑戰權威,以圖自我炒作,持這一論點的友們勢力龐大,人數眾多,反方逐漸節節敗退,丟盔棄甲,喪師失地,無力還手。

    而這個事件的始作俑者,我--鄙人,沈宜修,就叼著一支煙,很深邃很有內涵地坐在電腦前,擺出一副冷眼向洋看世界的嘴臉,除了那次在跟FANS團的狙擊戰中表現得稍稍有點不夠風度外,其餘時間基本上做到了橫眉冷對千夫指。

    且看你能橫行到幾時。

    幾天的時間裡,我做好了充分的思想準備,養精蓄銳,秣馬厲兵,意圖打出一場高水平的攻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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