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土 第2章 第二章 (1)
    白天明呆呆地立在夜晚的天安門廣場,小皮箱靠在他的腳邊。他盯著自己細長的身影,腦子裡老是竄出一個毫無意義的問題:「人究竟有幾個影子?」

    剛才他在長安街上行走,腳邊有三條影子伴隨著他。前面的濃黑而又墩實;斜斜地躺在身邊的那條,細長而又淺淡;後面的只是個影影綽綽的輪廓。濃黑、墩實的影子不斷的萎縮,直到溶化在他的腳底,身邊的那條影子趕緊補充它先前的位置;後面的又填補了身邊的空缺,而先前那條最清晰的影子又從腳邊向身後延伸,變成了模模糊糊的輪廓。

    「哪一條是自己真正的影子?或者說哪條影子更像自己?」他翻來覆去地思考著:「自己是纖細、灰暗,還是壯實、明晰?哎呀,明晰壯實的影子只出現一小會兒,可灰暗無力的影子倒老是追著自己。」

    他知道,這裡面根本不包含什麼哲理,充其量有那麼一點可以引發人們想像的隱喻。人與影子的關係完全看燈光的位置。就自己前面的燈光來說,自己是一步步走向光明;而就後面的路燈來說,自己又一步步遠離燈光。

    他微笑了一下,想趕開自己腦子裡的這個固執的問題。他知道自己永遠也當不成哲學家,只是由於自己不安定的心緒,才在腦子裡幻化出那些毫無實際意義的命題。他抬頭看看街燈。桔黃色的街燈明亮而不耀眼。他走到廣場的觀禮台邊,放下手中的小皮箱,斜靠在短圍牆上,遙望著黑絲絨般的天幕下那威嚴高聳的人民英雄紀念碑。他前些天接到調令,要他回到北京,回到原先工作的新華醫院。但他並不覺得特別高興。北京雖說是故鄉,然而已沒有親人。父母早已經去往天國,假如真有一個冥冥世界的話,他們准在那兒相依為命。他們留給這個世界的只是一尺方匣裡的些許骨灰。後來,連這骨灰也被大姐埋掉了。二十五年前,白天明才十五歲,大姐就拋下他,跟著自己高鼻、金髮、碧眼的外國丈夫飛往另一個遙遠的國度。

    臨走時,把父母的骨灰埋在了萬安公墓。也許,正是沾了她的光,白天明才能從小縣城調回北京,回來看守那已經破落的小院兒,四間瓦房。那畢竟是「僑產」。然而,他對那度過自己童年、少年、青年時代的老屋,並沒有多大的親切感,對於大姐,則簡直萬分地鄙視。他始終鬧不清,大姐怎麼會愛上一個胸脯上長滿黃毛兒的洋人?不錯,愛情是沒有國界的,而且,近來的時尚似乎崇揚大姐這路的「國際」主義者。從優生學的角度看,大姐似乎也夠得上改造人類本身素質的先驅者。然而,他知道,大姐的遠嫁外邦與這些主義和科學無關,甚至也遠異於古代的和番。大姐不過是喜歡喬?方登身邊的生活而已。大姐自己說:「喬尼有個了不起的姓:方達,說不定是亨利?方達的親屬,將來也會當電影明星。天明,瞧,喬尼多帥!」

    白天明那時還小,鬧不清「方登」和「方達」是不是一個外國字,更不知道「亨利?方達」是誰。在他眼裡,電影明星絕不會比胡同口兒賣豆腐腦兒的老孫大爺更親切可愛。但他知道,大姐不是因為喬尼的電影明星家系才嫁給他的,是她早就想到外國去,沒有喬尼?方登,她也會找一個「橡皮泥?圓凳」嫁過去的。

    白天明並不是個狹隘的民族主義者。他尊重和理解海外僑胞思念故土的心,並不簡單地認為移居國外便是背叛母邦。但他恨自己的姐姐。無論怎麼說,那時他才十五歲,還在上初中,姐姐竟忍心拋下他,遠走高飛。要不是那象母親般慈愛的吳老師,白天明的少年生活將會更加淒涼和清苦。他變得沉默、內向、鬱鬱寡歡。在學校裡除了唸書之外,他和一切活動遠離。但是,他的內心卻奔騰著熾熱的熔岩,他要用優異的成績給姐姐一個顏色。只有在吳老師那簡樸的小屋裡,他才變得像個少年,和吳老師的侄女兒吳珍一起說笑,一起聽吳老師在一架舊鋼琴上彈出悠揚的曲調。吳老師早已在「史無前例」的烈火中燒盡了自己的生命之燭,如今埋在黃土丘下,聽秋蟲的彈唱。吳珍也已不知去向。白天明考上醫學院之後,一心發憤讀書,想用未來的薪水回報吳老師的慈愛,懲罰大姐的良心。可是,他的努力無損於大姐的自尊,而大姐幸福的婚姻卻給他的生活投下濃黑的影子。多少年來,他經受了一次次政治運動的衝擊。要不是實事求是的理智終於佔了上風,他大約永遠會在週而復始的政治運動的圓圈中,帶著枷鎖舞蹈。

    沒有親人的舊居,便是一個沒有生命的軀殼。這樣的棲身之所到處都有,何必非要回來?

    他並不特別高興回來的理由,還因為在北京他有過兩次還孕育在內心便被掐死的愛情。

    一次,是他的初戀,那對像自然是吳珍。吳珍比他大三歲。他們在一起的時候,就像是親姐弟,有說不完的悄悄話,唱不盡的中國與外國(更多的是俄羅斯的)民歌。吳珍買了什麼好吃的東西,除了捧給姑母,就是偷偷用手絹包起一份,等著天明放學的時候交給他。當天明津津有味地吃著這些美食佳味的時候,吳珍總是坐在一邊,用似乎是母親的目光,笑咪咪地盯著他。白天明從來沒有感到自己已經愛上了她,只是覺得一天也離不開她。直到有一天,在一九六O年吧,他剛上大學二年級的時候,在音樂學院鋼琴系讀四年級的吳珍,跑到學院來找他。在西郊學院路的林蔭道上,吳珍慢吞吞地告訴他,某歌舞團的樂隊指揮給她寫了一封熱烈的求愛信,她不知道該怎麼回復這個求愛者,想聽聽小明弟弟的意見。白天明當時什麼也沒感覺到,只是說:「這要看你自己的意思了,你覺得可以和他交往,也不妨跟他作個朋友,接觸一段再說嘛。」

    吳珍聽了他的話,站住腳,在夕陽的餘光中瞇起美麗的大眼,憂鬱地說:「可是,我已經愛上了一個人吶,怎麼辦?」

    白天明笑了:「你可真會保密。愛上了誰,怎麼不告訴我?」他看看吳珍,又說:「那你就告訴寫信的人,說你已經有了愛人。這很簡單嘛,發什麼愁?」

    吳珍不再說話,只是在秋天的晚霞中慢慢地走著。路旁高大的白楊,抖落著一片片黃葉,他們踏著落葉默默地行走。秋風掀起吳珍的紫色薄呢大衣,也拂動著她濃密的黑髮。她只是一言不發地走著。他倆一直走到北太平莊,在****食堂吃了晚飯。送走吳珍,白天明才發現,自己衣袋裡已經連坐車的錢也沒了,只好在秋夜裡步行趕回學校。

    他走到花園路的時候,一股悲涼突然襲上心頭:「哎呀,她有了愛人!她將會和另一個男人生活一輩子。我再也不能,再也不能像現在這樣和她一塊兒生活了,我將會失去她,永遠失去她!」

    這思緒使他煩躁,使他恐慌,使他好像墜入了無底的深淵。他不知道自己這是怎麼了,為什麼不願意象姐姐一樣的,比姐姐還親的吳珍找到自己的幸福。他昏頭昏腦地回到宿舍,頭一次沒有翻開書本就倒在床上。他睡不著了,心裡翻來覆去是那個惱人的念頭:「她要和別人過一輩子了。」

    躺在下鋪的小胡從床上爬起來,湊到他的耳邊悄聲問:「天明,你怎麼了?陷進愛情的網裡了?」

    他的頭一下子脹大了。啊!原來是這樣,是他愛上了,而且大概早就愛上了吳珍!是這個才使他聽到這消息後這樣痛苦……

    單純的青年吶,竟然不知道自己在何時陷入了一張緊密的痛苦的網,而這個網,就叫做愛情……

    第二天,他給吳珍寫了一封信,把自己在花園路黝黑的走道上突然泛起的心潮,以及整夜不眠的思考告訴她,請她原諒「我不知道你已經有了愛人。相信我吧,珍姐,我將克制我不應該產生的情感,永遠象弟弟般地愛你,絕不干擾你的生活……」他把信投進郵筒的時候,心突突地跳,彷彿做了最丟人的事。

    吳珍又來找他,紅紅的臉,滿溢著興奮和幸福。她對他說:「我也愛你,像姐姐愛弟弟一樣地愛你。我比你大三歲呀,是吧?我可不答應不再理你,而是要更好更好地跟你在一起,比過去對你還要好。咱們老是這樣在一起,多麼好哇。別再說傻話,別再痛苦。我怎麼能不理你呢?瞧你長這麼高,可還是個孩子。咱們拉拉手,都算過去了。你畢業前,咱們誰也不說這件事,跟從前一樣,好不好?嗯?好不好?」

    白天明自然不希望離開她,聽了她的話,也就化憂為喜,以為那未來的「姐夫」,畢竟還在遙遠的地方,自己在珍姐的心頭也還佔據著一個位置,便答應了她。

    那天他們一起到了北海,劃了船,在飄滿落葉的湖水上,吳珍為他唱了一首歌:

    還記得在那年早春時節,

    是你把含羞草投進我的小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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