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迪詩看世界 第11章 博弈男女 (4)
    男人的「多心」並不止於泡妞,他們購物其實跟女人一樣多心,只是大家買的東西不同而已。我認識一個投行男,一個人擁有5部車,我問他是不是打算轉行搞物流,他聳聳肩說買車是人生最大的享受。買來以後就這樣放著,因為工作很忙也沒有太多時間享受駕駛的樂趣,可他就是喜歡那種擁有的感覺,閒時看看它們,欣賞一下車身的線條,所有煩惱都會一掃而空。

    他這種感受我倒也能夠明白,所以我常說購物是一種「精神排毒」,花出去的錢,值得。雖然我不明白買車有什麼好玩,但我並不反對男人買車,做人還是應該公道一點。我平日買回來的高跟鞋也同樣在家裡擱著,有些甚至連包裝袋還未拆開,往衣帽間一丟就那樣把新鞋忘得一乾二淨,可我就是享受購物的過程和擁有的感覺,所以我還是會繼續買。你說這是浪費?我Daisy從來都是資本主義的奴隸。

    該打

    同事的姐姐被男朋友打腫了臉。眾人大罵那狗公打女人一定不得好死。不久,這位同事的姐姐交了另一個男朋友,被這個男人打斷了鼻樑。眾人又罵這狗公打女人一定被雷公劈。後來,這位同事的姐姐好不容易遇上真命天子,很快跟這個男人結了婚。一年後,她被丈夫揍得滿身瘀傷。眾人欲開口罵這狗公,卻罵不出來。

    女性遭受暴力對待,是一件不幸的事。不論男女,出手打人肯定是不對的。然而,當一個人一而再、再而三地遭遇同樣的不幸,我們在替她難過和盡量給予幫助之餘也會禁不住問:這人本身是否有什麼問題,令她重複又重複地掉進火坑?還是純粹或然率的緣故,令她一次又一次地遭遇同樣的不幸?

    一個女人連續在三段關係中,被三個男人不約而同地揍了一頓,若是或然率的結果,這位女士也不妨去買六合彩。週遭的人在譴責使用暴力者之餘也不禁問:這個女人本身是否也存在某方面的問題?她的行為似乎有一個模式,她似乎特別會受某種男性所吸引,令她一次又一次落得被不幸的下場。

    有人說,也許這個女人真的叫人受不了,任何人看見她都忍不住想揍她!我不同意這種說法。世上令人忍不住想揍的傢伙比比皆是,我每次看見我的老闆都很想揍他,但任何正常人都不會這樣做。無論這傢伙是多麼值得揍,我們都不會真的揍他,而這個女人卻接二連三被不同的男人揍了。

    同情一個人很容易。但除了同情,如何幫助她避免遭到第四、第五個男人毆打才最重要。重複又重複地遇上不如意事情的人,與其擺風水陣,倒不如嘗試從過去的行為歸納出一個模式,然後改變這個模式。

    25歲

    我不知道別人有沒有經歷過所謂「人生的分水嶺」。對我來說,分水嶺就在25歲。當初產生這種「分水嶺的覺醒」,是因為看了一篇張曼玉的專訪。她大概是說,25歲那年的際遇,令她突然明白了一些事情,從此在演戲方面脫胎換骨。我不禁發出了一聲感歎──啊,就是了,我的頓悟也發生在25歲。以一個現代女性的成長歷程來說,大約二十一二歲投入社會做事,這才是人生的開始。然後,我們在工作上和其他地方認識了新的人和事,令我們對自己、對這個世界都有了不同的看法,大約三四年後,即25歲那年,這些感受累積醞釀到了某個程度,就讓我們跨越到另一個階段了,這就是所謂的「成長」。

    我自己也因為25歲那年所發生的一些事,令我對這個世界有了新的看法。有時我會想,那年所遇過的人,傷害過我的和被我傷害的,也許都只是幫助我越過這道分水嶺的工具。這樣想著,就不會為25歲那年的事去「問責」,也不會為那年的事去「自責」了。我26歲的時候,比25歲時成熟很多、堅強很多。對,就只差1年,脫胎換骨了。

    25歲對我來說是一個分水嶺。許多人說來到30歲又是另一階段,然後,四五十歲又是另一道分水嶺……女人就這樣過著跨欄似的人生,真要命。

    對情人換個表情

    「我受夠了!我看見你就想吐!」June(瓊)的男友向她怒吼。我只能說,如果我是這個男人,我都想吐。June,亦即那個被男友甩掉的女人,此刻正坐在我跟前哭得死去活來。她邊哭邊說:「我跟他在大學時已經認識……我們一起七年了,最近幾年都住在一起,本來還打算明年結婚……」我給她遞上紙巾,她哽咽了一會,續說:「有天醒來,突然見他正在收拾行李……我就問……你去旅行嗎?他卻大聲說:「我受夠了!我看見你就想吐!……Daisy……他要跟我分手啊!」

    火山爆發,絕非一時三刻的事。我想,June的男友大概也忍了很久,像火山那樣「忍到爆」。

    「那他為什麼要跟你分手?」我試著問。

    「他說我一天到晚黑口黑面……」June低著頭說。

    說句真心話,我覺得June的男友忍了足足7年才分手,肯定已經把一顆惻隱之心燃燒殆盡,做男人做到這樣,都算有情有義。換了是我,七天就喊分手。他說得很對,June的確「一天到晚黑口黑面」。無論別人對她怎樣好,她看來依然不開心。我能想像她男友每天拖著疲乏的身軀下班,回到家裡只見一個黑口黑面的女人,世界末日似的呆坐沙發。白天在辦公室裡受氣,滿以為回到家裡,小兩口子可以開開心心地聊聊天、說說笑,但她就是黑口黑面。連續7年,最近幾年還住在一起朝夕相對,豈有不作嘔之理?

    我不是心理咨詢師,不會查找她黑口黑面的原因。也許那是性格,也許是童年陰影,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她這副表情,連她自己照鏡時也會感到難受。「Daisy,你老實答我,我系咪好難頂?」「系。」我答。她一怔,似乎為我的誠實感到意外。是你自己要我老實答的,待人家老實,你又受不了。「嘗試換個表情吧。」我說,「對著鏡子,練習一下微笑,你會發現自己突然變漂亮了。」「他走了。就算我笑,他也不會回來。」「難道微笑就不能為了自己?」我說。

    賭徒

    世上最豪的賭徒不在澳門,而在教堂。作家毛姆曾經說過:婚姻對男人來說是賭他的自由,對女人而言是賭她的幸福。這句話大概說進許多已婚男女的心坎裡去,例如我的朋友Susan和Martin。

    說起來,他們這段婚姻危機的起因其實相當無聊。話說他們參加一個朋友的婚禮,誰知一對新人在婚宴上吵起架來,兩人互數對方的不是,過程中新郎一時說漏了嘴,指他的好兄弟Martin也認為婚後痛失自由,就連鹹書也只能偷偷藏在衣櫃。Martin聽後大吃一驚,「又關我事?」他當時心裡一定這樣想。這位無辜的路人甲被拖下水,因為參加了一個「好兄弟」的婚宴而被迫睡在客廳的沙發足足三晚,以致連那本絕版《李麗珍寫真集》也付諸一炬,而兇手當然就是他老婆Susan。

    「我不容許我的家裡放著這些污穢的東西!」Susan拍台罵道。男人眼中奉為「神聖」的東西,在女人眼中居然算作「污穢」,叫李麗珍情何以堪?我認識了Susan幾年,她人是有點執著,心地倒是不壞。譬如說,她在毀滅丈夫的鹹書之後,又給他買回JaneAusten的巨著《理智與情感》,以彌補丈夫心靈上的空虛,滿足他在情感上的渴求。Susan真的以為《理智與情感》可以代替《李麗珍寫真集》,沒想到她居然如此看得起男人。隔天,Susan早上醒來便見丈夫在客廳的沙發上正襟危坐地讀著《理智與情感》,眼眶一濕,感動得差點哭出來。後來Martin的「好兄弟」爆料,才知原來他在蘭桂坊灌了一瓶威士忌,口中喃喃罵著「和奧斯汀一起下地獄吧!」。好男不與女鬥,男人明知鬥不過老婆,索性陽奉陰違。Martin賭了他的自由,全完了。

    第四者

    人們總是熱烈地談論第三者,我卻認為第四者才最可憐呢。無論第三者是咎由自取還是無辜受害,至少有人意識到他的存在。第四者呢?卻往往被當成透明,就算突然在世上「卡嗒」一聲消失了,也無人會察覺到吧。

    大家總是低估了第四者的數量,以為這個情況並不普遍,其實不然。一個女人愛上了有婦之夫成為第三者,那麼只要另有一個人喜歡這個女人,他就成為第四者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段三角關係上,根本無人在乎這位第四者的感受,他的唯一選擇是忘記這個女人,或繼續留在她身邊當一個透明人。然而,那位第三者卻可以選擇離開那有婦之夫,轉為跟第四者在一起,或乾脆忘掉所有男人,孑然一身。人只要有得挑,慘極有限。

    當然,選擇是需要勇氣的。當你身處局中,能夠清醒理智地作出抉擇,談何容易?難是難,但也確實有人做到。剩下那些無法抽身的第三者、第四者,地老天荒地等待一個永遠不會出現的希望。

    扮蠢

    在男女博弈之中,女人有一種特殊技能,一個字——扮。這包括在適當的時候扮蠢、扮盲、扮啞、扮失憶。

    這無疑是一種學問,不,應該說是一種藝術。可我所指的「扮」,並不是叫你在發現老公有外遇時裝作懵然不知,默默隱忍並含辛茹苦帶大一對子女,那是三流電視劇集的橋段,劇情還說子女長大後回來報復爭家產。我所指的「扮」是在生活小節上讓他一讓,例如明明懂的東西裝作不懂,給他機會表演一下。他的一些小毛病,可以的話最好裝作看不見,留待大事才提點一下,事事挑剔會很惹人討厭。

    男人要面子,在人前讓他威風一下無傷大雅,丈夫高興之餘女人也沒有損失,為什麼不呢?一個聰明的女人,不會在大庭廣眾跟自己的伴侶爭風頭,你看英國王妃凱特,跟王子出雙入對,為他錦上添花,卻從不爭做獨當一面的女人。

    又例如我舊老闆的太太Sarah(薩拉),每次跟隨丈夫出席公司活動,大方得體卻又表現含蓄,從不會蓋過丈夫的風頭。有次在公司舉行的聖誕晚會上,這位老闆眉飛色舞地大談貝多芬小提琴協奏曲,太太則在一旁點頭微笑。我們都很驚訝,這傢伙平日的嗜好是炒股票和跟年輕女實習生聊天,怎麼看都不像如此有文化。後來聽秘書講是非才知原來Sarah是音樂博士,生孩子之前是外國管絃樂團的小提琴手,老闆高談闊論的材料大概還是老婆為他準備的吧。

    「HeyDaisy,你估他們回到家裡是否也這樣恩愛?會不會是在做戲呢?」同事Emma(艾瑪)在我的耳畔說悄悄話。

    「即使是裝出來的,她也是一位恰如其分的演員。」我說。

    和我說說話

    曾經聽過一個故事:一對夫婦結婚10年,一天比一天怨恨對方。他們生活並不富裕,每天早上只能買一片麵包兩人分著吃。十年來,丈夫每天都吃著又乾又硬的麵包皮,把軟滑的部分留給妻子,但妻子看來卻依然不快樂。丈夫心想:「我這麼疼你,把最好的全讓給你,究竟你要怎樣才會滿意?」丈夫越想越氣憤,漸漸不再願意跟妻子說話了。

    就這樣一直過了10年。有天早上夫妻倆如常一起吃麵包,丈夫看著手中乾巴巴的麵包皮,再看看愁眉苦臉的妻子,心裡突然湧起了一股憤怒。「我已經受夠了!從今以後我不會再把最好的讓

    給你!」說罷將麵包皮塞進妻子的碟裡。

    妻子熱淚盈眶,對丈夫說:「親愛的,我等了10年,你終於肯把最好吃的麵包皮讓給我了。」

    我們常常理所當然地以為自己瞭解對方,以為自己認為好的就一定適合對方,覺得沒有溝通的必要,就這樣產生了許多不必要的誤解。「為你好」這三個字,破壞了不知多少段感情。

    與其送我名牌手袋,我寧願我的愛人為我做一件事——和我說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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