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說,你才不被拒 第39章 附錄2  提高記憶的訣竅 (1)
    著名心理學家卡爾·希紹曾經說道:「對於先天記憶能力的開發,普通人只做到了不高於10%,而剩下的90%則因不遵守記憶的自然規律而白白浪費掉了。」

    那麼你屬於這種普通人嗎?若是,則說明你已經在社會或商務的重擔下壓得喘不過氣來。由此,我認為你會充滿興趣地研讀這一章,並且會受益匪淺。

    首先我需要向你展示如何在商務性、社交性的會談中或演講中使用這些自然規律。

    事實上,這些「記憶的自然規律」十分簡單,它只包括3點。任何一個所謂的「記憶系統」都是由這3點構築的。它們是:印記、複述、聯想。

    要對記憶的內容做到深刻、生動而持久的印記。這是記憶的第一道指令。而要達到這一點則必須聚精會神。西奧多·羅斯福憑借自己非凡的記憶力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他那出色的記憶就根源於此:深烙於心中的印記。在頑強信念和不懈磨煉的引導下,羅斯福使自己即使在最不利的環境中都能夠全神貫注,不被外界干擾。1912年,在芝加哥「公牛與駝鹿會議」期間,國會賓館成了他的辦公地點。當時,很多人都擁入了賓館樓下的街道,他們揮舞著旗幟,大聲叫喊著:「我們需要泰德!泰德!需要泰德!」賓館周圍被人們的怒吼聲、樂隊的演奏聲包圍著,還有來來往往的政客、緊張的會談安排,以及頻繁的請示足可以使一個普通人無法專心工作。但羅斯福卻做到了。他坐在房間的搖椅裡,似乎對外面發生的一切都渾然不覺,依舊全神貫注地閱讀著哈洛德特斯——那是一位希臘歷史學家——的故事。在去往巴西荒野的途中,每到一處宿營地,他都會在樹下找塊乾燥的地方,然後坐在小凳上閱讀根布本的《羅馬帝國的衰落》。他是這般沉醉於此,以至於忘記了身邊的雨聲、吵鬧聲,甚至是營地裡的活動和熱帶森林中的各種聲響。這或許也是他過目不忘的原因。

    僅僅5分鐘的全神貫注,其記憶的效果都要超過精神委靡時的記憶效果。亨利·沃德·比切爾寫道:「集中精力的一小時,遠遠勝過迷迷糊糊的數年。」作為伯利恆鋼鐵公司的總裁,艾伍貞的年收入可以達到100萬美元以上。他說:「到目前為止,我所學到的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每天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要做的——全神貫注於眼前的工作。」

    這就是增強力量,特別是提高記憶能力的秘密。

    他們未曾留意一棵櫻桃樹

    偉大的發明家愛迪生發現,半年來,他的27個助手在從電燈廠到新澤西門羅公園的總廠時,都走同一條路。路旁有一株櫻桃樹,但所有助手對此都熟視無睹。

    愛迪生曾經擲地有聲地說:「普通人的大腦,對其看到的事物所產生的反應僅僅是千分之一。我們的觀察力,那種真正的觀察力,是多麼的薄弱啊。」

    如果將一些普通人介紹給你的朋友,那麼結果會怎樣?通常會是這種結果:不出幾分鐘,你的朋友就會將那些人的姓名全部忘記。這是什麼原因呢?這是因為你的朋友沒有更多地關注他們。或許你的朋友會說是由於自己的記憶力太差,但事實並非如此,這只能說明他的觀察力也很差。如果你的這位朋友在一個大霧的天氣裡拍了一些照片,但照片卻因為霧氣而不清晰,那麼他一定不會埋怨照相機不好。同樣道理,因為對別人的印象模糊不清,又怎麼能幻想給對方留下清晰的記憶和埋怨自己的記憶力呢?

    作為《紐約世界》的創辦者,宙斯夫·佈雷澤在其出版社的每一位員工的辦公桌上,都留下了這樣一行字:

    準確、準確、準確

    這也正是我們所需要的。我們應該準確地聽到別人的姓名,並且請求他再重複一遍,耐心地詢問對方的名字是如何拼寫的。這樣一來,他會被你的興趣所激勵,而你也會因為自己的集中精神而記住對方的姓名。從而你也就獲得了清楚、準確的印記。

    林肯為什麼大聲朗讀

    林肯少年時期,在一所鄉村學校讀書。學校很破舊,地板都是用碎木鋪成的,為了防止太陽的照射,學生們只好將課本撕開粘在窗戶的玻璃上。當然,他們沒有撕毀自己需要的教科書,上課的時候,老師首先大聲朗讀,學生們則跟著讀。每當這個時候,整個校園就像陷入一片沸騰的海洋一樣。正因如此,人們將這所學校稱為「喧鬧的校園」。

    在這所「喧鬧的校園」裡,林肯養成了一個習慣,這個習慣陪伴他終生。那就是,每當需要記憶的時候,他就會大聲朗讀。每天早晨,林肯一來到斯普林菲爾德的律師事務所,他就會立刻躺在躺椅上,然後將不靈活的那條腿放在旁邊的椅子上,開始大聲朗讀晨報。他的同事總是抱怨「他讓我厭煩透了!」「實在難以忍受!我曾經問過他,必要這樣閱讀嗎?他回答我:『只有這樣我才能記得更清楚,因為閱讀讓我的聽覺感官和視覺感官都參與其中。』」

    林肯的記憶力相當出色。他曾經這樣描述自己的大腦:「我的大腦好比一塊鋼鐵,雖然很難在上面留下什麼,但是一旦留下了,就永遠不會抹去。」

    因此,想要調動你的聽覺和視覺,就必須像林肯那樣去做。

    當然,理想的記憶方法除了聽和看以外,還包括觸摸它、嗅它、體味它。但是,最為有效的當屬視覺。因為,我們是視覺動物,視覺記憶最為普遍,也最為深刻。例如,我們很容易記住一個人的樣貌,卻時常忘記他們的姓名。研究得出,視覺神經比聽覺神經的功能高25倍。所以,中國有句俗語:「百聞不如一見。」

    因此,將需要記憶的姓名、數據,以及演講提綱記錄下來,然後仔細看一遍,再將眼睛閉上,在大腦中回憶看過的內容,以輔助記憶。

    那麼,馬克·吐溫是如何做到不帶筆記演講呢?

    最初幾年,馬克·吐溫在演講的時候,總是需要借助筆記,最終視覺記憶讓他克服了這一難題。在《哈珀》雜誌裡,他向我們介紹了這一轉變的緣由:

    我們往往很難記住日期,因為日期都是用數字組成的;而數字又非常乏味,無法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另外,它們又沒能形成一幅圖畫,因此,視覺記憶就會顯得毫無用處。很明顯,日期圖畫能夠讓我們更好地記憶。甚至可以說,圖畫,特別是親自組構的圖畫,更能幫助我們記憶。但是,我的經驗告訴我,必須親自組構圖畫。30年前,每天晚上我都要發表演講,每次講演之前,我都會把內容完整地背下來,有時候為了避免失敗,我甚至在紙上寫下一些提示,這些提示幾乎都是每段開頭幾句。下面這一組提示共有11個,它們大致如此:

    地區天氣——

    時代風俗——

    加利福尼亞的人們從來沒有聽說過——

    ……

    這11個提示就是每次演講的主要內容,有了它們就能確保不遺漏任何一個要點。但是,它們看起來非常相似,想要組構成一幅難以忘懷的圖畫的確很難。因此,我雖然用心記憶,但是仍然無法達到預想的效果。無奈,我只好將提示寫在紙上放在身邊,在演講的過程中我總會不時地看看它。有一次,提示不知被我放在哪裡了,那個夜晚我過得非常恐慌。正因如此,我才清楚地意識到,我必須採取應對措施。於是,按照演講的順序,我把每個提示開頭的字母寫在手指甲上,例如「I、A、B」。當我第二天晚上登台演講的時候,我發現這個辦法並未達到預期的效果,因為,我不停地看手指頭,以至於我忘記了哪個指頭已經看過了。也許,這種方法不會讓我遺漏演講的重點,但是,聽眾一定會非常好奇:這位演講者為什麼對自己的手指頭那麼好奇呢?演講結束之後,甚至有聽眾詢問我的手怎麼了。

    就在此時,我的眼前一亮——組構圖畫!最終,這種方法消除了我的煩惱。兩分鐘以內,六幅圖畫就在我的手裡誕生了,這些圖畫徹底代替了提示句子的作用,並且非常完美。當圖畫完成之後,我可以立馬撕毀,因為,它們已經深深刻在我的腦海裡了。雖然這場演講已經過了20年,但是那些圖畫仍然讓我記憶猶新,只要想著圖畫我就可以複寫出其中的內容來。

    一次演講中,我試圖使用這一章所涉及的內容,憑借記憶做一場講演。於是,將材料用圖畫的形式組構出來,例如,喧嘩中的人群中,羅斯福正在閱讀歷史資料;愛迪生仰望一棵櫻桃樹;林肯大聲地朗讀報紙;馬克·吐溫試圖在聽眾面前,擦拭自己指甲上的墨水印。

    那麼,我是如何記憶圖畫的順序呢?當然不是通過序號,因為這很難。我的方法是將序號轉變為圖畫,並將其與要點畫面結合起來。例如,序號「一(one)」聽起來很像「跑(run)」,於是奔跑的馬兒就用來表示「一」,而羅斯福騎在這匹馬上,在房間裡看書;序號「二(two)」聽起來很像「動物園(zoo)」,於是圖畫就變成愛迪生在動物園裡看一棵櫻桃樹;序號「三(three)」聽起來很像「樹(tree)」,我便把林肯畫在一棵樹上,對著同事大聲朗讀;序號「四(four)」聽起來很像「門(door)」,畫面便成為馬克·吐溫靠在門邊,一邊演講一邊擦拭指甲上的墨水印。

    也許你們會覺得這種方法既荒唐又可笑,但是它的確是一個有效的記憶工具。因為,荒唐古怪的事情反而更容易被人們記住;相反,枯燥的序號則很容易被遺忘。例如,按照圖畫記憶法回憶第三點內容,只要問自己樹的頂端是什麼?很快,林肯便出現在我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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