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蕩兩千年 前言    企業史就是一部政商博弈史 (2)
    在高度專制的中央集權制度下,中國的這一部企業史,歸根到底是一部政商博弈史。

    當政府為了政權穩定,全面控制了重要的生產資料之後,它實際上已經成為了一個「經濟組織」,它必然有自己的利益需求,用後世的話講就是「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必然會制度性地壓抑民間工商業。由此,出現了四個非常具備中國特色的「經典困境」。

    其一,國有資本與民營資本「楚河漢界」,前者壟斷上游的資源、能源型產業,後者則控制中下游的消費生產領域,中國的市場經濟出現「只有底層,沒有頂層」的奇特景象。

    法國年鑒學派的費爾南·布羅代爾是這一規律的揭示者之一,他把市場分為兩類,一類是低級市場,包括集市、店舖和商販,另一類是高級市場,包括資源性產業、交易所和交易會。在他看來,縱觀各國歷史,「在初級市場這個階梯上,最完善的經濟組織當稱中國,那裡幾乎可以根據確定的地理位置量出市場的數量。」可是,在高級市場上,中國從來實行嚴格的政府管制,不允許自由貿易的存在,「在中國,商人和銀行家不能在受法律保護和受國家鼓勵的公共事業中進行投資……政治等級能夠壓倒其他一切等級。每當資本主義利用機遇有所發展時,總是要被極權主義拉回原地。」

    為了保持壟斷和支配的地位,政權與國有資本集團必然對財富的集中度非常敏感,民間資本因而不允許做大,所謂的「抑商」政策從來是出於政治性的要求。如錢穆所觀察到,「中國傳統政治向來就注意節制資本,封建勢力打倒了,沒有資本集中,於是社會成為一種平鋪的社會。」當社會被打成散沙後,就不能有民間的力量了,從而專制的權威不會受到挑戰。中國的史家常常說「均貧富」,其實,在「均」的前提之下,「均貧」還是「均富」,是一個被忽略了的問題。現代民主社會是「均富」,傳統集權國家則是「均貧」。在客觀上,中央集權制度必須把民間財富打散,以維持在均貧的平衡點上。在這個意義上,「均貧富」,也是集權之需要。

    其二,政府與民間沒有形成對等的契約關係,民間資本的積累缺乏制度性保障。在皇權制度及其法權體系中,人民的財產合法性建立在「皇恩浩蕩」的前提之下的,因此,政權對人民財產的剝奪帶有不容質疑的正當性。

    在長達兩千年的時間裡,受統一市場之賜,中國民間的商品交易極度活躍,「初級市場」如毛細血管般的發達,而民眾之間的契約關係也非常清晰,從流傳至今的各代契約文件可見,雙方對買賣的權益合法性、準確性及責任認定,都有十分明確的規定。然而,影響工商業進步的最大困擾是,政府與民眾之間的對等契約關係從來沒有被確立下來過,國家機器對於工商階層及其一切財產,擁有不受契約精神約束的處置權,它常常以「均貧富」的面目出現,通過政治運動的方式重新分配社會財富,而實施之目的和結果,則是為了增加財政收入,並終而保持政權的穩固。這一景象從中央集權制度初步生成的漢武帝時期就初露端倪,唐宋兩代並不乏見,而進入明清之後,皇權專制更為強悍。

    就中國的個體商人而言,他們不缺乏通過風險投資而追逐更大商業利潤的慾望,也不缺乏如馬克斯·韋伯所稱道的「新教倫理」式的勤奮節儉和以財富積聚為生命目的的觀念。與其他國家的民族相比,中國的工商階層在商業智慧和商業倫理上毫不遜色,甚至稱得上是傑出的一族。但是,一旦涉及到市場與統治權力的關係時,中國商品經濟難以獲得最終發展的原因就立刻非常強烈地突現了出來。財產在法律上的「權界」及其不可侵犯性,從來只存在於民眾彼此之間,而根本不可能存在於自上而下的統治權力與「子民」之間,統治者對國民人身和財產權利擁有任意宰割的無限威勢。

    其三,權貴資本橫行,尋租現象歷代不絕,財富向權力、資源和土地猛烈地聚集。社會資產不是在生產領域積累放大,而是在流通領域內反覆地重新分配,技術革命幾無發生的土壤。

    政府在確立了國有專營制度後,必設立國有企業體系,而因產權不清晰、授權不分明等緣故,又一定會誘生出權貴經濟,當權者以國家的名義獲取資源,以市場的名義瓜分財富,上下其手,攫取私利。在中國歷史上,幾乎所有的腐敗或官商勾結,無一例外地發生在「頂層」。從漢唐到明清、民國,歷代晚期,都是權貴資本猖獗肆虐之時,往往出現「雙首現象」--國家的首相同時是國家的首富。2001年,美國《亞洲華爾街日報》評選一千年以來世界上最富有的50個人,中國入選的有六個人,分別是成吉思汗、忽必烈、和珅、劉瑾、伍秉鑒和宋子文,除了廣東商人伍秉鑒,其餘都是政治人物。

    與此同時,天性趨利的民間商人通過尋租的方式進入「頂層」以牟取暴利,從而催生出一個制度性的官商經濟模式。自宋之後,特許授權、承包經營日漸盛行,進入明清之後愈演愈烈,當時出現的幾大著名商幫,如晉商、徽商和廣東十三行商人,其財富來源大多與授權經營壟斷產業有關,官商經濟模式從而根深蒂固,不可逆轉。商人階層對技術進步缺乏最起碼的熱情和投入,成為一個徹底依附於政權的食利階層,他們的庸俗、歸附,與大一統中央集權制度的強悍與頑固,構成為一個鮮明、對應的歷史現象。

    其四,在國有資本和權貴資本的雙重高壓之下,民間商人危如累卵,惶惶不可終日,出現強烈的恐懼心理和財富幻滅感,產業資本從生產型向消費型轉移,經濟成長從而失去創新動力。

    早在公元前二世紀,史家司馬遷就指出了當時工商界出現的兩個財富積累特徵,一是「農不如工,工不如商」,二是「以末匯財,以本守之」。到了唐代,產業資本無法在實體經濟領域有效積累的景像已非常普遍,唐史專家劉玉峰在《唐代工商業形態論稿》中分析了唐代工商資本的五個流向:奢侈消費、交通權貴、土地購買、轉化為高利貸資本以及囤積貨幣。自唐以降,這一景象幾乎沒有更改,晚明以及清代中期之後的奢靡之風更遠勝過前朝,商人在致富之後,既把大量資金從生產領域中撤出,用於日常消費。大肆添置土地及修築極盡豪華的莊園別墅,無數能工巧匠把畢生的才智投注於雕磚、刻木、制瓷、鏤玉,在手工業的精緻上越走越遠。

    歷兩千年以降,中國商人儘管創造了無數的物質文明,某些家族及商幫在某一時代也積累過驚人的私人財富,可是,他們從來沒有爭取到獨立的經濟利益和政治地位,也不能在法理上確立自己的財產所有權不容統治權力侵犯。所謂「富不過三代」,並不僅僅因為中國的商人沒有積累三代財富的智慧,而是因為,財富的積累必托庇於擁有者與政權的關係,而這一關係則必然是脆弱的和不對等的。因而,財富的可持續積累和安全性,不完全地操於擁有者之手。在財富傳承這一命題上,產業的拓展和資本積聚能力,遠不如政商關係的保持能力重要。

    這四個「經典困境」構成了中國企業史的基本特徵。政府與工商階層的對立、緊張關係,貫穿於整整兩千年的帝國時期,已儼然成為一種類似胎記般的傳統,那種不對等的、沒有契約精神的原則似乎從來沒有被尖銳地打破過,對工商業的壓抑及異化是一種頑強的中國式傳統。在這一過程中,知識分子階層從來是政府的同謀,這得益於科舉制度的有效護衛。

    敘述至此,我們就可以回答「費正清之問」了--為什麼中國的商人不是去製造捕鼠機,而是去追求捕鼠的特權?答應其實是明顯的:如果沒有獲得捕鼠的特權,再高效的捕鼠機都無法工作。而特權在誰之手?政府也。

    這樣的結論在中外學界似乎是個公見。布羅代爾在《世界史綱》中就很簡捷地說:「中國社會,政府的權力太大了,使富有的非統治者不能享有任何真正的安全。他們對任意徵收的恐懼始終揮之不去」。費正清在研究中也給出了類似的答案:「紳士家庭最好的保障並不僅在於依靠佔有土地,而是依靠土地所有權和官吏特權的聯合。家庭財產並不是一種保障。」而中國歷史學者王亞南、傅衣凌早在上世紀四十年代也斷定,「秦漢以後的歷代中國商人都把鑽營附庸政治權力作為自己存身和發財的門徑。」前些年,中國社科院哲學所的王毅在《中國皇權制度研究》中給出同樣的結論:「托庇於官僚政治之下,是制度環境對於中國商人生存出路的根本性規定。」

    在一個中央集權的體制下,一旦中央統治的正當性和控制力出現下降之後,會迅速地--往往以出乎人們預料的速度--蔓延出一股強大的無政府主義浪潮,而對之的控制,需要經歷一次大的社會動盪,最終以又一次的威權專制來終結。在這樣的過程中,商人階層常常成為最早被侵害的族群,因為人們對統治者的憤怒,將首先傾瀉到那些生活在他們身邊的有產者身上--在他們看來,正是這些人的富有造成了社會的不公平,相對於高高在上的統治者,人們更容易痛恨身邊的有產者。而更讓商人階層痛苦的是,在歷史的爆裂點上,他們的處境往往是兩難的:集權體制從根本上侵害他們的利益,可是當體制崩潰的時候,他們又是首當其衝的受害者。

    在經濟史上,歷朝歷代從來有先開放後閉關的規律,漢唐明清莫不如是。一開放就搞活,一搞活就失衡,一失衡就內亂,一內亂就閉關,一閉關就落後,一落後再開放,朝代更迭,軸心不變,循環往復,無休無止。我們這個國家,只要沒有外患內亂,放縱民間,允許自由從商,三十年可出現盛世,五十年可成為最強盛的國家,可是接下來必然會重新出現國家主義,必然再度回到中央高度集權的邏輯之中,必然造成國營經濟空前繁榮的景象。無數英雄俊傑,在這種輪迴遊戲中火中取栗,成就功名,萬千市井繁榮,在這個歷史攪拌機裡被碾成碎片。

    世界上最大的貪婪,其實是制度的貪婪。制度對權力的貪婪之大,超過任何個人。在中國,這種最貪婪的制度是高度集權的統治模式。正是在這一制度之下,中國的宏觀經濟和工商文明呈現出早慧而後熟、先盛而後衰的發展態勢。歷代中國統治,無論曾有過怎樣的意識形態「外衣」,最終,都會露出中央集權的「內核」。這一點,在經濟領域,反映得尤為突出。

    因而,我們可以得出一個重要的結論:兩千餘年來,國家機器對商業的控制、干擾及盤剝,是阻礙工商文明發展的最重要因素。政府如何在經濟活動中端正自己的立場與角色,工商業者如何與政府平等相處,迄今是一個危險的、甚至仍然帶有某種禁忌性的話題。

    活在當代的每一個中國人都對自己的歷史有一種疏隔感。思想的流浪從我們投胎於這個國家就已經開始了,它或許真的沒有結束的那一天。

    一個又一個的朝代更迭,已經將「輪迴」變成了老生常談,它們被一再重複,直到變成化石和泛黃史書上的一行行文字,就這樣循環往替,接下來的是冗長的疲憊和冷漠。在過去的2000多年裡,每一個朝代都隨著一個皇姓家族的死亡而劃上句點,可是,這個國家的進步卻缺乏這種自然的結局。

    文明與文明的比較,可觸知的是文物,可閱知的是文字,可感知的是制度。

    在《激盪三十年》和《跌蕩一百年》兩部書中,我一再探尋國家與資本、政府與商人階層的關係,在這部《浩蕩兩千年》中,我仍然沉浸在這一主題之中。我想,我確乎找到了一些前人未必明見的事實。

    本書記錄的是一個基本上已經失去或被遺忘的世界。在書中出現的工商人物,要麼默默無聞,要麼在另外的歷史敘述中被臉譜化、妖魔化,當我從眾多的正史、野史和地方志記中將之一一挖掘出來的時候,其數量之眾多,面目之變形,命運之詭異,每每讓我充滿訝異,更多的時候是有點沮喪。

    在沉浸於創作的那些晝晝夜夜,我的腦海中每每出現一個又一個身影模糊的工商業者--我們可以稱之為商人,或企業家。他們行走在廣袤的國土之上,或疾行,或躑躅,或彷徨,在他們身後的時空幕景上,是一出連續上演了兩千多年的砍殺史。在所有的歷史時刻,這些人從來沒有當過主角,甚至在所有的史料記載中,他們要麼被忽略不計,要麼就躲在最後的那個黑暗角落。不過在另外的意義上,正是這些工商業者在改變著人們的生活,從一把池鹽到一塊麻布,從一把鐵刀到一座城池。

    我無意為他們代言,我只是完成一次漫長的陳述。我所希望做到的是,以活在當代的立場,書寫昔日的國家,與發生過的歷史重建關係,與已逝的前輩修好,並試圖以私人的方式詮釋中國的企業史。

    逝去的人們已不再歸來,正在出發的我們卻需要尋覓到自己的記憶。

    【提綱】

    第一部:公元前七世紀(春秋戰國)——公元588年(魏晉南北朝):集權帝國的奠基期

    第二部:公元589年(隋唐)——1367年(宋元):「世界第一」的黃金期

    第三部:1368年(明)——1867年(清):超穩定的夕陽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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