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色 第14章
    故事繼續著。此刻,賀加林已經點燃了第二隻香煙。這是一幅被煙雨籠罩過的圖像,因為賀加林一邊噴吐著香煙圈,所以加劇了這幅圖像的深度、寬度和現實感。賀加林就置身在這幅圖像之中:這是一個晚秋季節,因為業務,賀加林又一次出差到了張嵐生活的城市。因為寂寞的黃昏難以打發,所以賀加林很容易就想到了夜總會的女人。他在一個黃昏走進了夜總會,他在人影綽綽中想尋找到張嵐的影子,為此,他找遍了每一個角落。後來,另一個坐台小姐告訴他說張嵐已經不在夜總會了,他感到有些意外,他挽著那個陌生小姐的手臂跳著舞,力圖想知道張嵐到底去了哪裡,他情不自禁地又想起了張嵐那張臉,就像是又撫摸到了已逝的女友的那張臉。與那個伴舞者跳了三曲舞後,他得到了張嵐的新地址。張嵐已經住到外面的出租房去,張嵐再也不會到夜總會來了。當他站在張嵐的出租房門口準備敲門時,他聽到了一種聲音,那是一種肉慾挾裹著肉慾的聲音,這聲音讓他想起了死去的女友,他感到悲傷。因為在他和前任女友熱戀時,經常在相擁中發出這種聲音來。

    他想離開,腳步卻無法移動,他站在出租房門口的台階上走來走去。大約一個多小時以後,門開了,一個男人走出出來。賀加林迴避了一下,他並不想面對面地與這個男人較量。他知道分寸感,他帶著他全部的理性注視著這一切,如果他想放棄這個女人的話,他完全可以即刻離開。而且已經有很長時間了。之前,他幾乎要將她忘記了,,這是常有的事情,這只是男人和女人生活中的插曲而已。何況他所為之邂逅的這個女人是從夜總會向他走近的,而且,他們除了跳過幾次舞以外,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

    然而,她確實太像她逝去的女朋友了。她倚在門口,她披著波浪似的卷髮,穿著睡衣,她慵懶地剛想掩上門,他走上前去,她盯了他一眼,她似乎已經不認得他了。像她這樣的女人,要忘記一個男人是簡單的事情。它的簡潔程度不亞於用一塊麻布擦乾淨被女人塗鴉在鏡面上的水漬。她似乎確實想不起他究竟是誰了。由此,這加劇了他的傷感,他在附近的小賣部買了一瓶紅葡萄酒拎在手上,他又一次敲開了她的門。她憤怒地說:"我要叫警察了。"他不管她怎麼叫嚷,他啟開了酒瓶提醒她說:"我是那個曾經給過你三天時間考慮是否跟我走的男人,你想起來了嗎?"她挖苦他說:"不錯,等到我想跟你離開的時候,你已經跑了。你跟別的男人沒什麼兩樣。"他被激怒了,他拉過她手臂責問他說:"你如果現在想好了跟我離開,我們馬上到飛機場。"

    她笑著,陪著他酩酊大醉。那天晚他留了下來,因為他與她喝得太多了。黎明即將到來時他看見身邊的女人,她就已經梳妝完畢,她坐在窗口,她已經收拾好了她的全部東西。那是兩大只箱子,她對他說:"如果你真的想帶上我離開,那麼,我們現在就離開吧。"他恍惚地看了她一眼說:"等候我三天時間,讓我處理一下業務,三天以後,我們離開,好嗎?"他一說完這話,他就發現她的眉宇間顫慄了片刻。然後冷笑了一下。他沒去理會,既然他已經想好了要跟他離開,他現在就應該盡快地去處理完業務上的一系列事宜。他的業務是訂單,是正在拓展的銷售店。在這個世界上,他在生存,而且他正在用他的年輕而生存著。

    然而,他沒有想到,在三天之內會發生些什麼?在這三天之內,他盡可能地不與張嵐會面,他要盡可能地保持一種現實的想像力。三天以後,他要帶著張嵐離開這座城市,奔赴飛機場,他想把這個女人帶到他的寓所中去生活,他想讓這個從夜總會走出來的女人過上一種很正常的生活。在這一刻,他年輕人的天真使他忽略了一個問題:時間的變幻就像魔法會改變一切。果然,當他在三天之前的頭天晚上趕到她的出租房時,她已經消失了。他迷惘地站在出租房門口,絕望而小心地一次又一次地敲著門,他的叩門聲終於驚動了房東,那個中年婦女趿著一雙好久沒有洗的塑料拖鞋來到他面前,厲聲地問他在此騷攏什麼?是不是要讓她喚110警察來才為肯罷休。他很禮貌地問中年婦女,住在這出租房的女人到哪裡去了,中年婦女白了他一眼說:"被一輛轎車接走了,昨天接走的。她租期還有三個多月,她來不及退租金,當然,我也得把租金退她,因為我們有合同書。這個女人很怪,自從住進來以後,總有男人來找他。"女人又白了他一眼說:"像你這樣的小白臉怎麼能鬥得過那些成功的男人呢?"

    房東的話很刻薄,然而卻再現了另一種現實:他能有什麼呢?他有的只是許諾,只要這許諾稍不留神,只要這許諾有三天時間的過渡,她,一個女人就會從他眼前消失殆盡。他總是想給予她三天時間去考慮是否跟她離開的問題。這是他年輕的心對她的尊重。然而,總是在這樣的時刻有別的男人站出來,在這關鍵時刻,把她劫走了的男人是誰這時,一個男人來了,他認出了這個男人,他就是那個午夜從出租房走出來的男人,他對這個男人的記憶很深刻,因為一種貼近的敵意,越貼近現實,敵意就越加濃烈。他以為是他,就是這個男人帶走了張嵐,他衝動地向前,他想發瘋,他想對抗。他想尋找到挑釁的現由,這是因為他被一種像愛情又像同情一樣佔有情緒的所蒙蔽著。

    這個男人就是丁華,他面對著年輕人即將產生的挑釁行為,他知道這個男人被張嵐所迷住了。能夠被她所迷住的男人並不多。在這個世界上也許只有三個男人被她所迷住,原來丁華以為被張嵐所迷住的男人只有他和音樂家,現在又增加了一個年輕人。因而,他彷彿感覺到了一種力量,除了自身的力量之外還有旁人的力量。由此,他對這個年輕男人說:"我並不想佔有張嵐,我已經是一個已婚的男人,我有我的婚姻,我的生活,我只是想讓她離開夜總會,我幫助她租下了這間房子。不錯,我佔有過她的身體,但並不意味著我想得到她,現在你來了,她卻消失了。我知道她現在去了哪裡,如果你想見到她,我可以帶你去,她肯定被他帶走了。每一次,音樂家總是先到飯店住下來,然後再去找她,不管怎樣,不管她生活在哪裡,音樂家似乎都有可能找到她。因為他和她總保持著一種特殊的聯繫。

    突然間,兩個受挫的男人尋找了一種同盟的關係。他們忘記了嫉妒,也同時忘記了爭鬥,他們不顧一切地朝著城市的中央地段奔跑著,儘管丁華驅車,他坐在旁邊,然而,他們彷彿是在忘我的奔跑著。丁華將車開到一家大飯店,他們的靈肉在那一刻都在忘我地尋找著一個女人,當丁華正在登記台前察詢房間時,當丁華報出了音樂家的名字時,在他們不遠處的電梯口,電梯閃開了。

    電梯閃開了。不管怎麼樣,電梯門就是在那一刻之間朝著他們的脊背骨,朝著他們似乎已經被折斷過的爪子閃開了。這是個令他們尷尬的時刻,這是一個他們被現實生活所蒙蔽的時刻。

    從電梯門口走出來的是音樂家和一個女人,音樂家穿著套白色的休閒服,戴著墨鏡。但不管怎麼樣,他總有一種名星的派頭,所以,他需要戴上一付墨鏡掩飾他的面孔。音樂家和女人走出電梯門,女人彷彿被一件虛假的外套包裹著,她已經在此失去了她真正的原形。而在她之前和昔日的生活原形之中,她已經失去了廉恥,已經失去了尊榮,已經失去了抽搐的本能。因為肉慾和金錢的問題,她已經太早地失去了靈魂的位置。所以,她需要包裹、修飾、偽裝。此刻,昔日的夜總會女郎的外型被徹底地篡改了,她彷彿被音樂家的音符綴滿了週身,她顯得華美,憂傷和高貴的目光,突然目空一切,看不到任何一個人的存在。也看不到離她很近的另外兩個男人的存在。

    兩個男人站在他們身後,兩個男人都在那一刻不知不覺地失去了一種瘋狂的念頭,他們在面對這個名星似的男人時,已經開始了妥協,因為這個男人充滿了超過他們十倍的力量把女人帶走了。他們不得不眼睜睜地目送著那個男人把女人帶到一輛黑色的轎車之中去。由此,就在那一刻,他們彷彿開始撤退了,因為在這個男人面前,他們顯得如此地渺小,似乎只有這個男人可以改變這個女人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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