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的解析 第74章 ·夢程序的心理 (8)
    因此可以這麼說:「所謂的歇斯底里症只有在由不同精神系統引發的兩個相反願望可以在單一的表露中匯合而得到滿足的時候才能出現(請與我新近表述牽扯到的有關歇斯底里症的起源的論文——《歇斯底里幻想和它與雙向的聯繫》——相比較)。」在這裡,我認為很多例子對我們的幫助是極為有限的,因為除了很詳細地說明這種複雜狀況外,沒有什麼東西可以得到這種結論,因此我不準備去確認此論點,只想引用一個例子來說明這一點會更為鮮明,而不是用來證實。我的一位女病人有歇斯底里性嘔吐,因為一方面是滿足她青春期開始時的潛意識幻想——即她會連續懷孕,生下無數個孩子的願望,後來還形成了一個她與很多男人結合以便實現上述結果的願望。所以她才會產生了一個很有力的護衛性的衝動以抗拒這不道德的願望。另一方面,因為嘔吐會使她失去美好的身材,也就失去了很多對其他人的吸引力,因此這種症狀也能滿足那些處罰自己的系列思想。

    同樣,這一病症能滿足這兩方面的要求,所以就可能成為真實。這和古安息國皇后對待羅馬三個執政者之一的克拉蘇的方法其實是一樣的。因為她相信他之所以出征是愛好黃金的緣故,因此她下令將熔化的黃金倒入他屍體的嘴巴裡面,之後說:「現在你已得到你想要得到的。」可到現在為止,我們所瞭解的關於夢的產生就是它們表露的潛意識願望的滿足。可從表面來看,操控大局的潛意識似乎在迫使願望產生某種偽裝以後才允許這種滿足。可我們經常在夢中找不到一個與夢願望相反的思想串列。只有偶然從夢的解析中才可以看到一些反映物的痕跡,例如在我夢見叔叔(蓄著黃鬍子)的夢中,以及我對我的朋友R的感情的夢中。但是這些漏掉的部分可以在潛意識的其他地方找到。夢通過各種曲線表達出潛意識的願望,可操縱大局的系統退後到我們睡眠的願望內,體察那願望而變化轄屬於它權力範圍內精神設置的能量,而且在整個睡眠過程中繼續把握著 這個願望。

    這個屬於潛意識對睡眠的決定性的願望經常可以促進夢的形成,讓我們不由得回想本章開頭那位父親的夢,他曾經通過隔壁房間傳來的火光,推想到他孩子的身體可能被火燒著,這父親在夢中得出了這個推論(而不是在被火光弄醒的時候)。我們曾提出:產生這種結果的其中一個精神力量,是那一瞬間延長他在夢中見到孩子的生命的願望。而其他源於壓抑部分的願望可能就脫離了我們的注意力,因為我們沒辦法解析這個夢。可以假定,另一個產生此夢的動力是這位父親很需要睡眠;他的睡眠(與這孩子的生命一樣)因為夢的緣故而延長了,他的動因其實是「讓夢繼續,否則我就得醒過來」。在別的夢中(就和此夢一樣),想要繼續睡眠的意願實際上是支持了潛意識的願望。在第三章我曾經描寫了一些表面看來是「方便的夢」,但是有些夢可以應用以上所說的形容詞(即睡眠的意願)。這種繼續睡眠的願望的操控最容易在那種「驚醒的夢」中發現,它們將外來刺激加以某種方法的掩蓋使這些刺激與睡眠的繼續進行不發生任何的衝突;然後它就把刺激編入夢中,因此使它們失去了代表外在世界刺激的能力。

    同樣的願望肯定會發生在其他的夢中,即便這種願望本身就可能讓當事人從睡眠中醒來。在一些例子中,當夢見不吉利的事的時候,我們的潛意識會這樣和意識說:「不要緊,再繼續睡吧!這只不過是夢罷了。」以上這些不過是泛泛而論,主要的精神活動對夢所持的觀點,我不得不做以下的結論(即便事實不肯定如此):在整個睡眠狀態中,人們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在做夢的,就與知道自己在睡覺同樣地確定。因此必須過於注意這些相反的語調,即我們的意識從來沒有想到後者,而且後者也只是在特殊的情況下步入意識中的(即當審查制度解除護衛的時候)。還有另一方面,有些人在夜晚時能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在睡覺還是在做夢,因而似乎擁有用意識指引夢的能力,比方說夢者對夢感覺不滿意時,可以將其中斷而醒過來,之後再從另一個新方向開始,這正如一位通俗的戲劇家在眾人要求之下,會把他的戲劇套上一個使人較為滿意的結尾。或者在其他狀況下,即當夢使他步入一種性興奮的狀態時,他可以自己這麼想:「不要再做下去了,以免因為遺精而消耗精力,一定要忍住,將它留給真實的狀況。」

    瓦西所記載的聖德尼斯的埃威侯爵自稱可以隨心所欲地加快夢的進程,而且還能如願以償地把夢轉到任意的方向和內容上,似乎在那種狀況下,睡眠的慾望被另一個潛意識的願望所代替,也就是觀察自己的夢而且去享受它。這種願望和那種在某種特殊條件獲得滿足的時候而不想醒來的願望(如第五章提及的保姆或者是「被尿濕的」保姆的夢)一樣,和睡覺不產生衝突。此外,大家都很明白,如果某人開始時就對夢有興趣的話,那麼他醒後所能記得的也就更多。

    弗倫茨在討論有關導引夢出現的其他的觀察中,曾經這麼認為:「夢從各種角度精心掩蓋著這剎那間佔領著心靈的思想,如果某一夢的影像威脅著願望實現,那麼它就會刪除這個影像,與此同時接著繼續找尋新的答案,直到最後,它終於可以產生一個能滿足這兩個心靈機構的願望實現。」

    四、從夢中驚醒——焦慮的夢

    現在我們知道整個晚上,我們的潛意識都集中精力在睡眠的願望,因此我們要再進一步瞭解夢的程序。可首先我要摘錄一下我們所瞭解的部分。

    做夢的狀況是這樣的。它可能是前一天清醒時刻的遺留物,而且沒有失去其所含的能量;或者是整個清醒時候的流動把潛意識中的一個願望給刺激出來;或者是此兩種狀況的耦合(我們已經討論過各種可能的狀況)。潛意識的願望和白天的遺留物關聯起來,而且產生轉移作用——這可能在白天的過程中已經產生了,或者要在睡眠狀態下才成立。產生一個轉接到近期的材料的願望,又或者只是一個近期的願望在受到壓制後藉著潛意識的協助而得以新生。之後這個願望從思想程序必經的正常路徑,通過潛意識(而它有一部分是屬於潛意識的)努力地衝向我們的意識。

    可它還是碰上那仍然會發生作用的審核制度,而且受到它的影響。這個時候它已經被歪曲,這是藉著轉接到近期材料所造成的。直到這個地方,它正在向成為一些強迫性思想、妄想或者相似東西(即受到轉移作用加強的思想)的路上行進著,而且因為審核制度的緣故在表達上產生歪曲。但是它進一步地發展卻受到潛意識的睡眠狀態的影響(可能這個系統藉著減少激動來保衛自己,以免受到侵害)。於是夢的程序進入後退的路徑。這路徑正因為睡眠狀態的特殊性質而暢通無阻,而各類的記憶吸引著並指引它上路。某些記憶只是以一些視覺的能量存在,並沒有成為繼發系統中的字眼。就在它後退的路徑上,夢程序獲得了表現力。這時候夢已經基本上完成了。

    還有就是迂迴旅途的第二部分。旅途的第一部分是進行著的,通過潛意識的景象或者幻想指向我們的潛意識。還有第二部分則由審核制度的前線再度回到知覺上來。但是當夢程序的內容變為知覺以後,它就衝破了由審核制度與睡眠狀態在潛意識中所建立的障礙。很成功地將注意力轉向自己,而且使意識對它注意。

    因為意識——這個我們認為是用來瞭解精神性質的感知器官——在清醒時刻中可以由兩方面接受刺激。首先它由整個設置的周邊(知覺器官)取得激動的信息。另外,它還能接受快樂與不快樂的激動——這種激動是與精神裝置內部和能量轉移有關的唯一精神性質。系統中其他程序(這包含潛意識)都不具任何精神性質,因此不能是意識的對象,除非它們能將快樂或不快樂帶到知覺上去。我們可以相信:這種快樂和不快樂的產生,自動調整整個能量的加入過程。但是為了使更細緻的調節工作得以執行,於是各程序不得不使自己盡量不受不快樂的影響。因此,潛意識系統必須擁有一些可以吸引住意識的性質,而這些性質可能就是潛意識程序與語言符號記憶系統(一個並不是不具性質的系統)的關聯而得來的。因此,本來只是感知器官的意識就變成思想程序感知器官的一部分了。於是,產生了兩種感知面,一種是對知覺來說,另一種則是對潛意識的思想程序來說的。

    我曾經假定睡眠狀態使其指向潛意識的意識感知面比知覺系統的感知面更不易受到刺激,這在夜間對思想程序的興趣會慢慢地減弱甚至喪失具有另外一種意義,那就是因為潛意識需要睡眠,思想同時也要停止。但是一旦在夢成為知覺後,它就能通過新獲得的性質而刺激意識。這種感知刺激促進潛意識裡的一部分,以利用的能量去注意發生激動的因素,這是它的主要功能。因此,應該承認每個夢都有叫醒的作用——即它讓我們潛意識中靜止的一部分能量產生活動。在這種能量的影響下,夢就會受到人們所說的「再度修改」的修辭——針對其連續性與可解度,其實這就是說,此能量把夢與其他的知覺內容給予了同樣的待遇;只要夢中的材料允許,它也得到同樣的預期性概念。如果夢程序的第三部分具有方向性,那肯定也是前進的。

    為了免除誤解,我想談一談有關夢程序時間上的關聯——我認為這不是太離題。毫無疑問,在有暗示性的關於斷頭台的夢中,高博提出了一個很引人注意的結論。他要說明夢不過是佔領著睡眠和清醒之間的過渡時期。人醒來的過程需要一些時間。在這段時間裡,夢產生了。我想,可能是這樣的,在最後夢的影像是那麼的強有力,以至於把人們弄醒。實際上,在這一瞬間人們已經準備起床了,因此它才具有這種力量,夢只是剛剛開始清醒的產物。

    杜卡斯曾經指出,高博因為要推廣他的觀點,忽視了很多事實。因為夢是發生在人們還未清醒的時候,例如在一些夢見自己做夢的例子裡,憑借我們所擁有的知識來看,我們不能同意,夢只是佔領了快要醒過來的那段時間。相反,夢動作的第一部分可能在白天就已經開始了,這是在潛意識的掌控下進行的,第二部分——審核制度所做的變動,潛意識情景的吸引和掙扎著的希望成為我們的感覺的努力,毫無疑問是整個晚上都在進行著的。從這些觀點來看,當人們感知整晚都在做夢,卻不知道夢到什麼的時候,我們可能是正確的。

    但是我認為,沒有必要覺得夢在變為意識之前,一直都維持著我所講述的一種時間順序:即首先出現的是有關轉移的一種夢的願望,接著又是審核制度所造成的偽裝,之後就是變化為後退的方向等。即便我不得不用這種方法來敘述,可實際上卻與此同時產生,激動搖擺的很多狀況(路徑),有時候會這樣,有時候會那樣,直到最後它在某個最有希望的方向上集合,而那擁有特殊性的一組就繼續保存下來。憑我個人的經驗來看,我認為夢的運作需要超越一天一晚的時間才能獲得結果,如果這一觀點確立,那麼我們對於「夢形成」所顯示出的優異才能就沒有必要感到詫異了。那麼我的意見是,甚至那些把夢當做知覺事件來瞭解的要求也在夢吸引我們意識的注意之前就發生聯繫了。但是從這點開始,夢形成的步伐就開始加快。因為從這一刻開始,夢與任何被感知到的事件一樣,接受同樣的待遇。這似乎和放煙火一樣,準備的時間很久,可在一瞬間就放完了。

    到這個時候,夢的過程或者已通過夢運作得到足夠的強度來吸引意識與叫醒潛意識(無論是睡了多久,也無論是我們睡得深或是淺),或者其強度仍然不足以達到此點,因而不得不繼續留存在一種戒備的狀態之下,直到我們要醒過來的那一剎那,然後我們的注意力變得較活躍而與之會合為止。其實大多數的夢都是只有較低等的精神強度,因為它們都在等待那醒過來的過程,這還可以解釋以下的事實:就在人們由深睡中醒過來的時候,經常可以發現一些夢見的東西,在這種狀況下,我們首先注意到的是夢運作所創造的知覺內容,之後才察覺到外在世界所提供的有關知覺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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