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第107章 卷五·論君主或國家的費用 (3)
    常備軍的士兵儘管從沒有看見過敵人,然而他們經常被認為具有老兵的勇敢,他們一走上戰場就可以面對最頑強和最有經驗的老兵。當1756年俄羅斯軍隊進入波蘭時,俄羅斯士兵的英勇並不見得弱於普魯士的士兵,然而普魯士士兵在當時被認為是歐洲最頑強和最有經驗的士兵。而俄羅斯帝國在此前享受到了將近二十年的和平,所以在當時沒有幾個士兵見過真正的敵人。

    當1739年的西班牙戰爭爆發時,英格蘭已經度過了八年的太平日子,然而英格蘭士兵的英勇絲毫沒有因為那段長時期的和平而被腐蝕,在進攻喀地基那時表現出了超乎想像的英勇。那次進攻是那場十分不幸的戰爭中建立的第一個不幸的功勳。在長期的和平生活中,將軍們有的時候可能會丟失了他們的技術,然而在保持有嚴格規章制度的常備軍的地方,士兵們看上去就絕不可能忘記英勇。

    當一個文明國家把國家的防衛寄托在民兵身上時,它就會無時無刻沒辦法不面對相鄰的野蠻國家的侵略。一個有嚴格規章制度的常備軍又優越於任何民兵組織。這樣而來,一支常備軍,因為它可以得到一個富裕文明國家最好的補給,所以它也就能夠保衛這個國家免受貧窮和野蠻的鄰人的侵犯。因之,任何一個國家的文明只有通過常備軍才可以永久保存,甚至保存一段極其長的時間。

    因為只有通過一支有嚴格規章制度的常備軍,一個文明國家才可以保衛自己,所以也只有通過它,一個野蠻的國家才可以突然變得文明。一支常備軍用它不可抵擋的力量能夠在帝國最遙遠的州省建立起君主的法律,各國用它能夠維持某種程度的正規政府,否則正規的政府就會沒有辦法建立。任何人只要認真研究彼得大帝在俄羅斯帝國引進的改革就會發現,他的一切改革差不多全包含在建立一支良好組織的常備軍上。它是執行和維護一切其他規章的工具。俄羅斯帝國所曾經享有的那種秩序和內部和平全都應歸功於那支軍隊。

    有共和主義思想的人總是擔憂常備軍是對自由的威脅。凡是將軍和主要軍官的利益沒有和國家憲法所保護的緊密相連的地方,確實也是這樣,愷撒的常備軍就破壞了羅馬共和國。克倫威爾的常備軍將長期議會掃地出門。然而在君主本身就是將軍,國家的主要貴族和鄉紳就是常備軍主要軍官的地方,在軍事力量被置於支持民事權威為他帶來利益最大的地方,因為他本身在民事權威中享有大量的份額,那些地方常備軍就絕不可能對自由造成威脅。相反,在某些場合還可能有利於自由。

    它給予君主安全的保障將使那種令人厭惡的擔憂完全沒有必要(在有些現代共和國裡,那種令人厭惡的擔憂好像監視著每個公民的最細小的行動,而且隨時準備去打擾每個公民的平靜)。在那些每一份群眾性的不滿都對行政長官(儘管他受到全國大多數人民的支持)構成威脅的地方,在小小的一點騷動幾小時之內就可引發起大革命的地方,政府就一定要用它的一切權威去鎮壓每一份反對政府的抱怨和不平。相反,對於一個不但受到國內貴族的自然支持,而且得到具有嚴格規章制度的常備軍支持的君主,哪怕是最粗暴的、最無依照和放肆的抗議也不可能引起小的騷動。它能夠平安無事地寬恕和不理睬它們,它對自身優勢的意識自然而然也會讓它傾向於這樣做。這種接近於放肆的程度的自由只可以在君主的安全受到具有嚴格規章制度的常備軍保障的國家才可以得到容忍。也只有在這些國家,公共的安全才不要求對這樣放肆的自由及不恰當的妄為進行鎮壓,才不要求賦予君主以自由處理權。

    因此,君主的首要職責——保衛社會免遭其他獨立社會的暴力和入侵——隨著社會文明程度越來越高,費用會變得越來越多。社會的軍事力量原本在平時和戰時都無須花費君主的任何費用,在進步的過程中起初還只不過是戰時需要君主維持它的需要,到了後來,平時也都需要君主來負擔其費用了。

    火器的發明給戰爭技術帶來的難以想像的變化,進一步增大了和平時期訓練和培養一定數量士兵及戰爭時利用一定數量士兵的費用。他們的武器和彈藥也變得越來越難以負擔,短槍要比矛或箭貴得多,加農炮或迫擊炮比弩炮或石炮貴得多。現代閱兵所耗費的火藥一瞬間就消失得無影無蹤,然而費用卻非常可觀。在古代閱兵中,擲出去或射出去的矛和箭能夠很自然地重新撿起來,再說也值不了多少錢。

    加農炮和迫擊炮不僅要貴得多,也比弩炮或石炮要重得多。它們製造起來要花費掉多得多的費用,不僅這樣,運往戰場需要的費用也貴得多。因為現代的大炮比古代的大炮要優越得多,因此要設防一個城鎮以抵抗那種優越的炮火的進攻,哪怕抵抗一兩個禮拜,都要困難得多,費用也高得多。現代很多不同的原因都使得社會的防衛費用要比從前大得多。在這方面進步的自然過程的不可避免的效果受到戰爭技術大革命的巨大促進。然而引起這一大革命的,卻是一偶然事件,也就是火藥的發明。

    在現代戰爭中,哪個國家最有力量負擔火器的巨大費用就擁有明顯的優勢;從而一個富裕文明的國家比一個貧窮野蠻的國家更擁有優勢。在古代,富裕文明的國家發現自己難於抵禦貧窮和野蠻的國家。在現代,貧窮和野蠻的國家卻發現自己很難抵禦富裕和文明的國家。火器的發明,一個初看起來這樣有害的發明,卻對文明的永久持續和擴展起了非常有利的作用。

    成員的侵犯或者是壓迫,其實就是要建立一個完全公正的司法機構。在社會的不同時期,君主為了履行這個職責需要花費兩種不同的費用。

    在狩獵的民族中,因為沒有任何財產,或者說,至多也只有不多於兩三天勞動價值的財產,所以也沒有安排什麼執法的行政長官或任何正規的司法機構。沒有財產的人互相能夠傷害的只不過是他們的身體或名譽。

    當一個人殺死、打傷、毆打或誹謗另一個人時,儘管受到傷害的人受到了痛苦,行兇者也得不到什麼好處。然而損壞財產的情形就完全不同了。行兇者所可以得到的好處時常恰好就是受傷害人的一切損失。妒忌、怨恨或不滿是驅使一個人去傷害另一個人的身體或名譽的唯一情感,而絕大多數的人並不時常受到這些情感的影響,只有最壞的人才有的時候這樣。

    對於某些人來說,不管這些報復所帶來的滿足是何等的愉快,卻不能帶來任何實際的或長久的好處,所以絕大多數的人總是經過慎重的思考後加以克制。儘管沒有地方行政長官來保護人們盡量免受到這些情感的侵害,人們還是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相安無事地共同生活在一個社會裡。然而富人的貪婪和野心,窮人對勞動的厭惡和貪圖眼前的安逸和享樂,卻是促使人們侵犯他人財產常會產生的心理,而且這些心理在人們的行動上非常不容易被去除,在影響上也遠為廣泛。

    哪裡有巨大的財產,哪裡就有巨大的不平等。因為有一個非常富的人,起碼就要有五百個窮人。少數人的富裕意味著多數人的貧窮。富人的富裕激起窮人的憤恨,匱乏時常驅使窮人妒忌,時常驅使窮人去侵犯富人的財產。只不過在地方行政長官的庇護下,具有財產的所有者才可以安穩地睡上一晚。

    他的那份財產是他多年,也許是幾代人的勞動所得的成果。他卻是隨時都被不知名的敵人包圍著,儘管他從來沒有惹過那些人,他也沒法平息他們的怨恨。對於他們的侵犯,他只可以依賴地方行政長官高高舉起的強而有力的手臂去嚴懲他們。因此,擁有珍貴而龐大的財產,就必定要求建立民政政府。在沒有財產,或至多也只有價值多於兩三天勞動財產的地方就沒有這樣的要求。

    民政政府意味著一定意義上的從屬關係。然而因為對民政政府的需要和對珍貴財產的擁有同步增長,所以讓人民自然服從的那些主要原因也漸漸地和珍貴財產的增長而同步產生。

    要求人民自然服從的原因或條件在建立任何民政政府之前,就在他們絕大多數的同胞中給予某些人以某種優勢。這些原因或條件看上去有四個:

    第一個原因或條件就是單獨的個人在體力、美貌和身體的敏捷上的優勢,單獨的個人在智力和品德、謹慎和公正、剛毅和忍耐上的優勢。單純體力上的優勢假如沒有腦力上的那些優勢作為後盾,在社會的任何時期都沒法讓一個人獲取權威。一個非常強壯的人,只是憑體力,最多可以強迫兩個體弱者聽從他。然而單靠腦力上的優勢,他就可贏得非常大的權威。它們都是看不見的品質:總是具有爭論性的,而且經常成為爭論的對象。

    第二個原因或條件就是年齡上的優勢。一個老年人,只要他的年齡還不足以讓人懷疑他年老昏聵,那麼他在任何地方都要比一個和他同一階層、具有同等財富和同等力量的年輕人受到更多的尊敬。在狩獵的民族裡,比如北美的土著部落,年齡是代表地位和優先的唯一基礎。在他們之中,父親是上級的稱號,兄弟是平輩的稱號,兒子是下級的稱號。在最富裕和文明的民族裡,年齡規定著在其他每一方面都平等的人的地位,在他們中再沒有別的能夠規定這種地位的了。在兄弟和姐妹之間最大的總是優先。在繼承父親的沒法分割然而一定要全部歸於某一個人的遺產時,如榮譽的稱號,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都是給予年長者。年齡是一個看得見、摸得著、不容爭辯的品質。

    第三個原因或條件是財富的優勢。儘管財富的權威在社會的各個階段都非常大,然而可能在社會的最原始的階段最大。那個階段都可以允許財富的任何不平等。一個韃靼的首領所擁有的牛羊增加的數量足夠維持一千人的生活,他除了用來養活一千人之外,再沒有別的任何途徑能夠去利用它們。他所處的社會的原始狀態沒法給他帶來可用他自身消費之外的原生產物去和之交換的任何製造品、小玩意兒或小擺設。所以他贍養的那一千人就完全依靠他生活,就一定要在戰時服從他的命令,在平時服從他的管轄。他必定就成了他們的司令和審判官,他的首領的位置就是他財產的優勢的必然結果。在一個富裕和文明的社會裡,一個人能夠擁有大得多的財富,卻指揮不了幾個人。

    儘管他的土地裡的生產物,足夠維持一千人的生活,然而因為那些人從他那裡所獲取的任何東西都向他支付了錢,除了等價交換之外,他沒有給任何人任何東西,所以也沒有任何人覺得自己是完全依靠他的,所以他的權威僅限於指使幾個僕人。然而,在一個富裕和文明的社會裡,財富的權威仍然是非常大。它遠多於年齡的權威、個人品質的權威。它總是允許財產十分不均。社會的最開始階段——狩獵時期是不允許有這樣的不均的。在那個社會裡,廣泛的貧窮建立了廣泛的均等。年齡、個人品質等的優勢是權威和從屬關係的唯一基礎。所以在那個社會時期沒有什麼從屬關係。社會的第二個時期——放牧時期——允許財富有非常大的不均,也正是在這個時期,權威和從屬關係較完備地建立了起來。

    第四個原因或條件是出生的優勢。出生的優勢意味著當事人的祖先在財富上佔有的優勢。所有的家庭在古代都是平等的。王子的祖先儘管可能比較著名,然而在數量上卻遠少於乞丐的祖先。古老的世家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樣的,它意味著過去巨大的或者是基於財富或伴隨財富而來的巨大聲譽。暴發的名門各個地方都是一樣,遠比不過古老的名門那麼受到尊敬。對篡奪者的憎恨,對古代帝王家族的敬愛,在很大的程度上就是建立在人們對前者自然的蔑視和對後者的尊敬之上的。就像一個軍官能夠毫不勉強地服從於一個直接指揮他的上級的權威,然而卻沒法容忍他的一個下級被放置在他的頭上一樣,人們很容易服從於他們的祖父過去總是服從過的家庭,然而沒法容忍一個他們從來不承認有這樣的優勢的家庭現在要來統治他們。

    出身的區別來源於財富的不均,這在狩獵的民族中不可能存在:因為在他們之中財富都是平等的,同樣,出身也就必定差不多平等。誠然,一個睿智而勇敢的人的兒子在他們之中,可能比一個具有同等功績然而不幸是一個愚蠢或膽小的人的兒子要受到更多的尊敬。然而,這種差別也不可能很大。我相信在這個世界上,從來就沒有哪個家族的榮耀是完全來源於繼承了先輩的智慧和品德。

    出身的區別不僅可能存在於遊牧民族中,也一直存在於遊牧民族中;這類民族不明白什麼是奢侈品,因此他們的巨大財富也就不可能因為他們不注重節約而揮霍掉。因此,沒有一個民族能夠比遊牧民族具有更多的只不過是因為他們的祖先的榮譽從而受到人尊敬和榮耀的家庭。因為還沒有一個民族的財富在同一個家庭裡可以保持得比遊牧民族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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