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史 第三編·第十二章  顏元戴震的唯物主義思想 (3)
    程朱認為,理是“形而上”的,氣是“形而下”的。戴震提出對於“形而上”、“形而下”的新解釋,批判了程朱的說法。他指出,氣就是“形而上”的,不應以“形而上”為理。他說:“氣化之於晶物,則形而上下之分也。形乃晶物之謂,非氣化之謂。……一陰一陽流行不已,夫是之為道而已。”

    這是說,氣化是形而上的,具體的“器”才是形而下的。他更明確指出,《易傳》中所謂“形而上”,即指“形以前”,所謂“形而下”,即指“形以後”。不但“陰陽之未成形質”是形而上的,就是“五行之氣”,也是形而上的,那“有質可見”的五行才是形而下的。他這樣講,意在證明程朱的說法不符合古代儒家經典的原意。戴震指出,氣化過程的基本內容就是“生生”;他說,“氣化之於晶物,可以一言盡也,生生之謂與”,而所謂生就是運動變化,“生者動而時出”。氣化即是物質運動變化的過程。這生生不已的氣化過程不是紊亂的,而有一定的“條理”,“由其生生,有自然之條理”。這條理是“秩然有序”的,是“截然不可亂”的。惟其有條理,所以運動變化連續不已,如果沒有條理,運動變化也就不能持續了。他說:“惟條理是以生生,條理苟失,則生生之道絕。”這也就是說,自然世界的根本情況就是生生而條理,“一陰一陽,其生生乎,其生生而條理乎”!

    戴震強調生生,但他又認為萬物的種類是永久不變的,他說:“氣化生人生物以後,各以類滋生久矣,然類之區別,千古如是也,循其故而已矣。”這是說,每一類東西有其永恆的特點,永遠不會變化。在這裡,戴震陷入形而上學觀點。

    戴震指出,所謂理就是氣化過程中的條理。他認為,理就是事物之間的區別,也就是事物變化中不變的規律。他說:“理者察之而幾微必區以別之名也,是故謂之分理。”“是故明理者明其區分也。”這也就是說,事物之間的細微區別就是理。他又說“分之各有其不易之則名曰理”,即不同的事物各有不同的規律,這就是理。

    戴震談理,特別注重“區分”。他認為,理就是不同種類的事物之間的區分,也就是每一類事物所具有的特殊規律。這是戴震關於理的學說的一個特點。於是,他進而批判了程朱所謂“萬物一理”的說法。他指出,每一類事物有其一定的規律,這本來很明顯,“舉凡天地人物事為,求其必然不可易,理至明顯也”。但程朱卻把理看做超越事物的實體,“從而尊大之,不徒曰天地人物事為之理,而轉其語曰理無不在,視之如有物焉”。

    這被看做超然的實體的理,實際上是沒有的,是虛假的。“將使學者皓首茫然,求其物不得”。這是說,只有事物的條理,哪裡有超越事物的理?

    戴震指出:莊子講所謂“真宰”,佛家講所謂“真空”,都是認為在天地事物之上還有一個超越的實體,佛家又講“神識”,而“以神為有天地之本”,程朱所謂理乃是從老莊佛家所謂真宰、真空、神識等觀念轉化而來的。他說:“老莊釋氏尊其神為超乎陰陽氣化,此尊理為超乎陰陽氣化。”“其以理為氣之主宰,如彼以神為氣之主宰也;以理能生氣,如彼以神能生氣也。”

    程朱只是用理的觀念來代替佛家所謂神識,“改其指神識者以指理”。他這裡對程朱唯心主義的批判是相當深刻的。朱熹雖然強調理和心的區別,事實上他所謂理就是絕對觀念,也就是絕對精神。宗教講上帝,客觀唯心主義講絕對精神,主觀唯心主義講主觀精神,在本質上並無區別。

    戴震認為,在氣化生生的過程中,也有相對的靜止,叫做“息”。他說:“生則有息,息則有生,天地所以成化也。”這是說,從生而息,從息而生,連續不已,這就是天地化生萬物的過程。他更舉例解釋說:“卉木之株葉華實,可以觀夫生;果實之白,全其生之性,可以觀夫息。”草木長葉開花結果,這是生;果實中的白仁,保全了生機,這是息。息是運動的潛伏狀態,其中包含了生的潛能。生生的過程中有暫時的間歇,這是永恆的運動借以延續不絕的條件。

    戴震講“生生而條理”,主要是講自然的變化過程有一定的規律,但他有時把自然過程的規律和封建道德的標准混同起來,認為“生生而條理”就表現了仁、禮、義,“生生”是仁,“條理”是禮與義。他說:“生生者仁乎,生生而條理者,禮與義乎。”

    這是認為,“條理之秩然有序”,表現了禮;“條理之截然不可亂”,表現了義。他這樣為封建道德提供哲學根據,在這方面,他還沒有完全擺脫程朱唯心主義的影響。

    五、唯物主義反映論

    在認識論上,戴震發展了唯物主義的反映論。他首先肯定自然界是在先的,人是天地所生成的。他說“有天地,然後有人物”,“人也者,天地至盛之征也”。這是說,人類是天地之間最高等的生物。他指出,人的認識作用是以人的生理機構為基礎的,“有血氣,夫然後有心知”。這裡,血氣指活的身體,人的身體是人的意識的基礎。

    戴震指出,客觀世界是人的感覺經驗的來源,人的感覺器官的形成實以物質世界的實際情況為根據。因為世界上有聲、色、臭、味等現象,所以人就有耳、目、鼻、口等感官。他說:“盈天地之間,有聲也,有色也,有臭也,有味也,舉聲色臭味則盈天地之間者無或遺矣。外內相通,其開竅也,是為耳目鼻口。”他認為,聲色臭味都是客觀世界的內容。戴震更肯定:“耳之能聽也,目之能視也,鼻之能臭也,口之知味也,物至而迎而受之者也。”

    戴震分別了“私”與“蔽”。程朱陸王都講心中本來含有真理,但“為私欲所蔽”,所以心中固有的真理不能顯露了。戴震批判了這種觀點,他指出,私與蔽是兩回事,私是欲望方面的問題,蔽是認識方面的問題,他說:“凡出於欲,無非以生以養之事。欲之失為私,不為蔽。自以為得理,而所執之實謬,乃蔽而不明。天下古今之人,共大患,私與蔽二端而已。私生於欲之失,蔽生於知之失。”固執己見,不顧違反事實,才是蔽而不明,這與私欲無關。一個人,主觀上不要求私利,但如不顧事實,固執己見,也可能犯重大錯誤。把私與蔽分開,這也是戴震對於唯心主義先驗論的批判的一個方面。但他完全忽略了感情欲望可能影響認識的情況,也未免失之於片面。戴震區分了客觀真理與主觀意見,這是正確的。

    這是說,人的感覺乃是外物的作用所引起的,外物作用於我們的感官,然後發生感覺。物質世界是人的感覺的來源。

    戴震認為,人在感官之外還有心,心是主宰感官的。他說:“心之精爽,馴而至於神明也,所以主乎耳目百體者也。”同時,心有知識,心的知識可以發展到神明的境界。“心之精爽以知,知由是進於神明”,信心的作用是思,“心之精爽,有思輒通”。他又說:“孟子曰:‘耳目之官不思,心之官則思。’是思者心之能也。精爽蔽隔而不能通之時;及其無蔽隔,無弗通,乃以神明稱之。”這裡所謂神明,就是思無不通,但心的神明也是以身體為依據的。

    戴震指出:感官的作用是辨別聲色臭味。而心的作用是辨別“理義”。聲色臭味是客觀的,耳目鼻口能辨別它;理義也是客觀的,心能辨別它。他說:“味也,聲也,色也,在物而接於我之血氣,理義往事而接於我之心知。血氣心知,有自具之能:口能辨味,耳能辨聲,目能辨色,心能辨夫理義。”

    所以說,味聲色與理義都是外在的,並不在心中。“味與聲色在物不在我,接於我之血氣,能辨之而悅之……理義在事情之條分縷析,接於我之心知,能辨之而悅之。”聲色味在物,在於自然界;理義在事,這裡所謂事包括了自然界中與人類生活的現象。戴震又用“火光之照物”來比喻人的認識。他說,火光所照到的就不謬,“不謬之謂得理”;所照不到的就有疑謬,“疑謬之謂失理”。火光照物還不就是反映,他用火光照物來作比喻,目的在說明認識的對象是外在的。

    於是,戴震提出了對於程朱學派“理具於心”理論的有力批判。戴震區分了“理”與“意見”。理是客觀真理,必須對於事物進行細致的分析,然後才能得到。這就是他說的:“事物之理,必就事物剖析至微,而後理得。”

    如果不分析事物就有所主張,那只是主觀的意見。把主觀的意見認作客觀的真理,乃是嚴重的錯誤。理是分析客觀事物而後得到的,所以是人人所共同承認的;至於意見,則是少數人的主觀臆斷。他說:“心之所同然,始謂之理,謂之義。則未至於同然,存乎其人之意見,非理也,非義也。”他指出,程朱所謂理其實只是意見而已。他強調了以意見為理的嚴重危害:“吾懼求理義者之以意見當之,孰知民受其禍之所終極也哉!”

    這是說,把主觀的意見當做真理,不合乎客觀的情況,不合乎實際的需要,一定是要“禍天下”的。

    但他以“心之所同然”作為真理的標准卻不恰當。在某一時期大多數人所共同承認的見解,後來被科學證明為錯誤的,這種情況在歷史上屢見不鮮。例如,地球中心論就是最顯明的例子。而在階級社會中,不同階級各有不同的觀點,“心之所同然”的情況常常根本不存在。真理的唯一標准是社會實踐,戴震沒有認識到社會實踐對於知識的意義。

    六、“理存於欲”

    戴震強調理欲的統一,他更認為,欲是自然,理是必然,必然是出於自然的,是自然的完成,因而理是出於欲的,是欲的適當調整。自然就是本來的情況,必然就是應該遵守的標准。他所謂必然不是現在所謂必然規律,而是指當然的准則。他說:“實體實事,罔非自然而歸於必然。”“欲者血氣之自然。……由血氣之自然而審察之,以知其必然,是之謂理義。……如是而後無憾,如是而後安,是乃自然之極則。”

    這裡說明了自然與必然的聯系。必然是自然的恰到好處,乃是自然所應達到的標准。這裡他所強調的是,不能離開人的自然的感情欲望而談論道德理義。所以,他進一步指出,離開欲望也就無所謂理。他說:“凡事為皆有於欲,無欲則無為矣。有欲而後有為,有為而歸於至當不可易之謂理,無欲無為,又焉有理?”

    在人性問題方面,戴震力圖用氣一元論的觀點說明人性,反對程朱學派把人性分為“義理之性”與“氣質之性”的說法。他認為,性的內容就是血氣心知的特點,每一類生物各有其特殊的血氣心知,這也就是這類生物的性。人性包含三方面,即欲、情、知。“人生而後有欲、有情、有知,三者血氣心知之自然也。”

    欲的要求是聲色臭味,情的發洩是喜怒哀樂,知的辨別是美丑是非。他仍然主張性善論,而主要從人的知覺高出於別類動物來講性善。他說:“人以有禮義異於禽獸,實人之知覺大遠乎物則然,此孟子所謂性善。”“人之異於禽獸者,雖同有精爽,而人能進於神明也。”人的知覺高出於其他動物之上,所以人性可以說是善的。戴氏所講仍然是抽象的人性論。由於時代和階級的限制,他不可能理解人的社會性,不可能理解社會中階級對立的關系,所以,在人性問題上也就不可能擺脫唯心主義。

    戴震猛烈地批判了宋明道學唯心主義的所謂“理欲之辨”,提出了“理存於欲”的進步學說。他認為,所謂理(道德原則)不是脫離感情欲望的,“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今以情之不爽失為理,是理者存乎欲者也。”

    感情欲望的適當滿足就是理,理即在欲中,不是與欲對立的。他又說:“天下之事,使欲之得遂,情之得達,斯已矣。……遂己之欲者,廣之能遂人之欲;達己之情者,廣之能達人之情。道德之盛,使人之欲無不遂,人之情無不達,斯已矣。”這是說,道德就在於欲望感情都得到適當的滿足,推而廣之,使人人的感情欲望都得到適當的滿足,這就是理想境界。戴震完全不能看到階級的矛盾,階級的沖突。他這種理想只可能是空想。但他要求人人的欲望都得到滿足,這和程朱陸王壓制人民生活欲望的禁欲主義是針鋒相對的。

    他重視人民的物質生活要求,這一方面反映了人民反對專制壓迫的斗爭;一方面也反映了社會經濟的發展。但他以感情欲望為道德的基礎,這在本質上仍然是一種唯心主義的學說。他不可能從階級斗爭來觀察道德問題,當然不可能提出以歷史唯物主義為基礎的倫理學說。

    人們的一切作為都是出於欲望,沒有欲望,也就無所謂作為。有了欲望,有了作為,然後才有判定行為恰當不恰當的理。因此,沒有欲望作為,又哪來什麼理呢,程朱客觀唯心主義和陸王主觀唯心主義都以“去欲”。作為“存理”的前提,戴震認為,這不僅在理論上顛倒了是非,而在實際上是鉗制人們的思想和行為,其本質上“同於酷吏之所謂法”。“酷吏以法殺人”,而理學家“以理殺人”,甚而至於比“以法殺人”更嚴重。

    戴震深刻批判了道學唯心主義的理欲之辨,在當時有重大的進步意義。

    戴震的貢獻在於提出對於心(思維)的作用的新解釋,給予宋明道學唯心主義的先驗論以決定性的反駁,發展了唯物主義的反映論。戴震是中國古代樸素唯物主義的最後的重要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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