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史 第二編·第六章  裴和歐陽建的哲學思想 (2)
    王弼還把事物的規律和事物本身割裂開來,從而把規律(「理」)看成是本體「無」的產物。事物的規律是某種超事物本體決定的呢?還是事物自身所固有的呢?前者是唯心主義路線,後者是唯物主義路線。裴是站在後一方面,反對王弼的唯心主義路線的。他說「化感錯綜,理跡之原也」,認為萬物的變化和錯綜複雜的關係是尋求事物規律的跡象的根據。這就是說,他認為規律是表現在事物的變化和相互作用之中。他還說:「理之所體,所謂有也。」「理」是以「有」作為它存在的根據。從這裡出發,裴進一步指出,事物變化的形跡之所以可以尋求,正因為有個「理」在其中,「是以生而可尋,所謂理也」。這就駁斥了王弼到萬有之外去尋找事物變化根源的形而上學唯心主義。

    他的《崇有論》只看到個體事物的實在性,在反對唯心主義本體論的同時,又迴避了世界統一於物質性的問題,從而認為事物都是「始生者,自生」,這又否認了個體事物之間的轉化,陷入了形而上學。這種觀點,後來又被郭象發展為「獨化」說。

    三、「言」和「意」

    歐陽建,字堅石,生年不詳,死於300年(晉永康元年)。歐陽建認為「言」既能窮盡現象界之全體,則「言」就能展示「意」。他的「言盡意」是從「名」與「物」的關係說明「言」與「意」的關係。他認為物和理不依賴於言稱,言稱只是辯物析理和人們交流思想的工具,因此「意」是可以用語言來表達的。歐陽建的著作沒有保存多少,主要的只有《言盡意論》這一篇。

    「言」和「意」的關係問題,早在先秦時已經提出來了,《易·系辭》中就有「言不盡意,書不盡言」這樣的話,這裡「意」大體上是指思想內容的意思,「言」是指表達思想內容的語言工具。

    《莊子·外物》中就有「言不盡意」不可知論的思想了,它說:「言者所以在得意,得意而忘言。」這個問題到魏晉時代就成了一個哲學上討論的非常重要的問題了。當時,有所謂「言意之辯」,表面上是討論語言是否能反映思想內容的問題,而實際上是一個認識論的問題,即客觀世界能不能認識或事物的本體的問題。苟粲等玄學家提倡「言不盡意」,認為義理存於現象之外,「像外之意」是不能由人們的感官或思維來認識的,因此不能反映事物的本質。這是一種不可知論。歐陽建的《言盡意論》,反對了這種不可知論,同時也打擊了王弼的「得意忘象」的理論。

    據《世說新語》中記載說:「舊云:王丞相(王導)過江左,止道聲無哀樂、養生、言盡意三理而已。」可見《言盡意論》是當時一篇很重要的論文。歐陽建在《言盡意論》中一開頭就把兩種對立的觀點明確地提了出來,他指出當時玄學家們所擁護的「言不盡意」的理論,他不同意。從文章看,直接是由對《論語》中記載的「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的解釋而來的。當時很多唯心主義玄學家都用不可知論的「言不盡意」的觀點解釋這句話,他們認為孔子對於天道與性命這些根本問題是不談的,因為這些根本問題是不能說的。當時有個人叫張韓,他就說:對這些問題「留意於言,不如留意於不言」。

    王弼對孔子所說的「余欲無言」、「天何言哉」的解釋是:「夫立言垂教,將以通性,而弊至於湮。寄旨傳辭,將以正邪,而勢至於繁。既求道中,不可勝御,是以修本廢言,則天而行化。」這句話的意思是,本來聖人立言為了教化眾人修身養性,可是後來聖人的教化的原意在煩瑣的章句中被湮沒了;本來聖人的言就在於出意,目的是為了改正人們不正確的地方,但是只注意言教,發展的趨勢就會越搞越繁多;要想瞭解事物的本體,那就不能什麼都抓,要反求其本,而反求其本,就必須忘言忘象,這樣才可能以天道為法則而行於大化。王弼的這種觀點是唯心主義的詭辯,他是企圖從反對漢儒的煩瑣章句之學中來建立他的唯心主義先驗論。

    歐陽建針對王弼的觀點,在他《言盡意論》中明確地提出:「夫天不言,而四時行焉;聖人不言,而鑒識存焉。」他認為,天道自然運行,而自有其規律;聖人雖然不講天道性命的問題,但是對天道性命是有明晰的認識的。這就是說,宇宙萬物的發展變化是有規律的,而這些規律是可以認識的。對這個問題,歐陽建是這樣論證的:

    首先,他提出了,作為人認識的對象的客觀世界是不依賴人們的概念和語言而獨立存在的。他說:「形不待名,而方圓已著;色不俟稱,而黑白以彰。然則名之於物,無施者也;言之於理,無為者也。」歐陽建這話的意思是,事物的形體是方的或是圓的,並不是因為我們稱它是方的,它才是方的,稱它是圓的,它才是圓的;事物的顏色也不因為我們說它是黑,它才是黑的,說它是白,它才是白的;方和圓、黑和白都是萬物固有的。因此,事物的名稱對於事物來說,不能使事物增加什麼;事物的概念對於事物來說,也不能使客觀事物的規律有什麼改變。

    從認識論方面看,歐陽建提出了兩個唯物論的觀點:第一,事物的屬性是事物自身所固有的,是客觀存在著的,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第二,概念(語言)是事物以及事物的規律的反映,它不能改變事物及其規律。

    其次,歐陽建進一步論證了「言」(語言,概念)的形成和作用,闡發他的唯物主義觀點,批判「言不盡意」的唯心主義觀點。歐陽建說:「理得於心,非言不暢。物定於彼,非名不辯。言不暢志,則無以相接。名不辯物,則鑒識不顯。鑒識顯而名品殊,言稱接而情志暢。」這就是說,人們認識了客觀規律,不用語言(概念)就不能表達出來。因為事物客觀地存在於外界,不用概念,在人們的思想中就不能加以區別。如果不用語言表達人們的認識,那麼人與人之間就無法交際;如果不用名稱把事物區別開來,那麼人們的認識就無法表達出來。因此,用概念把認識明晰地表達出來,就可以分辨事物不同的品類;語言概念和它所反映的客觀對像相一致,人們之間才可以有思想和感情的交流。這裡,歐陽建直接講的是語言的社會功用的問題。歐陽建肯定了人們可以認識和反映客觀事物及其規律,否定了唯心主義的「言不盡意」的不可知論。

    歐陽建認為語言和概念來源於客觀事物,反映著客觀事物,語言是由人們約定俗成的反映事物本身的符號。歐陽建提出,事物本來沒有名稱,但是人們為了辨別不同事物的性質,就給它們以不同的名稱,因此名稱是根據客觀事物而有的。但是,此事物為什麼叫此名,而不叫別的名稱,那則是人們約定的。其所以要這樣,是為了把不同的事物區別開來。

    所以歸根到底「名」是根據事物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語言要根據事物道理的變化而變化的。這裡,從認識論上說,歐陽建接觸到兩個問題,一是語言概念和事物之間的關係,語言概念是根據客觀事物而有,因此它是有根據的;二是語言概念只是根據客觀事物而有的,但它不是事物本身。這裡,歐陽建既看到了語言概念和客觀事物的區別,又看到了它們之間的聯繫。所以他得出結論說:言和意的關係,「猶聲發響應,形存影附,不得相與為二矣。苟其不二,則言無不盡矣」。從這我們可以看到,歐陽建在批判「言不盡意」的不可知論中把唯物主義的認識論向前推進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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