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的地產 第14章 媒體被開發商潛規則 (2)
    張總:「這倒也是。咱們已經總結出了項目的這麼多優點,不過還有一點是不能不說的,就是交通問題,咱們是郊區項目,交通上優勢不明顯,但要是不能通過廣告解決的話,恐怕會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王主編:「這個問題可以通過兩個方面來解決,一是廣告上的項目地圖,要適當拉近和城市重要坐標之間的距離,讓客戶看上去離市區很近,從而產生一種錯覺,二是通過廣告語進行了軟化處理,比如說『本案距地鐵站僅20分鐘車程』。讓買房者從廣告所附的地圖看,樓盤與地鐵站近在咫尺。一般沒人這麼鑽牛角尖地去測試到底是多長時間的距離。」

    房地產媒體廣告的逃避法律之道

    張總:「從和王主編剛才的談話中,不難看出,你們具有非常豐富的經驗,在這一點上我們很放心,我們已經具備了合作的重要基礎。不過,我們畢竟是比較成熟的開發商,在一些做法上很謹慎,比如有些可能會觸犯到法律的問題上,是不是可以提前規避一下?打個比方說,『誠意金』這個問題,政府已經明文規定了,不能再用了,該怎麼辦?這個錢不能不收啊。」

    王主編:「所謂『誠意金』不過是個說法,政府不准這樣說,我們可以更換一下,可以說『VIP會員公開招募』、『貴賓卡公開銷售』等等,我們不收誠意金,只招募會員或者只賣卡,同樣可以收取1萬到5萬元不等的費用,根據客戶交錢的順序,確定選房順序和遞減性優惠待遇,未選到滿意房屋的客戶,咱們無條件退款。客戶都吃這一套,這對先排號的客戶是一種保障。」

    張總:「還有個問題,就是面積,如果後期面積『縮水』,在前期廣告上如何規避?」

    王主編:「這一點,廣告也不是萬能的,我們所能做的也就是對面積進行模糊化處理,不說具體確切的面積,比如120平方米的面積,我們在廣告上說約120平方米,具體到時候可大可小,客戶抓不到把柄。」

    張總:「這是一個,另外就是花園的事情,我們準備打造一批花園洋房,實際綠化面積到時候會比較小,在我看來根本無法稱之為花園,但這畢竟是老闆的要求。王主編看看怎麼處理?」

    王主編:「還是通過形象廣告來解決,我們會選取一些非常唯美的廣告圖片,當然形象廣告不會承擔法律責任的,這裡其實涉及兩個法律名詞,就是『要約』,還是『要約邀請』,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要約與要約邀請主要區別在於,要約是對特定人發出的、希望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約一經受要約人承諾即對要約人具有法律約束力;而要約邀請則是向不特定的多數人發出的、希望他人向其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要約邀請對發出人沒有法律約束力。由於房地產廣告是向不特定多數人發出的,其目的是希望有購買房屋意向的人向開發商提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的要約,因而,從法律性質上分析,房地產廣告應屬於要約邀請,對開發商沒有法律約束力。所以這個不用擔心。」

    額外交易

    張總:「看來王主編是個老手啊,我相信你們能幫我們解決很多後顧之憂。對了,我們老闆還有個要求,就是在廣告中盡量使用一些好詞,能體現我們項目品位的。」

    王主編笑道:「這個最好辦,是我們的專長,『至尊』、『豪宅』、『頂級享受』、『新奢宅,彰顯財富,非凡品位』、『巔峰鉅獻』、『稀有尊貴生活』、『品位,源自尊貴血統』等等,這些高級詞語我們都給你用上。」

    張總:「好,另外我們一旦合作,廣告投放量就會非常大,咱們除了廣告服務之外,還有沒有額外的服務?」

    王主編:「我們今年會舉辦一些活動和高峰論壇,也會評出一些獎項,這個到時候再具體說,像『年度最佳規劃樓盤』、『十大誠實守信項目』、『最具競爭力樓盤』這三個獎我給你們留著,咱們這邊合同一簽,那邊我就叫人準備獎項,並通過高端活動頒發給你們。」

    張總:「非常好。最後一點,我們如果一年投放800萬廣告的話,能給我們打幾折?」

    王主編:「這個我還做不了主,回去我還得和社裡商量一下,不過張總儘管放心,我們一定會給你們最優惠的價格,另外事成之後張總這邊我們也少不了,不能讓您白忙活。」

    張總笑:「哎,哪裡話,咱們都是秉公辦事,怎麼能有私心呢?」

    王主編:「希望盡快簽合同,張總,有空到我們社裡坐坐。」

    張總:「王主編放心,這個事我能做主,和老闆匯報之後咱們再詳談合作細則。」

    王主編笑著離去。

    現在開發商剛開盤都是先賣位置、樓層、戶型都比較一般的房子,真正的好房子先壓著不賣,慢慢推,當然價格也越來越高。一般一期的「樓王」會和二期的房子一起推,這樣二期的比較一般的房子價格也就上去了。這時候,媒體廣告就要配合二期的銷售做一些廣告策劃,一般會放上一期的實景圖,當然這個圖是經過修飾的,比如說流水中會飄滿荷花,實際卻沒有,樓的外立面較實景更加鮮艷明亮,都是電腦修出來的。定位也會上一個檔次,讓購買者看到廣告後覺得二期就應該貴。

    綜觀目前房地產市場上的入住糾紛,很大部分都是房地產廣告惹的禍。由於房地產廣告發佈時,房屋大多屬尚未竣工的期房,隨著房地產項目的最終建成和交付使用,待到房子「千呼萬喚始出來」的那一刻,房屋情況與廣告宣傳難免會有這樣或那樣的出入、不相符,糾紛便由此而生。

    房地產項目開發週期較長,又是資金密集型行業,因而,為盡早收回投資、減輕資金壓力,同時也是為了降低房屋的銷售壓力和滯銷風險,幾乎所有的房地產開發商都力推期房預售;為配合這種預售行為,並適應房地產市場激烈競爭的客觀需要,開發商往往在小區動工建設之初、甚至動工建設之前,便著手對外進行房地產廣告宣傳。

    有專家提醒,房地產項目的交易額較大,廣告的影響力強,廣告中出現虛假、誤導以及其他違法問題,其社會危害性較之一般的商品或者服務更為嚴重。因此,作為消費者,購房時一定要多加小心,多留意一些細節,提高鑒別能力,不要輕信那些含糊不清和不真實、不客觀的廣告,以免上當。

    2.汪思遠讓媒介集體失聲

    中國財經傳媒人聯盟特邀觀察員時寒冰指出,制度的漏洞成全了既得利益集團,它們不僅長出羽毛,而且,逐漸形成強大的盤根錯節的勢力。作為表達話語權的一個重要平台,媒體自然也成為既得利益集團控制的對象。既得利益集團通過控制媒體,一方面,遮掩醜行,避免被曝光,對弱勢者進行更加肆無忌憚的掠奪與欺詐。另一方面,通過媒體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影響上層決策,獲得對自己更有利的政策。使得媒體這一唯一能夠平衡話語權生態的力量,逐漸變成某些既得利益集團的家奴、吹鼓手甚至打手。黑暗被隱藏,醜惡被掩蓋,事實被扭曲。

    時寒冰進一步指出,開發商通過廣告操縱了媒體,尤其是在清理醫療廣告之後,媒體對開發商的廣告依賴性變得越來越大,導致許多媒體對開發商投懷送抱,喪失獨立性和公正立場,淪為這一寄生蟲的二奶。他們通過讚美開發商,鼓吹房價永遠只漲不跌的邪惡理論,討取開發商的歡心,換取廣告費。

    昔日的資本運作高手汪思遠在鄭州地產界的一場豪賭,即是這一社會現狀的小小縮影。

    沉默的媒體

    2008年12月18日出版的《南方週末》經濟版,一篇名為《「思達系」崩盤前夜》的調查稿件,一下子將鄭州「地王」推向了全國。一周來,全國包括《南方週末》、《華夏時報》在內的主流媒體持續關注該事件,但沒有一家河南的媒體報道此事。

    2004年,當時的河南商界大腕汪思遠出手大方,以近6億元的高價拿下河南農科院430餘畝土地,登上鄭州「地王」寶座。4年後的2008年11月27日,他似乎依然很大方,但更多的是無奈——「零價格」把這一名為「藍堡灣」的超大地產項目給「賣」了;當然,他同時甩出去的,還有20多億元的巨額債務,和數百名債權人的糾纏。

    汪思遠「金蟬脫殼」了,卻留下偌大一個爛攤子在身後,思達優典1500餘套房子即將售罄,數碼公寓銷售1800餘套,總計3000多戶業主,涉及上萬家庭成員——辛苦攢了大半輩子的錢都交給房產商了,到頭來房子沒蓋好,人卻跑了——憤怒的業主們終於在這個冬日裡爆發了。

    2008年12月21日,冬至,藍堡灣的售樓處,開發商方面始終沒有一個人現身,付了錢卻沒拿到房的業主們越聚越多,一個個皆怒不可遏,場面幾度失控,業主們不停地撥打各大媒體熱線,希望他們參與曝光、主持公道。《大河報》、《東方今報》、《鄭州晚報》、《都市頻道》、《民生大參考》、《DV觀察》……一個小時過去了,兩個小時過去了,半天過去了,卻依然沒有看到一家媒體的身影。

    在這些失望而憤怒的業主中,王曉玲(化名)算是年紀比較輕的一個,她有個在當地報社當記者的哥哥王鋼(化名)。回到家,王曉玲看到哥哥劈頭就問:「幹嗎不接我電話?你們記者怎麼回事啊!這麼大的事情為什麼不報道?」

    王鋼笑得有些無奈:「妹妹啊,你是不知道,我們報紙也不是什麼都能登的。尤其是房地產這個泥坑,誰沾誰倒霉。我們主編一再告誡,關於房地產,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王曉玲問:「什麼『四項基本原則』?」

    王鋼解釋:「一是『給了錢不報』。指那些在開發中不規範、不合格甚至不合法的行為,被媒體抓住了,給了錢,購買廣告版面,就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了。

    「二是『不給錢不報』。只要你不給錢,憑你多麼偉大而誠實的房地產行為,對房地產業產生天翻地覆影響的行為,都別想進入大眾的新聞視線。

    「三是『給了錢隨便報』。當然是不違背大的宣傳原則,譬如你看到的樓盤採訪報道,說對這個樓盤如何喜愛的人,其實都是托,什麼火爆開盤,萬人攢動,什麼今天居住的極致是大別墅,明天是小戶型,後天是花園洋房,什麼昨天到離城十萬八千里的地方安家最好,今天就變成了回到城市中心,如此等等,媒體悖論無處不在,低劣程度還不如三歲小孩,看不到兩句實在話。

    「四是『不給錢一定報』。這和第一條比較類似,都是要開發商給錢,第一條是被動幫助開發商解決麻煩,而這一條是主動以某種理由,向開發商要錢。你懂了不?」

    王曉玲的眼睛越瞪越大,她越聽越氣:「什麼記者,這種話也說得出來。那這次呢?汪思遠人都跑了,怎麼可能給你們錢呢?怎麼還是不報?」

    王鋼收斂了笑容,認真地反問:「你怎麼知道就沒給呢?再說,汪思遠是什麼人?」

    鄭州地王的背後

    商人汪遠思,是靠電子信息產品起家的(旗下有上市公司思達高科),卻以資本運作聞名江湖;他曾與史玉柱一起玩轉腦白金,並一手打造出以連鎖超市、電子信息和地產三條腿走路的「思達系」。

    藍堡灣、數碼公寓和思達優典,都是汪思遠「思達系」地產旗下運作的項目。有知情人士說:汪在早期確實想做好這個地產項目,但由於投資太大,漸漸力不從心,便索性利用擅長的資本運作使自己全身而退,把債務和風險轉嫁給其他社會機構。但內部人士卻說這是一個「有預謀、有計劃、有組織」的大騙局。

    最初,汪思遠夢想斥資60億元打造中國中部地產地標性建築。先行開發的住宅項目藍堡灣取自「Numberone」諧音,事實證明藍堡灣確實做到了與眾不同:每平方米最低8000多元的售價和3元的物業管理費遠遠高於當時鄭州市的平均價格;花費2000萬巨資遍尋全國20個省份採集名貴樹木;看房須預約,看房時先繳納2萬元的押金,看完再退還。這一切都給藍堡灣蒙上了一層神秘的面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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