彳亍世界 第八站  古代文明未曾消失 {中南美洲} (2)
    在一個說西班牙語、沒有地鐵、沒有明確的巴士路線,也沒有良好公共設施的城市裡,很容易就會失去方向感。計程車是尋路好幫手,從新城到舊城大約需要2美元。舊城區建在太平洋東岸的一座半島上,你可以讓司機送你去半島的最頂端,這樣能節省不少時間。

    計程車司機有許多種,有的規規矩矩,有的一看就是準備要宰你一筆,有的只是想賺你一點小錢,而有些會把你當做一位老朋友。這樣的司機,會和你聊天,會講西班牙語,還會告訴你這個地方叫什麼,那個地方叫什麼……下車時,你們還會跟你道別。一生只見一次,可這樣的司機帶給你的卻是老朋友般的感覺。我在當地就遇到了一位這樣的司機,我猜想他肯定把每位坐進他車子的乘客都當成了自己的朋友。

    計程車把我放在了一個街心的小廣場上,對面就是一家非常本土化的餐館,售賣的都是當地人最愛吃的食品,我就是要找這種餐館,它能帶給人原汁原味的享受。餐館前面是人來人往的街心廣場,旁邊是一幢黃褐色的歐式建築的一側。推開厚重的木門,走進巴拿馬城老城區市民最愛的餐廳,我選擇了一個靠近角落的位置,不是我偏愛角落,而是因為角落裡更容易拍照。按照我的性格,也許我會坐在靠近窗邊或吧檯的地方,窗邊能看到更多窗外的景物,吧檯能欣賞各種各樣的器皿。

    沒有人注意到我的存在,大家依舊聊著天,喝著啤酒或咀嚼著食物。雖然有二三十個食客,但餐廳內並不喧鬧,雖然沒有音樂,氣氛卻相當輕鬆。年輕的巴拿馬胖妹拿過來一份菜單,這家餐廳售賣的都是些非常簡單的快餐,我選了一份廚師推薦食物,結果端上來的是一大盤三明治加薯條。

    三明治的肉和麵包的熱度、軟硬程度都恰到好處,廚師還在上面抹了一層我最喜歡的色拉醬,我從來沒有吃過這麼好吃的三明治。不僅是味道好吃,樣子也很特別。廚師用牙籤把三明治穿在了一起,還灑上了橄欖油,橄欖油比黃油健康,但是在吃的時候要記得放鹽。除了這家餐廳,舊城內還有各式各樣的西餐館,甚至還有一些中餐館。不用太驚訝,華人遍佈在中美洲的各個角落,到處都有他們開的餐廳和雜貨店,紅色是他們最顯眼的標誌。

    走出餐廳後,我站在小廣場上翻看旅行手冊,思考著應該怎麼走。這時我發現遠處有一位三十歲左右的白人婦女在看我。她和我之間大約有十米的距離,站在路邊的水果攤旁,手裡拿著一些袋子,看來應該是剛剛從雜貨店購物歸來,她的臉上帶著一種莫名的微笑,目不轉睛地看著我。後來這個女人竟然走了過來,我當時有一種被讀者認出來的錯覺,不過我不曾用英文寫作啊!後來一聊才知道,她是個美國人,在巴拿馬旅行。西方人把旅行當生活,觀念和我們亞洲人完全不同。我遇到她的時候,她已經在那裡住了兩個月了,而我只會在這個小國家待兩天。她和我講話,是想提醒我注意安全,說這裡到處都是小偷和強盜。

    可能她很少遇到亞洲背包客,就算遇到了,大部分也都是些初出茅廬的新手,所以才有了上面的擔心。她告訴我相機不能放在外面,可是我在旅行的時候一般都把相機放在胸前,只要留心,就不會有太大問題。和我談話後她很震驚,因為我告訴了她我正在進行環球旅行計劃,她正想去哥倫比亞,而我剛從那邊過來,於是我們交流了一些信息。事後證明,她的提醒是正確的,當天我就把旅行手冊弄丟了。本來我把它放在了自己短褲外面的大口袋裡,但是不知道什麼時候它就莫名其妙地不見了。這可是我進入中美洲的第一天,後面還有七個國家在等著我,而我卻丟了手冊,再也沒有比這更倒霉的事情了。

    在古城裡辨別方向並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有軌電車雖然已經不再行駛了,但是鐵軌卻還嵌在石板路裡,只要沿著鐵軌走,就不會迷路,而且最漂亮的建築幾乎都擁在了鐵軌兩側。我一路走下去,看到了幾座具有法式情調的建築,「一戰」前,法國人曾是這裡的主人。如今物是人非,只有這些老建築默默地告訴我們這些後來人:這裡曾經是法國人的地盤。經典的建築,會越老越有吸引力,雖然歲月在它們的外表上留下了太多痕跡,但它們也會因自身的特點而繼續釋放獨特魅力。

    驢友貼士

    交通:巴拿馬城是中美洲的主要空港,有大量的航班可直飛南北美及歐洲的主要城市。巴拿馬城有許多前往中美洲各個城市的長途汽車,遺憾的是,由於毒品走私問題嚴重,這裡沒有陸路交通工具可以帶你前往哥倫比亞。

    中美洲的小瑞士{哥斯達黎加}

    哥斯達黎加西面太平洋,東臨加勒比海,南接巴拿馬。國土面積為5萬平方公里,總人口比新加坡還要少,其中約5%是印第安人、黑人和華人,剩下的大部分都是白人或白人的混血後代,因此它是一個人種較純的中美洲白人國家,如今就連歐洲許多國家的白人比例也沒有這麼高了。第一次知道世界上有這麼一個國家是因為博拉·米盧蒂諾維奇,這位神奇教練曾經是這個國家男子足球隊的教練,他們的隊員大多都是有色人種,所以我誤以為哥斯達黎加是有色人種居多的美洲國家。其實美洲許多小國的白人比例都很高,只不過由於身體條件和民族習慣,他們並不太喜歡參與到足球運動中。

    三毛在她的遊記中曾說過,哥斯達黎加被稱為「中美洲的小瑞士」。我懶得去查找這個雅號的來歷,從我自己的體驗來看,稱之為「小瑞士」並非言其富——這是一個農業國,曾經是中美洲最貧窮的地方。那麼為什麼這裡被稱為「小瑞士」呢?依我看,可能和這裡多山的環境、優美的風景、穩定的政治局勢以及滿城的歐式建築有關。無論因為什麼,這個稱號最受移民公司歡迎,起初我甚至以為這是移民公司炒作起來的別稱,專門用來吸引那些渴望寧靜生活的人。類似的雅號還有「美國後花園」,多麼富有鼓動性的名稱啊!

    三毛到中美洲旅行應該是二三十年前的事情了,那時候,哥斯達黎加的首都聖何塞擁有許多中餐館。我在這裡並沒有見到幾家中餐館,倒是見到了很多中國人開的雜貨店,走不了幾步便能找到一個。我曾經問過他們為什麼要移民到這裡,得到的回答大致相似,用比較柔和的方式表達就是,他們希望尋求更多的生存空間。

    頭幾十年的中國移民主要來自台灣,這些台灣移民帶著傳統華人對土地的渴望來到這裡,建立屬於自己的家園,居住在台灣人無法想像的大房子裡。好多新加坡人移民澳洲,也是因為不想天天擠在狹窄的城市裡度過忙碌的一生。目前哥斯達黎加的大陸移民基本都是從福建、廣東一帶來的,其中還有一些人來這裡是為了等待去美國的機會。中美洲雖然不發達,但是因為靠近美國和加勒比海,消費水平普遍不低,如果生意經營得好,還是有很大贏利空間的。

    哥斯達黎加和美國以及聯合國之間有很多聯繫,這裡沒有常規軍隊,政治局勢非常穩定,這是所有人都嚮往的「大同世界」。生長在北京的我並不明白這一點,來到新加坡以後,越和當地華人接觸,越能感覺到他們對穩定生活的渴望,那種渴望是發自內心深處的,可能和殖民記憶有關,也可能和他們祖先的社會階層有關。不像我這樣土生土長的中國人,總是覺得人不會餓死,車到山前必有路。

    還是回到旅遊這個主題,再來說說哥斯達黎加的首都。群山環繞的聖何塞終年陽光明媚,具有成為旅遊城市的自然條件。不僅如此,在中美洲所有國家的首都中,哥斯達黎加的聖何塞最富有色彩,最具美感,這說明這座城市和其他幾個首都比起來,擁有更漂亮的建築和更有活力的人群,還有許多許多令人驚喜的小東西,比如一盞設計獨特的路燈,一家裝修別緻的餐廳……一座城市的風貌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夠創造出來的,它和城市的文化底蘊有著直接關係,錢只能打造出一座乾淨漂亮的現代化都市,但是卻無法複製聖何塞這樣豐富多彩的城市。

    哥斯達黎加因聖何塞附近的一座火山而聞名於世,火山口內有潭碧綠的湖水。如果你和我一樣只是路過此地,且沒有時間在附近走走,那麼我向你推薦一條比較省時的線路——沿著城市中心的主幹道步行,可以將城市中絕大部分經典建築一次看完。作為一個天主教國家,教堂肯定是必看的景點。主幹道的一端有一座廣場,那裡距離國家博物館非常近,廣場周圍都是些漂亮的歐式建築,這些房子原本就色彩明亮,在高原陽光的照耀下,則會顯得更加明亮。不規則的石板路也是模仿的西班牙古城內的樣式,站在這裡還真有些小瑞士或小歐洲的感覺。

    沿著主幹道向市中心走去,街道漸漸變得擁擠起來。市中心的步行街邊有各種小吃攤位,花幾美元就可以大飽口福,就算只是看一看也能大飽眼福。街上還有許許多多的街頭藝人在表演。我建議你此時可以停下來休息一下,買一包食物,聽聽街頭藝人自彈自唱,你會覺得時間一下子就過去了。道路兩旁的老房子也是看點,其中不乏18世紀的建築精品。

    我旅行時總是習慣把相機掛在脖子上,如果哪個賊能從我胸前搶走它,那也算是高手了。聖何塞人非常可愛,他們看到我這麼做,會停下來用西班牙語或不太熟練的英語告訴我,這麼做是危險的。我每次都要感謝他們的好意,實在是不好意思打擊他們,聖何塞人真是讓我感動!

    一天晚上,我問旅店的店主附近有什麼便宜的餐館,他推薦了街道盡頭的幾家店,最近的一家是中餐館,但我總覺得人還是要勇於嘗試新鮮事物,所以最終我選擇了一家很紅火的當地餐館,裡面有不少和我一樣的背包客,既然大家都選擇了這裡,那說明它還是不錯的。雖然門口有英文招牌,但我還是不明白菜單裡的大多數東西指的是什麼。還好店家標明了今夜的廚師推薦套餐,這讓我這種有選擇恐懼症的人少了很多困擾。

    餐廳的飯菜精緻可口,色香味俱全。這裡的食物基本都是西餐,只不過加入了一些當地特產,醬料方面更加本地化,食材煮的時間比較久,所以吃起來很濕潤柔軟,加勒比海地區的食物好像都有這個特徵,總體上和普通西餐沒有太大差別。

    這家餐館的價格相當公道,一頓飯只要幾美元而已。既能做到這點,又能保持店舖有足夠的品位,的確要花些心思。他們沒有把太多錢投入到餐廳裝修中,而是選擇了簡單實用的材料自行佈置餐廳,讓食客感覺很舒服。

    酒足飯飽後,漫步在夜晚的山城,看著遠處滿山的燈火,突然間就有種莫名的興奮,於是繼續向那片燈火走去,希望前面的房屋能少一點,好讓我有更好的角度拍照。誰知道越往前走,角度越不好,於是只好回頭,回到原處依然覺得不太理想,最終還是沒有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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