慾望都市:金領們的夜店生活 三十四 (2)
    銀幕上,Elise幽幽地徘徊在湖畔邊,而Richard歷盡千辛萬苦穿越時空回到七十年前,癡迷地去尋找他的Elise。隨著《Somewhereintime》主旋律的層層疊加,推動著Richard緩步穿過湖畔的連連樹陰,直至置身於光明之中,直至置身於Elise那柔情的眼神中。在這時光的某個拐角處,兩人四目交匯。夕陽西下的湖面上閃爍著金色的波光,嬌麗的容顏略施粉黛,微微飄起的髮絲無比溫柔地傾訴著剎那的情牽。無需更多的言語,只有輕輕的那一聲:「It』syou,isn』tit?」(中文:是你嗎?),那一刻,Richard明白他此生都將為Elise而牽絆。

    銀幕下,吧檯前的這位高大男子也明白,他此生都將為身邊的這個女子所牽絆。

    溫紅一邊看著銀幕上影片剪輯,一邊聽著金天的故事。

    手中的酒杯被銀幕上與銀幕下故事同時凝固,她的思想在那一刻多少失重。

    金天舉起酒杯,一飲而盡。

    「你知道我不辭辛苦地夜夜來找你,並不是出於某種純粹的慾望,而是因為我覺得能和你相識我不會遺憾終生。第一次見到你時,我就給自己下了一個判斷,我不想和你只有短暫的目光交錯、匆匆的擦肩而過。」

    金天柔情地敘述著,《Somewhereintime》絲綢般的旋律映襯著那略帶沙啞的厚重男性嗓音。他想一吐為快,一時間他想把他的心都掏出來放在吧檯上。也許是酒精的催動?也許是影片的渲染?也許是音樂的感染?也許……也許有太多的也許。

    溫紅的目光不再躲避,溫柔地凝視著金天的眼睛。

    「第一次見到你時,我記得你是在留聲機的那個角落。」金天柔情地朝那留聲機望了望,「你的容貌迷失了我。不是因為你的美貌,而是因為你實在太像一幅陪伴了我一生的油畫了。你的容貌與那畫中的女子簡直一般無二,惟妙惟肖。」

    溫紅要求金天講給她那幅油畫的來歷,她想聽。

    「我知道我那時來蘇絲黃等你的做法有些過於單純。但那是我的夢,為了尋找我的夢,天天來等你,是值得的。」金天又飲下一杯。

    銀幕上,格蘭特酒店的大廳。Richard緩緩地步向陳列室的深處,窗外的陽光透過窗簾的縫隙絲絲飄進室內。風兒吹動窗簾,陽光更多傾灑,陳列室的盡頭散發出耀眼的光芒。那光芒下是七十年前Elise絕美的身影。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慢慢地向前摸索。照片下,他久久地凝視著那迷人的微笑。

    「我就像Richard癡迷於格蘭特酒店裡的那幅Elise照片那樣,癡迷著你。」金天的目光簡直能融化杯中的冰塊兒。

    溫紅聽得有些癡了,輕輕地牽起金天的手。

    「你給我講講那電影吧,我想聽。」溫紅多少有些哽咽。

    劇中的Richard是位劇作家,在他的畢業典禮上,一位神秘老婦人出現在他的面前。老婦人送給他一塊金錶,並對他說:「Comebacktome.」八年後,一次他在格蘭特酒店度假之時,無意中發現了酒店陳列室裡一張舊時女明星的照片,Richard瘋狂地為這照片中的女人夜不能寐。她美麗優雅而高貴,她就是Elise。Richard莫名地感到是那麼的似曾相識。他查證了當地的圖書館,發現Elise就是七十年後送給他金錶的那位老婦人,而Elise已然去世。

    Richard不甘心就這樣與自己迷戀的人失之交臂。他有著一份感情存在於所有被遺忘的事情後面,深深刺痛著他的心與靈魂。為此而廢寢忘食的Richard,在大學時代教授的幫助下,穿戴著七十年前的衣物,憑藉著催眠術回到了七十年前。

    在那裡,他找到了Elise。很快他們熱戀起來,每一分、每一秒他們倆都過得非常快樂,感受著前所未有的幸福。但Elise的經紀人William卻想盡辦法要分開兩人,因為他害怕墜入愛情後的Elise會迅速離開她的演藝之路。然而這一切卻不能把他們分開,就在他們愉快地談論著將來時,Richard卻意外從衣袋裡拿出一枚因他的大意而帶來的屬於七十年後的硬幣,瞬間的時空轉移把他帶回了七十年後。

    無法尋回愛人的Richard將自己鎖在房間裡。幾天後,格蘭特酒店的員工才發現因為絕食而昏迷不醒的Richard。

    在天堂,Richard緊握著Elise的手。相隔七十年,兩個相愛的人終於重聚,永遠在一起。

    「我一定要和你一起看這部電影。」

    「你的微笑和電影中的Elise一樣。」金天柔聲說道。

    溫紅站起身,牽著金天的手,兩個人被這絲綢般的樂曲推進舞池。

    在那永恆的旋律下,在那寬闊的銀幕下,相擁共舞。

    她依靠在他的肩頭,他感受著她那絲絲的顫抖。

    銀幕上,Elise述說著她那愛的誓言:

    「我遇到了我的夢中情人。他是我一直以來朝思暮想的人,他總是出現在我夢魂最深處。我現在幾乎都可以親眼看到他。如果他真的在這裡,我會對他說什麼?請原諒我,我從來沒有過這樣的感覺,我一生都不曾有過這樣的感覺,之後卻又認不出他來,是你第一次給我這樣的感覺。有沒有任何方式能讓我告訴你,我的生命有了如何的改變,有沒有什麼方式能讓我告訴你,你帶給我的甜蜜。我有好多話要對你說,但又找不到合適的言語,但除了這一句以外——那就是『我愛你』。」

    蘇絲黃大門口,車裡。

    兩個人還在追憶著影片中的情節,一個講得興趣盎然一個聽得如癡如醉。深夜,誰都不捨得離去,深深地陷入纏綿的劇情中不能自拔,好一會兒才緩過點神兒來。

    溫紅從後座上拎過自己的手袋,從裡面取出一個包裝精美的小盒子。

    「金天,今晚真令人難忘。對了,為了感謝你上次對我的幫助,送你個小禮物。」說著隨手遞到金天懷裡。

    金天打開包裝,是一塊歐米茄海馬「詹姆斯·邦德」紀念腕表,黑色的表盤上印有007的手槍標誌。

    金天很喜歡歐米茄這個品牌,一直戴在手上的就是海藍色表盤的老海馬。那是他二十八歲生日時,父親陪他一起去亨德利鐘錶行購買的。那年金天剛剛升任《網絡時代》雜誌社的社長。父親為他挑選老海馬,也是對他事業成功的一點紀念。

    每每金天去東方廣場拜訪客戶時,如路過歐米茄專賣店,他都會進去看一看。一個車,一個表,大多數的職場男人都喜歡這兩樣。金天早就看上這塊同軸的007紀念款了,黑色的表盤透著成熟凝重,並且45MM的寬幅軸距戴在金天略粗的手腕上顯得很是紮實。

    金天沒有買,他也不會買。作為一家主流雜誌社的社長,年薪四五十萬的收入足夠他去支付更奢華的生活。但是金天覺得,夠用就好。70年代的人和80年代的人在生活要求上還是存在著本質的區別。前者的孩童時代剛剛是改革開放初期,那時家家都不富裕,仍都過著拿著各種票證排隊、節衣縮食採買的日子。現如今作為社會中堅力量的他們更珍視樸實的現實生活,更理解美好生活的來之不易。他們在乎的是生活的內涵,而不是一味追求生活的高質量、高奢華與高享受。奢侈品對於70年代人來講他們並不排斥,但也就是點到為止。有套舒適的房子,有輛說得過去的車子他們就很知足了。

    金天的《網絡時代》雜誌社有個編輯,80後女孩,剛工作沒有兩年,月收入才只有六千元,且還是一般家庭子女,一周裡五個工作日,一天能換一個包來,皆是LV、GUCCI等一線高檔品牌。一年裡換個十部手機也不是什麼新鮮事。每每看到這位80後女編輯的件件新品,金天總是和雜誌社的員工們面面相覷。對於金天這代人來講,對於奢侈品的追求是有限的。社會生活中的身份地位單靠奢侈品價值的提升是不行的,它並不代表擁有者的全部。

    金天合上了沉重的表盒。

    聲音多少有些哽咽:

    「謝謝你,紅姐。真的很謝謝你,我很喜歡這塊表。我還是第一次收到這樣貴重的禮物。剛才在蘇絲黃裡我對你講過,我很珍重與你的相識,能和你成為朋友我已經很知足了,我別無他求。你的心意我會牢牢地珍藏在心底。」

    說著把表交還在溫紅手裡。

    溫紅又執意了一下,金天還是把表盒推在紅姐手裡。

    「這樣吧,這塊表先放在你那裡,希望終有一日,能像影片中Elise把金錶交給Richard那樣你把它交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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