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中行 第3章 登比路WII (3)
    那棟房子裡氣氛歡快,衣食充足,但那並不是普遍現象。當時的英國缺乏活力,人們疲憊不堪,過著斯多葛式的[斯多葛式的(Stoical):古希臘古羅馬時期的一個哲學流派,主張清心寡慾,過有節制的生活,有宿命論和禁慾主義色彩。]清苦生活。那是戰爭的後遺症。戰爭的恐怖和苦難像黑洞一樣,以看不見的方式悄無聲息地吸噬著整個國家的能量。但同時又有一種完全不同的東西在平衡著這種萎靡。那段時期,最讓我吃驚的就是反差:一方面,人們精神不振,像病人一樣戳在那裡;另一方面,他們對未來又非常樂觀(以現在的眼光來看,當時的樂觀幾乎是一種普遍的愚蠢),堅信新的時代就要來臨。產生這種樂觀情緒的關鍵就是社會主義。

    從世界各地歸來的軍隊獲得了一切承諾,例如當時受人譏諷的《大西洋憲章》[《大西洋憲章》:又稱《羅斯福丘吉爾聯合宣言》,於1941年由美國總統羅斯福與英國首相丘吉爾簽署的聯合宣言,目的是進一步協調反法西斯的戰略。]完全是烏托邦式希望的總和,人們已經讓工黨恢復了執政,以確保那些希望的實現。國家醫療服務體系是工黨政府最引以為豪的成果。戰爭爆發之前的三十年代,一場疾病或一起事故會把整個家庭拖垮。那時的貧困太可怕,人們心有餘悸。但這一切就要結束了,不必再害怕疾病、失業和衰老。這僅僅是開始,事情會逐步改善。似乎每個人都在這種情緒裡。很多醫生開始按照這種新的社會醫療制度工作,他們把自己視為新時代的建造者。他們可能是共產主義者、工黨成員或者自由主義者。總之,他們都是理想主義者。

    《時代精神,或我們當時是怎樣想的》

    一言以蔽之,新的世界即將來臨。

    英國仍然是最好的國家。這種觀念牢牢地扎根在全體公民的思想中。大家把這視為理所當然。英國的教育、食品、醫療,所有的一切都是最好的。日薄西山的大英帝國是最好的。

    聖保羅大教堂周邊被炸成了廢墟,報紙上到處都是關於重建那片區域的警告,說這次重建如果不好好規劃,就會導致令人作嘔的混亂。結果沒有規劃,令人作嘔的混亂果然發生了。

    我們的監獄讓人噁心,那是我們的恥辱。四十年來,跟監獄有關的新聞一點也沒變。監獄是我們的心病,我們一直未能處理好。難道這是因為英國人內心深處始終奉行著《舊約》中以牙還牙的信條?大多數公民都把懲罰惡行作為信條。我寫下這些文字時,新聞中正好提到有些媽媽因為沒錢交有線電視費而進了監獄,但她們的孩子得到了照管。大多數公民聽到這則消息都會驚呼:不,怎麼可能發生這種事情!但狄更斯一定不會覺得驚訝。

    福利國家永久廢除了所謂的慈善,窮人再也不必忍辱收下別人的捐贈。我們要拆掉慈善事業的一切職能部門——基金會、聯盟、委員會。我們再也不需要施捨了。

    在牛津街的地鐵裡,我看到一個狗仗人勢的工作人員在辱罵一個剛從西印度群島來的人,因為那個人不會使用售票機。這個工作人員跟我在南羅得西亞看到的呵斥黑人的白人一樣,他那樣做只是為了掩飾自己的自卑心理。

    來這裡的每個外國人,尤其是美國人,都會說英國人多麼和善、禮貌、文明。

    而現在……我該寫什麼?出版商想要的是長篇小說,而我卻在寫著短篇。這些短篇都以市政區為背景,都在洛馬貢迪的班凱特1,描寫的是那裡的白人社群,寫他們怎樣看待自己、維護自己,以及怎樣看待周圍的黑人。我要把這組故事命名為《這曾經是老酋長的國度》。朱麗葉·奧希說,如果我想這麼做,當然也可以,只是沒有哪個出版商會高興,因為短篇小說的銷路不好。但事實上,我推翻了他們的觀點。我的短篇小說集賣出去了,而且賣得不錯(就短篇而言),直到現在還在賣。不過我確實應該考慮寫一個長篇小說。我努力構思了很久,終於完成了一部小說,那就是後來的《瑪莎·奎斯特》。

    我之所以能寫出《野草在歌唱》,是因為人們把我當成作家,我知道我要成為一名作家。其實我從很小的時候起就想當一名作家,只是當時我自己不記得了,還以為這種決心是後來才有的。《皮膚之下》[多麗絲·萊辛自傳第一卷。]出版後,我在修道院認識的達芙妮·安德森(她曾寫過一篇題為《討厭鬼》的文章,講述自己的童年,寫得很好)說,她記得我們小時候一起躺在床上討論長大以後做什麼,我當時就說要當一名作家。我那時應該是10歲或11歲。作家的形象就像海神,給無數在海上漂泊的年輕人安慰和支撐,使他們知道自己要成為作家;但這個形象並不能為他們指明一條平坦的道路。

    在索爾茲伯裡,我辭去了律師事務所的工作,並告訴別人我要寫一部小說。我不能總是光說不練,而且我也意識到,那些理想的條件——獨處,時間,無牽無掛——永遠也不會到來。寫什麼呢?我有很多想法。現在我饒有興致地回想著當時的情景。我在房間裡坐立不安,踱來踱去,胡思亂想(這是核心步驟),那些舉動完全出於本能。然後其中一個想法從眾多想法中脫穎而出,漸漸成長……我記起了陽台上的談話,那就是母體,可以演變出一千個可能的故事;我記起了多年來一直保存下來的從報紙上剪下來的報道。於是我寫了《野草在歌唱》。作家的處女作通常具有自傳性質,但《野草在歌唱》不是。

    迪克·透納,一個破落的農場主,我這輩子見到的都是這種人。只有少數白人農場主經營得不錯,而大部分農場主都失敗了。有人苦苦掙扎了好多年,一步一步破落下去;有人討厭鄉村,也有人熱愛愛它,就像迪克·透納;還有人是理性主義者,就像我父親。如果讓我父親經營農場,他一定很討厭化肥、殺蟲劑和那些破壞土壤的作物,他喜歡家畜和家禽。瑪麗·透納這個人物的靈感來自運動俱樂部裡的一個女孩。我認識她很多年了。在四十歲之前,她一直都是一個溫柔的好女孩,周圍有很多男性朋友。

    大家一起到叢林裡野炊,或者只是坐著吸收叢林的氣息——很多白人都這樣做,彷彿城鎮只是一種不幸的必需品,叢林才是他們真正的歸屬——當我們坐在草地上時,她坐在一塊岩石上,雙腳離開泥地,胳膊緊緊護住膝蓋,小心看著,不讓螞蟻、蜥蜴和甲蟲爬到褲子上。既然她那麼害怕叢林,為什麼要跟我們一起來野炊呢?因為她是個好姑娘,總是做別人希望她做的事情。她是個地地道道的城鎮姑娘,屬於整齊的街道和漂亮的花園……我望著她,心想,如果命運把她放置在一個農場,不是那種新興的富有的大農場,而是一個苦苦掙扎的小農場,就像我見到的那些,她會怎麼樣?那些貧窮的農場主的名字閃過我的腦海,我看到磚頭圍起的低矮的陽台,瓦楞狀的鐵皮屋頂在喧鬧的蟬鳴和灰塵中熱脹冷縮、碎裂……於是我抓住她,抓住瑪麗·透納,那個厭惡叢林和原住民、討厭一切自然過程、討厭性交的女人。她的裙子每次穿上之前都要熨得平整服帖,她那小女孩似的頭發出席派對時總是紮著緞帶。

    我現在在倫敦,還是那個問題:寫什麼?

    有一次我突然意識到,我的早年生活不同尋常,可以寫成一本小說。在離開南羅得西亞,來到英格蘭之前,我一直都沒有意識到它有多麼不尋常。我的第三本小說《瑪莎·奎斯特》多少有些自傳的色彩,儘管小說是從瑪莎十四歲開始寫起的,那時她的童年已經結束了。一位作家(尤其是女作家)最初的幾部小說往往是對自己的界定,無關其文學特色。我新遇到的每個人都會讓我更清楚地看到自己的早年生活,因為一句不經意的話都可能讓我開始質疑多年來習以為常的東西,然而我沒有感到困惑。一方面我明確地「知道我是誰」(套用美國人的說法),但另一方面,我不知道怎樣界定作為「社會人」的自己。在此,我不得不插一句題外話,因為我們觸及到了問題的全局——「弄清我是誰」(美國人當時很關注這個問題)這件事總是讓我很迷惑。他們在說什麼?他們當然不可能沒有自我意識,換言之,他們應該能意識到「我在這兒,在裡面」。一個人如果連自己都感覺不到,那他會是什麼樣子的呢?

    我只是不知道如何在社會的大背景中界定自己、看待自己。不錯,我可以簡單地把自己界定為「英轄印度末期」長大的孩子,但當時還沒有人用這個詞組。或者我可以用「英帝國末期」來界定自己。是的,我屬於一戰喂大、二戰塑造的一代人。但這種界定有一條裂縫,或缺失,或模糊,那跟我的父母有關,尤其是跟我的母親有關。我曾經跟她進行了持續而冷酷的鬥爭。我不得不那樣做,但我們在鬥爭些什麼?為什麼?我當時無法回答,完全無法回答,直到我現在七十多歲了,才覺得能回答,但也許仍然不是最終的答案。

    我還住在登比路時就開始寫《瑪莎·奎斯特》了,而且寫得比較快,但我不得不中斷,因為我必須搬出那座房子,搬出那條街。現在,那片街區已經變成了時尚地段。有時經過那裡,看著那些莊重舒適的住宅,我會想,今天的人們如果看到當年的景象,看到戰爭損失委員會怎樣漫不經心地把它們「處理」掉,會說些什麼呢?

    問題是我的小兒子彼得在那棟房子裡住得很開心,我擔心,對他而言,很難再找到這麼好的房子了。

    一次偶然的機會,我去參加一個派對。派對在一套公寓裡舉行,主人是一個南羅得西亞農場主的兄弟。那位農場主是白人社區的中堅分子,向來循規蹈矩,但他這位兄弟卻是左派,而且擁護蘇聯——當時的左翼人士基本上都擁護蘇聯。派對的主人有個上了年紀的女友,她曾經很漂亮,房間裡到處擺著她年輕時的照片,可以證明她當年的美貌。他叫她「寶貝」。寶貝用她衰老卻又不失風韻的黑色大眼睛,用她的褶皺花邊和蝴蝶飾帶,支配著全場。派對上還有一個焦點,那就是一個充滿活力、黑頭髮黑眼睛、體格敦實的年輕女人。乍一看,我還以為她是法國人。

    她穿著一條黑色裹身裙和一件白襯衫,戴著一頂厚重的黑色貝雷帽。我們閒聊起來。她聽了我的生活狀況,立刻表示深有同感。她曾經帶著一個很小的孩子,住在紐約的一個客臥兩用的房間裡。後來得到一個女朋友的幫助,她帶著孩子住進了那位朋友的房子。「你不能這樣過。」她說。現在我知道她的名字叫瓊·羅德克。她告訴我,她正要攆走一個令人討厭的房客。她早就在想怎樣幫助帶小孩的年輕女人。她的房子最頂上是個小小的平層,只要她喜歡彼得,我就可以住在那裡。於是,星期天我帶著彼得去見她,結果她和彼得一見如故。所以,可以說是彼得解決了我的住房問題。

    於是我搬到了肯辛頓的丘奇街,住進了房子頂樓的溫馨的小平層,在那兒一住就是四年。當時是1950年夏天。在我離開登比路之前,我看到了一個時代的結束,一種文化的消亡,因為電視出現了。那棟房子裡有電視之前,男人們下班回到家的時候,茶已經擺在桌子上了,火燒得正旺,角落裡的收音機傳出輕柔的話語和音樂。他們洗乾淨之後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身邊坐著女人、孩子和整棟房子裡所有能哄下樓來的人。食物從烤箱裡一盤接一盤飛出來,茶煮好了,啤酒端上來了。男人們脫掉套杉或夾克,穿著襯衫,散發著生命的光彩。他們一起聊天、唱歌,把一天遇到的事情講給大家聽。他們習慣性地說髒話、爭吵、大聲嚷嚷,然後互相親吻、和好,就這樣興致勃勃鬧上六個多小時,到了12點或1點,上床睡覺。我猜,這麼熱烈的感情在英國人家裡並不常見,我見到的屬於極端情況。然而,好時光一天天或者說一夜夜消失,因為電視機來到了這個家庭,像癩蛤蟆一樣坐在廚房角落裡。沒過多久,大餐桌就被推到了牆邊,椅子被排成半個圓圈,椅子扶手上裝著可以翻轉的晚餐托盤。就這樣,一種充滿活力的口頭文化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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