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中行 第1章 登比路WII (1)
    巨輪上,我高高地站在船舷邊,抱起小兒子:「看!那就是倫敦。」碼頭在前面:混濁的水道和溝渠,暗灰色的朽爛的木牆和房梁,吊車、拖船、大大小小的輪船。我的孩子也許在想:這些輪船、吊車和海水還是開普敦的樣子,只是現在大家管它們叫「倫敦」。對我來說,真正的倫敦還在前面。我真正的生活將在那裡開始。要不是戰爭阻斷了通往倫敦的道路,那種生活早在幾年前就應該開始了。潔淨的白板,嶄新的一頁,一切都將要重新書寫。

    我滿懷信心和樂觀的憧憬,儘管我的財產少得不能再少,只有幾乎不到150英鎊的現金和我第一部長篇小說《野草在歌唱》以及幾篇短篇小說的手稿。《野草在歌唱》的手稿已經被約翰內斯堡[約翰內斯堡(Johannesburg),南非最大的城市。]的一位出版商買下了,他明確告訴我,這本小說的內容極具顛覆性,因此要花費很長時間才能出版。我隨身帶著幾箱書(我離不開它們),一些衣服,還有些不值錢的首飾。我母親要給我一些錢,那些錢少得可憐,我沒有要,因為她自己也一貧如洗。況且我整個遠行的意義就在於遠離她,遠離家,遠離南羅得西亞[南羅得西亞(SouthernRhodesia),津巴布韋的舊稱。]——那個可怕、狹隘的國家。在那裡,人與人之間即便有什麼嚴肅的談話,話題也總離不開種族界限,離不開「黑人是如何如何無能」。現在我自由了,我終於完全成為了我自己。我感到我是由我自己創造出來的,我是自足的獨立個體。我描寫的是一位青少年的感受嗎?不,我當時已經接近30歲了,經歷過兩次婚姻,但我覺得我還沒有真正結過婚。

    我同時又感到精疲力竭,因為帶著孩子。在一個月的旅途中,我那兩歲半的孩子每天早晨五點就會醒過來,為新的一天歡呼雀躍,晚上到了十點還不肯入睡。從早晨醒來到晚上睡下,他一刻也不安靜,除非我給他講故事,或者唱著催眠曲哄他入睡。我每天要花四五個小時在這上面,而他一路過得很開心。

    我像每個來自南非的人一樣,一看到是白人在碼頭上卸貨,心中就會閃過些許不安的念頭,或者說感受,因為在南非,這些重體力活都是黑人幹的。看到白人像黑人一樣工作,很多白人會覺得不自在,覺得自己的地位受到了威脅;但在我身上,事情沒有那麼簡單。這就是他們了,工人,工人階級。當時,我相信歷史的邏輯不可阻擋,工人們將接管整個地球。他們——那些肌肉結實、吃苦耐勞的硬漢——當然還有像我這樣的人,都是工人階級的衛士。我沒有故意把那時的想法寫得很滑稽,如果我這樣做了,就不夠實事求是了。當時,即便沒有幾億人,至少也有幾百萬人在那樣想,使用著那樣的語言。

    我手上有太多材料可以寫進這部自傳,但沒有什麼比一部上百萬字的自傳更讓人望而生畏了。我寫過一本題為《找尋英國人》的小書,那時離我初來倫敦的日子隔得還不算太遠,它能為我在倫敦最初幾個月的生活添加一些縱深的視角和細節。問題馬上來了,不折不扣的問題。那本小書裡寫的內容是真實的,出於對名譽的考慮,其中有兩三個人用了化名,現在也仍然要保持化名。但毫無疑問,那本小書儘管「真實」,但仍然不如我要在這裡寫的這麼真實。它們之間的區別在於語調,而語調絕不是件簡單的事情。那本小書更像一部小說,具備小說的形態和節奏。相對於生活而言它似乎過於齊整了,但它至少對一件事情的描寫是精確的:初到倫敦的我回到了兒童觀看和感知事物的方式。每一個人、每一棟建築、每輛巴士、每條街道都在衝擊著我的感官,而我以兒童般單純的思維承受著它們的震撼。一切都被放大了,變得格外明亮、格外黑暗、刺鼻和喧鬧。現在的我不再像當時那樣感受倫敦了。那時的倫敦擁有一種狄更斯式的誇張。並不是說,我在透過狄更斯編織的簾幕看倫敦;我的意思是,我看到的倫敦跟狄更斯眼中的倫敦一樣——一幅詭異的景象,處在超現實的邊緣。

    四十年代末、五十年代初的倫敦已經消失得無影無蹤,很難相信它曾經存在過:牆壁沒有粉刷,建築物污跡斑斑,到處都有裂縫,沉悶而晦暗。一座被戰爭摧毀的城市,有些區域完全成了廢墟,廢墟下面的洞裡積滿污水,那是以前的地下室。整座城市有時會被突如其來的黑霧吞噬,那就是《淨化空氣法案》實施之前的倫敦。一個人如果只知道現在的倫敦——矜持、整潔的建築,熱鬧的咖啡館和餐廳,美食和咖啡,年輕人穿梭往來、尋歡作樂、午夜過後才肯散去的街道——那麼他根本無法相信當時的景象。沒有咖啡館,也沒有好的餐館。人們的著裝保持著戰爭時期的「艱苦樸素」,黯淡而且難看。到了晚上10點,家家關門閉戶,大街上空無一人。

    享受政府戰時補貼的食堂往往是整個街區僅有的可以吃飯的地方,那裡有不錯的葷菜、難吃的素菜,還有給小孩吃的布丁。里昂餐館對普通人來說是最高級的餐館,我還記得那裡的炸魚配薯條和土司配煎蛋的味道。當時有也有一些供有錢人去的精緻餐館,出於尷尬,這些人總是避免讓人看見,因為戰爭期間的配給對他們來說沒有那麼嚴苛。你在整個英倫三島都別指望喝上一杯像樣的咖啡。僅有的文明設施是酒館,但酒館晚上11點就打烊,而且你必須具備和酒館相配的氣質才能進入。而這幾十年來,酒館變得太多了,它不再讓外來人覺得像是進了一家俱樂部,它有自己的會員或「常客」,外來人在這裡只會覺得自己是被勉強容忍。配給制仍然在施行。戰爭的陰影依然揮之不去,它不僅徘徊在炸彈襲擊過的地方,還縈繞在人們的頭腦和靈魂中。人們聊著聊著,話題就會轉向戰爭,就如同受傷的動物舔著酸脹的傷口。人們既警覺又疲憊。

    1950年元旦前夜,出版圈的一個美國人打來電話,問我願不願意跟他一起去狂歡。六點鐘,我穿上我最好的裙子來到萊斯特廣場跟他會合。我們以為會看到興高采烈的人群,但街上空無一人。我們在一家酒館待了一個多小時,覺得和那裡格格不入,於是開始找餐館。那兒有些昂貴的餐館,但我們吃不起,而中國餐館、印度餐館、意大利餐館等各個國家的風味餐館——這些我們現在習以為常的餐館在當時一個也沒有。所有的賓館都訂滿了,所以我們不得不在蘇荷區和皮卡迪利一帶來回走著。所有的東西都如此陰沉、乏味。後來他說,管他呢,我們自己找樂子去。出租車司機把我們送到梅菲爾的一家俱樂部,我們在那裡看到了「燦爛年輕人」[燦爛年輕人(theBrightYoungThings):1920年代的英國小報給倫敦年輕貴族和社會名流起的綽號。]的後繼者們喝得酩酊大醉,互相扔麵包。

    到了50年代末,倫敦就有了咖啡館和好吃的冰激凌(多虧了意大利人),有了物美價廉的印度餐館。人們的衣服色調明快,價格便宜,不再像當年那麼一本正經了。整個倫敦被粉刷一新,充滿歡快的氣氛。大部分炸毀的廢墟都不見了。最重要的是新一代人成長起來了,他們沒有經歷過戰爭的陰影。他們不談論戰爭,也不去想它。

    我一開始住的地方在貝斯沃特,那一帶骯髒、破敗,很難把它與昔日的輝煌聯繫起來。每到傍晚,妓女們就會在大街上聚集。按照原來的安排,我要跟一個從南非來的女人和她的孩子合住一套公寓。我在《找尋英國人》中描寫了這段有些不快的經歷。我們住的公寓很大,傢俱齊全。其中有兩間房租給了妓女。一開始,我並沒有意識到這些打扮得漂漂亮亮、跟男人一起上下樓的姑娘們是做什麼的。但我發現後馬上去找那個南非女人理論,因為我覺得這樣對兩個小孩兒不好,可是她卻突然哭了起來,說我不夠友善。

    我整整花了六個星期才找到一個願意讓小孩住進去的地方。熱浪悄然來襲,這讓我十分不明白為什麼人們會抱怨英國天氣陰冷。我走在滾燙的人行道上,雙腳投降了,鬥志也要垮了。就在這時,一家意大利人歡迎我的孩子和我搬進去,解決了我的主要問題。那棟房子在登比路,而彼得進了附近一家市政托兒所。要知道,從他一生下來,他的環境就教給他要合群,所以他喜歡去托兒所。他每天從托兒所一回來就鑽進地下室,那裡住著一個跟他同齡的小女孩。那座房子陰冷、骯髒,而且被戰爭毀了,這讓我十分洩氣,但它卻是彼得的樂園。

    我們就這樣開始了新生活,然而是在一個不折不扣的閣子間裡。閣子間小到我沒法把打字機擺出來。我從《作家與藝術家年鑒》上隨便選了柯提斯·布朗經紀公司,寄了幾篇短篇小說給他們。朱麗葉·奧希給我回了信(我後來才知道,這是一封內容固定的格式信),信上說:「不錯,但你有沒有長篇小說,或者有沒有想寫長篇?」我回復她,我確實寫了一個長篇,但已經賣給了約翰內斯堡的一個出版商。她說想看看我的合同,而在看到合同後,她大吃一驚並且非常生氣,因為為了補償出版商出版這本「危險的書」所承擔的風險,他們要拿走我所得收入的一半。她給他們發了電報,告訴他們如果不解除跟我的合同,她就揭發他們欺詐。週末一過,她就把書賣給了邁克爾·約瑟夫。

    帕米拉·漢斯福德·約翰遜是邁克爾·約瑟夫的讀稿人[讀稿人(reader):專為出版機構閱讀稿件,提供出版意見的人。],她寫了篇熱情洋溢的報告,同時建議對這本書作一些修改。我已經在這本書上花了幾年時間,不斷地寫、重寫,所以再也不想改了,尤其當時我的肩膀還受了傷。怎麼會受傷?這完全是由一起嚴重的心理事件引起的。當時,我在萊斯特廣場跟一個小伙子看電影《天堂的孩子》。他在羅得西亞的英國皇家空軍服役時,我們墜入了最浪漫的戀情。

    但我們的生活卻走上了戲劇化的截然不同的道路:他將去英國工業聯盟[英國工業聯盟(FederationofBritishIndustry),是英國工商業聯合會(ConfederationofBritishIndustry)的前身,它是是英國最大的商業代表組織。會員公司覆蓋從製造到專業服務,從零售到建築,從公用事業到媒體和娛樂等眾多領域。]供職;而我,用一個也許會讓人不安的詞來說,仍然是赤色分子,雖然我不是共產黨員。我從電影院出來,逕直踩進街上鋪的滑滑的瀝青裡滑倒了。鋪路工人說,我應該看路。戈特弗裡德[多麗絲·萊辛的第二任丈夫,1949年離婚。]已經到了倫敦(他提議的居住地),他跟從索爾茲伯裡[索爾茲伯裡(Salisbury),津巴布韋首都哈拉雷的舊稱。]來的多蘿西·施瓦茨一起住在靠近貝爾塞斯公園地鐵站的一套大公寓裡。在我的肩膀康復期間,他把彼得接過去住了六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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