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的旅程 第6章 數字音樂的戰爭 (2)
    然而,微軟和音樂的合作歷史再次說明,一家偉大的技術公司和偉大的音樂產業如果不能用「心」溝通,不能在一個標準下溝通,會產生多麼巨大的失敗;而這些失敗不僅是微軟的,也包括微軟陣營的合作夥伴、硬件夥伴、用戶以及音樂產業。

    蓋茨對音樂和音樂用戶的用心顯然無法同喬布斯相比。音樂產業的一些老人認為喬布斯本來就是他們中的一員,而蓋茨只是IT業的暴發戶而已。

    蘋果iTunes店開張一年後,微軟的MSNMusic也上線了,只有150萬首歌曲,一年後更是降至100萬首。因為銷售乏善可陳,一些唱片公司相繼退出。2008年,MSNMusic被關閉。

    2006年5月,微軟同MTV合作推出的URGE音樂下載店則更短命。它也是提供99美分單曲下載和月費9.95美元的包月聽服務,一年之後於2007年8月關閉。再之後,2006年11月14日,在iPod推出5年後,微軟才推出ZuneMP3播放器和與之相配套的在線音樂服務ZuneMarketplace。2007年2月10日的早晨,我在一年一度的戛納全球音樂大展MIDEM上作為嘉賓演講,之後微軟負責Zune播放器的全球總經理克裡斯·史蒂芬森(ChrisStephenson)約我於2月19日共進早餐,希望瞭解中國數字音樂的情況以及Zune進入中國的可能性。我們之後有郵件往來,但直到今天,Zune始終未能進入中國,恐怕以後也不會了。

    雅虎Vs.音樂

    除了單曲付費下載外,另一種在線音樂服務採用的是包月模式。用戶每月交納固定費用,就可以無限制在線試聽上百萬首歌曲;但不能下載,如果下載需要另外付費。其中的典型代表就是雅虎MusicUnlimited和RealRhapsody,熱鬧的時候還有維珍音樂、亞馬遜音樂等。

    雅虎是熱愛音樂的。早在2001年,雅虎就收購了LaunchMedia,提供網絡電台服務。2004年9月,雅虎又花1.2億美元收購了MusicMatch公司及其音樂播放器。2005年,雅虎正式推出雅虎無限音樂,每月只要5美元就能獲得幾百萬首歌曲的在線試聽,但這種包月模式從未獲得過成功。主管雅虎音樂的是著名的伊恩·羅傑斯(IanRogers)。也許是因為愛之深、痛之切,在2007年10月的數字音樂論壇(DigitalMusicForumWest)上,他終於爆發了,上演了瘋狂的一幕。

    他指責唱片產業起訴Napster,而沒有提供另外的合法選擇是對網絡音樂現狀的否認,就如同「把牛頓扔進監獄,因為他發現了萬有引力」。他說:「雅虎音樂是全球最大的音樂站點,每月有數千萬的訪問者,但整個付費訂戶市場(包括Rhapsody、Napster和雅虎)加起來只有區區幾百萬,而3家公司數年來已花了大量的市場推廣費用。」他接著控訴DRM加密技術,說「雅虎不再想讓用戶經歷煩瑣的過程」,「這個市場使得DRM這個『小小控制』變成了對用戶不友好的標誌,以至於無法形成大規模的網絡產品和服務」。他最後這樣結束他的演講:

    「我不會再讓雅虎多投資一分錢給用戶提供劣質和不方便的音樂服務……我本人也沒有任何時間可以浪費,而且無法再忍受把錢浪費在多餘的控制上,而不是花在建設用戶價值上。生命太短暫,我想讓用戶高興,而不是把他們趕走。」

    伊恩·羅傑斯說這番話的一年後,雅虎音樂包月服務於2008年停止,並徹底併入RealRhapsody。

    而雅虎在中國顯然更糟。在2006年的MusexpoLA上,我向台上雅虎的發言者提問:「您是否知道雅虎在中國是雙重標準,並沒有取得今天在座的很多唱片公司的授權就提供免費音樂搜索下載和視聽服務?」這位老兄支支吾吾,說:「中國的情況糟透了,本來就是盜版橫行的國家,每個人都這樣做。」

    我說:「但雅虎作為一家國際公司,為什麼會在中美兩個國家有雙重標準呢?」不想這位老兄在公眾場合勃然大怒,說:「我們也只是雅虎中國的一個股東。」後來,主辦人Sat對我說:「啊,這很有趣。這種情況很少見,但今天很多人都吃驚雅虎在中國會做盜版,以前根本不知道。」

    百度Vs.音樂

    百度MP3音樂的每天下載試聽量已達數千萬次,其MP3流量佔其總流量的20%∼30%,占中國互聯網音樂用戶至少60%的市場份額,而中國互聯網網民中使用網絡音樂服務的已經超過兩億(2009年CNNIC報告)。可以說,百度向眾多的中國網民推廣了MP3搜索下載服務,MP3搜索也是百度崛起的重要功臣,是百度搜索至今不可或缺的產品。難以想像,如果百度沒有MP3搜索會怎樣。然而一切來得太快,百度也同很多IT公司一樣,倉促間開始了同唱片產業的戰爭。

    2005年9月16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判上海步升(EMI)起訴百度侵權成立。

    2005年9月,七家唱片公司相繼起訴百度。

    2006年年底,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唱片公司上訴,唱片公司繼續上訴。

    2007年年底,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唱片公司起訴百度。

    同時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判決唱片公司起訴雅虎侵權勝訴。原因是,百度案發生在2006年7月1日頒布《網絡信息傳播權保護條例》之前,所以沿用舊法;而唱片公司起訴雅虎是在2006年7月1日後,所以採用新法。

    2008年2月,IFPI及三大唱片公司再次起訴百度、搜狗,起訴標的提升至900萬美元。

    2008年2月,中國音著協和詞曲版權代理公司R2G源泉,提起對百度的訴訟,同時發信呼籲廣告主不要再在百度MP3頻道投放廣告,LG等公司作出正面回應。

    用戶Vs.音樂

    從2003年9月開始,RIAA相繼對美國11456名非法下載音樂作品的網絡用戶提起訴訟,其中年齡最小的12歲,最大的83歲。如此大規模對音樂用戶提起訴訟,在歷史上尚屬首次。居住在亞拉巴馬州亞歷山大城的髮型師維姬·斯利姆(VickySlim)在收到傳票顯示罰款475000美元時情緒激動,拒絕支付,因為她根本不知道她十幾歲的女兒妮可在家裡的電腦上用KaZaa下載了1200首MP3。她說:「很多人都這麼做,為什麼選我們?」沒錯,這話聽起來是耳熟,但不幸的是她就被選中了。人們戲稱這11456人是「樂透中獎者」。之後有2484人選擇同RIAA和解,原因是每首歌曲非法下載最高可判罰15萬美元,而平均和解金額為每首3600美元。然而,起訴並未能遏制美國的網上音樂非法下載。

    2005年4月,美國同時在線使用P2P交換音樂文件的人多達860萬人,是2003年9月的兩倍。然而起訴年齡最大的偷竊音樂者變成了一個笑話。原來,RIAA起訴83歲的沃頓太太用P2P非法分享和獲取了700首說唱、搖滾、流行歌曲,實際上沃頓太太在起訴前已經死亡;最後RIAA撤訴,此案不了了之。

    同時,用戶也非常不滿。在很多地方甚至發生了一些遊行示威,從前的眾多示威遊行大部分都與「9·11」、政治、環保等有關,但為數字音樂舉行的遊行卻首度出現在2005、2006年。一向激進、革命、胸懷遠大的學生們遊行,居然是針對數字音樂生活方式的對與錯。

    2005年10月25日,紐約大學學生組織在位於第14街和百老匯街的維珍唱片店前聚會,抗議DRM音樂加密,限制了用戶和消費者的權利。

    2006年5月23日,在西雅圖舉辦的SeattleWinHEC大會上,蓋茨正在作主題演講,內容涉及在新的微軟Vista操作系統中有關媒體播放保護的加密軟件DRM。其時,有遊行示威者從外面衝進來,身穿制服,頭戴黃色防毒面具,高舉反對DRM的牌子,並聲稱:「數字文件加密侵犯了用戶購買文件後的權利,存在重大的產品缺陷,這在其他產業是無法想像的。」

    而兩周後的2006年6月10日,在舊金山市中心,iPod產品的用戶和粉絲在蘋果店外舉行的遊行示威則更像一場鬧劇。他們主要是抗議蘋果的加密軟件Fairplay使得用戶從iTunes購買的歌曲只能在蘋果產品如iPod上播放,而iPod用戶在其他音樂網站如MSN、雅虎、REAL等下載的歌曲都不能在iPod上播放。iPod只能播放自有格式AAC文件或無法加密的MP3文件。不過由於iPod粉絲遊行當天的天氣太過美好,美麗的舊金山太過浪漫,並且遊行者的裝束看起來更像是蘋果的廣告或市場營銷活動,以至於一個圍觀的路人說:「史蒂夫·喬布斯真是個天才,我現在就要進去買一個iPod!」

    百年來,音樂公司創造了無數經典,其中也誕生了很多傳奇人物。人們常說音樂公司的幕後管理人員多是從小就有在台前的夢想,因為沒有實現才轉入幕後,但仍然為熱愛的音樂工作。很多幕後工作者也是音樂愛好者的偶像,如《HitMan》一書中描繪的克萊夫·戴維斯等人。從前他們四目相對,瞬間就會因為音樂互相喜愛而擁抱。

    從何時開始,他們四目相對,一雙眼睛裡看到的是「賊」,另一雙眼睛裡看到的是「警察」。

    過去的10年令人備覺暗淡,數字音樂的戰爭越來越大,所有參與其中的人,無不遍體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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