飢餓遊戲1 第1章 抽籤日 (1)
    16歲的我和妹妹波麗姆生活在十二區,一個能把人安全地餓死的地方。

    我們住在「夾縫地帶」,我為了養活妹妹和冷漠的媽媽,每天要到「牧場」去偷獵,這是危險的並且是違法的,有可能被處死。狩獵夥伴蓋爾叫我「貓薄荷」,我的真名叫凱特尼斯。今天是收穫節,我們都得盛裝出席那個令人窒息的抽籤儀式。

    ——導讀

    我睡醒的時候,床的另外半邊冷冰冰的。我伸出手想試探一下波麗姆留在被子裡的餘溫,結果只摸到了粗糙的帆布被單,她準是又做了噩夢,爬到媽媽被窩裡去了。嗯,準沒錯。今天是收穫節。

    我用胳膊支起身子,屋子裡挺亮,正好看得見他們。小妹妹波麗姆側身躺著,偎在媽媽懷裡,她們的臉緊挨在一塊兒。睡著的時候,媽媽看上去要年輕些,臉上儘管還是一樣疲倦,可已經不那麼憔悴了。波麗姆的臉像雨點兒那麼新鮮,像報春花那麼漂亮,跟她的名字一樣(波麗姆的名字取自英文primrose,意為報春花,花黃色。——譯者注)。媽媽年輕的時候也很漂亮,至少他們是這麼跟我說的。坐在波麗姆膝蓋邊守護著她的是只世界上最醜的貓,大趴鼻子,一隻耳朵缺了一半,眼睛是爛南瓜色兒的。波麗姆管它叫毛莨花,她堅持認為它那一身泥乎乎的黃毛能比得上這種好看的花兒。這隻貓恨我,至少是不相信我。波麗姆剛把它帶回家的時候,我就想在水桶裡淹死它,這是好幾年前的事兒了,可我想它一定還記著呢。當時這貓瘦得皮包骨頭,長了寄生蟲的肚子鼓凸著,身上爬滿了跳蚤。又多了一張吃飯的嘴,這是我最不想要的。可波麗姆苦苦求我留下它,甚至大哭起來。我也就只好答應了。結果還不錯,媽媽替它弄掉了一身的蟲子。這隻貓是個天生的捕鼠能手,連過路的耗子都不放過。有時候我清理獵物,會給它點動物內臟吃,它也就不對我嗚嗚地吼了。

    我給它動物內臟,它不對我嗚嗚吼,我們最親近的時候也不過如此罷了。

    我腿一悠,從床上坐起來,腳順勢滑到皮靴裡,柔軟的皮靴正適合我的腳形。我穿上褲子和襯衫,把又黑又長的辮子塞進帽子裡,一把抓起草料袋。桌子上用羅勒葉捲著一塊羊奶酪,上面蓋著一隻木碗,防止耗子和貓偷吃。這是波麗姆在收穫季節留給我的禮物。我把奶酪小心翼翼地放進口袋裡,悄悄地溜了出去。

    在十二區,我們居住的這片地方,俗稱「夾縫地帶」,在這個時間通常會有一些零零散散去接早班的煤礦工人。他們彎腰駝背,累得膝關節腫大,因長期不清洗,臉上和指甲裡漬滿了煤污。但今天的煤渣路上卻空無一人。灰禿禿的矮房子上的百葉窗都關著。收穫節儀式要到下午兩點才開始,也許大家都還睡著。我家的房子在「夾縫地帶」的最盡頭。我只需經過幾戶人家的大門就能走到那個被稱作「牧場」的佈滿荒草的地方。一條高高的圍障橫在「牧場」和林地之間,把整個十二區圈在裡面,頂端裝了帶刺鐵絲網。一般來講,鐵絲網是二十四小時通電的,防止林子的野獸威脅我們街區——那裡有成群的野狼、獨來獨往的大膽的狗熊;但幸運的是,只有晚上才會有一兩個小時的供電,所以此時觸摸它是安全的。即便如此,我還會停一會兒,仔細聽聽電網是否通了電。此時的電網如一塊頑石般寂然無聲。一片灌木叢正好遮住人們的視線,我縮緊肚子從一條兩英尺寬的縫隙鑽了出去。這條縫已開了好多年了,在圍障的其他地方還有幾個突破點,但這個地方離家很近,我幾乎總是從這兒鑽到林子裡去。

    我一到林子裡,就從一截空木樁裡找出了弓和箭。圍障不管是否通了電,確實把食肉動物隔在了十二區的外面。在林子裡,它們逍遙自在地走動著。令人不安的是林中有毒蛇,還有凶殘的動物,林子裡也沒什麼路。可要是你懂行的話,總能在林子裡找到吃的。我爸就是個懂行的人,他以前教過我怎麼找食,不過他在一次礦井爆炸時被撕成了碎片,他的屍首已四處飛散,下葬時,他的屍骨已所剩無幾。那時我只有十一歲。五年之後,我還時時從夢中驚醒,呼喊著讓他趕快跑開。

    鑽進林子是非法的,偷獵會受到嚴重的懲罰,但只要有槍,不少人還是願意冒險一試,不過大多數人只帶一把刀是不敢進林子的。我的弓箭不同尋常,是我爸和幾個人一起做的,我把它小心地藏在林子裡,上面套上了防水的罩。當時我爸要把這弓箭賣了,一定能掙上一筆,可要被當官的發現,就會以煽動暴亂的罪名被當眾處死。多數知道這事的人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他們和我們一樣也飢腸轆轆,也想吃到新鮮的肉。事實上,他們是我們最好的買主。但在「夾縫地帶」裡持有武器是絕對禁止的。

    今年秋天,幾個膽大的人潛到林子裡去摘蘋果。他們在林子裡的位置離十二區很近,「牧場」就在目力所及的地方,一旦有情況,就迅速跑回去。「跑回十二區,這個能把人安全地餓死的地方。」我咕噥著,說完我趕快朝身後看看。就算這裡荒無人煙,也得提防有人聽到你說的話。

    還在我少不更事的時候,有幾次偶爾從嘴裡冒出什麼十二區呀,什麼統治帕納姆國的大官呀,什麼遙遠的名叫凱匹特的城市呀之類的話,我媽就嚇得半死。後來我終於明白了這麼說只能給我們招惹麻煩。所以我學會管住自己的嘴,並裝出一副事事都無所謂的樣子,對我所想,無人知曉。我在學校安安靜靜地學習功課,在公共場合講話禮貌,從不大聲。對於在霍伯黑市賺錢的事,也幾乎絕口不提。即使在家裡,這個我不太開心的地方,也不觸及微妙的話題,比如收穫季節呀,食物短缺呀,或飢餓遊戲呀什麼的。波麗姆要是學我說話,那我們可怎麼辦?

    在林子裡,有一個人在等我,那就是蓋爾,只有和他在一起時我才感到輕鬆自在。當我飛快地爬向我們的秘密會合地點——一塊突出的岩石的時候,我加快了步伐,覺得心情放鬆而暢快。我們的秘密會合地點俯瞰峽谷,被一片濃密的灌木叢遮擋住,不會被人看到。我一看到他等候的身影,臉上就會露出會心的微笑。蓋爾說我只有在林子裡的時候才會笑。

    「嘿,貓薄荷。」蓋爾說。

    我的真名叫凱特尼斯,我早先告訴他我的名字時,聲音小得像蒼蠅嗡嗡,所以他就以為我叫貓薄荷(「我」的英文名字是Katniss,和英文薄荷貓Catnip諧音,因此得名。——譯者注)。後來林子裡有一個發瘋的山貓到處跟著我討要施捨的食物,所以這就成了我正式的外號。最終我不得不把那山貓殺死,因為它總是嚇跑獵物;我還真有些後悔,因為這山貓是個不錯的伴兒;不過我也用它的皮換了個好價錢。

    「瞧,我打到什麼了!」蓋爾用箭插到一塊麵包裡,我忍不住笑了起來。這是塊真正的發酵麵包,不像我們用配給的口糧做的硬邦邦的扁麵包。我把麵包上插出的小孔對準鼻子,盡情地吸著它的芳香,嘴裡立刻流出口水。像這樣的好麵包只有特殊場合才能見得到。

    「唔,還熱著呢。」我說。他一定是一大清早就去麵包房交換的。「使什麼換的?」

    「就一隻松鼠,賣麵包的老頭兒今天挺講交情,」蓋爾說,「他還祝我好運呢。」

    「是啊,這些日子我們大家都感到彼此更親近了,不是嗎?」我這麼說著,眼珠都沒轉一下。「波麗姆給咱們留了塊奶酪。」說著我把奶酪拿了出來。

    對於我的款待,他的臉上立刻洋溢起快樂的笑容。

    「謝謝你,波麗姆,我們可要享受一頓真正的大餐了。」

    他突然學著埃菲·特林西,轉成了凱匹特口音。埃菲·特林西是個性格極開朗的女人,每年收穫節儀式都會來宣讀名單。

    「我差點忘了!飢餓遊戲快樂!」他在四周的灌木叢裡摘了幾個黑莓。「祝你永遠——」說著他向我拋過一顆黑莓,黑莓在空中劃了個弧線,我接住,然後用牙齒把它薄薄的皮咬破,一股又酸又甜的汁液在我嘴裡散開。「——永遠好運!」我興奮地接著說道。對於飢餓遊戲,我們不得不開些玩笑,因為飢餓遊戲能讓人嚇破膽。另外,凱匹特口音太做作了,無論用這種口音說什麼事都很逗笑。

    蓋爾掏出刀子,切著麵包片,我在一旁看著。他也許可以做我的哥哥,黝黑的直髮,橄欖色皮膚,我們甚至有著同樣的灰眼睛。但我們之間卻並沒有血緣關係,至少沒有很近的血緣關係。多數在礦上幹活的人在這些方面都很像。

    媽媽和妹妹波麗姆長著淺色頭髮和藍眼睛,這使她們與周圍環境顯得格格不入。確實如此。我媽媽的父母屬於那些商人圈裡的,他們在十二區比較好的地段開了家藥鋪,給那些官員、治安警以及「夾縫地帶」的偶爾的買主供應貨物。因為多數人付不起錢去看醫生,所以藥劑師就取而代之。我爸爸以前打獵時常採集些草藥,賣給藥店,再製成藥劑,這樣才與我媽媽認識的。媽媽一定很愛爸爸才情願離家跟他一起來到「夾縫地帶」的。在我的記憶中,她總是那麼的高傲、冷漠,對家裡的事甩手不管,眼看著她的孩子餓得骨瘦如柴,我因為爸爸的緣故而原諒了她。可說實在的,我不是那種喜歡原諒別人的人。

    蓋爾小心翼翼地在麵包片上抹上羊奶酪,然後放上一片羅勒葉子,我在一旁把黑莓上的灌木撥開。我們又重新坐回隱蔽的岩石上,從這裡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峽谷卻不會被人發現。夏日的峽谷生機盎然,到處是鮮嫩欲滴的綠色植物,魚兒在水中閃著波波的鱗光,湛藍的天空晴朗無雲,時而有一陣微風吹過。我們的食物真是太棒了,奶酪滲透到熱麵包裡,草莓在我們口中爆裂,這要是真正的假期就太完美了。如果一整天我都可以和蓋爾一起在山中徜徉,四處找尋我們的晚飯那該多好……可是,到了下午兩點,我們必須站到廣場等候點名。

    「說實話,咱們能辦到。」蓋爾不動聲色地說。

    「什麼?」我問。

    「離開十二區。逃跑。住在林子裡,就你和我,咱們能行。」

    我一時不知該怎麼回答,這想法太荒謬了。

    「我們要沒這麼多孩子就好了。」他快速加了一句。

    當然,實際上我們並沒有那麼多「孩子」,可是也一樣。蓋爾有兩個弟弟和一個妹妹,我有波麗姆,也許還可以算上媽媽,要是沒有我們他們可怎麼過活呢?誰給他們找吃的,去填飽肚子。現在,即使我倆整日在外打食,也不得不在夜晚趁黑去換點豬油、鞋帶或羊毛衣服;也有的夜晚,我們在肚子餓得咕咕叫時睡去。

    「我永遠都不想要孩子。」我說。

    「要是不住這兒,我會要的。」蓋爾說。

    「可你現在住在這兒。」我說,有些惱火。

    「算了,不說了。」他急促地說。

    我們倆說的話太離譜了。離開十二區?我怎麼能離開波麗姆,這世上我唯一愛著的人。蓋爾的心也都撲在他家人的身上。我們不可能離開。可為什麼蓋爾兄弟還這麼說?可……可……即使我們真的離開十二區,這些要孩子的鬼話又是從哪裡冒出來的?我和蓋爾之間無任何浪漫可言。初次見面時,我還是一個瘦巴巴的十二歲的孩子,儘管他只比我大兩歲,可他看上去已像個大人。我們以前做生意時明爭暗鬥,時間長了,才成為互助的好友。再說了,蓋爾如果想要孩子,找個老婆也不在話下。他英俊漂亮,身體強壯,對礦上的活也得心應手。每次他從學校經過時,女孩子們都會悄悄議論他,看得出她們也很喜歡他。這事還真讓我挺妒忌,當然不是出於人們想像中的原因,而是因為好獵手很難找得到。

    「現在你想幹什麼?」我問。我們可以打獵、捕魚或採摘。

    「咱們在湖裡捕魚吧。咱們今天晚上弄點好吃的。」他說道。

    就在今晚,收穫節儀式之後,每個人都會慶祝一番,他們終於可以鬆一口氣,自己的孩子又在一年中倖免了。但至少兩個家庭仍會門窗緊閉,他們盤算著如何熬過隨後到來的痛苦的數周。

    我們幹得還不錯。那些兇猛的食肉動物懶得理睬我們,因為對它們而言,美味的獵物唾手可得。接近中午,我們抓到十二條魚,摘了一袋野菜,最棒的是,還有一夸脫草莓。幾年前我發現了一條路徑,蓋爾又在附近用網子布設了陷阱,野生動物也就不會打擾我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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