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驚魂之筆仙歸來 第70章
    或許你沒有注意

    從你選定此書開始

    身邊就已經多出了許些詭異

    它們就在你的身後與你一起

    「你?」方友倫驚異地看著他,嘶啞的嗓音迴盪在定格的環境中。那個人,一身學生打扮,中山立領校服,一排金色的紐扣相當整齊,唯一的遺憾就是中間少了一顆。但給人的感覺還是相當講究。方臉,下巴尖兒上有一顆不大不小的黑痣。正是那個要方友倫替他轉交東西給阿妹的學生。「怎麼,不認識了?」「你就是筆仙?」「喲呵,說得那麼生疏幹嘛?當初是你們請我來的,現在又裝不認識我。咱們又不是第一次見面了,怎麼就好像是第一次見似的。你個死鬼。」

    他說的很詼諧,但方友倫聽在耳朵裡卻非常的憤怒。「你媽的……」

    方友倫吼了一聲,隨即便撲了過去,對著筆仙的臉就是一個大電炮。「啪」的一聲脆響。方友倫的拳頭結結實實地打在了筆仙的臉上,但是飛出去的卻不是筆仙,而是方友倫自己。方友倫的頭猛地向一邊甩去,踉踉蹌蹌地撐住了自己要摔倒的身子。左邊臉當時就腫得老高,連牙都活動了。再看筆仙,他一臉淡然地看著方友倫,被打的臉上絲毫沒有一點紅腫的變化,就像沒挨著似的。「怎麼回事,我明明打中了你……」

    筆仙搖了搖頭,歎了口氣,從地上撿起一樣東西。那東西已經被炸的分不清楚是什麼了,但是仍在維持著因爆炸而產生的熱量。筆仙把它拿在自己的手裡,然後看著方友倫。「嘶啦啦……」

    那是高溫與肉接觸時才能聽到的聲音。「啊!啊!」

    嘶啞的喉,方友倫在痛苦的叫喚著,聽著都讓人覺得心如刀割似的難受。他看著自己的手,竟然從好端端的手掌逐漸被燙燒成了焦紅的爛肉,而且還散發著被燒傷的焦臭。「啊!啊!」

    方友倫痛苦地叫喚著。筆仙笑著欣賞了一會兒方友倫的痛苦,然後隨手丟掉了那個東西。方友倫看著筆仙,又看了看那個被他丟掉的東西——還在冒著肉皮被烤焦的白煙呢。「怎麼會這樣,怎麼會這樣?」筆仙一臉煩態,「你應該不至於這麼笨吧——我現在也沒有控制你的思維呀。經過這麼多天,你的朋友一個一個地死在你面前,你怎麼還不明白呢?」方友倫目帶思意,他在想著筆仙所說的話。方友倫定下心來,一點一點地回想著,筆仙在一旁一句一句地跟著提點,幫他回憶著。「你每一次在夢裡所看到的東西,不都在現實中上演了嗎……」

    筆仙說道。的確、的確是這樣的。但是,自己那時只認為那個是夢啊!「你每一個朋友的死,在你看到他們的時候,不都像是從你眼睛裡拍出來的那樣嗎?」對了,CT片上的內容,就是這樣。每一次看到都像是自己在夢裡所看到的那樣。所有的一切都像自己所看到的那樣……「還有剛才,你也感覺到痛了吧?呵呵……」

    方友倫看了看自己燒傷的手,還在疼著,可是,剛才明明是他拿著那個東西啊,怎麼灼燒的疼痛會由自己承受呢?「其實……我一直都在你的身體裡面。我每一次要設計意外殺一個人的時候,都不得已將你帶著——因為我在你的身體裡,沒有辦法來甩脫掉。那些對你來說是夢的情景其實都是我提前設計殺他們的意念構象。雖然被你看到,但我知道,以你的腦子是想不到那兒去的,所以對我構成不了威脅。即便是能構成威脅,我也有辦法能讓你忽略掉即將發生在你朋友們身上的死亡……」

    方友倫驚呆了,傻了。對啊,每一次在夢裡都是自己在

    第一現場看到朋友們被害的情景——如果不是被之後熟悉的情景或是別人不經意的一句話提醒,那些夢可能都早就被忘掉了。原來那不是夢,而是筆仙在實施詛咒的時候,被自己看到的情景。當時自己還慶幸有這樣的能耐呢。原來、原來這個筆仙一直都在自己的身體裡,自己卻不知道。難怪死亡的延續無法斷開,總是在延續著。因為它就在自己的身體裡。原來,自己才是連接和安排接替死亡的中間人……難怪自己在這部「戲」中顯得很傻、很天真。因為筆仙就在自己的身邊,自己所有的想法都能被筆仙

    第一時間洞悉察覺到——也就是說,當自己即將要對付筆仙的時候,筆仙早就已經做好了反客為主的準備了。這也就是為什麼,方友倫等人始終都跑在筆仙的後邊,無法擺脫掉他的詛咒的真正原因。因為筆仙就在你身邊。所以無論自己怎麼做、做什麼都是徒勞無功。即便是那樣的夢,也是沒有用的。方友倫借夢的事情,突然想到了其中一次他所做的夢——小美正在和自己說話,但自己卻是另外一個人。當時不明白是怎麼回事,但現在終於明白了。其實那個夢,是小美想救方友倫的一種提示。但是方友倫卻始終被筆仙蒙蔽著思維,始終都沒有向那個方向多想想、多考慮。自己怎麼就那麼笨呢——這關乎朋友和自己的生死,自己就是不能

    第一時間地解決。方友倫這樣想著,不禁恨恨的埋怨著自己。其實也不怪方友倫如此,因為在冥冥中,他的思維和行動多少都是被筆仙左右著和影響著。自己,只是一個被鞭子趕著的羔羊而已。筆仙看得出方友倫自己已經想明白了整件事情,他看了看自己的衣服,那只缺掉一枚扣子的前胸扣。「小美真是夠意思啊,以為摘走我一個扣子就能暗示你們來找到我。呵呵……天真。難道都認為我笨嗎?難道我會坐以待斃,束手就擒嗎?天真!」

    哦。方友倫一直都覺得奇怪,為什麼小OK的手裡會握著一枚扣子——而自己在醫院的時候也是看到了這點,但當時卻不知為什麼,就是沒有往這方面去想。也許這又是筆仙對自己的一種思維蒙蔽吧。看來也只有這樣解釋自己在這整部戲裡為什麼顯得這樣笨的原因了。那枚扣子確實是小美給自己留下的暗示。可、可小美又怎麼會和他在一起呢?原來,就在這整件事中——還有一個背後的故事……筆仙告訴方友倫,說小美要的是小OK的命,這個,他可以滿足。但是,他也有個條件,就是要阿妹的命。因為小美的靈可以穿梭在陰陽兩界,而他卻不可以,一定要借助小美的幫助才行。於是,小美和他便達成了協議。小美帶他的靈到小OK的家裡——這也就是為什麼方友倫在生日那天剛好能碰見小美在那兒的原因了。

    然後隨便附在什麼人的身上去索阿妹的命,但是好巧的是,在當天小OK他們竟然玩起了筆仙,所以他便將靈寄於筆上,又因血的牽引而使他的靈力變凶。其實他,說出來大伙都認識,正是阿妹曾經為接近小OK而利用的對象——李然。就在小美為情自殺不久後,李然得知後也很窩心——畢竟那是借由自己而產生的誤會,現在又死了人。所以,他去找了阿妹,想問明白原因,但卻被阿妹好頓羞辱。毅憤難當的他決定要拆穿阿妹,可是在找到小OK後,又突然不敢說出口。李然本就內向,什麼話都願意往肚子裡裝,在做了好一會兒的內心掙扎後,他只告訴小OK以後要當心阿妹,卻沒有說出實情來。說完後,他便離去了,在回家途中的一條馬路上,結束了自己的生命,化作了孤魂野鬼。由於心存怨念,所以不得往生,所以他誓要殺掉阿妹來洩憤、了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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