雌性的草地 第17章  (7)
    躲在草叢裡的兩條好漢喪氣了,但他們還存點希望。那頂棉帽捂得過分嚴實,是個疑點。惟一的辦法是逗對方出聲。他們摳坨泥巴,朝馬群擲去。

    毛婭極明白,只要她一吆喝跑散的馬,就得露餡。馬跑了不久又跑回,他們再投。毛婭想,原來馬群就這樣亂了一夜。

    兩個偷襲者頂著一背霜吃不消這份凍了,站起來,沖毛婭爺們爺們地打招呼。毛婭裝對當地話不懂,可他們又改用漢語喊同志,她緊張起來。這時她插在大衣口袋裡的手忽然觸到半截香煙。班裡的大衣不分彼此,常混穿,煙是柯丹留下的。柯丹弄到根把煙卷從不捨得一氣抽完,每回只吸三兩口就掐掉藏起來。她來了靈感,從將熄的簧火上揀根柴。一會兒,她就像個真爺們那樣豪邁地吐了口煙。

    其實她被這劣質煙卷嗆得想死。簡直是蚊香,她心裡想。半根煙抽到短得銜不住了,把嘴唇燙捲了皮。這時她贏了,兩個男人朝她揚揚手,她也學他們的樣子,粗野地揚著手鑽進帳篷。

    那姑娘撲上來摟她,笑得喘不上氣,過一會兒,聽聽不對勁,是哭。毛婭說咱們勝利了你哭什麼?她說牧馬班日子太凶險,得想法調走,不然日子長了,沒準真會變得不男不女。她們再不敢打盹,終於聯想到沈紅霞。毛婭忽然推一把女伴:「哎呀,你想起沒?紅馬那會兒叫得像哭!」

    這時,狼散了。有一陣沈紅霞像聽見口琴聲。一個姑娘的身影出現在沼澤邊緣。沈紅霞覺出面熟,細看細想,認出她曾與女紅軍芳姐子並肩出現過,在某個小雪紛紛的早晨。她的藍裙子給沈紅霞很深的印象。

    藍裙子姑娘從裝束到精神風貌都帶著五十年代那股勁。她開朗的神色雖不及芳姐子悲壯,但畢竟只隔十多年,沈紅霞覺得或許她會比芳姐子親切。她用線繩吊把口琴在胸前。沈紅霞想,那個年代的人都愛彈彈唱唱,總是把生活過得歡天喜地。現在早沒人吹口琴了。

    她先打招呼,叫了聲:「哈羅少!」見沈紅霞愣怔,她哈哈笑道:「糟哇你,這麼簡單的俄語單詞都忘啦?我叫陳黎明,你呢?達瓦裡西?你看你,達瓦裡西就是俄語的『同志』唄!」

    「我叫沈紅霞。」

    「這名字真美,一定是你看了歌劇《紅霞》後改的吧?」

    「我沒看過《紅霞》,早就不演了。文化大革命有人說紅霞這人是個叛徒。」

    「文化大革命是什麼?」不等沈紅霞回答,她立刻說:「我知道它是什麼。我有本詞典,上面有。」

    沈紅霞驚奇地想,十多年前的詞典上怎麼會有這個詞彙呢?但她沒敢問,在同齡的先烈面前,她難免手足無措。

    「我餓極了,」陳黎明說,「好多天沒吃東西。」沈紅霞想糾正她,是好多年而不是好多天,但她不忍心提醒她這點。她後悔沒揣兩個苞谷粑在身上,免得她去拾牛屎菌往嘴裡塞。她香噴噴地嚼著帶土的菌子,有的恐怕有毒。

    陳黎明看著沈紅霞的裝束嘻嘻笑起來:真像個假小子。很不合體的舊制服(她不知道這叫「堪用軍裝」),腰裡扎根皮帶,帽子破了,露出白絮。她還看見她斜挎於肩的一隻小紅布包。

    「它裡面裝著什麼?是俄語夜校的課本嗎?」月光下,小紅包紅得要滴血。陳黎明思量著它的大小厚薄,終於忍不住伸手摸摸。

    「是語錄本。紅寶書啊。」

    難怪陳黎明新奇,她那個年代的書都又大又笨,而這裡全是濃縮提煉後的純真理。沈紅霞拿出它,並不翻開,只將它貼在胸口,嘴裡卻朗朗念起來。陳黎明聽不懂她念什麼,但那平緩低沉的語調引起她一陣不可名狀的感動甚至傷感。她想,原來這深奧晦澀的東西有如此的感染力。她念完了,她長長出口氣。沈紅霞感到她在發抖。

    「你冷吧?」沈紅霞見她僅穿一條藍裙子,上面的紅毛衣也太單薄,在這結冰的夜裡。

    「不冷。」她說,「我犧牲的時候穿這身衣裳正合適。」她在想剛才,她念得多麼好。

    「你也是犧牲的嗎?」

    「那當然。不然我年紀輕輕怎麼會成為烈士?」她笑嘻嘻地說。她扭扭腰,撒開泥乎乎的裙擺。沈紅霞認為,與她比起來,芳姐子更像個先烈。

    「我猜,你一定是青年墾荒隊的。」

    「哎呀猜對了!」她笑得格格響,忽而又嘟起嘴。沈紅霞想,原來犧牲了的人也像小姑娘一樣有千變萬化的神態。她說:「你可別信那些人的話,他們說參加墾荒隊的都是不好好讀書的學生,都是考不上大學沒出路的。我,就是班上的學習尖子,按說我能考上最棒的大學;可我偏偏就來參加墾荒隊了。我們中間多數是好學生,恰恰是最有頭腦的一群青年!知道嗎?有抱負的人才叫有頭腦。墾荒隊開進來的時候,這裡連公路都沒有,糧食都運不進來。能想到我們吃什麼嗎?我們吃過野菜,吃過從青草裡提煉的漆黑漆黑的澱粉!」

    沈紅霞想,她所描繪的十多年前的生活與今天頗相似。但她那熱情奔放、詩朗誦般的腔調讓她多少有點不習慣,不過,她知道她們時代風尚就那樣。

    她興致勃勃地談修公路的盛景。夜裡馬燈長長一溜,望不見首尾。有人邊揮鎬邊打盹,創下自己兩根腳趾。路通了,大型墾荒機械開進來很快掀翻整塊草地。頭一年,播下的小麥長成了草;第二年播的大麥還是長成了草。這塊遼闊的土地不管撒下什麼種子,長出來的都是草。後來有人恍悟,乾脆就種草!種價值極高的龍鬚草、亞麻。真鐵了心種草,它反而寸草不生,整塊地真正荒蕪了。

    「開始有人往城裡逃了。這地方的無霜期只有三天,作物很難成熟。後來大批大批的人都偷偷摸摸回城。有的回到城裡找不著工作,成了二流子。墾荒隊專門派人去請二流子們歸隊……」陳黎明咬住嘴唇苦笑一下,「理想這東西絕不能有半點勉強。理想可以追求,但不一定要看到它實現,更不應急於享受它的成果。」她在沼澤裡行走自如,顯然早已適應了它。

    沈紅霞漸漸對她欽佩起來。她滔滔不絕,頗有點鼓動家的風度。她的見地與思想使隔了十多年的沈紅霞聽了,也挺服。紅色毛衣襯著她褪色的容顏,仍是那麼青春那麼風采。

    「哎呀,我得走了。我開的那台康拜因遭陷了,我得守著它,等人來拖它出來。」她泥污的裙子沉甸甸的。

    「你一直在守著它嗎?」

    「是啊。你不也在守著嗎?告訴你,開始最難受,挺過去那陣,隨便堅持多久都不在乎了。」

    沈紅霞想,這就是她堅持了十多年的感受。

    分手時,沈紅霞忽然摸到一小把奶渣,便喚她:「喂,陳黎明!

    「叫我多苓吧!好朋友都叫我多苓。多苓,就是俄語黎明的意思……」她在遠處說。隱隱見她不斷彎腰,又在尋牛屎菌。過一會兒,從更遠的地方傳來口琴聲。沈紅霞從未聽過這樣尖銳又悅耳的曲子,因為這首俄羅斯民歌在她會唱歌時已不流行了。

    沼澤結了冰。沈紅霞幾次被凍得失去知覺,又一再被寒冷驚醒。正是驟然降臨的寒冷挽救了她,冰凍硬化了蠕動不止的紅土大沼澤。等毛婭找到沈紅霞時,黎明的灰白已從草地一頭抽出。毛婭認為人和馬都已經死去。

    舉目望去,沼澤密集的水窪猶如蜂房,一律結著骯髒的冰。沈紅霞的棉衣蓋在絳杈身上,並全力托它抱它。她與它身後,母馬的脊背十分像條底朝天的沉舟。毛婭哭喊她,完全把她當死人來哭。

    沈紅霞渾身泥水已凍成發亮的鎧甲,她既堅固又柔弱地矗在那裡,彷彿直接成了座塑像或直接鑄成了一塊紀念碑。

    按照回憶,毛婭依稀記起沈紅霞是過了那道坡坎後脫離馬群的。她首先得找到坡坎。走了一截,總覺得身後斷斷續續、鬼鬼祟祟有點響動。她認為不過是剛才那場驚嚇的餘悸。當她終於忍不住回頭望時,果真有個騎馬的跟蹤者。

    那馬與人在霜地裡顯得漆黑。

    跟蹤者就是兩個流浪漢之一。他比他的朋友多些狡黠,佯作離去又偷偷繞回來,正看見喬裝改扮的毛婭上馬。

    他是從她上馬的動作發現破綻的。男人上馬靠躥,直上直下;女人卻需要扭腰甩胯。她們不及男人有力,但絕不放棄筋骨柔韌的優勢。

    見她單槍匹馬上路,他起初不緊不慢地跟。他要等她走遠再下手。他回頭望望,堡壘似的帳篷已看不見了,已斷了她的後路、她的增援。他對馬暗示道:開始吧。

    毛婭不用回頭也知道他追緊了。她用緩繩死抽她的馬。他全看在眼裡:馬被她一連氣的抽打反而弄岔了神,四蹄無所適從,本能的協調反被破壞。它跑得糟透了,幾次險些將她顛出去。而他卻是最善於驅使任何牲口的。

    按說他這匹矮腿本地馬較之她的軍馬,要低劣得多,但他卻能使它超越品種的極限。他每一鞭都抽在點子上,他的鞭策是為進一步調整它的步伐與呼吸節奏。而她恰恰蠢在這裡,弄得馬上氣不接下氣,步伐沒了章程。

    前面是道坡坎。他見她傻里傻氣徑直往上衝。犯下這個關鍵性錯誤,她基本沒得逃了。他卻不,他不讓馬咬著她直追。他稍稍撥轉馬頭,看上去繞了頗大個圈子。當他瞄好角度,再將馬撥回。這個迴旋實際上大大減緩了坡度。她的馬還在吃力攀登,他卻已佔了制高點。

    他的馬橫在她上方。在他古老而年輕的臉上,她看見他對她的排斥感及佔有慾。他侵犯她身體是作為她侵犯他領地的報復。

    他像馬術表演那樣,身體躍離馬鞍。來吧!草地上的一切都屬於我。既然你來了,你也是我的。他這一記撲空了,因為她在那當口被受驚的馬甩了出去。她順著坡往下溜。下這樣陡的坡人與馬大致打個平手。

    毛婭邊跑邊摘槍。

    叔叔辨識著三聲槍響的方位,與此同時他已全身披掛地上馬。遠處有狼和狗在混戰,高高低低地吼著。他原準備過幾天就回場部參加冬宰,冬宰從來離不得他這好屠手。吃了冬宰的肉,他接著得去自治州集訓。冬宰是全年的狂歡節,相當於農人豐收。冬宰還有一重意味,就是女子牧馬班的頭一年宣告平安度過。

    而這最後幾天卻有三聲槍響等著他。

    小點兒騎著馬遲遲疑疑地往那片燈光走去。她從那裡出逃的頭天晚上,姑姑竭盡最後的善良對她微笑。後來她又回去取衣服、梳子和一切小零碎,聞著姑姑身上一股新鮮的泥土味。那半截子入土的女人摸捏著她圓滾滾的臂膀說:多漂亮的女娃,該出嫁啦!其實她聽出的是:你禍害得夠啦,該收場了!

    姑姑從侄女來到草地那年就開始衰竭。此刻小點兒很想去看看她,莫如說她想看看這個惟一厚愛過她的女人的末日。她下馬,悄悄貼近那幢房子。屋後茂密的葵花凋零得差不多了。她想,事情怎麼會鬧到這一步?

    窗口透出鉛灰的燈光,裡面靜得像屍屋。她正想離去,門開了。獸醫一向將時間掐得準極了。他的陰影罩住她,低聲說了句:跟我走。她怎麼會不跟他走呢?到這一步只有罪上加罪了。

    她見丈夫輕輕一托,就把侄女抱上馬鞍。然後他們向草地跑去,跑遠。她不想捉拿的證據到底還是被拿住了。她是無意的,她是被迫的,她一點也不想要這個證據。她見這對隔輩偷情的男女同騎一匹馬,並不感到十分醜惡十分礙眼,反倒覺得自己礙事。她怎麼能這樣沒羞沒臊多餘地活下來,再活下去呢?她賴在他們中間,作為一塊人倫的界石,使他們咫尺天涯,無望地相望,使他們的感情永遠無法合理化,使他們的關係永遠得不到世俗與道德的認可。她活著就為了使這兩個她至愛的人墮落為情感上的賊嗎?

    可怎樣才能合情合理地死而不遷罪於他們呢?這個醜陋的善良女人苦惱極了。她認為自己繼續存在下去就一錯再錯了,既然剛才已親睹窗外那動人又下作的一幕。是她的存在造成了他倆卑鄙無恥的處境。她該讓開,該走掉,該無怨無怪不聲不響地從他倆之間驀然消失。

    假如他們為失去她而懺悔地流淚那便是她最大的稱心了。

    假如他們一面悲痛一面狂喜她也完全諒解。

    她想起他們住在一塊兒也有過挺不錯的日子。有一次她當著丈夫的面說:小點兒,你小時多醜啊,誰也不相信你長大會變得這樣好看。丈夫輕蔑地斜她一眼,彷彿她安了壞心眼誣陷人;彷彿她像所有醜女人一樣妒忌美。她無從辯白。小點兒卻說:是啊,那時我是個千人嫌萬人厭的小怪物。那時ど姑你還沒參加墾荒團,那時我們還住奶奶家的老房子,對吧。侄女邊說邊按摩她躺疼的背,丈夫溫和地吸口煙:哦,真有那事。三人都笑了。

    她趿著鞋摸上床。仰著,側著,心裡計算今夜該服多少鎮痛劑。

    滿地都是霜。馬默默地想,人的歡愛是這樣麻煩啊!他們在做什麼?簡直恨不得你殺了我我殺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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