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西米亞樓 第49章 苓蘢心語·雙語人的苦惱
    我的長篇小說《人寰》,是以一個中國女性對美國心理醫生的自述為形式的。小說的語言便是虛擬的英文;也就是說,是外國人講的斷裂英文。在故事開始,我借女主人公之口說道:「英文使我魯莽。講英文的我是一個不同的人;可以使我放肆。不精確的表達給我掩護。另一種語言含有我的另一個人格,使我似是而非,因而不再有不可啟齒的事。」

    這些話是我從自己在美國的十二年生活中得到的真實體驗。一九九六年年底,我在一位心理醫生的診所就診,為近乎要了我性命的失眠症,亦為體驗西方心理治療方式。自從我接觸了弗洛伊德和容格的心理著作,就對他們創立的「傾訴(TalkOut)」療法非常好奇,尤其是弗洛伊德的催眠術。據說催眠術能打開人心裡最深的秘密,一些被忘卻的童年經歷,都會在催眠術中復甦。於是我便開始了「傾訴」療法,每星期一次,每次一小時。診費很昂貴,每小時九十元美金。正是在那間又小又封閉的診室,我發現英文中藏著另一種自我。它是年輕的、直率的,因為它就有十來歲。任何一種語言都能產生一種文化、一種氣質,英文對於我,也是同樣的。我在傾訴時,發現自己有著美國式的直接,中文給我的含蓄和成熟,此時全不存在了。說英文的我要外向許多,帶一些孩子氣的虛張聲勢,對別人的反應也有點大驚小怪的。並且,我相信十來歲的英文給我一副認真的神態,亦給我急於信賴別人的眼神。相比之下,說中文的我是老謀深算的,是易於懷疑一切,甚至帶幾分玩世不恭。

    這個發現引起了我的極大興趣。反思一下,我意識到在許多場合下,一旦碰到難以啟齒的話,我就改口講英文。似乎講了別人的語言,我就不必負完全責任了。我就可以沒輕沒重、沒深沒淺了。有時我在英文小說裡讀到一句別緻的話,多半是一句粗話或刻薄話,我就試著用在我和我丈夫的對話裡。我特別喜歡看他的意外神色,要麼是被激怒,要麼是給逗得捧腹大笑。他說有趣就有趣在我清白無辜的表情,吐出每個字眼都像沒事人似的,給予每個詞彙平等待遇。十二年來,我其實是倚仗十來歲的年輕英文,佔了一些便宜,討了一些寬恕——一看我這人如此出言不遜,人們想,算了吧,不和她一般見識,她又不是土生土長的。

    在學校的時候,我們文學寫作系的學生都得在課堂上即席寫作,也必須在下課前朗讀彼此的作品。我的同學們發現我對許多污穢詞彙是陌生的,有時只是按字母拼音把它們念出來,並不完全瞭解它們的詞意。因此我在念正常詞句和污穢詞句時,完全是一種態度:認真、不加區別、毫無歧視的。這就形成了一種怪誕效果:無論怎樣色情的描寫,到我嘴裡,一律是公事公辦地給念出來。好比一個人單調、古板地報告一樁天大的胡鬧。每次我念到最精彩(也就是最葷)段落,課堂上已笑倒了一片。此後,這些美國同學們串通起來,存心把那些葷段子留給我念。一些教科書也很葷,比如亨利·米勒的小說,充滿葷話,給我板著面孔,背「三字經」似的一念,變得滑稽至極。我有時給他們笑得念不下去了,問什麼把他們逗成這樣。他們回答:「因為那些髒字不屬於你,是借你的嘴出來的,所以那些字眼的邪性和你口齒的無邪形成強烈矛盾。」

    美國年輕作家中流行寫粗話。寫粗話似乎使小說生動、酷。一些煽情的、多愁善感的描寫使人難為情,因為西方的審美觀反感情感油膩,提倡低調和控制。我跟一位英國作家聊過什麼樣的小說語言是高級的。他說:「我不能告訴你什麼叫高級,但我可以馬上告訴你什麼是低級。首先,你最好不用副詞。比如,你說:『他高興地笑起來』,我勸你拿掉『高興地』。其次,你最好少用形容詞,最好少用此新句。小說第一頁就出現了『如同、似乎、彷彿』這樣的此新句,我馬上就不要讀它了。」這是一個作家對語言的高度自覺意識,對我來說,非常實用。去掉了副詞,減少了此新句和形容詞的文章,的確樸素許多、淡許多。一些作家不甘於小說的「淡」,便在濃郁華麗的煽情寫作中,加上粗話或詛咒,反諷華麗,低調處理濃郁。這就是要我出洋相的時候。因為英語不是我的母語,我拿不準說粗話的語態和腔調,多污穢的語言在我嘴裡都失去了它固有的意義。後來它就成了我的優勢,藏在假天真後面,說痛快話、做痛快人。

    美國人把愛和恨掛在嘴頭上。常聽人說:「我愛這個,我恨那個。」若把這樣的表達搬到中文裡,會很矯情。但有時人又需要那些痛快淋漓的表白,於是我拉過英語來。藏在別人的語言後面,誇張一下感情,不覺得太肉麻;肉麻也不是我的事,是語言的問題。

    碰到我跟美國人爭論的時候,這優勢很有用。講過火了的話,盡可能推給語言去負責。更何況這裡還有個態度問題:我說的是你的語言,我的態度已經對你好了;那麼我如有出語傷人之處,你就包涵吧。但我在跟我丈夫爭論時,只說中文,他呢,一律用英文回擊。夫妻之間,絕不能用對方的母語說話,萬一說得過分「痛快」,誤會就會產生。我們的爭執從來是各說各的母語,因為必須把握各自語言的分寸、深淺,避免誤傷。

    我生活在美國的第三年,頭一次用英語在夢裡亂嚷。把我自己喊醒後,發現窗外是芝加哥的雪夜。我喊的是「幹嗎是我?!」醒過來,我怎麼也想不起這句話的上下文。也許夢話和夢的情節並不一致;夢話是更生理的,而夢更屬於精神。那時狂練英文,詞彙和句子全錄在聲帶上,夜裡聲帶失禁,語句自己就迸發出來,用不著通過思維。想想真是很慘,把自己弄成了一隻八哥,只管往嘴裡灌詞兒,懂或不懂,要緊的是嘴一張詞兒就得出來,說它是條件反射也好,是動物本能也好。從那次喊夢話之後,接下去的幾年,我的夢全是無聲的。兩種語言在我身心中作戰,太激烈了,激烈到了我無所適從的地步。大約是第七年,我的夢開始有聲了,中、英文混雜,十分熱鬧。

    直到現在,我仍有一種病態的敏感:一句話說出去,我會馬上檢省一番,句子有沒有語病?時態是否正確?句法夠不夠簡明?……要減低這種敏感度,必須靠酒。往往是兩杯葡萄酒之後,我滔滔不絕起來。一位好朋友跟我說了真心話。她說:「你以為你很自如,其實你很乏味,講的全是廢話。在旁邊看著你,就是可憐你。」

    這樣一來,我看見所謂「雙語」,幾乎是不可能的。就拿那勃可夫來說,他號稱有三條母語舌頭,也不得不承認他的俄語舌頭「具有無限彈性」。一九九九年底我在紐約市立圖書館參觀那勃可夫生平展覽,在他一次演講錄音中有這樣一段話:「我可以像大師那樣以英文寫作,我亦可以像學者那樣以英文閱讀,而我以英文講話時,就只能像個兒童。」

    因此,作為「雙語人」,其實永遠免不了一層遺憾:他的第二語言,總是不能像母語那樣隨心所欲。明顯的表現,就是對幽默的遲鈍。有時我丈夫讀報上的幽默小品給我聽,我時常不知道他怎麼覺得那麼可樂。我做英文演講的時候也發現,觀眾在我自認為幽默的地方並沒有反應,他們大笑時,我往往意識到,他們笑的不是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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