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依舊 第25章 那些日子,已經遠去了 (2)
    一絲絲一縷縷盤上之後,再出來的女友,已經是小婦人的造型。她回過頭看了我一眼,那一眼,我想我是忘不了的。

    她的眼淚掉下來了。菊,在九月,我看到了一個女子的眼淚。她與少女時代將告別,那菊,美美卷卷,捲得縝密,捲得迷人。我知道,一個女子捲起發,就是另一個女子了。

    也曾捲過菊花頭,看了又看,好似不是我這個人,我還是喜歡披散著,無論是海藻一樣的長髮,還是飄逸的直髮。我不喜歡有規矩的東西,可是他說,你盤起來時,特別是做成菊花頭,有一種撲朔迷離。

    而那種迷離,讓男人心醉。

    有一段時間,我迷戀上做這種頭髮,不嫌費事,每天早起半個小時,當窗理雲鬢,對鏡貼花黃。每個女子都是水仙花,無比地自戀著,不染塵埃地喜歡著,何況是頭髮?這三千絲,其實是為了討好男人吧?

    由此也喜歡了菊,這菊,是生得燦爛,活得痛快,死也粲然死去。每年九月,我必然要買了菊回來,藏著紅,掩著白,露著紫,還有那絕望而憂傷的藍。我家裡就是菊花台,因為生在九月,因為是處女座的人兒,我更偏愛這菊,何況,我憶起外婆的菊花頭,更覺得親覺得近。

    如今外婆在天堂,菊生了小女兒,我盤了菊花頭,在四月,永得我愛。

    花間十六拍

    我常常在想,生活中到底留給了我什麼?是那些匆忙的時光?是那一本本的書?是那剛剛買來的新衣?還是我的新朋與舊友?

    沒事的時候,我總是喜歡整理舊東西。

    比如舊相冊。

    那時候還小吧,十四五歲,和同學跑到照相館去照相,黑白的,幾張年輕的臉擠在一起,青澀、單純。那個老照相館很簡陋,我記得給我們照相的男人長得白而矮,我們給他起了外號叫小白。那時沒有數碼相機,照相館不叫巴黎春天或羅馬假日,它只是叫新華照相館,樸素,自然。

    我們常常一趟趟地去問,洗出來了洗出來了嗎?一般的情況下,照片洗出要五到七天,我們捏著那張取相的條子,懷揣著喜悅與等待,那幾日,竟然好像一生中最喜悅的時光。

    照片取出來也就索然了,誰笑得太拘束了,誰的臉僵了,而現在每天可以照幾百張的數碼相機,完全沒有了那種心情。

    我還記得母親帶著我去做過年的新衣,鮮紅嫩綠的卡其料子。裁縫說,按個拉鎖吧,今天流行呢。我記得那個裁縫拿著尺子量著我,我聞得她頭上的桂花油的香,那件衣服,我盼望著,盼望著,但時間太慢長,好像永遠也過不完。

    穿上新衣的那天,我去找隔壁的小孩子玩,讓她羨慕。那種心情,我隔了這麼多年,還是記得。

    我還記得,那羞澀而心跳的黃昏,我一個人站在供銷大樓的對面,等待一個人。

    我的手裡,捏著一張小紙條,那張紙條,濕了,是我的汗潤了它。我心裡,懷揣了一萬隻小兔子,這是第一次喜歡一個人。我記得他的劍眉星目,記得他唇邊淡淡的笑,濃密的黑髮,潔白的牙齒,記得他進教室到他座位是十三步,記得他長得像三浦友和,記得他的聲音在空靈的磁性……

    我叫住了他。

    然後把這紙條給了他,我轉身就騎車跑,那個五月的黃昏,這樣喜悅這樣顫粟這樣充滿了神秘與玄機。我寫的是一句席慕容的詩:「如何讓你遇見我,在我最美麗的時刻,為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他讓我們結一段塵緣。」我一邊寫,一邊欣喜,那些心跳,那些喜悅,這麼多年,彷彿昨日。

    還有那條鑲著碎鑽的銀色長裙,那年,我穿著它主持系裡的元旦晚會,有人給我四個字,絕色傾城。這四個字,在青春的痕跡裡,那麼耀眼光亮。那條長裙,是我花了一個月的家教費用買來的,不實用,只有在晚會能穿,可是,我如此珍愛它喜歡它,因為它讓我在那個晚上,呈現出動人的光芒。在與衣服的多年相知相依的過程中,我不斷地把它們拋棄,它們見證了我的許多光陰與歲月。但只有這一件,我一直留了下來,有一天我翻看它,發現它也老了,那些碎鑽,不再閃著亮晶晶的光,而我,青春已過。

    舊相冊中有一張照片,是我立在雪中,短髮,目光茫然,不像那個年齡應有的茫然。當時我很不喜歡,但是現在看來,那表情的凜然應該是天生注定,我最在意的青春裡,這張照片應該凝固了很多的東西。

    而很多的東西,已經陌生,它們隨著光陰走了。當年的小夥伴,見面不識君,我叫出她的乳名,她表情仍然淡淡。為著生計而掙扎,說雪災讓她的大棚菜損失慘重,說她小兒有心肌炎。我們不是跳皮筋時的少年了,她有她的生活,我有我的生活。

    大學同學聚會,我們說的都是老故事舊光陰,忙著記彼此的電話號碼,忙著問有錢有權的同學是否能幫忙一起發財。我知道,我們不是一起跳窗去操場上喝啤酒的二十歲了,不是為了打賭而喝醉的夜晚了……不知魂已斷,空有夢相隨。除卻天邊月,沒人知。我不抱怨,有那些日子,已經夠了。

    感謝這些記得,這些光陰中的片斷,它們讓我知道,閒適、穩妥、簡單的生活才是我最需要的。如同花間十六拍,拍拍不相同,但每一拍,都是一道閃光的記憶。我記得這些光陰中的剎那,就像我記得那條銀色的雪紡裙,大朵大朵的白色花瓣,冷藍銀白,藏了無盡的繁華和世間的熱鬧。我終於知道,生活中最重要的是什麼,是那光陰裡我無法忘記的真和疼痛。人生最美的剎那,也許就是我把小紙條給他的那一瞬間,就是我等待取黑白照片的那幾日吧?

    新手帕,舊相思

    那天收拾舊物,忽然折騰出一塊手帕,白色的,有蝴蝶的圖案,因為白,所以,那舊就更突出,想想,手帕在我生活裡消失了多少年了?

    誰還在用手帕呢?

    最開始的時候,我們都是用手帕。媽媽怕我們弄髒小臉小手,總是在我們的衣服袋子裡裝上一塊手帕,髒了就會換一塊,小小的手帕,被媽媽洗得乾乾淨淨,疊得方方正正,下次再用。

    用過多少個手帕又丟過多少個手帕?記不得了。反正是唱著《丟手絹》長大的一代,唱著唱著就大了。

    然後,我們有了各具特色的紙巾。軟軟的「心相印」牌子是我最喜歡的。精緻乖巧地躺在我的小包包裡,方便實用,用完了一扔,一次性,又簡潔又方便。後來,又有了香味的紙巾,消毒的濕紙巾,帶上一小盒,用不著找洗手間,隨便一個地方就能把臉和手弄乾淨。

    但我想念我的手帕。

    至少,想念我的相思手帕。

    十六歲的時候,暗戀一個男人,他長我五歲,每次看到他,都能掏出一方銀灰的暗格子的手帕,絕對不和別的男人一樣,把髒手隨便在哪個地方亂抹,那樣乾淨而精緻,因了一塊手帕,開始喜歡那樣精緻的男人。

    我不喜歡太粗糙的男人,一向不喜歡。所以,當追求我的男人把口香糖吃完了亂扔,我立刻就斷了再見他的念頭。細節總是決定著我的愛情。就像我的第一次愛,第一次心動,因了我哭,有個外語系的男生遞過了一塊潔白的手帕,為什麼哭忘記了,但那塊潔白的手帕卻記在了心裡的最深處。

    我們開始了交往,他的手帕,我一直沒有還,一直留著,後來再看,因為白,發了舊,一點也不像從前那樣讓我有白得驚艷的感覺,再後來,到底是丟了。有些東西必須是要丟掉的,比如初戀,不丟掉他,怎麼可能開始新的愛情?很多事情都是這樣,舊的去了,新的才來。

    再見手帕是在杭州,我們去看絲綢展,然後看到了一塊塊精緻到讓人捨不得用的手帕,銀白、淡粉、藍青、藏紅……每一塊閃著絲綢光芒的手帕都是一個小小的傳奇一樣,上面繡著梅花、蓮花和中國詩詞,賣絲綢的女子說,買一塊吧,送給心上人,算做訂情之物呢。是啊,古代的才子佳人,好多是因為了一塊手帕和汗巾私訂了終身,手帕,多是擦佳人眼淚的道具。

    挑了一塊素白白的,想起程派名劇《鎖麟囊》中大小姐薛湘靈挑嫁妝時撒著嬌埋怨著手下的丫頭梅香說:吉日良辰,就用這素白白的帕子嗎?心裡就笑了,我不是那要出閣的小女子,我只是個念舊的人,因了手帕帶給我太多往事,所以,就挑一塊吧,那上面寫著:滄海月明珠有淚,藍田玉曖日生煙。李商隱《錦瑟》中的句子,把一切明瞭,心裡留下一塊愛情的琥珀。

    我淡淡笑著,輕吟了下面兩句: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白球鞋

    七十年代出生的人,都穿過白球鞋,不是現在專賣店裡賣的那種球鞋,現在的白球鞋,昂貴得像貴族一樣。

    最先的喜歡是鄰家姐姐穿了這樣的鞋子,海軍衫在肩上飄著,下面是一條淡藍色的裙子,那樣的形象美輪美奐,我驚得目瞪口呆,因為矮小,裙子和海軍衫是不可能的,但白球鞋還是能夠擁有的吧?

    是因為,她一閃而過的樣子,讓我有種驚心動魄之感,好像是看到童話中的公主,我盼著長大,盼著穿海軍衫,上面是藍條白條,有種極致的浪漫和唯美。我喜歡的樣子,一直是那樣的,直到真的長大了,還是喜歡那樣純純的裝扮,看張艾嘉《心動》的時候,我流了淚,為了梁永琪那一襲衣衫和白球鞋,那是我少女時代的夢想。

    十二歲,我哭著喊著要白球鞋,再也不穿那燈芯絨的布鞋。

    終於穿上的時候我甚至覺得自己如穿上了水晶鞋的灰姑娘,那樣簡單的白,素素的,鞋面是有對襯的八個鞋眼,再用白鞋帶穿進去,繫個結子,就這麼簡單,簡單到沒有任何的裝飾,我已經喜歡到不行。

    因為配上那條牛仔褲,覺得自己的腿好長好長啊。

    我盼著上的是體育課了,因為可以穿著它瘋跑,這樣的喜歡,心中有一種飛的感覺。

    但卻忽略了一件事,這樣的鞋是不禁髒的,於是很快髒掉了,迫不及待地用鞋刷子刷著,刷乾淨了,再打上一種固體的漂白粉,一層層打上去,干了的時候,白球鞋依舊是白,但那白裡就有了人氣,因為微微地黃了——但是,我都等不到它干了就又穿上了,因為實在是喜歡。

    穿了很多年白球鞋。梳著麻花辮子,個子越長越高,夏天的時候,我穿著白的長裙黃的長裙,腳下還是那雙白球鞋,很多人對我的印象是我居然夏天還穿著白球鞋,後來真的大了,於是不再穿白球鞋了,因為想變得淑女一些,因為想傾國傾城,我有了一箱子的高跟鞋,各式各樣的,一雙白球鞋也不見了。

    看安妮寶貝的文章時,總會被一個細節打動,因為她文章中的女子,都穿著白球鞋,孤獨而寂寞,我喜歡著,因為少女時候,也是那樣的孩子。

    現在白球鞋幾乎絕了跡,各式各樣的運動鞋價格不菲,沒有人再穿底子那麼薄、透氣性還不好的鞋了,單位組織旅遊,我竟然沒有一雙合適的鞋,當白球鞋在我腦海中一閃時,我呆住了。

    瘋狂地上街去買白球鞋,轉了所有的專賣店,沒有,還是沒有,讓人覺得時光被淹沒了,我抱著幾乎絕望的態度買了一雙類似白球鞋的鞋來,當然有許多莫名其妙的點綴,我不喜歡。

    再度看到白球鞋是在大連。夜攤上,一個中年女人在兜售這種白球鞋,我恍惚間看到後就衝了過去,那個女人說,小姐,你給誰買?因為買這種鞋的大多是中老年人,他們要求穿這種鞋,然後一起扭秧歌練劍,但我是買給自己。

    我一下買了兩雙,女人說,現在這種鞋絕跡了,這是從前人家廠子剩下的。

    便宜得不像話,六塊錢一雙,少女時代的白球鞋也是這個價錢,這是唯一沒有漲價的東西吧。

    但一次也沒有穿過,因為再也沒有穿它的機會,試了所有衣服,全不合適,頭重腳輕,只露出一雙白白的鞋子,沒有辦法,它們只能在我的箱子裡躺著,也許等我老了去扭秧歌時穿,誰知道呢?

    一個整理牛仔褲的下午

    又到了換季的季節,我把那些裙子洗好準備放起來了,夏天這麼快就過去了,是應該把那些褲子拿出來的時候了,這樣的下午,幾乎是每年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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