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在哪裡 第80章 洪晃:北京四合院和美國樓房的鄰居
    生於1960年代。

    出版人。

    北京的史家胡同是個名人匯聚的地方:華國鋒、喬冠華、於光遠、曹禺、李伯釗、藍天野、林連昆、濮存昕、侯耀華……都曾在這裡居住過。洪晃就在史家胡同51號長大。她幼年時的好友金芳就住在東邊的一個大雜院裡。洪晃和東邊的鄰居小孩經常一起爬窗戶。金芳家的小院子對著洪晃家廚房,洪晃家一做紅燒肉,香味就會飄到金芳家。金芳家的大媽就會問:「你們今天晚上吃紅燒肉啊?」

    我家住在四合院

    在我的記憶裡,小時候最高興的事,第一個就是下雨。我們家住的不是四合院嗎?院子裡的磚都是參差不齊的。所以只要一下雨,就會在我家東屋門口形成很多水坑。小孩就愛玩踩水。我又是那個年代很少的獨生子女,平常沒人跟我玩,所以只能自己玩。我們那時候又沒有什麼玩具,只有紅纓槍呀、大刀呀、橡皮筋呀……但紅纓槍也不能自己耍,大刀也要砍在鬼子頭上才有幸福感,所以只能在水坑裡踩踩水。尤其我那時候有一個小孩玩的三輪車,我就騎著三輪車在水坑裡來回走。濺點水,有點破壞的感覺,就高興得不得了。

    我是一個胡同串子

    小時候基本上沒什麼事,就是早晨起來之後第一要去給外公、外婆請安,說早上好之類的話,完了之後就出去玩。跟現在很多小孩不一樣,我沒有那麼多的學習壓力。我們家人都是特別晚才會給這種壓力。在我十三四歲的時候,因為要去美國,我才感覺到一種壓力。在這之前我根本沒有壓力,就是隨便玩,怎麼好玩就怎麼來。北京有句話叫做胡同串子,我就是比較典型的那種胡同串子。只是我這個胡同串子可能比我們鄰居家的孩子家庭環境好點。我們家廚房後窗對著我一個特別好的朋友的家,她叫金芳。有時候我早晨一溜躂,就到金芳家去了。我老覺得她們家的飯比我們家的好吃。

    現在的家長都急著送孩子早點上學,但我那時候家長沒有急著送我上學,所以我上學比別人稍微晚點。因此那時候就跟放大假似的,在家不上幼兒園也不用上學,我覺得真幸福,趕上了好時候。儘管在那個年代裡,我也有一些不快樂的記憶,但我對童年的記憶還是充滿了典型的孩子的快樂。

    喜歡吃別人家的飯

    那個年代我們家都是大魚大肉,別人家都吃得挺清淡。按道理來講挺不像話的,但我永遠覺得別人家的飯比我們家的好吃。我們家人都快氣瘋了,覺得這孩子怎麼這麼不識相。所以那時候,我請完安之後,沒人理我的話我就溜躂到金芳家去。金芳她們家中飯吃大餅,我們家從來不吃麵食永遠吃米飯。但我就覺得金芳她們家的大餅好吃,一口大餅一口蔥一口鹹菜就覺得來勁。然後我就趴著窗戶叫一聲:「我中午不回來吃飯,我在金芳她們家吃飯。」我媽說不要吃那麼多大蒜。我就樂呵呵地在金芳她們家吃飯。吃完飯我再回去,只要我一張嘴,外婆就說「熏死我了,熏死我了」。我成心吃好多大蒜,就要看她那種樣子,那時我就覺得特來勁。我小時候的快樂全是這種事。

    美國也有親密鄰居

    這種鄰里關係在美國也是有的。像我們樓裡頭就有一家,爸爸媽媽都是科學家。爸爸是愛因斯坦的一個弟子,是特牛的一個科學家。他頭髮像愛因斯坦那樣,但塊頭巨大,走過來好像一座山過來一樣。他們家有兩個小男孩。如果他們家出門的話,就把小男孩放到我住的那家。我們家長要出門,也把我們三個人放到他們家。有時候我們也經常一塊兒出去。

    我12歲到美國最大的一個失落就是寂寞,跟人家溝通不了。你跟他們沒法玩。我到美國第一個禮拜,給我媽打第一個電話,就是哭哭啼啼的,說:「媽,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不想在這兒待著,我不要在這兒待。」基本上出息就這麼大。

    美國12歲的小孩要比中國的成熟得多,等於是一個20世紀60年代長大的孩子跟一個20世紀90年代長大的孩子相比。我沾光就在於我12歲就進入那個世界,但也是同樣地吃驚。第一個讓你驚奇的就是居然有這麼多好玩的東西。隨便到一個外國鄰居小孩家裡,你就覺得他的玩具夠全北京市小孩玩幾年的。他們除了有彩色鉛筆還有彩色水筆,還有蠟筆什麼的。你看了都會瘋掉的,因為你從來沒見過這麼多東西。包括他們有鉛筆刀,有的鉛筆刀上面有米老鼠什麼的。你到那兒,首先發現在那邊生活的孩子從小就沉浸在一個物資特別豐富的環境中。包括窮人的孩子,哪怕他不富裕,他的玩具也比國內的孩子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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