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在哪裡 第42章 老狼:幸福是內心的感受
    生於1960年代。

    歌手。

    當年,老狼一頭長髮,一把吉他,一曲「那天黃昏開始飄起了白雪,憂傷開滿山崗,等青春散場」,讓人立即把他和同樣長髮飄飄,憂鬱地彈著吉他的齊秦聯繫在了一起。如今老狼長髮剪了,略顯老態。有人哀歎:「青春該散場了。」老狼笑著說:「其實純愛、不純愛都是別人用來磨牙的話題,現在的年輕人,愛幹嗎幹嗎去。」

    羅大佑和齊秦

    我對港台流行音樂接觸最早的是劉文正。劉文正對現在80後、90後的小孩來講很陌生,但是60後對他是很熟悉的。尤其在我們這些喜歡彈吉他唱歌的年輕人的眼裡,他是最有名的一個歌星。那是20世紀80年代,當時我收集了十幾盤他的磁帶,在家裡拿著錄音機來聽歌詞,把歌詞抄下來,抄了有兩三本,我現在還留著那些歌詞本。因為磁帶的效果,有好多歌詞其實當時聽不清楚,都是憑自己猜測記下來的。多年之後我終於聽到他的原版歌片的時候,才發現好多歌詞原來是這樣的,特別驚喜。

    劉文正雖然算是我流行音樂的啟蒙人,但是真正的偶像應該是羅大佑和齊秦。羅大佑最酷,也很叛逆。他一身黑衣,戴墨鏡,滿頭爆炸式的卷髮,唱著《鹿港小鎮》、《未來的主人翁》……這些歌到今天我印象都非常深刻,他的歌不過時。他的那種批判性,到現在好像變得越來越深刻,就像《未來的主人翁》中說「我們不要一個被科學遊戲污染的天空」,真是特別有預見性的一個作品。同時,他的溫情、懷舊類作品也寫得非常經典,比如《光陰的故事》、《戀曲八零》、《將進酒》等,這都是他在巔峰時期最完美的創作。他的歌深深打動了我們,也深深地影響到我們的內心,伴隨了我們這一代人的成長。

    齊秦長得也很帥,他嗓音太完美了,打動了無數人。高三那年,我收到別人給我轉錄的他那張唱片《狼》,這應該也是他的第一張專輯。那麼乾淨純粹的嗓音在唱著關於狼的故事,我深深地被感動了。後來我就收集他所有的唱片,開始學唱他的歌,模仿他的嗓音。我覺得這兩個人應該是我們青年時代最牛的偶像。

    長髮飄飄的詩人

    我少年時代另一種崇拜的偶像是詩人。為什麼想要成為詩人?「文革」以後傷痕文學大片出現,朦朧詩剛剛興起,我就覺得自己將來要寫作,變成一個瀟灑的詩人。我媽媽的一個同事就是個詩人,住在我們隔壁。我去媽媽的辦公室,會看到有他的匯款單—也就是他的稿費,還有刊物,有時候還看到他長髮飄飄的樣子。聽他說,他去了西藏、貴州等地方采風。我覺得他特別神秘。後來那個人去了國外遊學,便更難見到了。在我心目中這個人越來越神秘、越來越浪漫。

    在學校的時候我會寫一些現在想起來特別幼稚的東西,還自發組織了一個文學社,跟幾個喜歡寫東西的朋友一起辦刊物、寫小說、寫詩,做了一本油印雜誌,名字叫《翅膀》。現在想起來真幼稚。

    為了遙遠的夢想而努力

    最早接觸音樂是在高中時代,當時我們中學校長很開明,雖然升學壓力很大,但是他還是在學校開辦了很多課外小組:文學社、攝影小組、修自行車小組、吉他小組……讓大家的業餘生活豐富一點。我參加了吉他小組。

    那時候吉他在中國算是一種不太健康的樂器,因為很多年輕人會彈著吉他在路邊唱歌,給人的印象不是很好。可是吉他小組一開設,大家都非常高興,第一批報名的就有兩三百人。大家都覺得將來可以變成一個彈著吉他唱歌的人,覺得那樣特了不起。我就是從那時候開始彈吉他、唱歌,在家裡用錄音機轉錄磁帶,找各種各樣的磁帶來聽。

    因為喜歡音樂,後來自己開始辦樂隊了。那是在大學三年級,我跟高曉松、蔣濤一幫人開始在一起排練。排練那段時間實際上是最開心的,因為那時候玩音樂完全沒有功利心,基本就是為了娛樂自己,所以也不覺得累。有時候騎車兩三個小時橫穿北京,到北邊青年湖公園的一個歌廳去排練。那個歌廳已經閒置了很長時間,也沒有什麼生意,我們就用那個場地。當時用的樂器都很便宜,吉他是一兩百塊錢的,鼓大概值兩三百塊錢,音響是拿一個老式電子管收音機改造的,效果器已經很失真了。

    如果按今天的標準去衡量,可能是比較艱苦,但在當時不覺得,印象中全是開心的事。一堆年輕人在一起,除了玩音樂之外,大家平時你一言我一語,講的全是各個學校那些好玩的事。那段時間大家都很開心,因為完全是為了心目中那個特別遙遠,完全不著邊際的夢想在努力。

    糊里糊塗成為明星

    我唱《同桌的你》紅遍大江南北的時候,心裡還是有些小小的得意。小時候一直憧憬自己站在一個大舞台上,底下成千上萬的人聽我唱歌的情景。那時候趙傳有一句歌詞「我終於讓千百雙手在我面前揮舞。」我當時就老憧憬著這些場景。突然有一天它變成現實的時候,我還是傻了一下。真是這樣,當年《同桌的你》剛出來的時候,我也沒有想到,它會變成這麼紅的一首歌。

    其實在錄音的時候,我們比較單純,就想著,我們終於有了一張屬於自己的唱片了。它記錄了我們自己的生活,我得把這張唱片收藏起來,將來給我的下一代聽。可是沒想到後來這首歌這麼紅,我們也進入了所謂的明星的行列,那是完全沒有想到的。

    如今的追星族幸福感更強烈

    現在的年輕人對偶像的這種觀念和以前又不一樣。他們追逐「超女」、「快男」,我還是挺理解他們的。少年時代大家都會有這種崇拜明星的心理。現在來說,他們的幸福感更強烈一些,因為有各種各樣的「粉絲團」,他們可以有機會更近距離地接觸自己喜歡的明星,比如通過各種娛樂報道、歌迷會、微博等。他們能見到自己的偶像,甚至能跟他合影拍照。我們那個時候不太一樣,對明星具體長什麼樣,生活狀態都不瞭解,只是聽過他的歌,然後就會喜歡他。

    相濡以沫,愛情更長久

    1987年,我上高三,我太太高一。她當時是學校合唱隊的,那時候她也寫了一些清新的校園歌曲,在合唱隊裡唱。後來學校組織歌詠比賽,我和她就認識了。我們在樹上刻上我們的名字,那棵樹越長越大,就感覺感情也像樹一樣越長越大。我當時覺得特別浪漫,現在想起來覺得有點傻乎乎的。

    我其實不太喜歡對媒體講述這種幸福生活。因為我覺得,幸不幸福實際上是兩人內心的一種感受,說不能代表什麼,最關鍵的是兩個人之間相濡以沫,才能使愛情長久。
本站首頁 | 玄幻小說 | 武俠小說 | 都市小說 | 言情小說 | 收藏本頁